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试行)

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试行)

一、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试行)(论文文献综述)

陈昌芸,刘振天[1](2021)在《我国高校分类管理政策的演变历程、多重逻辑及优化路径——审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十年》文中研究表明普及化时代的高等教育,高校分类已然成为构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的关键一环,基于中国通过政策性机制以达成高校分类管理目标的现实国情,审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十年,发现高校分类管理政策经历了对该纲要的对接、落实、再创新三个阶段,该项政策在纵向、横向的政府机构间传播,实现了空间维度的政策扩散。政策的旨归在于引导高校特色办学,重点则是分类评价高校。在政策演变的过程中,受到政策制定者的行动逻辑、政策领域制度的叠加逻辑、政策外部环境的适应逻辑的多重作用。未来高校分类管理政策的优化路径有三:理清政策参与者的角色定位,发挥有效市场的作用,调动主体的改革积极性;打造整体联动式的"央、地、校"关系网络,提高政策的治理协同度;推进政策绩效评价中统一性与差异性的结合,增强政策的环境适应性。

许浙川[2](2020)在《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高质量成为教育发展重要取向的当下,推进学前教育普及依然是当前中国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都确定了普及学前教育的重要目标。纵观以往学前教育普及研究多是从某一侧面进行切入或研究某一主体在其中的作用,缺乏对学前教育普及问题的整体性关照。本研究所提出的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便是以一种生态性的视角来整体分析学前教育普及的道路选择问题。在微观研究盛行的时代,适当的中宏观研究实属必要。本研究围绕着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理论解读与实践应答而展开,寻求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提升之道,以达到推进学前教育普及的目的。论文整体分为导言、正文(六章)和结语三大部分。导言部分详细介绍了本研究的研究背景、研究问题、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研究的创新与不足,并围绕着承载力、教育资源承载力、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三个概念对以往研究做出梳理与述评。第一章是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理论初探。本章在对承载力历史发展演变的基础上结合学前教育现实,提出了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概念,并对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承压结构、现实样态、总体特征等进行了深度解构与阐述,为后续论文的展开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该章还对支撑承载力研究的可持续发展理论、治理理论、机制设计理论进行了阐释。第二章是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历史循迹。本章以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承压结构为分析框架,系统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在历史发展中的演变,即快速恢复期(1979-1992)、持续徘徊期(1993-2009)、优化提升期(2010至今)。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历史追问为后续研究提供了广阔的历史背景与经验启迪。第三章是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困境遭遇。本章以历史背景和园长的访谈资料作为基础,以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现实样态作为问题分析的框架,具体呈现了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在情境弹性力方面存在区域供能低下和赋权不足的困境;在资源基础力方面存在资源区域失衡和结构失衡的困境;在管理形塑力方面存在管理缺位、信息时滞和激励阙如的困境。第四章是以静态关照的方式回应承载力的困境遭遇。静态关照的核心便是深入挖掘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静态形态,以更加系统化、全面化的方式呈现出来,即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指标建设。指标建设过程采用了三种方法,即用文本分析法从39份政策文件中提取承载力的相关要素;用德尔菲法对所提取的要素及其指标话语表达进行专家判断并生成指标体系;用主成分分析法对省级面板数据进行量化处理生成承载力指数以展示一种承载力的计算方法。通过对省级数据测量,我们发现我国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逐步从阶梯状分布转变为“中部塌陷”的状态,东部保持领先优势、西部强势崛起、中部发展滞后。第五章是以动态把握的方式回应承载力的困境遭遇。动态把握的核心便是系统把握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动态形态,即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平衡机制。同时,文章详细解析了平衡机制内部的驱动系统、承压系统和响应系统之间的作用关系,明确高效运行的平衡机制应该具有螺旋上升的线路地图、激励相容的主体关系、信息通畅的系统网络和制度明晰的系统结构。第六章是基于静态关照与动态把握,以及国际经验参考的背景下生成本土的具体行动策略。本章首先扩展了研究的国际视野,选择了两个具有不同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提升路径的西方大国(即美国和英国)作为国际经验参考。其次基于前述分析,从理念之维、制度之维、工具之维提出具体的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提升的本土策略。在理念层面,需要确立可持续发展与循证实践的理念;在制度层面,需要改革学前教育供给与管理制度;在工具层面,需要组建承载力数据系统和专业评价机构。结语是对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研究的未来展望。此部分通过对前述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研究的总结,阐述了承载力所应具有的三重向度,即内含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理念、内置生态型思维的把握方式、内生承载力测量的评价工具,为未来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研究提供合理取向。

张艳双[3](2020)在《大连市民办教育的政府监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大连政治、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大连市民对教育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与公办教育相对应的民办教育在市政府的依法管理和大力扶植下,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民众对民办学校的认可程度在逐步提高。但是,一方面,由于我国民办教育国家立法和规章处在一个初步探索阶段,对民办教育的定位和性质仍存在模糊认识,造成民办教育在兴办和管理中不断地出现新的问题和困难;另一方面,民办学校自身在管理和发展中也存在诸多的问题和瓶颈,也期待通过政府监管而帮助解决。本文旨在从政府监管的角度入手,以民办教育国家法规为基准,借鉴国内、国外先进的民办教育政府监管的经验,对大连市政府如何促进和推动大连民办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完善大连市民办教育政府监管的对策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做更系统、更深入的思考与探索。本文以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服务理论和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和指导原则,具体运用文献研究法、实地调研法、案例研究法、对比分析法、跨学科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分析了大连市民办教育政府监管的成绩与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如监管职能不健全、监管政策不完备、扶植力度不够大、监管过程没到位、监管机制没形成等);总结了国内温州、上海、北京和日本、韩国政府监管民办教育的先进措施和经验;在此基础上,为促进大连民办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对大连市民办教育政府监管提出如下对策:转变并完善政府监管民办教育的管理、指导、服务、协调和平衡等多种职能;针对国家政策冲突、政策模糊、政策漏洞等问题,地方政府需要建立并健全相应的地方政策细则与体系;从加大实质宣传、增加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学校、确保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教师间交流等多渠道积极扶植民办教育;从准入严格、过程严肃和退出严谨等三个维度进一步明确民办教育政府监管规制;从恢复政府监管部门、提高政府监管人员素质、提高政府监管协调能力、积极培植中介监管组织、创设民办教育服务平台等多个方面完善民办教育政府监管机制。

王玲[4](2020)在《三边联动:中国的教育理念及其运行研究》文中提出有关教育过程与社会流动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个人在社会结构与社会流动之间改变或不改变的途径,其核心关注点主要在于家庭所处的阶层位置以及家庭文化资本的存续。为此,目前学界对此议题的解释框架倾向于在“文化资本”与“学业成就”之间单向度的推演。其研究逻辑大致可以概括为“阶层地位→文化资本→学校环境→学业成就”的关系链条,而一旦这一链条中的某些环节(特别是“阶层地位→文化资本”“文化资本→学校环境”这两个环节)被打破,将会制约文化资本的教育分层效应。研究发现,在对“文化资本→学校环境”发生影响的过程中,文化资本是通过两条中介路径(认知性的能力与非认知性的惯习)影响学业成就,但这一解释模式的背后其实是由一种稳态的社会结构做支撑的。本文认为,中国现代化以来的教育模式是动态的。以动态的视角看待中国人的教育过程与社会流动,我们看到从国家到地方,从学校到学生等一直处于变动的教育过程中。单以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为一个考察范围,我们便可以发现,中国高考方式改革所带来的相应制度不停地随之改变已成为常态。所以,要想研究动态中的教育获得与社会流动,首先还是要对日常现实中关于教育过程与社会流动关系问题的经验事实,包括国家政策、相关文件、典型案例进行关注、梳理和深度剖析。当然我们也有理由认为,社会分层、家庭背景等因素依然非常重要,但此时其重要必须以改变中的其他因素为前提。那么,这个前提是什么呢?这就是中国自传统到现代社会以来,在通过教育选拔人才上的大一统模式。虽然作为这一模式本身,也是可以稳定的,但由于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教育平等的教育理念逐渐推进,必然导致国家层面的教育政策不断调整,而牵动了学校的相应配合和调整,但已处于市场化中的各个学校也会有自己的社会运营考量,以致于最终带动了备考的学生及家庭的教育策略上的调整。为此,我在研究框架中提出一个“政策—学校—家庭”的三边联动理论假设,以考察在此联动框架中什么样的教育过程会带来什么样的升学效果。若以这一理论假设为起点,本文倾向认为,中国教育获得的过程,不仅仅取决于家庭背景的阶层再生产,还与国家教育制度的规定、教育政策的调整以及随之而来学校的应对等因素密切相关。而对于这一框架的合理性认识又必须建立于中国的历史演变、国家特征、文化传统与考试所形成的特点之上。只有从此视角出发,才可能比较真实地揭示出中国教育获得与社会流动的基本方式。通过对三边联动的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国家教育政策将设计与制定出学生的培养模式与人才选拔制度;(2)处于具体执行机构的各个层级的公立学校在接受国家政策指令下又需要在社会上赢得优质学校的声誉;(3)学生个人与家长应变则是一切以升学为主旨的调整,并由此造成的各种社会矛盾再回到政府相关部门,为下一步的教育理念做出新的制度安排。而这样的循环关系一方面表现出国家与社会都希望寻求一种接近教育公平的方式方法,另一方面社会、市场尤其是家庭及其备考学生又会以博弈的方法寻找自身的利益最大化。由此,我们从理论上可以认为:(1)政府的地区调控能力会降低文化资本在中国各地区原本可能发挥的作用;(2)应试教育会再一次降低经济和文化发达地区的优势,包括高等院校密集的城市不一定比普通中小城市在学习上更占优势。更有甚者,文化资本拥有量雄厚的直辖市与省会城市在现有的高考制度下,尚需要主管部门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才能使学生享受到进入优质大学的名额;(3)中国家长和学生几乎都明白的道理是,任由教育理念而调整的和学校规定的政策来实现个人的教育提升是不现实的,这是教育改革举步维艰的地方,因为在此三边关系中,学校教育、学校老师指令和学校布置作业始终是解决升学的法宝,但面对联动中的政府要求,其学校及家庭的做法也就是寻求到其形式上的合理性。对照这一框架而言,家庭文化资本的解释力度只限于在一个确定的区域或一个特定的范围内,比如同一所城市、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内部,而在以国家和省地市的比较中,这一解释框架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由此,我们得到的答案是,中国的教育获得与社会流动中所发生的不平等与各种乱象,是在大一统的国家与社会框架中因教育政策的改变与学校、家庭应对的博弈中产生的。其结构上的掣肘远比家庭与学校两者间复杂得多,但其宏观调控能力却不靠社会自身的调节,而在国家的决策之中。

郭书剑[5](2020)在《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文中认为当前中国大学人才竞争的主要对象是制度化学术精英,中国学术劳动力市场的强势群体亦是制度化学术精英。作为政府与大学协作的产物,制度化学术精英因拥有经官方认证的学术权威与学术声誉而受到大学的强烈推崇与热烈追求。大学围绕制度化学术精英而展开的人才竞争直接刺激并引发学术精英的流动。某种意义上,制度化精英主义愈兴盛则大学学术精英竞争愈激烈,而大学学术精英竞争愈激烈则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愈频繁。1999年以来,中国大学学术精英在不同地区、不同省市的不同层次大学间进行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大学学术精英在全国的分布格局随各地、各校人才竞争力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总体上,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散中有聚”“聚中有散”;以跨域流动为主,但同域流动现象亦值得关注;众多普通院校和地方城市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具活力的机制、更富成效的举措在学术精英竞争中“异军突起”,地方政府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促成了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新局面。中国地方政府人才竞争的背后是为经济增长而竞争,更是为政治晋升而竞争。为赢得政治锦标赛,地方政府所出台的人才政策对大学学术精英流动具有较强的激发性、引导性与支持性。因地制宜制定人才政策,与时俱进变革人才政策,是地方政府维持人才竞争力、保持人才竞争优势的必要之举。作为一项长期政策,大学重点建设的逻辑是竞争博弈,而竞争博弈的载体则是学术锦标赛。在市场化大学排名与行政化学科评估的驱动下,中国大学着重以学术管理资本主义的方式吸引海内外学术精英,以不断争取国家的政策关照与政府的重点支持。大学人才竞争所促成的流动,对学术精英学术发展的影响,既有特殊性也存共通性。大部分学术精英流动后的学术生产力、学术影响力和学术竞争力得到提高。这一方面是由于流动对知识生产与创新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则与学术锦标赛密切相关,其不仅驱动大学支持学术精英发展学术,还驱动大学要求学术精英发展学术。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是一个复杂现象。由于学术精英吸收能力的异质性与学术精英竞争优势的可转移性,大学学术精英流动对大学发展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可以明确的是,学术精英流入对大学学科发展的积极影响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学术精英流出对大学学科发展的消极影响也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基于此,学术精英流动不应成为大学间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更不应诱致大学间针锋相对的“人才战争”。在面向世界、追求卓越的发展战略下,需要正确理解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以客观冷静的态度、以历史的、发展的、全球的眼光认识和体察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所具有的阶段性、特殊性和一般性。这对中国大学全面深刻地了解自己,实事求是地制定科学合理的“双一流”建设目标、采取正确有效的学术精英队伍建设策略至关重要。

刘洁[6](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探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至今,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已走过四十余年。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政府的政策息息相关,政策目标的达成与否又与政府工具的选择密切相关。政府工具理论是以技术理性为指导,倡导转变政府施政形式,促进政府目标有效实现的手段与方法。因此,恰是的政府工具选择是实现政策目标的重要因素。本研究选用冯德尔多兰对政府工具限制性与扩展性的划分方式,结合萨拉蒙将政府工具划分为直接政府、社会规制、经济规制、经费支持、政府支持、政府支持企业以及福利券的划分类别,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下发的政府文件进行文本的定量与定性分析。以期对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的选择运用增添一种新的理解与分析方式。通过对改革开放后中央政府部门下发的关于民办高等教育治理相关的包括办法、法律、方案、复函、纲要等12种文件类型,总数为70份的相关政府下发文件的整理、梳理与分析,对我国改革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以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为节点,分析前后两个历史阶段我国在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工具选择的特点。发现前一个阶段颁布的政府工具选择总数为288条,包含32份政府文件,占总文件数的45.71%。后一个阶段的政府工具选择总数为346条,包含38份政府文件,占总文件数的54.29%,文件数量相对持平,文件中政府工具的选择运用更加丰富。且前一阶段的治理主要以传统的行政手段为主,限制性政策工具占整个工具选择的94.09%,扩展性政府工具的使用仅占5.91%,且包含最多的为宏观政策的鼓励,缺乏实际操作的政策指导。后一阶段中拓展性政策工具的使用明显增多,其数量为前一阶段的三倍,占总拓展性政策工具(19822019)选择数的75%。从而得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的选择在总体上是由限制性政府工具的使用向扩展性政府工具的使用转变。在对两个时期工具选择的类别分析中,发现后一个时期的工具选择增加了经费支持中的政府拨款、直接贷款、税收;政府支持工具中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与政府购买;政府支持企业工具类型中大力发展了独立学院。除此之外,在对地方政府相关文件的梳理中发现,从下发的文件时间与类型可以看出,中央政府相关文件的下发相对地方文件的下发具有先行性与导向性。同时,我国地方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存在一定的地域特征。此外,部分地区在工具选择中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除此之外,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工具的属性特征不清晰或残缺,信息服务供给不足等。因此,本研究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四点政府建议:不断完善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的属性特征,同时政府工具选择适当的协调地域差异。加强政府工具中信息服务工具的供给,同时依据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特点不断创新政府工具,提供更多、更高效的政府工具选择。

周亮[7](2019)在《我国公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研究》文中提出对我国公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的研究既是教育法学的重要理论问题,更是规范教育行政部门行为、落实和扩大大学办学自主权、明晰大学法律救济途径、实现大学依法治校的重大实践问题。近年来,随着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等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已成为大学内部管理和决策的主要特征,反映了政治权力与行政权力在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的相互关系,是现代大学制度运行的两大主导因素。新形势下,我国大学面临着民族复兴、文化强国的重要历史使命。如何适应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变革要求,完善大学法人内部治理结构、优化大学内部治理过程,已成为政府和大学都必须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作为公立性大学,我国大学发展既面临着党委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监督权力等内部权力的平衡问题,也面临着政府权力、社会压力等外部权力的制衡。特别是大学内部治理权力面临着国家公共权力的过度干预与限制,导致大学内部治理过程中校长法律地位模糊,校长与各利益主体法律关系混乱;外部治理过程中,政府干预依然强大,法院对大学纠纷适用法律纠结等,如何实现这些法律关系主体在现代大学制度下共同促进、协调发展,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必须理清的问题。在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都是重要的制度依据,但它们关于大学办学自主权界定、大学领导体制规定、党委权利与校长权利配置、党委书记与校长关系处理、校长任免权限等存在规定上的矛盾与冲突。而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都是通过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大学校长的法律地位和权力充分行使,通过大学章程实现大学治理内部权力运行。与这些国家最大不同的是,我国是社会主义大学,必须坚持党委领导,这既是中国特色,更是保证我国大学发展的本质特征。完善大学内部治理体系,确立大学校长法律地位,关键是明晰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各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权力在教育法制中的合理配置。大学依法治校的前提是坚持党的领导,重点是确保校长法律地位,推进校长依法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科学性。校长对内领导学校行政工作,是大学行政系统的领导者,决定着大学科层管理的运行效率;对外代表学校,是大学法定代表人,是大学法律行为的主要承担者。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的制度体系,关键是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根本制度,重点是理清和理顺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以法律形式进一步确立校长法律地位,确保校长依法履行职责,合理承担法律责任。大学法律关系复杂,既有公法意义上的法律关系,也有私法意义上的法律关系,还有公私法兼顾的法律关系。大学作为法律授权行使一定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其行政法律关系明显。校长是大学行政首长,代表大学处理各种法律关系,包括行政法律关系。校长是大学法定代表人,代表大学行使民事权利。校长办公会作为大学法人机关,是校长落实和扩大办学自主权的主要载体。校长在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的法律地位决定着国家法律对大学的授权程度与学校内部权力系统的运行状况。校长依据法律赋予获得权利、行使权力、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大学校长在大学的身份是多重的,但最主要的是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身份。正是因为拥有这个法律身份,校长才能在民事法律、行政法律等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体系中突显其重要作用,也才具备资格代表大学处理各种法律关系。在大学内部治理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双重作用,从分权原则、民主监督、完善内部规则、实现权利救济等方面,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优化治理过程,构建与校长法律地位相配套的监督制约机制和保障机制。我们应该通过进一步强化大学治理程度、提升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切实提高高等教育法治化水平,保障新时代党委领导下的大学校长依法依规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律义务,为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提出初步设想与理想方案。

范乾帅[8](2019)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行政法研究》文中提出一国法治事业的推进、人权的维护、公共福祉的增进,不仅系于中央,也同样仰赖地方。地方治理的法律建构,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实现我国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一环。具体就社会救助地方治理而言,社会救助是一种旨在保障贫困者的生存权、满足其最基础生存条件的制度,给付标准因地而异、因时而异、因事而异,这就需要各地方进行量体裁衣式的治理。然而,眼下社会救助领域的地方治理仍存在诸多不足。其一,从学理视角看,与本研究主旨相关的行政组织法、地方行政法及给付行政法的文献尚不十分充裕;其二,从实践视角看,同样有诸多弊病有待法律上的建构与完善。鉴于此,本研究的目标在于从行政法学的视角出发,对当下学术研究尚未深入探讨的社会救助地方治理进行全景式的描绘,辨析制度上的不足并提出改进之道,以期推进行政组织法、地方行政法及给付行政法研究的发展。本研究主要探析的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地方行政机构、慈善组织及行政相对人。其一,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可界定为“主导”。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权力关系维度来看,它的这种作用主要体现为“管理上的主要责任者”和“财政上的次要责任者”;从地方政府与地方行政机构及私主体的关系维度看,这种作用主要体现为“地方行政机构的领导者”和“私主体的管理者与合作者”。地方政府着力于通过“设置救助机构”、“编制救助计划”、“建立救助项目”等方式,构筑起宏观的给付行政法秩序、并为这种法秩序的运作提供国库支持,以便维护公民的基本生存权。然而,因为行政组织与行政行为法治的滞后,地方政府的权限范围并不明晰,其设置救助机构、编制行政计划等行政过程中所须恪守的程序性规则也并不完善。此外,在当前的问责机制下,其公法责任也无法受到很好的追究。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仍在相当程度上游离于法律控制之外。其二,地方行政机构。“地方行政机构”系指除地方政府的之外的地方行政机关。民政、教育及相关地方行政机构均系“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而民政则居于最为枢要的位置,其作用可界定为“牵头”。从拟定给付标准到发放救助待遇、从设定行政程序到确定给付对象、从事先审查到动态管理:在社会救助这一“国家主导”色彩颇为浓厚的领域当中,民政部门可谓“国家”的最直接、细致的体现。尽管民政部门是救助行政的“制度基轴”,但其职权的设定与运作尚有诸多不合法治原则或善治精神之处,这包括但不限于民政部门拟定救助标准未获立法明确授权,标准拟定程序封闭、内部化,标准的司法审查现状堪忧,民政部门自行设定的行政程序存在内容瑕疵,救助对象确定机制的合法性与实效性皆有待改进等等。其三,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领域,各地方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对应“公法之维”,而慈善组织则兼具“公法之维”与“私法之维”。在我国,慈善组织分为“民办慈善组织”与“官办慈善组织”。前者的功能是以纯粹的私主体的身份、基于道德义务与行政合同参与治理,应予加强,而后者的功能则是以“体制内机构”、乃至行政主体的身份,基于道德义务、行政合同、行政协议乃至立法授权参与治理,其行政化特征应予去除。从可问责性上看,民办慈善组织与官办慈善组织在法律属性与行为方式上的不同,注定可适用于二者的问责机制也有所不同。其四,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是参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其可通过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而成为行政相对人。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行政相对人的功能主要表现为通过行使权利与承担义务的方式,推动行政程序的前进。以低保审批程序为例,行政相对人的功能在于:提出申请,启动程序;参与审核、审批,协助调查,以推动程序前进;面对程序上与实体上的违法行为,行政相对人可凭借行政诉讼与之对抗,以维护自身权益。行政相对人是权利的主体。但眼下,相对人的主体地位尚不凸显:一者,相关立法或行政规定对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行政义务、低保管理机关应恪守的程序性规则及相关法律后果的规定并不完善;二者,低保管理人员违法之事屡有发生,救济机关为相对人提供的保护也不充分。针对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各项不足,在未来,其一,完善地方组织法,即应以立法手段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界限、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界限,并实现民政部门的组织法定。其二,应完善行政程序法。这包括与法秩序的形成、运行及公私协力等相关的程序性规则。其三,应强化权力机关的监督机制。具体可从提升代表素质、提前审查时间、细化草案内容、激活现有的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其四,应改革慈善体制。应推进官办慈善组织去行政化改革,并完善慈善税收优惠制度。其五,应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问责等问责机制。总之,我国应继续以民生福祉、以公民的生存权与民主权等基本权、以人性尊严、以“人的价值”为纲领,从法规则的设定与施行、对违法者的问责、对受戕害者的救济等各维度切入,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地方治理法治化的进程。

罗先锋[9](2018)在《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就世界许多国家私立高等教育而言,非营利性私立高校是主流,但我国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自从改革开放复兴后至今仍非常弱小,其发展迫切需要关注和研究。本论文以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为研究主题,以美国的非营利性私立院校发展为借鉴,从组织发展的视角出发,以外部环境和组织自身两个分析维度,将组织发展理论、大学组织理论和非营利组织理论作为理论分析基础,应用历史、个案、比较的研究方法,选取美国不同历史时期以及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相同历史时期的非营利性私立(民办)高校为研究对象,就其外部发展环境、院校发展情况、院校发展成效和问题为研究内容,探究外部环境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的影响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自身对环境变化的回应,基于此归纳发展经验、教训,并提出发展建议和展望。本研究得出如下几点主要结论:(1)非营利性民办(私立)高校发展是指学校组织与外部环境和组织自身适应协调过程中的发展变化。作为兼具非营利性组织特征和大学组织特征于一体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若想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积极回应外部环境的变化。(2)根据组织发展理论(本尼斯)、大学组织理论和非营利组织理论,组织发展与外部环境密不可分,相互影响。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需要考虑外部环境和组织自身两个维度。其中环境因素,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宏观环境,以及影响非营利性民办(私立)高校发展的几个重要环境力量,即法律环境、政府各级组织、市场以及公立和营利性高校等组织的影响。组织自身主要关注办学理念和目标、内部治理、资源以及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职能的履行。(3)根据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定义界定,论文对我国近代59所非营利性私立大学(国人自办38所,教会大学21所)、当代38所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发展演变进行了研究:同时选取当代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厦门华厦学院和贵州盛华职业学院作为个案就其发展情况进行具体描述。研究发现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发展经验主要是民智民力兴办私学的传统传承与创新、支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的制度环境形成以及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自身形成了私立性、非营利性、独立性和适应性等独特品质;其面临的发展问题主要是社会传统带来的观念障碍长久存在、制度供给不足造成的困境以及组织合法性存疑的困境等。(4)为便于借鉴,论文选取美国非营利性私立高校为研究对象,就其自1636年哈佛大学成立以来近400年的发展变化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研究发现其发展的经验主要是宗教慈善兴学传统的巨大影响、适宜制度环境的形成和美国非营利性私立大学独特品质私立性、非营利性、多样性、精英性和适应性的形成;其发展的历史教训是政府干预下的私立性隐忧、过度市场导向带来的消极影响和营利性对非营利性的侵蚀。(5)研究认为中美两国的非营利性民办(私立)院校,无论是在政治、经济、社会和历史文化传统等外部环境方面,还是在使命与价值观、治理结构和组织职能发挥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在面对观念变革乃是改善环境的首要之举和制度完善才是发展保障的背景下,我国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应积极地影响、改变和创造发展环境并直面产权问题。对于组织自身,研究建议我国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应明确组织的使命和价值观、完善治理结构、增强争取资源的能力以及充分发挥组织职能,以早日破解组织合法性困境。对于当前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身份的确认,研究认为关键在于制度完善及实施、举办者规范、公益产权明确及监督机制实施。(6)基于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在办学实践和社会认知方面的时间差异,本研究把我国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所要经历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从观念建立到制度建立再到社会普遍认可的阶段。目前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正处在从观念建立阶段转向制度建立的发展阶段,要想获得普遍的社会认可还需相当长的时期。研究提醒对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问题的认识不能忽视其所处的阶段性特征。(7)研究认为未来我国的外部环境将进一步改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发展能力也将增强。但需关注“大学公私界限模糊”可能导致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公办化”问题。目前尽管弱小的、但独具特殊发展价值和意义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群体成为一流的民办大学的愿景值得期待。

赵红卫[10](2018)在《我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高校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在高等教育领域的自然延伸和必然要求。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是世界高等教育强国和世界一流大学的广泛共识和普遍实践。随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先后颁布实施,为我国推进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本的法制基础。由于经济资源的稀缺属性、财不露白的保密文化、会计方法的技术壁垒,财务信息集经济性、隐私性和专业性于一体,使财务信息公开成为高校信息公开中的焦点和难点。近年来,国内一些新闻媒体、学术机构、专家学者开展的相关调查研究表明,我国高校信息公开的整体状况不容乐观,尤以财务信息公开为甚,影响了我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影响了高校财务信息公开两个“有助于”目标的实现。因此,对我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进行专题研究,既很重要,又很迫切,具有鲜明的法制背景和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从理论基础、制度源流、现状考察三个维度,从公共物品到信息市场两个视阈,沿着“文献综述——>理论基础——>制度源流——>实践现状——>比较分析——>基础信息公开——>信息产品市场”为研究主线,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内容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和个案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开展研究。本研究将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研究建基于公共管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信息系统模型和知情权利理论等理论基础之上,并从高校财务基础信息公共物品到高校财务信息产品市场两个视阈的转换和推进,尝试构建我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研究的理论逻辑。此外,通过梳理我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制度演进,介绍美、英、加、澳四国信息公开的立法进程,阐明财务信息公开是信息公开立法和会计准则制度的双重遵循,是“信息公开”的普遍性与“财务信息”特殊性的统一。根据教育部网站公布的截止2016年5月30日全国高校名单,本研究选择817所国内高校作为研究样本,具体包括:全部中央直属高校118所、全部成人高校284所、全部中外合作办学高校7所,以及北京、上海、河南、陕西、福建五省(市)所属全部普通高校408所,占2016年全国高校数量的28.4%;其次,为开展国内外比较研究,本研究根据U.S.News&World Report2018年度世界大学排名,选择美、英、加、澳四国前10名的大学,共40所高校为参照;根据《办法》《通知》《清单》相关要求,设置考察栏目,确定赋值规则,实施网站访问考察,进行结果统计。较为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国跨空间、跨时间、跨类别高校财务信息的横向同期、纵向趋势公开现状,以及国外大学财务信息公开现状。最后,本研究在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理论基础之上,从立法制度和实践现状两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我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高校财务信息公开不是为“公开”而“公开”,而是为推进高校财务信息的“使用”而公开,进而实现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两个“有助于”目标。本研究将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区分为高校财务基础信息和高校财务信息产品,研究高校财务信息基础信息的公共物品属性和未来高校财务信息产品的市场取向,形成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研究的公共物品视阈和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信息市场视阈,拓展了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研究的理论逻辑。本研究认为.:当前我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中成绩与困难并存,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1.从理论基础看,理论基础薄弱、主观认识不够、指导实践脱节;2.从制度基础看,制度遵循失衡、体系内容粗浅、督查问责虚化;3.从实践现状看,高校个体跨时间财务信息不公开、少公开、晚公开普遍存在;高校整体跨空间、跨类别财务信息公开不充分、不均衡比较突出;4.从基础信息公开看,主体失范、共享不足、流动不畅;5.从信息产品市场看,公开目标弱化、市场化程度不足。当前我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面临理论困境、法制困境、底限困境和价值困境,相应提出重构、建设、突破、深化四项对策建议。本研究创新之处:一是阐释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理论逻辑,拓展了作为公共物品的高校财务基础信息到作为信息产品的高校财务增值信息的理论视阈;二是阐释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实践逻辑,提出了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多元义务主体和双重制度遵循,纠偏义务主体单一和制度遵循失衡;三是较为全面地实现了跨空间、跨时间、跨类别、跨国别高校的财务信息公开横向同期、纵向趋势现状考察和比较分析,弥补了以往对国内民办高校和成人高校,以及国外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现状考察和个案研究的缺失。本研究的不足之处:一是研究样本未能覆盖全国所有高校,难免管中窥豹;二是未能开展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绩效评价。

二、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试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试行)(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高校分类管理政策的演变历程、多重逻辑及优化路径——审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十年(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高校分类管理政策的演变历程
    (一)时间维度的政策演进
        1. 政策动员,对接《教育规划纲要》时期(2010-2011年)。
        2. 政策调试,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时期(2012-2017年)。
        3. 政策内化,创新《教育规划纲要》时期(2018-2020年)。
    (二) 空间维度的政策扩散
        1.纵向层级的政策扩散。
        2.横向部门的政策扩散。
    (三)内容维度的政策焦点
        1.政策的旨归是引导高校特色办学。
        2.政策的重心是分类评价高校。
二、 高校分类管理政策演变的多重逻辑
    (一)政策制定者的行动逻辑
    (二)政策领域制度的叠加逻辑
    (三)政策外部环境的适应逻辑
三、高校分类管理政策的优化路径
    (一)理清政策参与者的角色定位,发挥有效市场的作用,调动主体的改革积极性
        1.理清政策参与者的角色定位。
        2.发挥有效市场的作用。
    (二)打造整体联动式的“央、地、校”关系网络,提高政策的治理协同度
        1.强化各协作组织的沟通协调功能。
        2.优化改革者的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
    (三)推进政策绩效评价中统一性与差异性的结合,增强政策的环境适应性
        1.形塑并内化“高校特色办学”政策的绩效理念。
        2.在高校分类管理模式及其细化标准上遵从差异性。

(2)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研究缘起
        (一)普及学前教育是当下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议程
        (二)普及学前教育需要学前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
        (三)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研究缺少生态性的思维方式
    二、研究问题
        (一)理论本体问题—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为何?
        (二)客观现实问题—历史与现实中的状况如何?
        (三)实践应答问题—提升路径与具体策略是何?
    三、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二)实践意义
    四、文献综述
        (一)承载力相关研究述评
        (二)教育资源承载力相关研究述评
        (三)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相关研究述评
    五、研究方法
        (一)文献法
        (二)访谈法
        (三)德尔菲法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一)可能的创新
        (二)研究的不足
第一章 理论摸索: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理论初探
    一、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概念解读
        (一)承载力的内涵流变
        (二)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概念释义
        (三)资源承载力与资源配置的关系
    二、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承压结构
        (一)施压方—承载对象
        (二)承载方—支撑结构
        (三)承压结果—承载水平
    三、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现实样态
        (一)现实总样态—指向有质量的学位供给
        (二)情境弹性力—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支撑条件
        (三)资源基础力—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基础条件
        (四)管理形塑力—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约束条件
    四、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特征
        (一)目标的双向寻优性
        (二)结构的系统性
        (三)边界的有限性与开放性
        (四)关系的递阶性与相互性
    五、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
        (一)机制设计理论
        (二)治理理论
        (三)可持续发展理论
第二章 历史循迹: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历史演进
    一、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快速恢复期(1978—1992)
        (一)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入开启了承载主体多元化进程
        (二)承载媒介的空间附着导致了承载力边界的闭合性
        (三)承载标准的初步规定刻画了承载力的总体轮廓
        (四)学前教育的福利定位造成承载水平的普遍低质量
    二、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持续徘徊期(1993—2009)
        (一)政府将责任推向市场造成了承载主体的结构失衡
        (二)承载媒介的空间流动推动了承载力边界走向开放
        (三)承载标准的逐步颁布刻画了承载力的内部结构
        (四)学前教育的市场定位造成承载水平非公平低质量
    三、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优化提升期(2010—至今)
        (一)政府强化责任的承担促进了承载主体趋向于稳态
        (二)承载媒介质与量的提升标志着承载力的巨大进步
        (三)承载标准精确化规定提升了承载力的质量要求
        (四)学前教育的普惠定位促进承载水平的有质量均衡
    四、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演进的思考
        (一)多主体协同是主体结构趋向稳态的重要保证
        (二)资源流动的互补功能有利于区域分异的消解
        (三)标准精确化保证质量的同时不利于资源汇聚
        (四)合理的学前教育定位有利于承载水平的提升
第三章 现实审视: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困境遭遇
    一、情境弹性力层面的困境
        (一)供能低下:区域可用资源的限制
        (二)赋权不足:区域自主能力的低下
    二、资源基础力层面的困境
        (一)区域失衡:资源空间分布的不均
        (二)结构失衡:教师队伍补充的滞后
    三、管理形塑力层面的困境
        (一)管理缺位:专业力量建设的不足
        (二)信息时滞:政策响应对象的偏差
        (三)激励阙如:市场资源汇聚的乏力
第四章 静态关照: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指标建设
    一、指标建设对于困境突破何以必要
        (一)探寻区域学前教育资源短板,推动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二)明确区域生境有效支撑能力,合理规划政府参与层级
    二、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指标建设的思路
        (一)教育资源承载力指标构建的相关研究经验
        (二)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指标设计原则与依据
        (三)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评价的核心要素提取
    三、主成分分析法在测量中的应用—以省级面板数据为例
        (一)2011—2017年省级承载力的测评过程
        (二)2011—2017年省级承载力的简要分析
第五章 动态把握: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平衡机制
    一、平衡机制对于困境突破何以必要
        (一)展现承载力的运作路径,促进平衡路径的谋划
        (二)解析承载力的动态困境,提升管理形塑的能力
    二、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平衡机制的分析
        (一)承载力非平衡状态的动因—驱动系统
        (二)非平衡压力在结构中传导—承压系统
        (三)非平衡向平衡状态的复归—响应系统
    三、平衡机制高效运行的总体特征
        (一)运行的线路地图:螺旋上升
        (二)运行的主体关系:激励相容
        (三)运行的系统联结:信息通畅
        (四)运行的结构支持:制度保障
第六章 行动生成: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提升举措
    一、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提升的美英经验参考
        (一)以强化公共部门介入为特征提升承载力的美国经验
        (二)以推动私人市场发展为特征提升承载力的英国经验
    二、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提升的本土策略构建
        (一)理念之维:可持续发展与循证实践理念的确立
        (二)制度之维:学前教育供给侧与管理制度的改革
        (三)工具之维:承载力数据系统与专业机构的组建
结语—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三重向度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3)大连市民办教育的政府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综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1.2.2 国内研究综述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
        2.1.1 民办教育
        2.1.2 政府监管
    2.2 理论基础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2.2.2 公共服务理论
        2.2.3 治理理论
3 大连市民办教育政府监管现状
    3.1 大连市民办教育政府监管举措与成效
        3.1.1 民办教育政府监管的举措
        3.1.2 民办教育政府监管成效
    3.2 大连市民办教育的政府监管中出现的问题
        3.2.1 监管职能不健全
        3.2.2 监管政策不完备
        3.2.3 扶植力度不够大
        3.2.4 监管过程没到位
        3.2.5 监管机制没形成
4 国内外民办教育政府监管的经验借鉴
    4.1 国内民办教育政府监管概况
        4.1.1 温州市:破解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
        4.1.2 上海市:多元主体参与民办教育治理
        4.1.3 北京市:民办教育办学资金链畅通
    4.2 国外民办教育政府监管概况
        4.2.1 日本:政府强制监管
        4.2.2 韩国:系统监管私立教育与公立教育
    4.3 国内外民办教育政府监管的经验借鉴
        4.3.1 兼顾两种管理模式
        4.3.2 确保政策法规落地
        4.3.3 积极扶植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5 完善大连市民办教育政府监管的对策
    5.1 完善民办教育政府监管职能
        5.1.1 依法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
        5.1.2 适度强化政府的指导职能
        5.1.3 努力加大政府的服务职能
        5.1.4 恰当行使政府的协调职能
        5.1.5 稳妥实现政府的平衡职能
    5.2 优化政府监管政策体系
        5.2.1 建立与国家法规配套的地方政策体系
        5.2.2 制定规避上级政策冲突的地方新政
        5.2.3 明晰上级政策模糊的地方新政细则
        5.2.4 完善补充上级政策漏洞的地方新规
    5.3 创新政府扶植民办教育方式
        5.3.1 广泛实质宣传民办教育
        5.3.2 逐步增加财政投入民办义务教育
        5.3.3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民办教育
        5.3.4 确保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到位
        5.3.5 鼓励教师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间交流
    5.4 确保政府监管过程执行到位
        5.4.1 准入标准严格
        5.4.2 过程监管严肃
        5.4.3 退出机制严谨
    5.5 建立民办教育政府监管机制
        5.5.1 恢复教育行政监管部门
        5.5.2 提高政府监管人员素质
        5.5.3 提高政府监管协调能力
        5.5.4 积极培植中介监管组织
        5.5.5 创设民办教育服务平台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4)三边联动:中国的教育理念及其运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意义
    第二节 问题的提出
    第三节 文献综述
第二章 理论定位与研究框架
    第一节 社会学的几种研究框架
    第二节 理论定位:三边联动
    第三节 研究方法
第三章 以政策调整为中心的考察
    第一节 高考的形成
    第二节 统考、扩招和自主招生
    第三节 地区间的平衡
第四章 以学校应变为中心的考察
    第一节 重点学校制度
    第二节 就近入学制度
    第三节 学校考核、排名与生源
    第四节 民办学校与补习学校
第五章 以学生备考为中心的考察
    第一节 夹缝中求生存的考生及家长
    第二节 “高考工厂”:以毛坦厂中学为例
    第三节 “追梦工厂”:以衡水中学为例
第六章 三边联动的理论探讨
    第一节 教育公平的理念与现实
    第二节 “文化资本”的解释限度
    第三节 “寒门贵子”的教育过程与阶层塑造
第七章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致谢

(5)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缘起
    二、核心概念
    三、文献述评
    四、理论基础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一章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生成
    第一节 制度化精英主义及其内涵
        一、何谓制度化精英主义
        二、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文化生态
    第二节 制度化精英主义的历史溯源
        一、前制度化精英主义时期
        二、制度化精英主义的萌发与成长
        三、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成熟与定型
        四、制度化精英主义的形变与转型
        五、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新发展
    第三节 学术精英制度化与制度化学术精英
        一、人才计划:制度化学术精英的“温床”
        二、多元互动:制度化学术精英的生成
        三、被接受的制度化:学术精英与学术共同体
第二章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概况与特征
    第一节 “两院”院士流动概况
        一、流动规模
        二、流动方向
    第二节 “长江”“杰青”流动概况
        一、流动规模
        二、流动方向
    第三节 “四青”人才流动概况
        一、流动规模
        二、流动方向
    第四节 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整体概况与主要特征
        一、整体概况
        二、主要特征
第三章 政策驱动与学术精英流动
    第一节 经济增长与人才竞争
        一、为经济增长而竞争
        二、创新驱动与经济发展
        三、政策激励与人才竞争
    第二节 地方政府人才政策的要义
        一、部分省级政府人才政策的要义
        二、部分非省会中心城市人才政策的要义
        三、地方政府人才政策的主要特征与革新空间
    第三节 人才政策与学术精英流动
        一、学术精英是人才政策的重要对象
        二、人才政策势差客观存在
        三、人才政策效力有弱化风险
第四章 锦标赛制与学术精英流动
    第一节 学术锦标赛与大学排名
        一、大学为何参与学术锦标赛?
        二、大学如何提升大学排名?
    第二节 大学声誉竞争与学术精英流动
        一、大学学术精英的市场需求度
        二、大学竞争学术精英的策略
        三、大学引才策略对学术精英流动的影响
    第三节 学术精英竞赛型流动及其效益
        一、学术精英学术流动的效益
        二、学术精英行政调动的效益
        三、竞赛型流动与学术精英发展
第五章 学术精英流动与大学发展
    第一节 学术精英流动对流入大学的影响
        一、“985”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二、“211”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三、普通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四、小结
    第二节 学术精英流动对流出大学的影响
        一、“985”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二、“211”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三、普通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四、小结
    第三节 学术精英流动与大学发展的理论分析
        一、学术精英流动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二、学术精英吸收能力及其异质性
        三、学术精英竞争性优势的可转移性
第六章 关于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反思
    第一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阶段性
        一、深化改革促进的高等教育自主化
        二、快速发展推动的高等教育大众化与一流化
        三、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阶段性及其形成
    第二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特殊性
        一、人才计划支配的学术精英流动
        二、事业单位制异化的学术精英流动
    第三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一般性
        一、世界一流大学运动与中外大学学术精英流动
        二、加快推进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国际化
结束语
参考文献
附录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发表情况
后记

(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问题提出
    (二)研究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核心概念界定
    (五)研究的基本思路、内容与方法
一、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的文本分析
    (一)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的分析框架
    (二)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的政府文件选择
    (三)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文件外部属性分析
    (四)建构分析编码表
    (五)定义分析单元与类目
    (六)信效度评估
    (七)数据统计分析
二、研究结论
    (一)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特点
    (二)我国地方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的特点
    (三)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的价值取向
三、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的优化
    (一)不断完善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的属性特征
    (二)政府工具选择需要协调地域差异
    (三)加强政府工具中信息服务工具的提供
    (四)依据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特点不断创新政府工具
结语
附录
参考文献
    (一)着作类
    (二)期刊类
    (三)硕博论文类
致谢

(7)我国公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的目的与意义
        1.1.1 理论价值
        1.1.2 方法论价值
        1.1.3 实践价值
    1.2 文献综述
        1.2.1 相关概念界定
        1.2.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及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
        1.3.2 研究思路
        1.3.3 创新点
第2章 我国大学法人内部治理结构及其问题
    2.1 我国大学法人制度
        2.1.1 依法治校与大学法人治理
        2.1.2 我国大学法人制度的确立
        2.1.3 我国大学法人的组织特性
    2.2 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组织架构
        2.2.1 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制度基础
        2.2.2 我国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组织架构
    2.3 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3.1 国家本位对大学治理结构的规定缺失
        2.3.2 政策范式下集体与个体权利配置的制度博弈
    2.4 小结
第3章 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的域外比较
    3.1 大学校长权力配置
    3.2 国外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
        3.2.1 德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
        3.2.2 法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
        3.2.3 英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
        3.2.4 美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
        3.2.5 日本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
    3.3 国内外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的比较
        3.3.1 共同特征: 大学法律地位和校长职权由国家法定
        3.3.2 突出特点: 以大学章程构建校长权力体系
        3.3.3 本质区别: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大学法人教育与管理
第4章 我国大学校长的行政法律地位
    4.1 我国大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4.1.1 我国大学是科层式管理机构
        4.1.2 我国大学履行教育公共管理职能
        4.1.3 我国大学行政权力具有强制性
        4.1.4 我国大学行政权力来自法律授权
        4.1.5 我国大学是行政法上的特别法人
    4.2 我国大学校长依法享有行政权力
        4.2.1 大学校长是大学行政主官
        4.2.2 大学校长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4.3 我国大学校长行政法律责任
        4.3.1 大学校长行政法律责任法理分析
        4.3.2 大学校长行政法律责任追究
第5章 我国大学校长的民事法律地位
    5.1 我国大学法人属性
    5.2 我国大学校长的民事权利
        5.2.1 大学校长是大学法定代表人
        5.2.2 大学校长是大学执行机构
        5.2.3 大学法人机关是校长办公会
    5.3 我国大学校长的民事法律关系
        5.3.1 大学校长与学生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5.3.2 大学校长与教师的民事法律关系
    5.4 我国大学校长的民事法律责任
        5.4.1 大学校长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法理分析
        5.4.2 大学校长民事法律责任追究
第6章 保障我国现代大学制度体系下的校长法律地位
    6.1 以分权原则实现大学内部治理主体权力平衡
        6.1.1 优化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与治理过程
        6.1.2 强化外部治理环境与权力制衡体系
    6.2 以民主监督强化大学内部权力运行机制
        6.2.1 以民主公意确保大学治理决策效益
        6.2.2 以党委权力监督大学治理协调运行
        6.2.3 以校长权威保障大学学术本位回归
    6.3 以规则之治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
        6.3.1 以国家法律克服大学治理的体制障碍
        6.3.2 以大学章程实现大学治理权力的衡平
        6.3.3 以规则之治实现大学治理的程序正当
    6.4 以权利救济确保大学内部治理正义
        6.4.1 以司法审查防止大学内部治理权力滥用
        6.4.2 以申诉复议构建大学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6.4.3 以党纪国法实现大学治理权责利—致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A: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附录B: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的课题研究

(8)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行政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 对地方政府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已有研究
        二 对地方行政机构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已有研究
        三 对慈善组织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已有研究
        四 对行政相对人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已有研究
    第三节 研究方法
        一 规范分析法
        二 比较方法
        三 案例分析法
    第四节 研究内容
    第五节 可能的贡献
        一 推动行政组织法研究
        二 推动地方行政法研究
        三 推动给付行政法研究
第一章 地方政府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第一节 作为治理主体的地方政府
        一 概念诠释
        二 地方政府主导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法理基础
        三 地方政府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定位
    第二节 地方政府主导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方式
        一 设置救助机构
        二 编制救助计划
        三 建立救助项目
        四 确定救助标准
        五 提供财政支持
    第三节 地方政府的可问责性
        一 概述
        二 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形成与法律架构
        三 地方政府的行政问责
    第四节 小结
第二章 地方行政机构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第一节 作为治理主体的民政部门
        一 民政部门的历史沿革
        二 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定位
    第二节 民政部门牵头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方式
        一 牵头拟定救助标准
        二 设定行政程序
        三 确定救助对象
        四 发放救助待遇
        五 动态管理
    第三节 民政部门的可问责性
        一 行政诉讼
        二 行政复议
        三 行政问责
    第四节 小结
第三章 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第一节 作为治理主体的慈善组织
        一 概念诠释与属性解读
        二 慈善组织的历史沿革与法制架构
        三 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定位
    第二节 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方式
        一 民办慈善组织
        二 官办慈善组织
    第三节 慈善组织的可问责性
        一 民办慈善组织的可问责性
        二 官办慈善组织的可问责性
    第四节 小结
第四章 行政相对人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第一节 低保程序的启动
        一 行政相对人的功能
        二 相对人的救济
    第二节 低保申请的审核
        一 相对人的功能
        二 相对人的救济
    第三节 低保申请的审批
    第四节 小结
第五章 结语与展望
    第一节 结语
    第二节 展望
参考文献
    一、着作类
    二、论文类
    三、文集、学位论文、报纸、网络文献类
致谢
个人简历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9)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问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第二节 核心概念辨析
    第三节 文献综述与评价
    第四节 研究设计
第二章 美国非营利性私立高校发展的历史回顾
    第一节 1636-1818年美国非营利性私立高校发展研究
    第二节 1819-1943年美国非营利性私立高校发展研究
    第三节 1944年以后美国非营利性私立高校发展研究
第三章 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的历史回顾
    第一节 1882-1952年我国非营利性私立高校发展研究
    第二节 1982-2009年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研究
    第三节 2010年以后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研究
第四章 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的个案研究
    第一节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发展的个案研究
    第二节 厦门华厦学院发展的个案研究
    第三节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发展的个案研究
第五章 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的理论分析与展望
    第一节 理论分析
    第二节 历史与传承
    第三节 比较与借鉴
    第四节 思考与展望
参考文献
后记
博士期间发表论文及完成课题情况

(10)我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诸论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意义
        一、研究缘起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国内研究综述
        二、域外研究综述
        三、研究综述小结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一、信息公开
        二、高等学校
        三、财务信息
        四、公共物品
    第四节 理论基础
        一、知情权利理论
        二、委托代理理论
        三、公共管理理论
        四、信息系统模型
    第五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三、思维导图
第二章 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源流研究
    第一节 国内制度源流
        一、政务公开制度
        二、校务公开制度
        三、高校信息公开制度
        四、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节 国外制度源流
        一、美国信息公开制度
        二、英国信息公开制度
        三、加拿大信息公开制度
        四、澳大利亚信息公开制度
第三章 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实践现状研究
    第一节 国内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现状
        一、研究样本选择
        二、研究统计设计
        三、中央直属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现状
        四、地方普通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现状
        五、中外合作办学财务信息公开现状
        六、地方成人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现状
    第二节 国外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现状
        一、研究样本选择
        二、研究统计设计
        三、美国大学财务信息公开现状
        四、英国大学财务信息公开现状
        五、加拿大大学财务信息公开现状
        六、澳大利亚大学财务信息公开现状
第四章 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比较分析研究
    第一节 国内外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比较
        一、信息公开立法制度比较
        二、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实践现状比较
    第二节 我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开主体单一
        二、公开步调失衡
        三、公开目标弱化
        四、报告体系简单
        五、信息内容粗略
        六、资源投入低效
    第三节 我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思想观念滞后
        二、问责机制虚设
        三、公开进程初始
        四、制度遵循失衡
        五、公开态度消极
        六、绩效评价缺失
第五章 我国高校财务基础信息公开的推进策略
    第一节 保障高校财务基础信息供给
        一、规范信息供给主体
        二、增加信息供给数量
        三、提升信息供给质量
    第二节 深化高校财务基础信息评价
        一、落实财务分析指标
        二、开展经费绩效评价
        三、探索全面绩效评价
    第三节 推进高校财务基础信息公开
        一、统一要求公开日期
        二、构建信息共享平台
        三、规范公开报告体系
    第四节 强化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责任
        一、履行公开督查职责
        二、实施公开评议制度
        三、落实公开问责制度
第六章 未来我国高校财务信息产品的市场化构建
    第一节 加快高校财务信息资源开发
        一、信息资源开发需求
        二、信息资源开发政策
        三、信息资源属性转换
    第二节 构建高校财务信息产品市场
        一、培育信息市场主体
        二、完善市场运行机制
        三、强化信息市场管理
    第三节 促进高校财务信息产品利用
        一、提升办学资源效益
        二、开展办学质量评价
        三、优化高教资源配置
第七章 研究总结与讨论
    第一节 研究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二、策略建议
    第二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一、研究创新
        二、不足之处
参考文献
附表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附件

四、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试行)(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高校分类管理政策的演变历程、多重逻辑及优化路径——审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十年[J]. 陈昌芸,刘振天. 江苏高教, 2021(10)
  • [2]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研究[D]. 许浙川.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3]大连市民办教育的政府监管研究[D]. 张艳双.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3)
  • [4]三边联动:中国的教育理念及其运行研究[D]. 王玲. 南京大学, 2020(09)
  • [5]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D]. 郭书剑.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3)
  • [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中政府工具选择探究[D]. 刘洁. 西南大学, 2019(05)
  • [7]我国公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研究[D]. 周亮. 湘潭大学, 2019(04)
  • [8]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行政法研究[D]. 范乾帅. 南开大学, 2019(09)
  • [9]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研究[D]. 罗先锋. 厦门大学, 2018(02)
  • [10]我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研究[D]. 赵红卫. 陕西师范大学, 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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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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