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治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二次会议(论文文献综述)
刘妤[1](2020)在《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和秘密性研究》文中提出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是代议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国家代议制度运行的关键环节,投票表决的方式直接关系到代表职能的有效运行和民意的充分表达。一直以来,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还是秘密性是宪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公开投票还是秘密投票更能促进民主?根据我国国情,人大及其常委会更适合采用公开投票还是秘密投票?怎样对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方式进行完善?这是本文要回答的问题。本文以政治领域的投票表决的为研究对象,运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案例分析、图表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对投票表决公开性和秘密性背后的原理、代议机关投票表决方式演变的过程、中外代议机关投票表决方式的种类和特点、中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现状及完善的方向,进行了系统研究。本文提出了以下创新性观点:一是选民投票更适合采用秘密投票,代议机关更适合采用公开投票。二是秘密投票在抗拒贿选、强迫方面更有优势,但也不是绝对的。公开投票在抗拒投票人自私情感方面更有优势。三是代议机关公开投票需要完善的议事公开制度、议员免责制度来支持,投票的公开和秘密性还受到社会大众思想理念的影响。当公开投票的条件不具备时,秘密表决胜过公开投票。为了证明以上观点,本文从以下方面进行了论证:本文介绍了投票表决这一政治现象的发展演变,梳理了在选民投票领域和代议机关议事领域投票表决的不同特点。选民投票由早期的公开投票演变为秘密投票,代议机关的投票则正好相反,由秘密投票转变为公开投票。投票的公开性和秘密性的选择受以下因素的影响:一是人们思想观念的偏好,二是对投票主要是权利还是责任的认识,三是能否抗拒外来非法投票压力的考量,四是能否克服投票人自身的自私情感的考量。选民投票着重保护投票自由和公民隐私,以秘密投票为主,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则以责任为优先考虑因素,以公开投票为主。代议制度运行的政治原理对代议机关投票方式有决定作用。代议制的有效运转在于议员如何通过代表机制实现对人民的代表。选民和议员的关系是代议机关议事公开、投票公开的决定因素。当代代议制国家,除了传统的立法行为,议员的服务行增多,代表和选民的关系也从传统的问责关系向多重关系转变,这一转变削弱了代议机关公开投票的必要性。现代政党政治的的发展,使得议员面临选民和党纪的双重压力,公开投票造成了向政党负责和向选民负责的冲突。英、美、法、日为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特点有:一是以公开投票表决为主;二是针对争议不大的事项一般采用举手、呼喊等简单高效的表决方式;三是针对重大事项的决议,则采用正式的公开记名投票;四是投票表决的方式可以灵活转换。以四国为代表的代议制国家的代议机关大多采用公开表决,并且有较完善的议事公开制度和议员免责制度。本文立足梳理并完善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表决方式。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秘密投票表决为主要形式。港澳台地区民意机关以公开投票为主要形式,并根据表决事项的性质选择表决方式。现阶段的秘密投票基本符合我国国情,但可以借鉴港澳台地区的作法进行公开投票类型化的尝试,对现有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表决方式作规范化、统一化规定,完善程序规则;用足现有制度优势,完善举手表决的程序,对秘密写票处进行规范;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公开制度。对制度的完善还需要达成的社会共识有:一是对选民投票和人大代表委员的投票表决进行区分,二是改变“秘密即民主,公开非民主”的观念,三是提高人大代表委员的责任意识。
董文静[2](2019)在《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研究》文中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组织和制度获取价值观和稳定性的一种进程。它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包含但不等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虽然目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但具体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方面,目前几乎没有专门、系统的研究成果。而党的十八大以来,再三强调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在上述背景下,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问题,对于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为此,论文围绕选题综合运用逻辑与历史相结合、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相结合、结构功能分析等方法,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有关基本理论、价值功能、历史演进、发展现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系、构建和完善协商民主领导组织机构、积极推进协商民主思想文化建设和推动协商民主实践发展,回应和解决目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中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来实现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稳步、健康、快速发展。具体而言,本文在结构上安排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首先是介绍了选题的依据和研究的意义;然后,在梳理归纳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研究现状,展望研究趋势后,确定研究主题;最后,安排了论文基本结构框架、阐述了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等内容,为论文研究工作的全面展开奠定基础。第二章主要阐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基本理论。本章根据政治学逻辑,先从论文选题所涵盖的两大理论体系入手,分别对协商民主的内涵和制度的含义进行界定,然后分析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和实践形式,制度化的含义和形式及其价值,进而深入分析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内涵和层次,为后续章节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撑。第三章全面分析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价值功能。本章首先从哲学的高度确立社会主义协商民制度化的价值构成,然后主要从目的价值、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三个方面深入剖析它的价值功能,明确其具有导向性、实践性、渐进性和全局性等价值特点,其主要目的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系、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要价值。加深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认识,进一步坚定其发展道路。第四章全面考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历史进程。本章主要根据历史发展的逻辑进程,依次对我国长期存在的以政治协商为主、其它协商逐渐发展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奠基、自发起步、自觉快速发展及全面快速发展的状况做一全景式的梳理和探讨,并得出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中,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思想文化建设和实践发展四个层面互相依存,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协商民主制度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息息相关等基本经验。为探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对策找好立足点。第五章透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现状。文中首先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比较优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协协商制度化的典型示范、协商民主实践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及良好的国内外环境。接下来分析,由于长期缺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及其制度化理论的指导,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水平的影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虽然已经历六七十年的风雨历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很显然,发展水平还不高。文中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领导组织机构建设、思想文化建设和实践发展四个层面,以中央层面的政协协商和温岭民主恳谈为例,采用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方法,概括与抽象相统一的方法,分析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的状况、存在的问题,得出协商民主制度有待建立健全、协商民主组织亟待构建完善、协商民主思想文化建设亟待加强、协商民主实践发展亟需推进等认识。第六章讨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的思路和对策。本章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四个层次依次提出了具体的发展思路与对策:把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奠定制度化的物质基础;建立健全协商民主领导组织机构,奠定制度化的组织基础;培育成熟的协商文化,夯实制度化的深厚文化根基,推动形成稳定运行、富有成效的协商实践,实现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这也是本论文最终的研究目的和成果。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3](201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文中研究指明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是近代以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里程碑,中华民族发展进步从此开启了新纪元。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突出反映党领导人民探索、开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及其重大理论、制度创新成果,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70年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国防和军队、"一国两制"和祖国统一、外交、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更加深刻地认识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力量,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满怀信心继续把新中国巩固好、发展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1949年10月—2019年9月)》。现将全文刊发,以飨读者。
梁宝伟[4](2019)在《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中国,中国共产党的每一项执政活动都引人瞩目,给人深思。“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改革开放以来,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紧密,成为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方式。其中,民主法律化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艺术。民主法律化,就是将人民民主通过法律的方式加以稳定化、权威化。民主法律化源自1978年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在邓小平思想论断的指导下,人民民主在法律的保障下不断迈进,推动着改革开放发展。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勇于担当,治国理政,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也使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迈入新时代。中共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和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略,为今后继续推进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指导。民主要发展,法治要加强,成为将来中国共产党坚持长期执政的重要准则。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具有历史思维、历史视野。1978年至1992年的这段时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时期,也是改革开放以后民主法律化的重要发展时期。由此决定了对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的研究,既是一个学术研究问题,也是一个事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问题。通过研究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发展历程,梳理其发展脉络,看待其历史影响,总结其历史经验,有助于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道路自信和理论自觉,有助于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提供经验参考,增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能力。本文以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为研究对象,从历史与逻辑相结合、宏观把握与微观考察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运用历史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综合运用党史学、政治学与法学等学科知识,对改革开放初期的民主法律化进程进行了研究。通过论述这段时期重要法律制定的背景原因、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作用影响等,力图达到展示过程、梳理脉络、把握规律和总结经验。全文共分三大部分、七个篇章:第一部分为引言,独立成篇。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缘由及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创新点与难点。第二部分为正文,从第一章到第五章,对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给予重点阐释。第一章介绍民主法律化的思想发端及内涵要求,第二、三、四章是对民主法律化具体实践过程的论述,第五章则对该实践过程进行了总结。第一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以邓小平“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论断为主要阐释,重点论述了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提出的历史背景及其内涵和要求。第二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本章以1979年至中共十二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于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初步开始的时代背景,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等方面,主要对《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选举法》《刑法》的制定过程、主要特点以及作用进行了分析。第三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本章以中共十二大以后至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改革开放全面展开的时代背景,从中共十二大和中共十三大的战略决策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从宪法的根本法律保障、人大制度的法律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专门立法、村民自治组织法律的制定以及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扩大与法律保护的加强等方面,重点对《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民族区域自治法》《村委会组织法(试行)》《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作了阐述。第四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本章以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至中共十四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从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围绕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这两个方面,重点对《代表法》《城市居委会组织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民事诉讼法》以及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等作了阐述。第五章题目为“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本章围绕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历程,进行概括总结,重点阐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分析了民主为什么要法律化和民主能够法律化,指出了实行民主法律化的必然性,以此从理论上阐述了民主法律化的合理性。二是分析了十四年民主法律化进程的历史影响,认为它较好贯彻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推动了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丰富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三是总结十四年中国共产党推进民主法律化的执政经验,主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改革开放等八条经验。第三部分为结语章“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本章在阐述第二部分的基础上,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作了阐释,指出十四年民主法律化历程必然走向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民主法律化,同时强调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要坚持民主法治的紧密结合。
孙玉芳[5](2019)在《作家的“民间” ——冯骥才民间文化遗产思想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白林[6](2019)在《中国赴蒙援建工人研究(1949-1964)》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主要利用蒙古国对外关系中央档案馆、蒙古国中央档案馆、蒙古人民革命党档案馆以及中国外交部档案馆、地方省档案馆解密的档案资料,以1949年至1964年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派遣工人援助蒙古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过程为研究主线,重点探讨中国援建工人历年在蒙古工作和生活状况及其演变过程,力图借此反映出作为社会主义阵营内部的兄弟国家,中蒙在建交后双方外交及经济关系的发展脉络。文章主体共分五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章叙述中国派遣援建工人赴蒙的历史过程。1949年中蒙建交后,只因首任中国驻蒙古大使吉雅泰误解周恩来的语意,与蒙方交涉在蒙华侨问题时主动提出派遣中国工人赴蒙的问题。由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内经济百废待兴和朝鲜战争爆发以及中国派兵参战等原因,中蒙双方派遣工人的交涉暂停。直到1955年,中蒙两国签订协定,中国派遣大批工人赴蒙参加生产建设。受中蒙关系变化的影响,1963年中国停止派遣援建工人,1964年中国在蒙援建工人全部回国。第二章主要考察中国援建工人在蒙古的工作和生活的基本情况。蒙古领导人既需要大批中国工人赴蒙援建,又对他们持有“猜忌”、“警惕”的矛盾心理。而这种矛盾心理均表现在蒙方分配中国工人工作及其生活条件等方面。例如,给中国工人过于分散分配工作;与苏联工人和蒙古工人比较起来看,中国工人工作待遇和生活条件有明显的差距。但是,中国工人在中国政府的宣传和教育下,援建工作没有受到太大影响。第三章分析中蒙双方如何处理两国工人之间的矛盾及其处理方针的演变过程。针对中国工人违法乱纪的行为与两国工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在中国政府主动要求之下,经中蒙双方协商决定,按照蒙古法律处理工人之间的司法问题。由于历史和地缘政治等原因,蒙古司法机关和警察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经常出现偏袒或袒护本国人的现象。因此,在中方要求下,中蒙双方进行商讨并调整为共同协商解决司法问题。中蒙关系恶化后,蒙方不顾中方的反对,单方面强行处理工人之间的司法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案例是“窦海玉、于深水事件”。第四章探讨中蒙两国关系的变化及其中国援建工人回国的过程。1955年中国援建工人抵达蒙古后,因各种原因及其3年工作期满等原因,部分中国工人提前陆续回国。中苏关系恶化后,由于蒙古采取“等距离”外交政策,在1959年至1961年初期间,期满和提前回国的工人很少。受中苏关系的影响,中蒙关系恶化后,中国工人期满和提前回国人数剧增。特别是1962年访华期间,泽登巴尔与周恩来发生意识形态争论,加剧了中蒙两党和两国关系。蒙古政府全面调整对华政策,1964年单方面宣布运送中国工人全部回国。第五章讨论中国援建工人在蒙古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五年计划中的影响。1955年开始,蒙方引进大批中国工人,使其参加国民经济建设当中。与此同时,针对蒙古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中蒙双方签订经济援助协定,中国向蒙古提供了大量的经济援助。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蒙古领导人不顾苏联反对,不仅学习中国“大跃进”运动,而且1959年在全国范围内也开展了“大跃进”运动。中国工人积极参加其中创造出了很多成果。直到1964年,中国工人全部回国而中国提供的援建项目被迫暂停。中国对蒙古派遣劳动力和提供经济援助的行为,与对其他国家提供的援助有较大的区别。中国对蒙古援助行为不仅输出自身经济发展模式,它还具有排除或消减苏联在蒙古的影响力的这一政治任务。中国通过提供经济援助,扩大在蒙古的政治影响,以此将来与苏联角逐蒙古问题。但是,中国派遣劳动力援蒙的行为,不仅影响中蒙双方领导人做出有关两国关系的决策,而且在1960年代初期促进了中蒙两国关系恶化的进程。
徐旖瑶[7](2018)在《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研究》文中认为人类自有群体性活动以来就伴随着开会与议事,这项专属于和平解决人类纷争与矛盾的协商方式,实践由来已久。在经历了漫长的忽视-认知-研究过后,议事规则现已广泛应用于立法机构、社会团体、商业组织等会议中。人类群体性活动不再因为众口难调或一家独大而缺乏议事应有的正义、民主、协商与效率。一般而言,议事规则的内容都是由普遍通用的议事规则与针对会议属性和内容而形成的特殊议事规则所构成。议事规则的现实载体与规范对象只能是会议活动,议事规则为确保会议正常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得出结论,需要规范会议的方方面面。议事规则在结构上分为主体议事规则、客体议事规则与程序议事规则,三部分可以分开规范,但实践上又紧密相连。客体议事规则是运行前提、程序议事规则是运行轴、主体议事规则是运行保障。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形成环境具有悠久的议政传统,但却不是具有真正议事能力的环境。人大议事规则的产生与发展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一路从第一次大革命时期开始试点探索与中国实际国情相结合的议事规则与实践,又在国情动荡、制度几乎废弃的时期里,终于迎来了议事规则的法定出台。时至今日,我国各级人大议事规则跟随改革开放、解放思想的工作要求,在议案的提出、审议、质询、调查、发言、表决以及选举任免上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订与改良。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是在协商情况下为广泛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与需求而设定的行为步骤与参与权限。人大议事规则的结构与功能具体通过三个方面展现,一是包含议事者、办理者、主持人与辅助者在内的人大主体议事规则,它体现了人大主体议事规则清晰合理地分配议事角色的功能;二是规范综合议案、单项议案、非正式议案的人大客体议事规则,它发挥着保障人大各项议事活动能够正常进行的功能;三是依据民主集中程序原则为指导的人大程序议事规则,主要有提出-审议、质询、询问-表决这三项主要程序,它们贯穿于人大议事主体与议事客体之间,其规则具有联系人大主客体协调议事的功能。当前,人大议事规则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作为人大议事主体之一的普通代表个体功能性不足,地方人大代表团决策能力差异明显;作为人大议事客体的议案在形成上滞后且形式化,其重大事项类规范不足;在人大程序议事中,其规范也存在包括会期制度、议程设置这两个主要方面在内的不少问题。究其原因,则主要有党政关系的协调性、经济发展与制度建设的相互作用以及传统文化等的影响。优化人大议事规则主要从议事规则的三大组成部分着眼,一是人大议事主体之一的主席团需要更加科学化的议事设置,在尽可能发挥主席团审议原案与主持会议的本职工作下,科学划定和协调主席团与其他议事主体间的关系以及审核各项议案、报告的能力;二是人大议事客体之一的重大事项权需要更加精准化的设定与操作,将何为重大,何种议事主体可以处理何种层次的重大事项等等规定细化、深化、可操作化;三是人大议事程序之一的辩论机制需要更加重视和规范化,要将辩论这一议事核心和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各级人大代表的议事过程之中。通过规范三者,将有助于我国各级人大议事规则发挥更强的作用,实现正义、民主与高效的价值追求。
王明科[8](2018)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活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进程中,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党诞生、成长、发展、壮大的见证,也是党面向未来实现新目标、夺取新胜利、铸造新辉煌的保证;而历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则是这一重大政治活动的主体,他们以参与者和决策者的政治角色创造历史,也以这样的身份载入史册。从中共一大开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便成为一个重要的政治群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每个重要历史节点上,都发挥着重要的历史作用。而适应不同的历史环境、革命建设任务变化需要,每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在微观上,又呈现出不同的结构特点和个体风貌。更为重要的是,伴随着党的建设的不断加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全国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代表制度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规范,从单一到系统的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而且,随着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深入推进,代表制度也需要持续改进和完善,以保证与其所承担的时代使命相适应。考察代表问题的历史发展,探究代表制度建设的未来走向,正是论文致力于研究的核心问题。论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后面部分共分为五章。绪论部分主要介绍和阐述论文的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概念界定及主要文献史料、学术研究的情况、研究思路和方法、创新点和重点难点等。第一章,主要研究中共一大至七大的代表问题。这七次代表大会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召开,按照重要性,代表制度建设的丰富程度,代表人数等方面的差别划分为四节进行阐述。中共一大代表是代表问题的起点,他们不仅参与了早期党组织的建立,而且亲手缔造了中国共产党,在一大召开期间,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创立了代表履职尽责的典范。中共二大是代表制度化的开端,代表中首次出现工人代表,体现了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属性,由于人数较少,代表在大会上承担了各类角色。中共三大、四大期间,代表制度开始具体化,部分地区的代表产生开始采取选举的方式,而围绕着第一次国共合作问题,代表在大会议事时进行了激烈争论,思想分歧开始呈现。中共五大、六大时,面对大革命失败,代表们经历了五大时的迷茫,也经历了六大时的艰辛,在沉痛中反思,在逆境中崛起,开启了对救亡图存道路的新探索。中共七大时,中国共产党已经走出了一条自己的道路,全党上下思想空前统一,在这样的形势下,七大代表几经波折,最终共同成就了一次独立自主、团结奋进的代表大会,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代表问题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第二章,主要探讨八大至十一大的代表问题。这四次代表大会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召开的,根据历史背景的不同进行分别阐述。八大是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代表大会历史上唯一一次提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大会。代表在大会上广泛发言,充分行使选举权,提出了许多影响深远的意见建议。九大、十大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召开,受极“左”思潮影响,在代表推选、代表队伍结构和履职行为方面偏离正确轨道,出现许多偏差。中共十一大虽然没有实现拨乱反正,但对代表制度进行了初步恢复。代表问题在这一期间经历的挫折起伏,恰恰反映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性、根本性作用,对依规治党有重要启示。第三章,主要探讨十二大至十五大的代表问题。这四次代表大会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形成时期召开的,有着拨乱反正、实现党内生活正常化和规范化、不断加强党的建设的独特历史背景。在此期间,代表制度不仅得到恢复,而且实现了发展,特别是党内选举制度的建立,使得代表产生机制更加规范。代表的先进性标准条件不断提升,候补代表被取消,特邀代表设立,台湾省籍党员代表的选举过程更加规范,代表中党员干部比例总体趋于下降,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占比不断增加,代表结构更加科学合理。代表问题进入发展和完善的大好时期,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实践层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第四章,主要探讨十六大至十九大的代表问题。十六大党章对党的性质进行了新概括,“两个先锋队”的性质定位,对党员结构影响深远。从十六大开始,中央逐渐吸取地方常任制试点经验,探索加强代表制度建设,增强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发挥作用的途径,建立了以规范代表问题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代表任期制。代表的条件更加与时俱进,新社会阶层和新经济组织党员开始进入代表队伍,代表产生程序步骤更加规范,差额公示展现发扬民主新风貌。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下,代表资格审查在十九大时正向发力,传递了强烈的从严信号;而“党代表通道”的开放,也为代表履职增添了新的平台。第五章,主要对代表制度建设与代表作用发挥的路径选择进行展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承担着为推进伟大事业,进行伟大斗争,实现伟大梦想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重任。在这样的党情国情背景下,代表问题需要立足基础性、长期性和稳定型的本质属性,以全面从严理念为引领,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为指导思想,以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为动力源泉,以发扬党内民主为重要目标,深化代表制度建设,保持代表结构基本稳定,强化对代表政治素质的要求,推进代表提案制的实施,完善代表培训机制,建立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统筹联络代表的日常工作机构,强化代表作用发挥。
杜立芳[9](2018)在《刘少奇研究史》文中提出“刘少奇研究史”,将对刘少奇生平思想宣传和研究的发生发展、主要内容和演变过程进行研究,对刘少奇研究的各个方面的历史和现状进行研究,对每个历史时期的刘少奇生平思想研究进行相关的背景条件分析阐述,概括其研究的特点和价值,并将选取代表作,对内容、思想、成就、方法乃至缺陷进行理论性的分析和评论,点面结合,是刘少奇研究成果较为全面的系统的细致的梳理和评介,是展现刘少奇研究的发展史。这个课题尚未有人进行过系统的研究,这使本课题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对刘少奇的生平思想的研究进行研究,有助于总结刘少奇的生平思想研究的经验教训,有助于推动对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发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发展,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等的进一步研究,不仅具有重大的思想理论价值,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萌芽和端倪(1919.5-1949.9)。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耻辱救亡和中国工人运动时代的到来催促对刘少奇这一革命人物的宣传和研究。这一时期的宣传和研究主要包括:少小时的他评和自评;生平事迹的报刊报道;中共党内评价;简要的刘少奇传记作品。刘少奇重要着作的出版也有重要宣传和研究意义。总体而言,这一历史时期的研究成果相当有限,大都是对刘少奇的革命实践活动以及在经济、政治、党建、统战、教育等各方面思想理论的真实报道和出版宣传,研究是零星的、不系统的,是刘少奇革命实践和理论活动最初的研究宣传资料,这些研究宣传,在一定程度上宣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了中国革命。《中共的幕后首脑——刘少奇》一文由民国时期创办的《新闻杂志》于1949年4月17日第3卷第1期发表,这篇文章呈现出“篇幅长、详细具体”深度报道的特点,是1949年之前刘少奇评传中引人注目的一篇。此文作为代表作分析评述。第二章零星和希望(1949.10-1966.5)。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十七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宽松的社会氛围、编辑出版《刘少奇选集》提上日程、炭子冲刘少奇旧居对外开放等等,使有组织有计划地研究刘少奇生平思想有了可能性,由于刘少奇是不主张对自己的宣传研究的,没有《刘少奇选集》等真材实料做支撑,对刘少奇生平和思想科学研究很难开展起来,研究成果也只能是零星的,多见于一些文章理论的宣传、对刘少奇活动的一些报道和一些老同志对刘少奇革命斗争历史的回忆性文章。它们是极其宝贵的原始资料,也是开展刘少奇生平思想研究的一些基础资料。建国后十七年的刘少奇生平思想研究呈现出政治化倾向明显,研究成果具有预热性、宣传性、不系统性等特点,但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有实践上推进和理论上积累的价值。《刘少奇同志在山东》是在“大跃进”的热潮中编着出的诸多宣传报道性的小册子之一,主要记录了刘少奇在山东的视察情况,是此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刘少奇地域性生平活动报道的小册子。吕振羽、江明《跟随少奇同志返回延安》,记述了刘少奇1942年3月到1942年12月底期间回延安途中革命斗争的历史,展现了英明决断、光辉伟大的领导人形象,是一篇幅较长的回忆文章。这儿都视为代表作分析评述。第三章曲折和歪曲(1966.5-1976.10)。即“文化大革命”时期。“文化大革命”严重干扰破坏了学术研究的正常秩序。“文化大革命。”中,刘少奇被非法打倒,刘少奇研究多为污蔑伪造不实之词,是“失真”的研究。“失真”的研究集中体现为:报刊杂志文章对刘少奇的大批判;各类书籍小册子对刘少奇的批判;中共党史书对刘少奇污陷、批判,而此时张志新等喊出人民心声。这一时期中国大陆的刘少奇生平思想研究具有政治宣传性,歪曲性、粗糙性等特点,没有任何学术价值,而有不少研究的教训可以记取。《粉碎刘少奇叛徒集团》一书,主要是对炮制出来的一个个所谓的刘少奇叛徒集团进行批判,同时也对刘少奇很多思想言行进行批判,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批判刘少奇书籍,这里作为评介的代表作。这时大陆外的研究略显客观,如美国洛厄尔·迪特默《刘少奇》等。第四章澄清和成熟(1976.10-1998)。从“文化大革命”结束到刘少奇百年诞辰。1976年粉碎“四人帮”之后的两年,中国处于徘徊中前进的状态。学术界学术研究的局面尚未打开,刘少奇研究依然属于学术禁区。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全面进行拨乱反正,正本清源。思想、政治、文化等政策环境的改变为刘少奇生平思想研究的正常化、学术化创造了有利的条件。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后,刘少奇研究的春天开始到来。最初,研究的文章较多,多是纪念性的,或者着重批判林彪、“四人帮”对刘少奇制造的种种污蔑不实之词,带有拨乱反正、澄清历史是非的性质。由于《刘少奇选集》和他的各种专题文集相继出版,刘少奇研究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和积累,特别是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始,对刘少奇生平思想的研究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推进,水平也不断提高,出版的书籍逐步增多,研究涉及到刘少奇的革命和建设实践活动以及在经济、政治、党建、统战、教育、文艺等各方面思想理论。1988年7月陈君聪《刘少奇的思想理论研究》出版,1992年1月陈绍畴《刘少奇在白区》出版,1992年8月王世谊《刘少奇党建思想研究》出版,1993年4月商孝才《刘少奇哲学思想研究》出版,1996年1月谭献民《刘少奇建党思想与民族传统文化论纲》出版,1996年9月黄峥编《刘少奇的最后岁月(1966-1969)》出版,1997年7月李万青《刘少奇统战思想研究》出版,1996年9月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刘少奇年谱》出版,1998年10月《刘少奇传》出版,等等。刘少奇百年诞辰之际,掀起了刘少奇研究和宣传的高潮,研究宣传刘少奇的图书总数达到60种之多。总体看来,这一时期的刘少奇生平思想研究,经历了由比较粗线条的勾画到逐步走向深入的过程。这一时期的刘少奇生平思想研究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还原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真实过程,还原了被歪曲的刘少奇的光辉形象和风貌。研究中中国共产党的决策指导思想、领袖的思维逻辑方法和道德风范一览无遗,发挥了正能量的教育和引导功能。《刘少奇在白区》一书,系统地记述了刘少奇在白区的斗争实践活动和思想理论上作出的独特贡献,是刘少奇白区工作研究最具权威性和最有代表性的着作,文中作为刘少奇实践和思想研究成果的代表作进行评介。《刘少奇党建思想研究》一书对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的建设方面主要思想理论作深刻、多方面的考察研究,是第一部深入系统地研究刘少奇党建思想的专着,文中作为刘少奇思想研究成果的代表作进行评介。在众多学术成果中,生平研究成果《刘少奇年谱》和《刘少奇传》最引人瞩目。《刘少奇年谱》,以翔实可靠的历史文献和档案材料为依据,对人物资料进行了具体的考证和梳理,准确、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刘少奇的生平事迹、革命实践、思想发展和理论贡献。《刘少奇传》,以大量文献档案、回忆录、采访录为基础,记述了刘少奇光辉的一生,反映了刘少奇在革命时期和建设时期的丰功伟绩。文中对生平研究成果《刘少奇年谱》与《刘少奇传》进行了比较性的评介。第五章巩固和深化(1999-)。全国各地各类研讨会的举办和刘少奇思想生平研究分会的成立等研究平台的搭建,再加上刘少奇相关文献资料的进一步出版,为刘少奇生平思想的研究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和更为丰富的研究素材。学术界对刘少奇生平思想的研究向全面和纵深方向发展,研究内容涵盖刘少奇生平思想的各个历史时期和各个方面,一些研究论着具有新领域的开创性,思维角度方式方法都比较新颖,丰富了刘少奇生平思想研究。1999年至今,出版了60多本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研究专着。2001年2月鲁彤等《刘少奇在建国后的20年》出版,2001年12月胡长水等《刘少奇之路:一个伟人的奋斗与命运》出版,2005年7月王双梅《刘少奇与抗日战争》出版,2006年1月黄峥执笔《王光美访谈录》出版,2008年陈成文等《刘少奇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出版,2009年1月黄祖琳《刘少奇家世》出版,2011年5月徐占全等主编《工运领袖刘少奇》出版,2014年5月董一冰《刘少奇民生思想研究》出版,等等。这一时期刘少奇生平思想研究呈现研究内容的纵深性,研究成果形式的多样性,学术研讨和成果汇集呈现的常态化,特别是研究的现实视角和问题意识突出这些特点和价值。《刘少奇家世》一书,探寻了刘少奇家世的渊源历史,详细地介绍了众多的与刘少奇关系密切的亲属人物,这本书是在对家世人物生平事迹进行仔细调查和资料搜集的基础上完成的,史料价值突显。此书视为代表作分析。《刘少奇民生思想研究》一书,记述了刘少奇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关于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素质的一系列民生思想理论,比较全面系统地研究了刘少奇的民生思想,是研究刘少奇民生思想的第一本专着,开拓了刘少奇思想新领域的深入研究,文中作为刘少奇思想研究成果的代表作进行评介。王光美,与刘少奇共同生活了20年的妻子,作为刘少奇的秘书和最亲近的人,是刘少奇一手资料的获得者,对刘少奇宣传和研究贡献卓着,如刘少奇早期的口述资料和生平活动工作笔记,资料、文物的保存和捐赠以及纪念会和研讨会的参加,她还撰写和发表多篇回忆文章。访谈论着《王光美访谈录》,主角仍是刘少奇,文中对此进行了探究论述。希望通过本课题的研究,给以后的刘少奇生平思想的研究,提供一些经验教训方面的参考,并推动刘少奇生平思想研究推陈出新、更出彩出色。
张涵之[10](2017)在《民主的细节 ——运行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近代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发展,民主从最初的理想、口号、宣言和纲领走向真正的政治实践。中国创造性地建立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制度的代议民主形式,并在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从近年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项具体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和效率来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上的理想和优势还没有完全在实践中得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设想的实现还存在诸多问题。可以说,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的细节规范、操作程序、合理性、公平性等一系列问题正日益在民主化的进程中凸显出来,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本文结合工程学的原理提出“代议制度工程学”,试图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看作是由众多小的制度部件如代表制度、选举制度、监督制度、会议制度等按照一定的结构关系组成并按照其内在价值和原则运行的集合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效能,取决于其制度体系的结构和组成部分并受到内在价值与工程规范的影响。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化和完善,首先要明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系的内在价值和工程规范,在价值和规范的框架中发现其中不合理的结构和性能不良的部件,从而通过调整和优化结构、升级或重建部件,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整体制度工程的进一步完善。基于此,本文以人大制度部件的具体细节和程序设计的角度,结合代议制度的一般规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问题,运用工程学、案例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来考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部件的问题和优化方案。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和第一章,重点在于根据本领域的已有研究成果,界定相关概念,并试图提出代议制度工程学的基本原理,建构一个自己的“代议制度工程学”的分析框架。本文认为,“代议制度工程学”原理是指代议制度的运行效能取决于其制度体系的结构和组成部件的性能,并受到制度体系内在价值与运行原则的影响。基于此,本文分别从中外代议制度的机构设置、职权与功能、运行原则和程序正义优先方面,阐述了代议制度工程的结构要素、制度部件、工程规范和内在价值,以期为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分析搭建一个理论框架。第二部分为第二至四章,重点在于结合实际案例,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部件,具体包括代表选举制度、代表履职制度、代表监督制度、代表罢免制度、会议提案制度、审议表决制度、发言质询与列席旁听制度、财政监督制度、人事监督制度和工作监督制度等的程序和细节进行分析。研究证明,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这些具体的制度部件均存在程序和细节设计上的缺失和不足,而这些缺失与不足,正日益消解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当性与民主性的制度设计初衷。甚至可以说,正是细节规范和程序设计上的缺失和不足,导致了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想效能无法完全实现。第三部分为第五章与结论,重点在于提出从细节和程序方面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优化的对策与方案。在借鉴大量制度创新案例的基础上,本文试图根据“代议制度工程学”的原理,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制度部件在程序和细节方面优化和完善的具体办法,以期为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些许的理论借鉴。尽管本文作者深知,程序的正义并不必然带来制度的正义,即使完善了上述制度细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中国式民主”要真正运转起来,仍然任重而道远。
二、自治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二次会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自治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二次会议(论文提纲范文)
(1)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和秘密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几则典型案例引发的思考:代议机关应该采用哪种表决方式?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投票表决的历史发展——公开性和秘密性的演变 |
第一节 雅典民主政治中的投票表决方式 |
一、雅典民主的初尝试——以抽签为主 |
二、雅典民主的初尝试——投票选举 |
三、雅典民主投票的不利影响 |
第二节 资本主义国家选民投票方式由公开到秘密的演变——以英国为典型 |
一、英国选民投票方式的变迁 |
二、英国议会改革中关于选民投票方式的辩论 |
三、英国选民投票方式变迁的启发 |
第三节 资本主义国家议会的投票表决方式由秘密演变为公开——以美国为典型 |
一、美国国会的秘密会议制度 |
二、1970美国国会改革逐步实现了由秘密到公开的转变 |
第二章 代议机关的表决方式与代议制度 |
第一节 代议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当代特点 |
一、代议制度的定义和历史发展 |
二、代议制度运行的特点 |
第二节 议员-选民关系与表决方式 |
一、密尔的思考——“专职代表说”还是“使节说” |
二、现代民主社会议员-选民关系的理论学说 |
三、议员-选民关系决定了代议制是责任政治 |
第三章 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及适用依据——以英、美、法、日为典型 |
第一节 英、美、法、日四国代议机关投票表决方式 |
一、英国议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
二、美国国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
三、法国国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
四、日本国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
第二节 公开还是秘密——代议机关适用投票表决方式的考量 |
一、公开表决符合代议制责任政治的要求 |
二、缺乏公开表决的条件时秘密投票更合适 |
三、适用表决方式的具体考量 |
第三节 代议机关公开投票表决的条件 |
一、议事公开制度 |
二、议员免责权 |
三、选民的理性判断 |
第四章 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
第一节 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多种表决方式并存 |
二、1954年确立了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方式为主的表决方式 |
三、“文革”特殊时期人大制度遭到破坏 |
四、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确立了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制度 |
第二节 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的方式 |
一、举手表决 |
二、投票(无记名投票) |
三、电子表决器表决 |
四、我国港澳台地区立法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 |
第三节 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特点及问题 |
一、以秘密性投票表决为原则 |
二、尚不具备普遍性公开投票的社会共识和环境 |
三、推崇秘密投票表决的原因 |
第五章 完善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方式的设想 |
第一节 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方式的法律制度 |
一、由法律固定表决方式 |
二、完善举手表决的程序 |
三、完善秘密写票处的程序 |
第二节 党员人大代表委员投票的党纪和法律的衔接 |
一、党内法规没有对党员人大代表委员的投票纪律作针对性的、明确的规定 |
二、现行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不利于党纪和法律的衔接 |
三、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类型化 |
第三节 正确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表决行为 |
一、客观对待投票表决的公开性和秘密性 |
二、提高人大代表委员的责任意识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及译着类 |
二、编着类 |
三、杂志类 |
四、学位论文类 |
五、网站类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2)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价及展望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重点与难点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相关问题概述 |
2.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和实践形式 |
2.1.1 协商民主的内涵 |
2.1.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 |
2.1.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 |
2.2 制度化的内涵和价值 |
2.2.1 制度 |
2.2.2 制度化 |
2.2.3 制度化的价值 |
2.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内涵和发展层次 |
2.3.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内涵 |
2.3.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发展层次 |
第3章 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价值 |
3.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价值体系 |
3.1.1 价值及其分类 |
3.1.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价值体系的构成 |
3.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目的价值 |
3.2.1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3.2.2 构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系 |
3.2.3 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 |
3.2.4 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 |
3.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内在价值 |
3.3.1 导向性价值 |
3.3.2 渐进性价值 |
3.3.3 实践性价值 |
3.3.4 全局性价值 |
3.4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外在价值 |
3.4.1 有助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
3.4.2 有利于保持政治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 |
3.4.3 有助于促进协商文化成长和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
第4章 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历程 |
4.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奠基 |
4.1.1 协商民主专门组织机构初步建立 |
4.1.2 协商民主制度初步确立 |
4.1.3 协商思想文化孕育 |
4.1.4 协商民主实践健康起步 |
4.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自发起步 |
4.2.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初步确立 |
4.2.2 政协的调整发展 |
4.2.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文化初步形成 |
4.2.4 社会主义协商实践初步展开 |
4.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局部自觉快速发展 |
4.3.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文化深入发展 |
4.3.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发展和完善 |
4.3.3 政协的发展成熟 |
4.3.4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
4.4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全面快速发展 |
4.4.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及其制度化理论的确立和发展 |
4.4.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成果显着 |
4.4.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快速有序发展 |
4.5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的经验启示 |
4.5.1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
4.5.2 协调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四个层面的建设 |
4.5.3 协商民主制度化与社会主义建设息息相关 |
第5章 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现实考量 |
5.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比较优势 |
5.1.1 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 |
5.1.2 政协协商制度化的典型示范 |
5.1.3 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实践 |
5.1.4 良好的国内外环境 |
5.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存在的问题 |
5.2.1 协商民主制度有待建立健全 |
5.2.2 协商民主组织亟待构建完善 |
5.2.3 协商民主思想文化建设亟待加强 |
5.2.4 协商民主实践发展亟需推进 |
5.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的制约因素 |
5.3.1 程序机制建设相对滞后 |
5.3.2 政治文化方面的影响 |
5.3.3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发展水平的影响 |
第6章 进一步推进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对策 |
6.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要放在突出位置 |
6.1.1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做好协商民主顶层设计 |
6.1.2 加强和完善实体制度建设,确保协商民主制度完善 |
6.1.3 加快程序制度建设,筑牢协商民主制度基础 |
6.2 重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领导组织机构建设 |
6.2.1 加强和改善政协机关建设 |
6.2.2 建立健全基层协商组织机构 |
6.3 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文化建设 |
6.3.1 创造协商民主思想文化建设的良好外部环境 |
6.3.2 不断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 |
6.3.3 着力培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文化 |
6.4 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发展 |
6.4.1 推动协商民主实践发展的总要求 |
6.4.2 健全协商渠道,丰富协商形式 |
6.4.3 重视协商主体队伍建设 |
6.4.4 严控协商过程和协商成果转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论文提纲范文)
一九四九年 |
一九五〇年 |
一九五一年 |
一九五二年 |
一九五三年 |
一九五四年 |
一九五五年 |
一九五六年 |
一九五七年 |
一九五八年 |
一九五九年 |
一九六〇年 |
一九六一年 |
一九六二年 |
一九六三年 |
一九六四年 |
一九六五年 |
一九六六年 |
一九六七年 |
一九六八年 |
一九六九年 |
一九七〇年 |
一九七一年 |
一九七二年 |
一九七三年 |
一九七四年 |
一九七五年 |
一九七六年 |
一九七七年 |
一九七八年 |
一九七九年 |
一九八〇年 |
一九八一年 |
一九八二年 |
一九八三年 |
一九八四年 |
一九八五年 |
一九八六年 |
一九八七年 |
一九八八年 |
一九八九年 |
一九九〇年 |
一九九一年 |
一九九二年 |
一九九三年 |
一九九四年 |
一九九五年 |
一九九六年 |
一九九七年 |
(4)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一)总体情况 |
(二)主要内容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创新点与难点 |
(一)创新点 |
(二)难点 |
第一章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 |
第一节 “使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的提出 |
一、“文革”结束后的反思 |
二、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 |
第二节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和要求 |
一、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 |
二、民主法律化思想的要求 |
第二章 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 |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 |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 |
二、《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的制定 |
三、选举民主的法律恢复与发展 |
四、正确认识人大建设法律化的逻辑顺序 |
五、《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与《选举法》的作用 |
第二节 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 |
一、刑事法律是维护人民民主的重要利器 |
二、发展人民民主要求制定刑法 |
三、《刑法》的制定与维护人民民主的特点 |
四、《刑法》维护人民民主的历史功效 |
第三章 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 |
第一节 中共党代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决策部署 |
一、中共十二大召开与民主法律化的任务要求 |
二、中共十三大对民主法律化的指导 |
第二节 “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根本法律保障 |
一、宪法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法律化形式 |
二、“八二宪法”的制定是发扬民主的过程 |
三、“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顶层设计 |
四、“八二宪法”保障人民民主的历史地位 |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展开 |
一、继续加强各级人大组织的法律建设 |
二、选举民主法律化的进一步推进 |
三、推动人大议事决策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专门立法 |
一、民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基础 |
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与特点 |
三、《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带来民主和繁荣 |
第五节 村民自治组织的试行立法 |
一、村民自治组织法律化的必要性 |
二、《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制定及主要特点 |
三、《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历史影响 |
第六节 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丰富与法律保护的加强 |
一、《民法通则》的制定对人民权利的丰富 |
二、“民告官”的法律保障 |
三、社会治安法律规制的加强 |
第四章 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 |
第一节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 |
一、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的召开 |
二、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继续肯认 |
第二节 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 |
一、加强人大代表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拓展 |
第三节 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 |
一、加强公民行使权利的法律规制以维护社会稳定 |
二、保护人民群众民事诉讼权利的法律完善 |
三、加强对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
第五章 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 |
第一节 对民主法律化必然性的认识 |
一、民主为何要法律化 |
二、民主能够法律化 |
第二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影响 |
一、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 |
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 |
三、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 |
第三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经验 |
一、民主法律化必须坚持的根本经验 |
二、民主法律化需要坚持的基本经验 |
结语 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发表研究成果 |
(6)中国赴蒙援建工人研究(1949-1964)(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一、问题的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综述 |
三、史料来源 |
四、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本文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中国援建工人的交涉派遣经过 |
第一节 中蒙两国关系的历史背景 |
一、20世纪20年代中蒙两党关系 |
二、中共对蒙古独立态度之转变 |
三、中蒙两国建交与互派大使 |
第二节 中国援建工人问题的缘起 |
一、派遣援建工人的初步交涉 |
二、援建工人交涉中断的原因 |
三、重启派遣援建工人的交涉 |
第三节 中国援建工人的派遣过程 |
一、派遣和引进工人的前期工作 |
二、第一批援建工人赴蒙古 |
三、援建工人陆续来到蒙古 |
四、派遣援建工人逐渐减少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援建工人的工作和生活状况 |
第一节 对中国援建工人的管理和分配 |
一、对中国援建工人的管理 |
二、中国援建工人的工作分配 |
第二节 中国援建工人在蒙古的工作状况 |
一、援建工人工作基本步入正轨 |
二、援建工人超额完成生产任务 |
三、援建工人生产工作量的减少 |
第三节 中国援建工人在蒙古的生活状况 |
一、援建工人抵达蒙古后的生活 |
二、蒙古对中国援建工人的福利政策 |
三、中蒙关系恶化与对援建工人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援建工人在蒙司法问题及其处理 |
第一节 早期援建工人的“违法乱纪”及处理 |
一、早期援建工人违法乱纪行为及其原因 |
二、援建工人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理方针 |
三、中蒙两国工人之间的友谊及其冲突 |
第二节 中蒙关系恶化与司法纠纷的加剧 |
一、蒙古民众对援建工人的态度 |
二、中、蒙两国工人之间矛盾的加剧 |
三、援建工人生存环境恶化与双方谈判 |
第三节 “窦海玉、于深水事件”的发酵及其解决 |
一、双方在援建工人问题上的矛盾激化 |
二、“窦海玉、于深水事件”发生的经过 |
三、双方对“窦海玉、于深水事件”的交涉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赴蒙援建工人的回国过程 |
第一节 蒙古外交政策的变化及对援建工人的影响 |
一、中苏分裂与蒙古“等距离”外交政策 |
二、蒙古公开攻击中共与泽登巴尔访华 |
三、蒙古外交政策变化及其对援建工人的影响 |
第二节 援建工人回国的决策及过程 |
一、援建工人提前回国及其原因 |
二、双方动员援建工人期满后继续留蒙 |
三、援建工人期满回国的谈判及工人回国 |
第三节 援建工人全部回国及其双方的争论 |
一、援建工人全部回国的交涉 |
二、援建工人全部回国的过程 |
三、援建工人全部回国的余波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经济援助与中国援建工人的成效 |
第一节 蒙古第二个五年计划与中国的援助 |
一、二五计划与经济援助的初步交涉 |
二、双方经济援助谈判及协定的签订 |
三、二五计划中援建工人的建设成就 |
第二节 蒙古三年计划与中国的援助 |
一、三年计划的制定与中国的经济援助 |
二、蒙古政府对中国“大跃进”的态度 |
三、全面开展“大跃进”与援建工人 |
第三节 蒙古第三个五年计划与中国的援助 |
一、三五计划的拟定与周恩来访问蒙古 |
二、对“大跃进”态度转变与苏联的经援 |
三、援建工人建设状况及其援建项目中断 |
本章小结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7)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议事规则及其理论基础 |
第一节 议事规则 |
一、议事规则释义 |
二、议事规则体系 |
第二节 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 |
一、议事规则的结构基础 |
二、议事规则的内在结构 |
第三节 议事规则的理论基础 |
一、价值基础:程序正义 |
二、功能基础:审议民主 |
三、效用基础:降低交易费用 |
第二章 人大议事规则的历史分析 |
第一节 民主革命时期人大议事规则的探索 |
一、大革命时期:工人、农民、市民成为议事主体 |
二、土地革命时期:苏维埃议事规则的借鉴 |
三、抗日战争时期:急剧增长的提案工作与议事氛围 |
四、解放战争时期:广泛联合前提下的举荐议事程序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前人大议事规则的兴废 |
一、政治协商下的人大议事 |
二、人大议事活动在曲折中生存 |
第三节 改革开放以来人大议事规则的发展 |
一、重启议事实践 |
二、议事法治化 |
第三章 人大议事规则的结构与功能 |
第一节 人大主体议事规则及其分配功能 |
一、一级分配:议事者 |
二、二级分配:主持人 |
三、三级分配:辅助者 |
第二节 人大客体议事规则及其保障功能 |
一、基础类保障:综合议案 |
二、核心层保障:单项议案 |
三、全面性保障:非正式议案 |
第三节 人大程序议事规则及其联系功能 |
一、程序原则 |
二、提出程序 |
三、审议、质询与询问程序 |
四、表决程序 |
第四章 现行人大议事规则的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人大议事规则的现存问题 |
一、人大主体议事规则方面 |
二、人大客体议事规则方面 |
三、人大程序议事规则方面 |
第二节 人大议事的问题成因 |
一、党政关系协调性的影响 |
二、经济发展与制度建设的相互影响 |
三、传统文化的深远影响 |
第五章 优化人大议事规则的若干重点 |
第一节 主席团:人大议事主体科学化 |
一、议事中枢——主席团 |
二、主席团的主要问题 |
三、主席团议事规则的优化 |
第二节 重大事项权:人大议事客体精准化 |
一、重大事项权与人大议事 |
二、重大事项权的失范探析 |
三、重大事项权的决策优化 |
第三节 辩论机制:人大议事程序规范化 |
一、议事核心——辩论 |
二、讨论不“辩”的人大 |
三、人大辩论制度的构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成果 |
(8)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选题意义 |
一、学科视角:代表问题是中共党史研究中的重要问题 |
二、选题意义:丰富和深化中共制度史与人物史的研究 |
第二节 概念界定与主要文献史料 |
一、概念界定 |
二、主要文献史料 |
第三节 学术研究综述 |
一、关于学术研究过程的概述 |
二、关于学术研究内容的概述 |
三、评价:关于学术研究的问题与不足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重点、创新点和难点 |
第一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代表问题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与代表制度的初步确立 |
一、做始也简:早期党组织的建立与一大的筹备 |
二、星星之火:一大代表的产生方式与结构 |
三、筚路蓝缕,以启山林:一大代表的开创性履职实践 |
四、制度发轫:二大党章首次规定代表人数由中央委员会确定 |
五、结构变化:二大代表中开始出现工人身份的代表 |
六、角色多元:二大代表承担的职能开始丰富化 |
第二节 三大、四大:代表制度建设与履职实践情况 |
一、代表制度内容开始具体化 |
二、选举代表方式的采用与代表结构的多元化 |
三、代表议事中的思想分歧与代表培训的萌芽 |
第三节 五大、六大:大革命失败前后的代表制度的坚守 |
一、背景:党的建设加强与代表大会制度的继续完善 |
二、代表制度内容的进一步创新和发展 |
三、代表队伍的壮大与代表结构导向的变化 |
四、从迷茫到反思:大革命失败对代表履职尽责的影响 |
第四节 七大前后:关于代表问题的自主探索与实践 |
一、革命形势变化与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发挥 |
二、中国共产党对代表制度的自主探索与完善 |
三、七大代表的产生过程与全面审查 |
四、“小长征”与代表选举权的行使 |
第二章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代表问题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后代表制度建设的历史背景 |
一、“九月决议”与恢复、扩大党内民主生活 |
二、“两个国会”论开启了代表制度建设的新阶段 |
三、自下探索:地方党代表大会的实践及其意义 |
四、八大“预演”: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 |
第二节 八大期间:代表问题的发展与实践具有开创性 |
一、全面执政条件下代表产生机制的巩固与完善 |
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实施及其对代表制度的影响 |
三、代表的结构特点——党员干部超八成 |
四、代表履职展现积极、热烈、民主的良好会风 |
五、极“左”思潮影响下的代表制度式微 |
第三节 九大至十一大的代表问题 |
一、九大代表推选偏离正确轨道 |
二、十大代表推选工作继续错误路线 |
三、九大、十大代表履职行为存在偏差 |
四、九大、十大:代表制度的根基尚存 |
五、十一大对代表制度初步恢复 |
六、对九大至十一大期间代表问题的反思 |
第三章 改革开放初期至十五大的代表问题 |
第一节 代表制度恢复与继续发展的历史背景 |
一、思想与理论的拨乱反正 |
二、党内政治生活逐步正常化与规范化 |
三、党的建设:从“整党”到“从严治党”,再到“新的伟大工程” |
第二节 代表制度恢复与继续发展的具体内容及过程 |
一、党代表大会制度的规范化建设与发展 |
二、代表制度的恢复与发展 |
三、党内选举制度的完善及对代表制度的影响 |
第三节 十二大至十五大代表的产生 |
一、代表先进性的标准衍变 |
二、取消候补代表的制度设计,设置特邀代表 |
三、代表的产生时间和选举单位 |
四、选举代表的程序与方式 |
五、台湾省籍党员代表的选举 |
六、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人员结构及审查内容 |
第四节 十二大至十五大代表的结构分析及其特点 |
一、代表分配名额和人数每次递增 |
二、从代表结构变化看党内民主的发展 |
第五节 十二大至十五大代表的履职问题 |
一、取消大会发言,开启代表分组讨论的议事模式 |
二、代表“议政”的主要内容 |
三、差额选举方式与代表选举权的行使 |
四、代表履职行为的开放程度取得突破性进展 |
第四章 十六大以来的代表问题 |
第一节 新世纪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及其影响 |
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代表制度建设产生重要影响 |
二、“两个先锋队”的性质定位强化了对代表履职的激励 |
三、党的建设“主线”推动了代表制度建设与实践取得历史性突破 |
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指明了代表问题完善与发展的新方向 |
第二节 代表制度建设取得重大成就 |
一、扩大的市、县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对代表制度建设的探索 |
二、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对代表履职制度的丰富 |
三、代表制度“独立成规”——代表任期制的建立和实施 |
四、代表制度建设继续深化——代表提案制的提出与实施 |
第三节 代表选举工作的突破与创新 |
一、代表条件与时俱进 |
二、代表产生程序更加规范 |
三、十八大:代表选举首次引入差额公示 |
四、十九大:全面从严的代表资格审查 |
五、十九大:中央领导人提名参选单位原则变化 |
第四节 十六大至十九大代表结构比较 |
一、代表人数继续增加 |
二、代表选举单位的变化 |
三、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员结构 |
四、代表中出现新的社会阶层的党员 |
五、代表身份构成个案剖析——以十八大代表为例 |
六、代表结构的多角度多层次剖析 |
第五节 代表的履职问题 |
一、党代表大会召开前后代表的基本履职历程 |
二、会议期间代表团讨论环节逐步面向媒体开放 |
三、十九大:首次设置“党代表通道” |
第五章 关于代表制度建设与代表作用发挥的思考 |
第一节 代表问题的本质属性 |
一、从功能定位看,代表问题属基础性问题 |
二、从历史进程看,代表问题属长期性问题 |
三、从制度建构看,代表问题属稳定型问题 |
第二节 深化代表制度建设、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遵循 |
一、以“全面从严”理念为引领 |
二、以新时代党建总要求为指导 |
三、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要求为动力 |
四、以发扬党内民主为重要目标 |
第三节 深化代表制度建设、发挥代表作用的路径选择 |
一、保持代表名额、结构的基本固定 |
二、更加突出对代表的政治素质要求 |
三、代表直选不适合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
四、推进代表提案制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层面的实践 |
五、基层一线代表培训工作应纳入中央统一部署 |
六、建立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健全完善配套工作制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问题大事记 |
附录2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
附录3 八大代表选举情况汇总 |
表格索引 |
在学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9)刘少奇研究史(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前言 第一章 |
萌芽和端倪(1919.5——1949.9) 第一节 |
新民主主义革命背景下的特定研究概况 第二节 |
研究特点和价值 第三节 |
《中共的幕后首脑——刘少奇》 第二章 |
零星和希望(1949.10—1966.5) 第一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十七年的研究准备和研究概况 第二节 |
研究特点和价值 第三节 |
山东人民出版社《刘少奇同志在山东》 第四节 |
吕振羽、江明与《跟随少奇同志返回延安》 第三章 |
歪曲和曲折(1966.5——1976.10) 第一节 |
“文化大革命”背景下的“失真”研究概况 第二节 |
研究特点 第三节 |
南开大学卫东红卫兵《卫东》编辑部《粉碎刘少奇叛徒集团》 第四章 |
澄清和成熟(1976.10—1998) 第一节 |
改革开放新时期研究条件和研究概况 第二节 |
研究特点和价值 第三节 |
陈绍畴与《刘少奇在白区》 第四节 |
王世谊与《刘少奇党建思想研究》 第五节 |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刘少奇年谱》、《刘少奇传》 第五章 |
巩固和深化(1999—) 第一节 |
1999至今研究的有利条件和研究概况 第二节 |
研究特点和价值 第三节 |
黄祖琳与《刘少奇家世》 第四节 |
董一冰与《刘少奇民生思想研究》 第五节 |
王光美的宣传和回忆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10)民主的细节 ——运行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导论 |
0.1 研究缘起与选题意义 |
0.1.1 研究缘起 |
0.1.2 选题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0.2.1 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宏观整体性研究 |
0.2.2 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制度与选举制度的研究 |
0.2.3 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的研究 |
0.2.4 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制度的研究 |
0.2.5 对一般性的规则和程序的研究 |
0.3 核心概念界定 |
0.3.1 制度工程学 |
0.3.2 制度与政治制度 |
0.3.3 民主形式与代议制 |
0.3.4 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0.3.5 议员与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0.3.6 程序与程序正义 |
0.3.7 议事规则 |
0.4 基本逻辑和主要内容 |
0.4.1 基本逻辑 |
0.4.2 主要内容 |
0.5 创新点与难点 |
0.5.1 创新点 |
0.5.2 难点 |
0.6 研究方法 |
1 代议制度设计与运行的“代议制度工程学” |
1.1 代议制度工程的原理 |
1.2 机构设置:代议制度工程的结构要素 |
1.2.1 代议制度结构与组织概述 |
1.2.2 英、法、美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构 |
1.2.3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所属机构 |
1.2.4 中外代议机构结构与组织比较 |
1.3 职权功能:代议制度工程的制度部件 |
1.3.1 代议制度职权功能概述 |
1.3.2 英、法、美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构职权 |
1.3.3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构职权 |
1.3.4 中外代议机构职权比较 |
1.4 运行原则:代议制度工程的工程规范 |
1.4.1 人民主权原则 |
1.4.2 普选原则 |
1.4.3 法治原则 |
1.4.4 多数决议原则 |
1.4.5 程序原则 |
1.4.6 公开原则 |
1.5 程序正义优先:代议制度工程的内在价值 |
1.5.1 程序正义优先的内涵 |
1.5.2 程序正义优先的意义 |
1.5.3 代议制度设计与运行的程序正义 |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部件的细节缺失(一):代表制度 |
2.1 代表制度是代议制度工程的基础部件 |
2.2 代表选举制度 |
2.2.1 代表选举制度的内容 |
2.2.2 代表选举制度的细节缺失 |
2.3 代表履职制度 |
2.3.1 代表履职制度的内容 |
2.3.2 代表履职制度的细节缺失 |
2.4 代表监督制度 |
2.4.1 代表监督制度的内容 |
2.4.2 代表监督制度的细节缺失 |
2.5 代表罢免制度 |
2.5.1 代表罢免制度的内容 |
2.5.2 代表罢免制度的细节缺失 |
3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部件的细节缺失(二):会议制度 |
3.1 会议制度是代议制度工程的生产部件 |
3.1.1 民主会议制度的理论基础 |
3.1.2 民主会议制度与中国人大会议制度 |
3.2 会议提案制度 |
3.2.1 会议提案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
3.2.2 会议提案程序实例 |
3.2.3 会议提案制度的细节分析 |
3.3 发言、询问与质询制度 |
3.3.1 发言、询问与质询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
3.3.2 发言、询问与质询制度的细节缺失 |
3.4 审议与表决制度 |
3.4.1 审议与表决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
3.4.2 审议与表决程序实例 |
3.4.3 审议与表决制度的细节分析 |
3.5 列席与旁听制度 |
3.5.1 列席与旁听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
3.5.2 列席与旁听制度的细节缺失 |
4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部件的细节缺失(三):监督制度 |
4.1 监督制度是代议制度工程的检验部件 |
4.1.1 代议机关监督的理论基础 |
4.1.2 中国人大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
4.2 财政监督制度 |
4.2.1 财政监督制度的内容 |
4.2.2 财政监督制度的细节缺失 |
4.3 人事监督制度 |
4.3.1 人事监督制度的内容 |
4.3.2 人事监督制度的细节缺失 |
4.4 工作监督制度 |
4.4.1 工作监督制度的内容 |
4.4.2 工作监督制度的细节缺失 |
5 从制度部件的细节与程序优化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
5.1 政治文明与中国人大制度程序 |
5.1.1 政治文明与现代国家制度的程序立法 |
5.1.2 程序立法的原则 |
5.1.3 人大制度改革的目标 |
5.2 代表制度的细节完善 |
5.2.1 完善代表选举制度 |
5.2.2 完善代表履职保障制度 |
5.2.3 完善对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 |
5.3 会议运行制度的细节完善 |
5.3.1 建立和完善会议讨论与辩论制度 |
5.3.2 引导对抗观点的表达 |
5.3.3 完善质询制度的运行机制 |
5.3.4 规范和完善列席与旁听制度 |
5.3.5 完善议事程序和规则 |
5.4 监督制度的细节完善 |
5.4.1 将监督程序纳入人大制度运行的全过程 |
5.4.2 优化公众监督的渠道和程序 |
5.4.3 建立人大代表独立监督的工作机制 |
5.4.4 强化人大工作的独立性 |
5.4.5 建立人大监督专员制度 |
5.4.6 改进人大票决方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自治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二次会议(论文参考文献)
- [1]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和秘密性研究[D]. 刘妤.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2]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研究[D]. 董文静. 吉林大学, 2019(02)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J].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兵团工运, 2019(10)
- [4]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D]. 梁宝伟.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5]作家的“民间” ——冯骥才民间文化遗产思想研究[D]. 孙玉芳. 天津大学, 2019
- [6]中国赴蒙援建工人研究(1949-1964)[D]. 白林. 华东师范大学, 2019(08)
- [7]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研究[D]. 徐旖瑶. 厦门大学, 2018(07)
- [8]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问题研究[D]. 王明科.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9]刘少奇研究史[D]. 杜立芳. 扬州大学, 2018(07)
- [10]民主的细节 ——运行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D]. 张涵之. 武汉大学, 2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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