一、评《社会契约论》(论文文献综述)
苏峰山[1](2021)在《正义理论、差异政治与障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罗尔斯提出了当代社会契约论的正义理论。森与纳斯鲍姆对此有所反省,并提出能力取径的权利观及正义探讨,尝试指出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应用在障碍者公民权利保障上的局限,以及思考保障障碍者公民权利的理论架构。但艾丽斯·扬批判如此聚焦于分配的正义论倾向,认为会模糊其他制度性组织的议题。分配的议题固然重要,但是正义的范围超出分配的议题,压迫与支配才是概念化不正义的基本语汇。因此从差异政治或肯认政治切入是相当不同的正义理论。本文从修正分配原则入手来探讨关于正义与障碍的课题,进一步探讨差异政治在正义理论上的反省,试图厘清上述理论争议的关键,并探讨其对障碍研究的意义。
周紫荆[2](2021)在《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契约型导学关系构建研究》文中提出导师与研究生的导学关系是影响研究生个体发展最直接的因素,同时也是影响研究生个体发展最直接的因素。它是在教学、科研以及日常生活中建立起来的理性交往关系,包含研究生导师对立德树人精神的践行,是研究生教育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在新时代背景下,导学关系追求法治、理性、自由与平等,倡导维护权利与共尽义务。本研究对新时代导学关系进行理论分析,结合现实导学关系存在的问题,试图通过国家主导、社会辅助、学校管理、导学主动的形式构建符合新时代背景的契约型导学关系。本文以探究新时代导学关系为主题,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分析,尝试对契约型导学关系进行构建。将新时代作为导学关系构建的逻辑起点,结合社会契约理论提出新时代契约型导学关系的含义和内生要求。通过对导学关系的实证研究,分析我国现实导学关系存在的问题及问题成因。最后依据现实导学关系和契约型导学关系的对比画像提出新时代契约型导学关系的实现路径。本文由以下五个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部分。首先系统地阐述选题缘起与意义,对国内外导学关系、契约论、契约型导学关系的研究现状进行整理和评述。再对核心概念进行界定,阐明研究思路和方法。最后对文章的创新点和不足进行论述。第二章,新时代契约型导学关系的理论分析。首先阐述社会契约理论的含义和框架。再分析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环境变化,以此作为导学关系构建的逻辑起点。最后结合时代背景探讨新时代导学关系付诸契约理论的意义,提出新时代导学关系的目标终点是契约型导学关系,并基于社会契约理论提出新时代契约型导学关系的含义和内生要求。第三章,分析导学关系存在的问题。在对我国导学关系进行背景调查的基础上,通过访谈和案例分析的方法,结合契约型导学关系的含义和内生要求,重点探究导学交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发现现实导学关系主要存在公民关系的逾越性、身份特质的局限性、学术步伐的非同一性、心灵交流的淡漠性、责权管理的模糊性等问题。第四章,分析导学关系问题产生的成因。研究发现导学关系问题产生的成因主要为研究生教育评价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传统文化造就部分落后思想观念、市场经济冲击、学生和导师个人特质发生变化等。第五章,实现路径。描绘现实导学关系和契约型导学关系的对比画像,针对差异,从国家主导、社会辅助、学校管理、导学主动四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构建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契约型导学关系。
牛崇基[3](2021)在《马克思与洛克政府观比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马克思对政府的研究以批判剥削阶级政府为开端,通过批判普鲁士政府的专制统治,马克思逐渐明晰了政府的本质,指出不同的阶级政府具有不同的特征,即阶级社会政府具有鲜明阶级性。马克思晚年时期论述政府起源,阐述了私有财产的产生为政府的出现提供了前提条件,得出政府是为了缓解不同阶级之间矛盾的产物。而洛克认为政府是为了避免自然状态下的种种缺陷,成立有申诉的裁判权而组成,目的是为了保障人们的自由、财产和生命权利。在巴黎公社时期马克思用唯物主义的方法,站在科学社会主义的立场上,区分了资产阶级政府职能和无产阶级政府职能。无产阶级夺取资产阶级政权之后,对资产阶级以及其它的剥削阶级的专政统治。政治统治职能只是过渡时期的一种暂时的职能。洛克提倡的政府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府,他遵循分权制衡原则,主张立法权与执行权分立,执行权和对外权可以掌握在相同人手中。不过其提倡的政府也存在解体的可能。当“委托”不能达到“委托方”的意愿时,“被委托方”即将面临解体。他认为政府解体有外部和内部解体。这两种解体方式归根到底是政权的更迭,一种新政府、新成员代替原有的政府及其成员。马克思却认为政府的归宿,即消亡并不是通过外力武装或内部革命手段,而是自身的自我消亡。对马克思与洛克政府观进行比较分析,一方面从马克思思想变化出发,简要地概述了马克思思想变化和政府观的主要内容。另一方面,分析了洛克的政府观,从政府起源、目的、权力、权力统属和政府解体五个方面对洛克政府观进行介绍。在比较马克思和洛克政府观的异同点之后,最后分析了马克思与洛克政府观比较的当代价值。得出政府治理过程中困境主要是由政府职能的“错位”、“官本位”思想、不科学的手段和决策所导致,采取优化政府职能,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政府效能。
王思[4](2021)在《马克思恩格斯舆论思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舆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经常使用的一个重要概念,在批判资本主义、推动无产阶级革命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舆论的相关论述是马克思恩格斯新闻思想产生和发展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舆论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发展链条上的重要环节。研究马克思恩格斯舆论思想,不仅对于深化马克思主义舆论思想研究具有重要理论价值,而且对于加强新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具有现实指导意义。马克思恩格斯舆论思想的产生和发展是以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已有的思想理论成果为基础的。一方面,它来自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其所处时代的精准洞悉和深入实践。19世纪大工业的发展和世界市场的拓展、封建势力和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残酷压迫、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需要为其舆论思想的形成提供了物质基础、阶级基础和实践基础。另一方面,它来源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对17至18世纪英法启蒙思想家、德国古典哲学家、英法空想社会主义者以及西方其他政论家关于舆论的思考等思想成果的合理借鉴和批判分析。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其长期的报刊工作和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对舆论发展规律和重要作用等的科学认识,构成了较为完整的认知逻辑,即舆论演进论、舆论特征论、舆论功能论、舆论控制论和舆论载体论,具体体现为:勾勒了舆论演进的基本轨迹、剖析了舆论具备的基本特征、揭示了舆论包含的巨大力量、阐释了舆论的社会控制形式、阐明了舆论与报刊之间的关系。此外,马克思和恩格斯以人类的实践活动为出发点,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来考察舆论现象和进行舆论斗争,展现了其舆论思想具有显着的实践性、深刻的辩证性、鲜明的阶级性、强烈的批判性和话语的生动性等基本特征,显示了马克思恩格斯舆论思想强大的理论生命力。马克思恩格斯舆论思想是马克思主义舆论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马克思主义舆论思想的发展脉络来看,列宁和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恩格斯舆论思想的发展充分展现了其深厚的理论价值。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舆论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来看,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坚持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志向等层面推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舆论工作,彰显出马克思恩格斯舆论思想无穷的实践力量。
孟桢[5](2021)在《马克思历史观视域中的权利正义论》文中指出权利正义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在西方的话语体系中,人们对权利正义命题的追问穿越时空,从对权利神授论的顶礼膜拜到对天赋人权说或自然权利论的极致推崇,权利正义逐渐成为西方自由主义理论大厦的基石,被当作资产阶级用以维护其统治的永恒不变的真理。然而,无论是权利神授论还是天赋人权说或自然权利论,在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眼中都是一种非历史的存在,不具有普遍性真理的意义。在马克思的历史观中,权利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正义问题也是一个历史问题,权利正义同样是一个历史问题。在马克思看来,权利正义是一个复合概念,它虽然有抽象的方面,但是不能仅仅诉诸抽象的理解。权利正义并非一般的正义,而是一种意蕴丰富的有根的存在和特殊的存在,是事实与价值相统一的规范性范畴,这种规范性范畴所表达的是一种应当的、合理的价值取向或要求,它既是社会对个人的一种要求,也是个人对社会的一种要求。人从天然的自然界分离出来,作为人存在,他实际上就有一定的作为人存在的权利。人的权利既表现在人与外部自然界的关系中,表现在人与社会、人与历史的关系中,也表现在人与自身的关系中。人们经常谈到的所谓认识的权利、劳动的权利、交往的权利、经济的权利、政治的权利、道德的权利、宗教的权利,以及近代商品经济以来讼争不休的个人权利、社会权利、国家权力等等,实际上不过是人的权利在各个不同活动领域的不同表现形式。人的权利的具体表现形式千姿百态,因而各种不同的具体的权利就会有不同的特性。在自然的领域中,人的权利要受到人的活动能力的约束,而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人的权利的发展还要受到阶级利益与法律、风俗、习惯等社会历史性因素的影响。在自然领域中,人的权利突出的表现为对外部自然力的打破与占有;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人的权利则更为突出地表现在对过去活动的超越与自己活动权利的扩充之中。因此,我们在考察人在社会历史领域的权利时,需要注意和澄清的问题是人的权利与社会规范的关系问题。在马克思历史观的视域中,人作为一种社会性存在物,作为马克思所言的“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在人的世界必然面对和遭遇的权利正义问题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权利产生中的正义,二是权利分配中的正义,三是权利享有中的正义,四是权利保障中的正义。当权利正义问题作为一个具体的历史问题时,它不是永恒不变的、凝固僵死的存在,而是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随着人类的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从而在归根究底的意义上,是随着人类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变化、革新、运动着的。马克思认为不同的社会形态对应着不同的权利正义关系,在以贵族为主的等级社会阶段是等级权利正义,在商品经济阶段是形式权利正义,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阶段才能达到真正的实质权利正义。从而,权利正义的本质属性现实地表现为历史性、阶级性、实践性三个方面。因此,权利正义的实现离不开人的奋斗,斗争与权利正义具有历史共生性。由于,权利正义范畴是社会规范价值的反映,既有规范的功能,又有评价的功能,因而,它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就有一个合理与否的问题。在历史合理与否的问题上,民粹主义的、道德主义的、理想主义的历史观都不能作为评价历史合理与否的尺度,在马克思历史观看来,衡量一种正义价值是否具有合理性、进步性的根本尺度与参照坐标是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必然性。在当代中国,马克思历史观视域中的权利正义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理论意义具体表现在:一是抵制西方自由主义侵蚀的思想武器;二是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行动指南,特别是有利于马克思主义学科体系的健全与发展。实践意义具体表现为:一是有利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二是有利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三是有利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四是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不断促进社会进步;五是有利于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权利文化。
朱澳拉[6](2021)在《道德对政治的回归 ——卢梭政治思想的伦理意蕴》文中研究指明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奏响了人理想的最强音,让·雅克·卢梭是法国启蒙运动思想的先驱,在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最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的谱系中,卢梭是最独具气质的一位。当以伏尔泰为首的启蒙思想家们大力提倡理性,批判封建专制制度和宗教制度时,卢梭却感应到了伴随现代文明而产生的种种社会弊端,在功利主义的社会中,他追求自由,高举“返回自然”的旗帜,高呼一种天国情调的道德良心,对政治社会提出了道德世界与政治世界的构想,本文试图从两个世界的建构即道德与政治的关系,以“道德对政治的回归”这一命题揭示卢梭政治哲学的伦理内涵。通过“公意”为核心构建共同体,赋予共同体道德性,以契约社会来保障人民的德性与幸福。对伦理价值的追求成为政治的目的;政治共同体则成为伦理价值的实现途径。对卢梭思想中的政治和道德的关系进行研究对我们理解现代政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正文从五个章节对卢梭政治思想展开研究。第一章分析了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的对立与统一,从对自然概念的追溯,分析自然主义思想的渊源,从而引出何为自然状态下的自然之善和社会状态下的天性败坏。第二章主要阐述从自然人到社会公民的内在演变。卢梭把自然状态作为其思想的开端,从而提炼出人性的内涵,指出了社会状态下人的异化处境,并通过构建人的新的道德来解决人的异化,最终努力建设以公意为支撑的道德社会。卢梭以情感和道德行为作为目标,试图建立一个公共利益一致的政治体制,这就是在公民中培养人的仁爱之心,从而促使每个公民心中达到权利和责任的统一。第三章主要通过对卢梭政治思想的重构,揭示公意何以可能。卢梭提出的公意本质上体现的是全体公民的意志,而国家的法律是公意在制度化上的表现,一个美好的民主社会一定是以公意为基础而治理的社会。公民道德选择而形成的共同意志“公意”为核心构建共同体,赋予共同体道德性,以契约社会来保障人民的德性与幸福。自由与公意二者的关系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辩证的。卢梭政治思想的最终目标是构建良好的社会机制来解决个人和社会的矛盾,促使人与人能够具有真诚之心来相处,而且使每个人的意志通过自由、正义的和谐社会而实现。第四章主要以“道德对政治的回归”为论点,揭示出卢梭的伦理建构是对现代政治舍弃道德的批判、是对古典德性、古典政治哲学范式的继承与回归。卢梭对伦理价值的追求成为政治的目的;政治共同体则成为伦理价值的实现途径。从政治过渡到道德,实现道德世界对政治世界的建构,突出了伦理道德在构建政治世界的重要作用。第五章主要阐述卢梭政治思想的价值与局限,卢梭在其政治世界的建构中,以重建社会与重塑人作为实现文明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基于社会契约的理论支撑,以培养人的德性为自足的自由生活,注重情感的核心地位。通过建立具备法德并治的理想政治共同体,重建社会政体,是卢梭政治思想的独特性。但由于时代阶级的影响,他的思想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可否认的是,卢梭致力于在良好法律和道德教育的基础上构建和谐社会,这是成熟的法治社会的标志,也是培养良好素质公民的现实途径,在实现真正幸福的道路上具有恒久的重要价值。
侯干干[7](2020)在《对罗尔斯契约论排除残疾人的批评与修正》文中提出残疾是人类生存状况的一部分,这不仅仅是说有大量的残疾人存在,更意味着每个人在生命的不同阶段都可能面临着暂时或永久性的损伤。与此同时,人们往往会因为残疾而遭受不正义的对待。因为道德上不相关的特征,残疾人一方面可能被视为在道德、社会或政治上低人一等,另一方面也会在收入、财富、健康和其他福利方面与他人存在显着差异。这些不正义的消除需要相关的正义理论。契约论作为推导正义原则的重要理论传统,自利契约论的基本结构聚焦于互利的社会合作目标,因此无法容纳残疾人,非自利契约论,特别是其中的罗尔斯契约论,作为当代契约论最成熟的发展,尽管在原初状态的设计中尝试利用无知之幕排除道德偶然性因素对生活前景的影响,体现了每个人都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但由于罗尔斯契约论对社会契约论传统的忠诚,“社会的正义原则由谁来选择”和“社会的基本原则为谁而选择”这两个原则上不同的问题被混合在一起,罗尔斯契约论仍然存在对残疾人的排除,未能将残疾人纳入正义选择阶段的正义主体范围。罗尔斯契约论对残疾人的排除,核心源于正义环境下中的大致平等和社会合作利益的双重理念。罗尔斯在无知之幕背后的原初状态的设置之中,将参与选择约束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原则的契约主体限定为自由、平等、独立的公民,而由于残疾人所具有的身心方面的缺陷,导致其很可能不具备大致平等的身体能力和理性能力,甚至可以说是存在很强依赖性的主体。在罗尔斯契约论框架下,无法通过采用更具道德性的社会合作观或者通过使用对抗意外的保险理念来解决对生理残疾人在选择正义原则阶段的排除,同时,康德式个人观加剧了对精神残疾人的排除。这就使得残疾人并不符合参与契约的主体所应该具备的条件,而被排除出契约主体的范围。关于罗尔斯契约论对残疾人的排除这一问题,能力路径和关怀伦理理论认为这是契约论的结构决定的,无法在契约论内部对其进行修正。能力路径是一种关于基本权利的理论,而不是一种关于基本社会结构的完备性正义理论。努斯鲍姆以亚里士多德式尊严观为基础,把理性和动物性看作完全统一的,强调不对称关系中依然包含着互惠和真正的人的活动,通过赋予残疾人能力清单上的能力,使其基本的正义需求得到保障;关怀理论从人的依赖性出发,认为残疾人和处于不对称依赖时期的人一样,都有得到关怀的基本需求,实现这些需求是正义社会的特征之一。罗尔斯主义者对此问题进行了回应。标准罗尔斯主义者最直接的一种回应是接受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的观点,但个人的正义主张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另一种罗尔斯主义者认为全面合作假设的修改是将罗尔斯的正常全面合作的成年人进行扩展,同时改变了对互惠的理解,将贡献从经济贡献,扩展到家庭、关系等方面的贡献,这样即使最面临争议的理性能力不足的精神残疾人也可以在各种关系中作出贡献,从而成为契约的主体。非罗尔斯主义的契约论者也对罗尔斯契约论的排除性进行了修正。斯坎伦契约主义将正义的道德主体范围扩展到了残疾人,提出了我们把原初状态中的各方作为社会中所有依赖性成员利益的被委托人的建议,否则就需要契约论传统之外的理论来解决这一问题;信任契约对委托模式中的代表性不足提出了质疑,提出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契约,强调以信任价值为基础,残疾人可以成为实质的贡献者,从而可以参与社会契约的过程,将立约过程视为社会信任的建立过程,以此弥补正义主体和正义客体分离时代表性不足的问题。本文考察论证了罗尔斯契约论排除残疾人的可能的回应路径,每种路径在给我们启发的同时自身都面临着一些挑战。如何使得残疾人这一正义主体的需求能在社会契约论中有所体现,同时又不能否认残疾人在身体上或心理上的特殊可能给立约带来的困难,是各种理论得出能够容纳残疾人的原则时所面临的两种直觉。如何能达到反思平衡,提出能容纳残疾人的更好的原则还需进一步研究。但提出一些评估残疾人的正义的标准是可能的。为残疾人伸张正义可以做到三点:一、残疾人有正义的要求;二、能够以一种合理的方式,将残疾人所主张的正义作为理由。三、能合理地解释这些主张的内容。
王垚[8](2020)在《正当防卫权利的法理研究》文中提出正当防卫是社会中时常出现的一类现象。既有研究中,对正当防卫作为违法阻却事由的讨论林林总总,将其视为一种权利,按照权利研究的基本框架进行讨论的却付之阙如。正当防卫既是一种自然权利,亦是一种法定权利;既是一种侵害人与防卫人之间的权利,亦是一种个人与国家间的权利;既是一种基于客观侵害事实的权利,亦是一种经防卫权拥有者判断后加以具体使用的权利。基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需要,通过权利分析方法、语义分析方法、文献分析方法等诸方法的使用,围绕正当防卫权利展开研究,能够统辖性地理解作为制止权和私力救济制度安排的正当防卫,亦能够对当下司法实践中围绕正当防卫权利出现的若干未决问题提供一个相对完整的解释框架。一是正当防卫权利的概述。部门法评价的防卫行为仅属于正当防卫权利现象当中较为关键的一部分,而并非权利行为的全集。换言之,正当防卫权利的设置,并非仅服务于阻却违法评价,应具有更为广阔的内涵:从权利的核心宗旨看是一种制止权,从私力救济的属性看是一种致损权,从紧急状态的行为模式看是一种误判权,从权利的基本结构看,躲避权亦属其概念项下。由此,正当防卫的研究视域得到了较大的拓宽,并产生了诸多辐射效应:首先,在诸项对正当防卫的概括要素中,究竟何者是其本质?如果对这一问题产生了偏狭性的看法,就容易影响对其发展趋势的判定,因而不仅要警惕辉格史观式的赋予历史史实以其无以承载的评价,还要对与正当防卫权利行为近似的复仇、私刑、正当防卫权力行为等作出较为明晰的区分。其次,正当防卫权利的作用对象是侵害人,体现为个体间基于义务违反而导致的权利边界侵犯。但正当防卫还是一种个人与国家间基于侵害关系而产生的义务委托与授权执行,因而完整的正当防卫架构不应忽视权利运用背后的“权利-权力”因素。最后,正当防卫权利概念,经由不同的切入角度,能够对其产生迥异的理解:语言角度揭示了正当防卫在“俗民范畴”与“体系语义”间的认识冲突。伦理角度通过对“正当”概念的层次性思考,展示了同一概念在不同语境之中的内涵差异。而制度角度则展现了部门法化的正当防卫权利诠释以评价触法行为为主轴的基本逻辑,这为统辖性与体系化地自上而下凝练正当防卫权利概念带来了困难。揭示同一概念在不同语境中的指向差异,对我们深入讨论正当防卫权利极为必要。二是正当防卫权利的证成。霍菲尔德权利分析框架为我们展示了正当防卫权利在不同权利语境下的具体指向,作为权利的正当防卫,既是一种要求权,又是一种自由权,同时还是一种法律权力与豁免权。正当防卫的本质属性是制止权,其具体展开形态既包含制止权,也包含致损权、误判权与躲避权。正当防卫正当性的阐释,经由话语塑造的辩护形象,由表及里地展开分析:惩罚者”、“被动成为致死致伤工具”与“退无可退”者等辩护形象,有的仅能用以对部分正当防卫权利行为加以证成,有的仅服务于与正当防卫目的全然不同之行为的正当化论证,无法承担起合法性本质的解释任务。因而一种权利进路的分析就显得尤为必要。具言之,正当防卫权利在具体语境中的正当意味着:首先,在不限于该语境的个体交往中,一种以及时私力救济为旨趣的防卫权制度设计是必须的,经由义务违反而导致的法益悬置,使防卫人的行为具有不同于侵害行为的正当性,此即“权利-权利”意义上的正当,权利享有意义上的正当,或称正当防卫的可为性。其次,在某一具体语境中,特定据有防卫权的个体依据规范标准能够行使上述权利,进而产生实然化的制止、致损或躲避行为,并与对应主体生成相应的法律关系,此即“权利-权力”意义上的正当,权利行使意义上的正当,也即正当防卫的应为性。最后,在涉及防卫权内涵“开放边界”的部分,即个体与整体视角判断结论发生冲突的特定语境中,提倡一种风险分担的经济学思维方法:此时的防卫权利,服务于对不法侵害人行为的规制,并非因正当而确权,而是因确权而正当。一言以蔽之,研究倡导一种改造版本二元论的思考方式,以可为性与应为性为考量角度,以一般权利架构为基础,以风险分担为补强,从而为正当防卫的权利运作提供一种相对自洽的解释方案。三是正当防卫权利的运用。正当防卫认定难是司法实践中不争的事实,推进问题的解决要求我们秉持“司法-立法-法理”的逻辑轨迹,对构成要件展开法理反思,进而窥见防卫权利内涵中与“语词中心”相对应的“开放边界”部分。对此,应当从质性要件,即对象要件、前提要件、时间要件与主观要件,以及量性要件即限度要件两个维度加以思考。在质性要件的把握中,对象要件是最为首要的,其关注重点并非是“防卫权应当作用于何者之上”,而是“防卫权可以施加于侵害人何种利益之上”。前提要件是确定何为不法侵害的要件,可视为衡量防卫权延伸逻辑范围的要件。时间要件的认定需要一种实事求是的立场和防卫权利本位的理念,而不能仅仅以侵害客观实际为转移。主观要件识别的关键在于合理圈定构成相应判定标准的元素,并以底线思维重构对行为主观方面的判断。在量性要件的把握中,以绝对标准与相对标准作为理解限度问题的基本框架,以相适应理论与需要理论的主要分歧与完善走向考察两者龃龉之处与融合趋势。正当防卫的本质属性是制止权,因而正当防卫权利逻辑的基调应当是需要说,相适应的要求只能具体服务于前者,构成一种二阶标准。由此反观防卫过当条款与特别防卫条款,亦将对其制度功用产生全新的理解。
鄂义强[9](2020)在《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文中指出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扩招政策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由培育“精英”逐渐走向大众化,大学毕业生人数从扩招后第一届(2003年)的212万人次上升到2019年的834万人次,在就业市场化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随着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中国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已将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升到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以重视,同时国家层面不断出台系列的就业政策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在此背景下,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本文选择了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进行研究,也就是把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这两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将大学生就业置于整体政府责任的建构逻辑中去考察,从而有助于厘清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中要承担的有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展开问题研究,就可以明晰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构建的重点。厘清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是开展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之间关系的省思,依据责任政府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依据现实中政府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的政府基本职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阐释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责任的必要性,厘定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为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一般而言,研究社会现象和相关问题,都不能割裂历史的纵向联系,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不同就业制度时期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府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考察,也就是于历史演进中去考察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的履行,阐释大学生就业中政府履行责任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凸显20世纪末大学生自主择业时期政府责任履行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当代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研究的历史承续性,为进行深层次的问题研究打下基础。呈现当代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为提高研究的可信度与客观性,以网络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进行实证研究。编制《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涵盖全国52所高校、20 197名大学毕业生,通过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主要采用频率分析法和交叉分析法,分别得出频率分析结果和交叉分析结果。同时对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官员进行个案访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三个向度的问题研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就业政策对大学生个人需求关注不够,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亟待提升。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高校以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主体意识不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大学生就业作用不明显。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回应大学生就业状况的高等教育质量有效监督不足,大学生平等就业法治环境建设滞后,大学生就业政策监督机制不健全。深入研究英国、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俄罗斯等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从中得到有益启示。在此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提出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重要性与特殊性,以及中国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构建必须坚持的中国道路。最后在现实的逻辑上回应理论逻辑中所厘定的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探索立足中国国情的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的建构性策略:在政府调控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在政府服务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在政府监督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从而在现实的逻辑上,形成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促进机制,力求逐步破解中国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王临霞[10](2020)在《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共享发展是人类社会普遍面临的生存处境与未来走向交织重叠的发展问题。它既是人类立足于自身生活状况作出的存在论意义上的发展观思考,又是对未来发展路向进行的方法论谋划。马克思主义共享发展思想作为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生活世界的科学真理,在有效指引人类走出生态危机、经济社会发展危机的道路时,科学地阐明了“共同体”的生活方式之于人类现代性文明的重要价值,从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澄清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之于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而从当下来看,产生于二十世纪后半期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关于生态危机的思考成为人类共享发展问题的现代性理论的时代表现,并将马克思主义共享发展思想的内在生命力与思想性张力再一次得以时代再现。一定意义上,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在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基础上重提甚至激活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乃至人与世界的共同体式共享发展理论,使其在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共享发展新理念等方面展示出独具特色的可参照比较及研究批判的价值,成为展开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的关键所在。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对全球范围内愈演愈烈的生态危机的关注、思考与争鸣,是研究其共享思想的时代要求与逻辑起点。生态环境问题作为人类性、时代性、现代性问题,是对生产问题、劳动异化问题、性别歧视、消费异化、空间扩张、加速主义诸多问题的集中表征,是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共享发展的有效反映。近年来,西方社会生态思潮的迭出涌现,一方面不断成为激活共享发展话题的时代新声,一方面又引发我们对其思想渊源与历史基础的反思。即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问题在西方历史上展现出怎样的传统?这些历史反思如何构成了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与各种生态思潮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思想根基?探索这样的历史底蕴对于我们更好研究与理解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具有怎样的价值?这成为分析共享发展在西方历史沿革与当代形式的问题意识与前提所在。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分享经济、符号经济的经济哲学反思,促使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认识到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紧张对立,植根于资本主义制度内在的不正义性倾向于破坏人与自然之间的平衡关系;对古希腊关于关公平正义的探讨、社会契约论对共享在近代的考察,推动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进一步认识到,建立一个以正义为基础的共同体,是人与自然获得和解与共享发展的出路;对功利主义与大众文化的分析,使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注意到,一方面要让群众看到资本主义文化中对自然、对人本身,乃至对人类社会的不友善、不自由、不平等、不公正的一面,一方面要让人们把已经错置的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重新颠倒过来,要在关照共同体的利益中实现人、自然与社会的共享发展。基于此,生态学马克思主义通过对前人思想进行创造性继承、批判与创新,逐渐确立起具有自身独特内涵与理论特质的共享思想。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生态危机与经济理性、资本逻辑、技术理性关系的经济哲学诊断,是其建立共享思想的经济理论依据。反思生态危机与经济理性的关系,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发现了经济合理性发端于计算和核算,资本对于增殖与积累的痴迷决定着“资本主义制度内在地倾向于破坏和贬低物质环境”;反思生态危机与资本逻辑的关系,其发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条件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抵牾,消费异化的生存困境也逐渐使人变得弱化、屈从与依附于资本主义;反思生态危机与技术理性的关系,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发现了技术优势已经被资本主义国家转化为最后的杀手锏的秘密,通过科学技术征服自然已经成为一种不证自明的东西。基于此,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明确生产与分配环节中的共享是建构共享思想的经济哲学依据。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对人与自然的平等状态、人与社会的正义关系、人与自我的自由处境的政治哲学诊治,是其建立共享思想的政治理论根据。资本主义制度内在的包含着对自然界、对人自身试图制造等级差异并加以固化的倾向。这种倾向的垄断式发展与愈演愈烈使资本主义社会逐渐蜕变成一个不自由、不公平、不正义的“牢笼”。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从平等的失落中看到了人与自然从和谐相处滑向不断失衡,明晰了应当平等地善待自然,以“开明自利”的方式平等对待自然;从正义的失陷中反思了人与社会从公平保障导向权利啮噬,指认了资本主义教育体制固化了社会地位的发展不公,科学技术充当着法西斯主义的宰制角色,生态帝国主义的殖民扩张加剧了全球发展不平衡;从自由的失却中检视了人与自我从互相尊重沦入异化困境,鞭挞了异化劳动的异己力量压迫并剥夺着人的自由,大众心理在希望与失望的切换中陷入异化。基于此,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在自由、平等、正义的关系分析中,确立起共享思想的政治哲学内涵。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对共同体在不同历史阶段与社会制度中发展演进与形态变化的文化哲学诊疗,是其建立共享思想的文化理论根据。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建立一个“生态社会主义共同体”的问题。在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看来,生态社会主义共同体是“科学”的而不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应当是具有民主意识的共同体;应当是生产者正义的联合体。这些核心思想使其有别于资本主义在古代哲学、社会学与西方马克思主义那里的共同体历史传统,也有别于社会主义的共同体规划,成为一种具主张民主意识与生产正义的共同体。这一特质的呈现与核心的明确,使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为建立共享思想完成了文化哲学评判。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虽然运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视域与方法论实现了对人与自然共同体关系的诸多新思考,但其本质上仍然延续的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现代性批判的传统,只是形成了对生态危机问题的病症诊疗,而没有切实提出可行的操作路径与实践方案。其站在资本主义制度内部的无力呼吁决定了其共享思想没有超出马克思关于收入分配、合作经济、“类本质”等理论视域,不能从科技运用与消费异化的遮蔽中发现生态危机问题本质上仍然是生产正义与分配正义问题,所以其提出的变革方案一遇到资本主义制度的真实生活与现实世界,只能陷入自我矮化或自行贬损的尴尬境地。
二、评《社会契约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评《社会契约论》(论文提纲范文)
(1)正义理论、差异政治与障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社会契约论的先验原则与障碍 |
二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 |
三能力取径的正义论与障碍 |
四森与能力取径 |
五纳斯鲍姆与核心能力清单 |
六艾丽斯·扬:压迫与支配作为不正义结构 |
七小结 |
(2)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契约型导学关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与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导学关系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2 契约论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硕士研究生 |
1.3.2 研究生导师 |
1.3.3 导学关系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与研究不足 |
1.5.1 创新点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新时代契约型导学关系的理论分析 |
2.1 社会契约理论 |
2.1.1 社会契约理论的含义 |
2.1.2 社会契约理论的框架 |
2.2 新时代作为导学关系构建的逻辑起点 |
2.2.1 高等教育发展格局的变化 |
2.2.2 高校的内涵建设 |
2.2.3 立德树人精神的践行 |
2.2.4 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和依法治校的要求 |
2.3 新时代导学关系付诸契约理论的意义 |
2.4 新时代契约型导学关系的内生要求 |
2.4.1 理性主义 |
2.4.2 自由平等 |
2.4.3 责权统一 |
第3章 我国研究生教育导学关系的问题分析 |
3.1 调研方案 |
3.1.1 调查背景与目的 |
3.1.2 调查思路与方法 |
3.2 我国研究生教育导学关系存在的问题 |
3.2.1 公民关系的逾越性 |
3.2.2 身份特质的局限性 |
3.2.3 学术步伐的非同一性 |
3.2.4 心灵交流的淡漠性 |
3.2.5 责权管理的模糊性 |
第4章 我国研究生教育导学关系问题的成因分析 |
4.1 客观因素 |
4.1.1 研究生教育评价体系 |
4.1.2 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 |
4.1.3 传统文化影响 |
4.1.4 市场经济发展 |
4.2 主观因素 |
4.2.1 学生层面 |
4.2.2 导师层面 |
第5章 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契约型导学关系实现路径 |
5.1 国家层面 |
5.1.1 完善法律对研究生导师责权关系的界定 |
5.1.2 推动高校学术评价体系的改革和完善 |
5.1.3 加大推动导学关系规范管理准则的落实 |
5.2 社会层面 |
5.2.1 加强校社合作 |
5.2.2 加强对研究生教育的反馈与评价 |
5.2.3 加强对研究生教育中导学关系失范行为的监督 |
5.3 学校层面 |
5.3.1 思想建设 |
5.3.2 管理制度建设 |
5.3.3 保障制度建设 |
5.4 导学双方 |
5.4.1 导师个人 |
5.4.2 学生个人 |
5.4.3 建立导学对话与互动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致谢 |
(3)马克思与洛克政府观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一)国际背景 |
(二)国内背景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关于政府概念的界定 |
(二)关于政府与国家关系的研究 |
(三)关于马克思政府观的研究 |
(四)关于洛克政府观的研究 |
(五)研究不足与展望 |
四、基本内容及方法 |
(一)基本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马克思政府观的主要内容 |
一、政府起源 |
(一)家庭、氏族、部落社会形态的发展 |
(二)政府是政治上层建筑 |
二、政府本质 |
(一)封建政府具有专制主义色彩 |
(二)资产阶级政府不代表人民的利益 |
(三)无产阶级政府是真正的人民政府 |
三、政府职能 |
(一)资产阶级政府职能 |
(二)无产阶级政府职能 |
四、政府归宿 |
(一)巴枯宁的无政府主义 |
(二)马克思批判巴枯宁的无政府主义 |
第二章 洛克政府观的主要内容 |
一、政府起源 |
(一)政府出现以前社会处于自然状态之下 |
(二)保障自然权利、让渡政治权力而产生政治社会 |
二、政府目的 |
三、政府权力 |
(一)立法权 |
(二)执行权和对外权 |
四、政府权力统属 |
(一)立法机关 |
(二)执行机关 |
(三)立法机关与执行机关的关系 |
五、政府解体 |
(一)外部解体 |
(二)内部解体 |
第三章 马克思与洛克政府观的异同 |
一、马克思与洛克政府观的相似之处 |
(一)批判专制政府价值旨趣一致 |
(二)追求“善治” |
二、马克思与洛克政府观的不同之处 |
(一)马克思与洛克政府观的一般差别 |
(二)马克思与洛克政府观的具体差别 |
第四章 坚持和完善马克思政府观的时代价值 |
一、新时代政府建设的现实依据 |
(一)国际环境的危与机 |
(二)国内环境的危与机 |
二、新时代政府建设的现实意义 |
(一)坚持人民政府为人民 |
(二)完善人民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
(三)增进人民政府与国家共同体的认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4)马克思恩格斯舆论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综述 |
(二) 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五、基本概念分析 |
(一) “舆论”的一般概念 |
(二)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舆论”的概念 |
第一章 马克思恩格斯舆论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和理论来源 |
一、马克思恩格斯舆论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 |
(一) 19世纪大工业的发展和世界市场的拓展促进舆论繁荣 |
(二) 反动势力的残酷压迫呼唤争取舆论自由 |
(三) 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实践需要占领舆论阵地 |
二、马克思恩格斯舆论思想的理论来源 |
(一) 英法启蒙思想家关于舆论的思想 |
(二) 德国古典哲学家关于舆论的思想 |
(三) 空想社会主义者关于舆论的思想 |
(四) 其他政论家关于舆论的思想 |
第二章 马克思恩格斯舆论思想的主要内容 |
一、舆论演进论:勾勒舆论演进的基本轨迹 |
(一) 资本主义社会之前的舆论 |
(二) 资本主义社会的舆论 |
(三) 共产主义社会的舆论 |
二、舆论特征论:剖析舆论具备的基本特征 |
(一) 共同利益是舆论形成的重要基础 |
(二) 政治自由是舆论发展的必要条件 |
(三) 外部因素是舆论变化的重要原因 |
(四) 发达地区和先进阶层的舆论是整个国家舆论的晴雨表 |
(五) 逆向反映是压制舆论的必然结果 |
三、舆论功能论:揭示舆论包含的巨大力量 |
(一) 舆论是国家立法的一种推动力量 |
(二) 舆论是权力组织和政治活动家的一种制约力量 |
(三) 舆论是普遍的社会活动的一种监督力量 |
四、舆论控制论:阐释舆论的社会控制形式 |
(一) 挑战舆论 |
(二) 争取舆论 |
(三) 利用舆论 |
(四) 稳定舆论 |
(五) 迷惑舆论 |
(六) 制造舆论 |
五、舆论载体论:阐明舆论与报刊的关系 |
(一)报刊整体上代表舆论:报刊是“广泛的无名的社会舆论的工具” |
(二) 舆论在无形中制约着报刊:“‘自由报刊’是社会舆论的产物” |
(三) 报刊在舆论中的流通方式:“报纸是作为社会舆论的纸币流通的” |
第三章 马克思恩格斯舆论思想的基本特征 |
一、显着的实践性:以人类实践活动为出发点 |
二、深刻的辩证性:以唯物辩证法为基本分析方法 |
三、鲜明的阶级性:始终代表无产阶级的利益 |
四、强烈的批判性:强烈批判资产阶级的舆论 |
五、话语的生动性:巧妙运用喻证的语言表达 |
第四章 马克思恩格斯舆论思想的当代价值 |
一、理论价值:为丰富马克思主义舆论思想提供理论养分 |
(一) 为列宁的舆论思想提供理论指导 |
(二) 为中国共产党人的舆论思想奠定理论基础 |
二、实践价值:为推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舆论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
(一)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
(二)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着力提升中国共产党的舆论引导力 |
(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
(四) 坚持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志向,持续增强无产阶级舆论斗争的本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5)马克思历史观视域中的权利正义论(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和基本思路 |
(一) 主要内容和基本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论文难点与创新 |
(一) 论文的难点 |
(二) 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权利问题及其相关范畴 |
一、权利的产生 |
(一) 权利产生的客观条件 |
(二) 权利产生的主观条件 |
二、权利的内涵与特征 |
(一) 中西权利概念的语义学分析 |
(二) 当代权利概念的中西比较 |
(三) 权利的基本特征 |
三、权利的类型 |
(一) 从权利主体的角度对权利的划分 |
(二) 从存在形态上对权利的划分 |
(三) 从权利活动客体视角对权利的划分 |
四、权利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
(一) 权利与利益 |
(二) 权利与自由 |
(三) 权利与资格 |
(四) 权利与权能 |
第二章 正义问题及其相关范畴 |
一、正义的产生 |
(一) 正义产生的客观条件 |
(二) 正义产生的主观条件 |
二、正义的内涵与特征 |
(一) 中西正义概念的语义学分析 |
(二) 当代正义概念的中西比较 |
(三) 正义的基本特征 |
三、正义的类型 |
(一) 形式正义 |
(二) 实质正义 |
四、正义与权利的关系 |
(一) 权利与正义的同一性 |
(二) 权利与正义的差异性 |
(三) 权利与正义的统一 |
第三章 马克思历史观中权利正义问题和内容 |
一、权利产生中的正义 |
(一) 权利正义与社会规范的关系 |
(二) 社会规范的合理性是权利正义的前提 |
二、权利分配中的正义 |
(一) 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不正义 |
(二) 分配原则的正义在于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
三、权利享有中的正义 |
(一) 享有的权利是否应得 |
(二) 应得的权利是否享有 |
四、权利保障中的正义 |
(一) 尊重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 |
(二) 完善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障制度 |
第四章 权利正义的历史演变和实现途径 |
一、权利正义的核心问题 |
(一) 权利和权力的中英文辨析 |
(二) 西方思想家对权利与权力关系的界定 |
(三) 马克思对权利正义的内在规定和评价尺度 |
二、权利正义的历史演变 |
(一) 等级社会的等级权利正义 |
(二) 商品经济社会的形式权利正义 |
(三) 共产主义社会的实质权利正义 |
三、斗争在权利正义实现中的作用 |
(一) 斗争与权利正义的历史性共生 |
(二) 斗争的作用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 |
(三) 斗争的价值在于缓解历史分娩的阵痛 |
第五章 马克思历史观中的权利正义论的当代意义 |
一、马克思权利正义论的理论意义 |
(一) 抵制西方自由主义侵蚀的思想武器 |
(二) 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行动指南 |
二、权利正义的实践意义 |
(一) 有利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
(二) 有利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三) 有利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
(四) 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
(五) 有利于社会主义权利文化构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主要学术成果 |
致谢 |
(6)道德对政治的回归 ——卢梭政治思想的伦理意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卢梭整体气质的重塑:孤独与自由的诞生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创新点和意义 |
1.研究思路 |
2.创新点 |
3.研究意义 |
第一章 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 |
一、自然状态的正当性问题 |
1.“自然”概念的追溯 |
2.“自然状态”的思想渊源 |
二、自然状态下的自然之善 |
1.自然之善的提出 |
2.自然之善的情感维度 |
三、社会状态下的天性败坏 |
1.非自然的自私与虚荣 |
2.不平等与自由的丧失 |
第二章 从自然人到道德公民:卢梭政治思想的道德意蕴 |
一、自然人与公民的双重身份 |
1.自然人、布尔乔亚与公民 |
2.自然人与公民的矛盾与统一 |
二、培养道德公民的途径 |
1.升华自我内心情感的方式 |
2.培养并激发出爱国主义精神 |
第三章 公意何以可能:卢梭道德思想的政治缘由 |
一、社会契约思想:政治合法性的来源 |
二、共同体与政治合法性 |
三、公意何以可能 |
四、法律:公意的宣告 |
第四章 道德对政治的回归 |
一、西方道德与政治的历史嬗变 |
1.古典德性政治的德政合一 |
1.1 苏格拉底:善是人的内在灵魂 |
1.2 柏拉图:理想国的构建 |
1.3 亚里士多德:政治共同体 |
2.近现代政治哲学的德政分离 |
2.1 马基雅维利:功利政治取代德性政治 |
2.2 霍布斯:“利维坦” |
2.3 哈特:恶法亦法 |
二、对现代政治的反思 |
1.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特征:功利对德性的取代 |
2.对万能理性的拒绝 |
3.对不平等枷锁的反抗 |
三、对古典德性的继承 |
1.古典政治哲学的基本特征:追求至善的政治秩序 |
2.德性与正义 |
3.理想国与公共精神 |
第五章 卢梭政治思想的价值与局限 |
一、卢梭政治思想的价值 |
1.开辟现代政治之情感道德路径 |
2.启发当代治理之德法共治策略 |
二、卢梭政治思想的局限 |
1.私有制思想的局限 |
2.人民主权思想的局限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对罗尔斯契约论排除残疾人的批评与修正(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核心概念 |
三、文献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四、论文结构 |
五、研究方法 |
六、论文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非自利契约论中的罗尔斯契约论 |
一、契约论两个传统的源起与特征 |
(一) 自利契约论: 从霍布斯到高蒂尔 |
(二) 非自利契约论: 从卢梭到斯坎伦 |
二、罗尔斯契约论的结构特点 |
(一) 原初状态 |
(二) 社会合作目的 |
第二章 非契约论对罗尔斯契约论排除残疾人的批评 |
一、能力路径对罗尔斯契约论排除残疾人的批评 |
(一) 能力路径中罗尔斯契约论对残疾人的排除机制 |
(二) 能力路径中的“能力” |
(三) 能力路径中的残疾人 |
二、关怀伦理对罗尔斯契约论排除残疾人的批评 |
(一) 依赖的不可避免性 |
(二) 姬蒂对罗尔斯契约论排除残疾人的批判 |
(三) 姬蒂的关怀正义与残疾人 |
第三章 罗尔斯主义者对罗尔斯契约论排除残疾人的回应 |
一、标准罗尔斯主义者的回应 |
(一) 对罗尔斯正义的范围的再理解: 反驳努斯鲍姆 |
(二) 对罗尔斯正义的环境的再理解: 反驳努斯鲍姆 |
二、罗尔斯契约论全面合作假设的改变 |
(一) 全面合作假设与两种道德能力 |
(二) 重新理解合作贡献: 容纳残疾人 |
第四章 非罗尔斯主义契约论对罗尔斯契约论排除残疾人的修正 |
一、斯坎伦契约主义对罗尔斯契约论排除残疾人的修正 |
(一) 斯坎伦契约主义的道德范围 |
(二) 斯坎伦契约主义中的残疾人: 委托模式 |
二、信任契约对罗尔斯契约论排除残疾人的修正 |
(一) 能力路径和委托模式的问题: 代表性不足 |
(二) 信任价值与信任契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8)正当防卫权利的法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意义 |
第二节 理论问题的提出 |
第三节 既有研究的概述 |
第四节 本文的关注重点 |
第五节 研究运用的方法 |
第六节 本文的结构安排 |
第一章 正当防卫权利的历史梳理 |
第一节 正当防卫历史的梳理方法 |
一、辉格史观 |
二、语境论进路 |
三、“史前史”的问题 |
第二节 历史视域下正当防卫权利辨析 |
一、复仇的历史不是正当防卫权利的历史 |
二、私刑的历史不是正当防卫权利的历史 |
三、权力的历史亦非正当防卫权利的历史 |
第三节 正当防卫权利法定史的变迁 |
一、正当防卫权利的法律表述:以刑法为例 |
二、规范变迁中的权利因素 |
第二章 正当防卫权利的思想雏形 |
第一节 霍布斯:以人性为基础的正当防卫权利观 |
一、霍布斯权利观概述 |
二、防卫权在自然状态中的前身:自我保存权 |
(一)霍布斯语境中的自我保存权利 |
(二)道德权利、自由属性与自愿受损问题 |
三、自我保存思想在政治社会的体现:正当防卫权利 |
(一)考察因素之一:以信约方式形成的缔约 |
(二)考察因素之二:维系权利义务关系的他者 |
(三)考察因素之三:侵害的本质是义务的违反 |
(四)考察因素之四:无碍于利己的有限利他 |
(五)考察因素之五:政治社会中的有限防卫权 |
第二节 洛克:以惩罚权为基础的正当防卫权利观 |
一、洛克对霍布斯理论的扬弃 |
(一)对霍布斯有限防卫观的继承 |
(二)对霍布斯二元论论证结构的反思与批判 |
二、洛克社会契约理论中的正当防卫权利 |
(一)方法论个人主义与共有权利观 |
(二)正当防卫权利来源于惩罚权 |
三、洛克防卫思想的具体叙事脉络 |
(一)洛克关于防卫限度的论述 |
(二)洛克关于防卫时间与起因的论述 |
第三章 正当防卫权利的语境内涵 |
第一节 作为非法律概念的的正当防卫 |
一、词源意义上的正当防卫 |
二、伦理语境中的正当防卫 |
(一)有因性层面的伦理约束:何为侵害? |
(二)限度性层面的伦理约束:统一标准? |
三、俗民视域下的正当防卫 |
(一)大众观念与法律层面的分歧 |
(二)常见表现形式与逻辑特征的区别 |
第二节 域内法律体系中的正当防卫 |
一、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正当防卫的表述 |
二、对表述的类型化分析 |
(一)对违法阻却事由地位加以重申 |
(二)对现有制度体系的适度解释与修补 |
(三)对具体主体的正当防卫赋权 |
第三节 比较制度视域下的正当防卫 |
一、各国法律体系中的正当防卫条款 |
二、正当防卫规范在民法与刑法中的特征差异 |
(一)规范逻辑层面的区别 |
(二)界限的部门法化与违法性判断的统一 |
三、正当防卫的功能定位与国别性问题 |
第四章 正当防卫权利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霍菲尔德理论中的正当防卫权利 |
一、要求权:正当防卫权利不可剥夺 |
二、自由权:正当防卫权利不可强制 |
三、法律权力:正当防卫权利不可排他 |
四、豁免权:正当防卫权利不可反击 |
第二节 正当防卫权利性质的进一步辨异 |
一、“惩罚”不是正当防卫的权利逻辑 |
二、“嫁祸”不是正当防卫的权利结构 |
三、“不安”不是正当防卫的权利依据 |
四、“遏制”是其合法来源与权利本质 |
第三节 正当防卫权利的定义 |
一、予以积极鼓励的正当防卫:制止权 |
二、优于公力救济的正当防卫:致损权 |
三、基于具体情境的正当防卫:误判权 |
四、消极行使权利的正当防卫:躲避权 |
第四节 正当防卫权利行为与近似范畴的区分 |
一、正当防卫权利行为与预防性防卫 |
二、正当防卫权利行为与紧急避险 |
(一)正当防卫权利行为与进攻性紧急避险 |
(二)正当防卫权利行为与防御性紧急避险 |
三、正当防卫权利行为与自助行为 |
四、正当防卫权利行为与扭送行为 |
五、正当防卫权利行为与公权委托行为 |
第五章 正当防卫权利的辩护形象 |
第一节 一个惩罚者与社会愤怒的宣泄 |
一、正当防卫非惩罚权本质的再重申 |
二、现代中国政治语境中的“作为一种惩罚的防卫” |
第二节 一个促成他者“自杀”或“自伤”的人 |
一、侵害人视角的转向与利益阙如原理 |
二、侵害人视角之相对积极价值 |
第三节 一个背靠在墙上的退无可退者 |
一、归因于心理的正当性论证 |
二、归因于环境的正当性论证 |
三、“指鹿为马”——该进路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 |
第四节 一个扞卫自己权利的人 |
一、原子主义进路之理论阐释 |
二、个人式论证之实践表征 |
第五节 一个扞卫社会利益关系的人 |
一、社会利益进路之理论阐释 |
二、歧义性的“社会利益”在实践中的表征 |
第六章 正当防卫权利的证成新说 |
第一节 融贯论视域下的“个人保全”与“法的确证” |
一、二元论基本立场之简要澄清 |
二、二元论融贯内涵之初步概括 |
第二节 法益悬置为基础:可为性论证 |
一、义务违反为肇因 |
二、法益悬置为理由 |
第三节 公权不及为依据:应为性论证 |
一、及时制止的价值 |
二、毋需躲避的缘由 |
三、利他效果的机理 |
第四节 风险分担为补强:特殊情境的一般化处置 |
第七章 正当防卫权利的质性要件 |
第一节 正当防卫构成要件概括方法 |
一、平行要件式 |
二、属性分类式 |
三、从正当化论证分歧看构成要件 |
第二节 对象要件:精准防卫目标 |
一、防卫对象的限定逻辑 |
二、防卫对象的开放语义 |
第三节 前提要件:防卫发动之原因 |
一、前提要件的基本内涵 |
二、假想防卫的概念澄清 |
三、不法侵害的范围论证 |
四、国家利益的可防卫性 |
五、紧迫概念的内涵辨析 |
第四节 时间要件:取决于防卫本质 |
一、标准的立场:现实侵害还是侵害预见? |
二、对准予防卫节点的讨论 |
三、对禁止防卫节点的讨论 |
第五节 主观要件:裁判齐一化的关键 |
一、主观要素的体系地位 |
二、偶然防卫非权利行为 |
三、防卫意思的语义范围 |
第八章 正当防卫权利的量性要件 |
第一节 正当防卫限度标准的基本立场 |
第二节 正当防卫限度标准的确定方法 |
一、适应还是需要:诸说逻辑之分歧 |
二、修正抑或颠覆:折中内涵之探明 |
三、模糊但却明确:确立标准之立场 |
第三节 防卫过当认定的诸学说 |
一、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之理解 |
二、司法实践对双因素理论的推进 |
第四节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关系再厘清 |
一、经由条文变迁看防卫过当类型之二分 |
二、范畴关系的梳理与一般防卫体系的重构 |
三、特别防卫有限性与独立性之再强调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期间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9)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关系的理论概述 |
一、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一)大学生就业的概念界定 |
(二)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理论基础 |
(一)责任政府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 |
(三)市场失灵理论 |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实依据 |
(一)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
(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的内在要求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厘定 |
(一)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调控责任 |
(二)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服务责任 |
(三)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监督责任 |
第二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践历程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时期:政府包办、计划配置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二、“供需见面”就业制度时期:计划配置为主、调节为辅 |
(一)“供需见面”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时期: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
(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状与问题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现状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现状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现状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证研究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设计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概况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频率分析结果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交叉分析结果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第四章 国外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第五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策略建议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 |
(二)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 |
(二)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 |
(二)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 |
(三)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 B 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人才要求访谈提纲 |
附录 C 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10)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S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理论背景 |
(二)现实背景 |
(三)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状况述评 |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 |
(一)研究方法运用 |
(二)论文重点难点 |
(三)论文创新之处 |
(四)论文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的经济哲学基础 |
(一)古典政治经济学对共享思想的分析 |
(二)分享经济的殊异与符号共享的反思 |
(三)经济哲学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的启示 |
二、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的政治哲学根脉 |
(一)共享思想的古希腊考察 |
(二)契约论对共享思想的近代探讨 |
(三)政治哲学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的启示 |
三、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的文化哲学渊源 |
(一)功利主义的共享思想 |
(二)大众文化是何种意义上的共享 |
(三)文化哲学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的启示 |
第二章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的经济哲学评析 |
一、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关于生态危机与经济理性的批判 |
(一)自然的存在与发展遭到经济合理性的计算和核算 |
(二)资本积累的永动带来资本主义破坏环境永无静止 |
(三)资本主义制度不可避免地暴露出内在反生态本性 |
二、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关于生态危机与资本逻辑的批判 |
(一)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同生产的客观条件存在抵牾 |
(二)资本主义异化消费导致人的依附、柔弱与无力 |
(三)“弱人类中心主义”根据人的理性需要支配自然 |
三、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关于生态危机与技术理性的批判 |
(一)通过科学技术征服自然是资本主义不证自明的东西 |
(二)科学技术优势是资本主义征服自然的重要武器 |
(三)对技术的批判与对资本主义所有权的抨击密切相关 |
第三章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的政治哲学评定 |
一、平等的失落:人与自然从和谐相处滑向不断失衡 |
(一)遭到摒弃的应有之义:平等地善待自然 |
(二)以“开明自利”的方式平等地对待自然 |
(三)赋予自然以平等的法律权利与法律地位 |
二、正义的失陷:人与社会从公平保障导向权利啮噬 |
(一)资本主义教育体制固化了社会地位的发展不公 |
(二)科学技术充当着法西斯主义的社会宰制角色 |
(三)生态帝国主义的殖民扩张加剧了全球发展不平衡 |
三、自由的失却:人与自我从互相尊重沦入异化困境 |
(一)异化劳动的异己力量压迫并剥夺着人的自由 |
(二)异化消费将人之自由关进商品崇拜的牢笼 |
(三)大众心理在希望与失望的切换中陷入异化 |
第四章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的文化哲学评判 |
一、生态社会主义共同体的理论内涵与鲜明特质 |
(一)生态社会主义的共同体是“科学”的而不是科学社会主义的 |
(二)生态社会主义的共同体是具有民主意识的共同体 |
(三)生态社会主义的共同体是生产者正义的联合体 |
二、生态社会主义共同体不同于资本主义共同体 |
(一)西方社会共同体的思想根基与历史渊源 |
(二)共同体在西方文明中的集大成式发展 |
(三)共同体在西方马克思主义中的理论动向 |
(四)生态社会主义共同体与资本主义共同体的同异之处 |
三、生态社会主义共同体有别于社会主义共同体 |
(一)马克思关于共同体的历史分析 |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共同体理论的新发展 |
(三)生态社会主义共同体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共同体的同异之处 |
第五章 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中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 |
一、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没有超出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 |
(一)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没有超出马克思的合作经济思想 |
(二)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没有超出马克思的收入分配理论 |
(三)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没有超出马克思的“类本质”理论 |
二、生态共享问题本质上是生产正义与分配正义问题 |
(一)共享从根底上不是科技运用与生态危机的关系问题 |
(二)共享从根底上不是消费异化与生态危机的关系问题 |
(三)共享从根底上是生产正义、分配公平与环境保护的问题 |
三、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的实践性遭到严重弱化 |
(一)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没有跳出资本主义制度的包围圈 |
(二)生态社会主义共同体思想抵不过生态帝国主义等理论 |
(三)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实践的一再落空暴露其思想的保守性 |
四、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敞开了共享发展问题的时代探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四、评《社会契约论》(论文参考文献)
- [1]正义理论、差异政治与障碍研究[J]. 苏峰山. 残障权利研究, 2021(01)
- [2]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契约型导学关系构建研究[D]. 周紫荆.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3]马克思与洛克政府观比较研究[D]. 牛崇基. 大理大学, 2021(09)
- [4]马克思恩格斯舆论思想研究[D]. 王思. 扬州大学, 2021(09)
- [5]马克思历史观视域中的权利正义论[D]. 孟桢. 华中师范大学, 2021(02)
- [6]道德对政治的回归 ——卢梭政治思想的伦理意蕴[D]. 朱澳拉. 湖北大学, 2021(01)
- [7]对罗尔斯契约论排除残疾人的批评与修正[D]. 侯干干. 吉林大学, 2020(03)
- [8]正当防卫权利的法理研究[D]. 王垚. 吉林大学, 2020(01)
- [9]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D]. 鄂义强.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10]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研究[D]. 王临霞.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