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渔业生产立法保安全(论文文献综述)
庞丽萍[1](2021)在《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扶持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渔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渔业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拓宽渔产品产业链的重要措施;是合作社制度在渔业产业化进程中的具体实践形式,发展渔民专业合作社是培育新型渔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手段;更是有效解决个体渔户应对市场风险性和渔产品地域性的途径,是国家促进农业经济增长进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社因个体渔户生产意识滞后、渔业捕捞和养殖技术落后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渔业整体发展水平提升缓慢、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动力不足,为渔民专业合作社政府扶持发展研究提供平台。但由于政府观念偏差、政府执行弹性不足等原因,政府在对渔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中会出现扶持不到位的情况。于是,新形势下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社政府扶持问题研究,既需要从政府扶持角度出发,比较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效果之间的差异性,倒逼政府扶持中明确扶持政策目标、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进而取得合作社满意的政府扶持效果;也需要明确渔民专业合作社对政府扶持效果做出评价,为促进合作社发展提供具体实践依据。文章以服务型政府理论为指导,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法、访谈法、SPSS频数相关性分析等研究方法,以管理制度扶持、经济政策扶持、人才培养扶持和文化建设扶持等四大扶持为基点,系统分析了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社政府扶持问题。研究发现:1.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政府提供了“一权三制”管理制度扶持、“一转两补”经济政策扶持、“三型培训”人才培育扶持、“示范奖励”文化建设扶持;2.政府在扶持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还存在管理制度扶持的服务平台不健全、经济政策扶持的总体规划不衔接、人才培育扶持的沟通渠道不畅通、文化建设扶持的激励效果不显着等问题;3.完善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扶持可以从构建完整化体系,提升政府管理制度扶持可持续性;统筹实施供给侧改革,完善政府经济政策扶持整体性;实施动态供需协调机制,畅通政府人才培育扶持沟通渠道;激发内生动力常态化,提升政府文化建设扶持的内涵意义等四个方面对政府扶持进行有益探索,以此推进我国渔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效、可持续发展。
陈俊杰[2](2020)在《湛江市渔业可持续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
王亚吉[3](2020)在《日本国土开发规划视角下的乡村发展振兴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
汤梅梅[4](2019)在《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研究》文中提出工伤预防体系经过一百多年的演变与发展,形成了企业完全承担责任的基本现实。政府通过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机制与职业安全健康项目,激励企业采取预防措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与保护职工安全健康。各国实践经验也表明了工伤预防管制已取得巨大的社会安全效益。作为劳动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一直积极致力于工伤预防管制工作,保护劳动者安全权益。2003年《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工伤预防、工伤待遇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形成,并主要通过工伤保险待遇修正依靠劳动市场无法完全补偿劳动者遭受风险损失的缺陷,保障受伤工人的医疗救治与基本生活。同时,政府设置激发企业内部动力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转变企业工伤预防理念。在政府干预和企业担责的协同作用下,截至2017年底,全国总工伤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6.2%和12.1%(1);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607亿元,覆盖人数达22742万人,待遇水平稳步提高(2)。然而,经济全球化、技术革新加快,激烈的企业竞争引发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以及全球变暖与频发的极端天气恶化了工作条件等,使得工伤事故率与职业患病率居高不下,我国劳动者面临的工伤风险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职业安全健康的格局正发生着改变,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被打破,大量灵活就业的劳动者被排除在保障覆盖范围之外,加之工会组织无法形成与企业、政府进行集体协商的社会力量,使得受伤工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变得更加困难。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常态下,落后和产能过剩的企业正面临兼并甚至破产危机,考验着企业支付能力。如对于正处在生产要素成本周期性上升阶段的企业,在无过失责任原则要求下,他们必须承担工伤事故后的伤亡劳工医疗、误工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一系列经济费用,这必然会加重实体企业的用工成本。面对劳动安全保障不完全、企业经济负担重的双重难题,这就要求政府不能只强调工伤预防管制所带来职业工作环境改善的社会安全效益,而忽视企业经济发展。鉴于此,本文在系统梳理文献与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工伤预防管制目标内涵应当包括在改善职业安全与健康环境的同时,又提高企业经济绩效两方面。那么工伤预防管制在理论上是否具有实现“共赢”局面的可能性?现阶段中国未实现“共赢”局面的工伤预防管制的安全效应如何?未实现“共赢”局面的工伤预防管制又如何影响企业经济绩效?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是否具有实现“共赢”局面的可能性?如何通过提高现有工伤预防管制效率,来实现“共赢”局面?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助于推进未来政府政策调控,实现工伤预防管制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对促进工伤预防管制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遵循从社会管制经济学理论中探索“共赢”的工伤预防管制作用机理—在现实中寻求“共赢”管制理论存在的可能性—以中国工伤预防管制为样本进行实证检验—为了实现“共赢”的工伤预防管制而深化改革的逻辑思路,并紧紧围绕理论与实证两大核心层面展开研究。(1)理论层面。基于风险工资理论、贝克尔理论、“波特假说”理论。首先,从社会管制经济学发展脉络的视角出发,追寻政府进行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缘由。由于信息不对称,劳动者无法依靠市场机制达到最佳安全保障。为了纠正市场失灵,保护受伤工人安全权益,政府通过工伤预防管制强制要求企业承担所有责任,保障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对称的安全工作信息,以此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然而,政府实施不适宜的管制强度使得企业对工伤预防管制措施不满,引致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叠错,加重了企业经济负担。为了消除政府与企业目标的异质性,政府调整工伤预防管制力度,激发企业形成安全激励机制,并通过提升自身安全技术达到“共赢”局面。然后,本文将研究视角聚焦于中国当下的工伤预防管制体制,从社会安全效应与经济效应两方面剖析中国管制未实现“共赢”局面的作用机理。(2)实证层面。本文通过理论机制分析发现“共赢”局面的关键是设置适宜的管制强度,引发高效率的工伤预防管制,从而激发企业安全技术创新。若管制强度设定过低,劳动者安全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若管制强度设定过高,企业则无法从工伤预防安排中获得经济效益。因此,研究选取工伤保险费率作为政府工伤预防管制强度的代理变量(1),基于分步评价的思路,先评估实施工伤预防管制已取得的安全效应水平,再对企业经济绩效评估,检验现阶段中国未实现“共赢”局面的原因是否由不适当的管制强度,引起微观经济主体安全投资行为的转变,进而导致宏观安全效应的下降。本文具体研究内容分为8个部分,具体结构安排如下:第1章导论。本章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研究意义。然后以工伤预防管制发展路径为主线,按照其理论变迁及内在逻辑对国内外文献进行系统梳理与归纳。研究显示,不合理的政府激励机制易引发道德风险,造成企业经济负担,降低了工伤预防管制效率。在政府优化管制资源的基础上,工伤预防管制激发企业安全技术创新,才是实现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与提高企业经济绩效“共赢”局面的根本动力,并探讨了概念移植我国实现的可能性。最后给出本文的研究框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与不足。第2章工伤预防管制的理论机制分析。本章首先清晰界定了工伤预防管制及其相关概念,并阐明其属性、特征及激励措施。然后基于风险工资理论、贝克尔理论、“波特假说”理论,探讨工伤预防管制在理论上是否具有实现“共赢”局面的可能性。最后,通过安全效应与经济效应来研究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未实现“共赢”局面的作用机理。其中:(1)中国工伤预防管制安全效应的理论研究。基于企业生产成本理论与风险期望理论,本文建立企业利润与劳动者效用同时最大化的拉格朗日函数,在库恩-塔克一阶条件下,研究发现,目前“重补偿,轻预防”的工伤保险现状与不完善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不存在以最低工伤保险待遇获得最佳安全水平的临界点;相对高管制费率,政府实行低管制费率时,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对于降低工伤伤害率的影响程度更大;且企业道德风险的存在是造成安全效应低的主要原因。(2)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经济效应的理论研究。基于将成本价格运用于索洛剩余估算的双重生产理论,本文建立企业成本最小化模型并结合谢波德引理,在对时间求导的条件下,研究发现,目前严格管制引发企业调整用工结构以此降低用工成本,且管制引起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变化与成本增长变化趋势相同。结果说明,工伤预防管制强度的变化引起了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下降。第3章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变迁、现状及成因。基于将政府间接市场激励手段扩展为工伤保险待遇的事后预防和工伤保险费率的事前预防的界定基础上,本章打破了固有工伤预防演化的路径,按照事后工伤预防管制—事前工伤预防管制—完善事前工伤预防管制的逻辑,将中国工伤预防管制体制划分为四个时期。在工伤预防管制与经济发展的互动过程中,阐述了政府如何引导企业从被动转向主动预防的管制过程,并探究现有工伤预防管制低效率的成因。研究发现,参保企业在面临更加严峻的工伤风险时,道德风险突出;统筹层次低与覆盖范围窄限制了企业预防的积极性;失衡的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结构降低了企业激励动力;不精确的工伤预防激励机制无法形成企业内部动力;事前与事后工伤预防管制的脱离不利激发企业安全技术创新。造成目前偏向社会安全效益而忽略了企业自身经济发展需求的管制现状,其原因可能来自于工伤预防管制的立法、条例设置、机构设置、组织间互联性等。第4章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效率评估—基于安全效应视角。本章采用2006-2016年省级行业及地区面板数据,通过构建综合工伤保险费率指标,使用门槛模型评估了工伤保险待遇对于降低工伤事故率而取得的安全效应。研究发现:政府实施低管制费率时,提高工伤保险待遇会显着降低工伤伤害率,而当管制费率超过0.15%时,安全激励系数不再显着,甚至出现负面效应。进一步分析安全效应低的内在作用机理发现,企业道德风险的存在限制了工伤保险待遇的预防作用发挥,事前名义道德风险不仅无法消除事后真实道德风险,反而加剧了企业道德风险程度。研究启示:遏制企业道德风险的根本途径是,完善工伤预防管制机制,激发企业进行安全技术创新,降低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及补偿受伤工人待遇构成的企业工伤保险成本。目前高水平的工伤保险费率抑制了企业内在安全激励动力,因而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可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帮助企业减少劳动力损失和生产成本。如果政府降低保险费率幅度过大易扭曲企业安全投资行为;降低保险费率幅度过小,会造成工伤待遇资源的浪费。因此,适宜的工伤保险费率结合工伤保险待遇才能获得最佳安全水平。第5章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效率评估—基于经济效应视角。本章采用工业行业上市公司的企业层面数据并且使用2011年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作为一次自然实验,在一个标准β条件收敛框架下去检验工伤预防管制对于工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影响。研究发现,2007-2014年期间该修订对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率具有强烈的负效应,工伤预防管制对于生产效率没有滞后效应,其中国有企业相对私营和外资所有制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受这次修订的影响最大。这意味着政府实施严格管制,在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环境后,可能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并降低了工业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速度,延缓了中国的工业化进程。研究启示:目前中国工伤预防管制强度的设定造成了政府管制目标与企业目标的异质性,不利于企业的技术革新或引发创新力度不足。提倡完善工伤预防管制体制构建,通过费率机制、奖惩机制与管理监督体制等调整政府管制强度。一方面不仅能提高企业参保的积极性,有利于避免现实中企业逃避参保或退保的现象。另一方面,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提高其生产率。当工伤预防管制与外部经济环境形成良好互动时,可促进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可持续发展。第6章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经验的比较与借鉴。本章首先系统梳理了166个国家和地区的工伤预防管制模式后,发现目前主要形成了以劳动者与企业雇主充分参与的典型德国模式,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为一体的典型日本模式及联合私营与公共保障系统预防的典型美国模式。然后,通过比较分析了三个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模式的法律体系、激励机制、管理与监督体系。进一步研究发现,工伤预防管制均呈现立法层次高、立法详细、可操作性强和动态及时调整的特点;外部干预结合内部激励构成了科学的工伤预防管制激励机制;工伤预防管制绩效评估建立在社会安全效应与经济效应分析之上,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伤预防项目、工伤保险费率与工伤保险待遇等进行全面评估;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定位清晰、高自主程度及执法严格构成了统一的工伤预防监管体制。研究启示:重视工伤预防是高效率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前提条件,而完善的工伤预防管制立法是高效率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运行基础;科学的工伤预防管制激励机制是高效率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关键核心,是引发企业、政府、劳动者“共赢”局面的必要条件;工伤预防的绩效评估反映工伤预防管制政策运行问题,帮助并提高政府工伤预防管制效率,缩短达到企业、政府、劳动者“共赢”局面的进程;统一的工伤预防监管体制是高效率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保障,是达到企业、政府、劳动者“共赢”局面的坚实基础。第7章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路径优化。为了达到“共赢”工伤预防管制制度,本文在借鉴典型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力求系统地将广泛且复杂影响工伤预防管制强度的因素,归纳并整合在政府管制机制的设置之内进行综合考虑。在构建一个三维立体概念框架下,本文给出如下建议:第一,政府转变工伤预防管制理念,企业具有技术创新的意愿、机会与能力,工伤预防管制引发企业全新安全技术创新,以及劳动者充分参与是实现“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目标的前置条件;第二,通过健全工伤预防管制立法、整合组织机构、精确设置工伤预防激励机制与强化工伤预防管制监督体制是实现“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目标的基础设置;第三,通过动态调整劳动者职业安全权益,平衡不同规模企业的内部激励动力,强化宏观、中观、微观管制主体责任及营造良好的工伤预防管制外部环境措施,是实现“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目标的后置保障。第8章研究结论及展望,概括全文并提出进一步的研究方向。本文的创新之处体现在:(1)研究内容创新:本文提出工伤保险待遇不仅具有传统意义上补偿受伤劳动者损失的收入再分配作用,且具有预防事故的安全激励作用。将工伤保险待遇的激励作用纳入工伤预防中,以此区分事前与事后工伤预防管制,拓展了工伤预防管制内涵。基于“波特假说”理论,本文进一步提出工伤预防管制应当在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的同时提高企业生产力,深化了工伤预防管制目标。为了实现“共赢”的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目标,政府应充分利用以降低费率使得企业获得短期利益的契机,实现以创新驱动的工伤预防管制模式的转变。因此,本文丰富和拓展了工伤预防管制与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研究边界。(2)研究视角创新:本文首先从政府管制的宏观效应出发,论证了安全效率低的内在作用机理,发现企业道德风险的存在限制了工伤预防管制作用的发挥。然后,基于微观经济活动层面,刻画了保护人力资本安全减少工伤伤害的预防管制与企业生产率增长的关系,发现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速因管制政策的实行而降低,且短期内又无法通过安全技术创新内部化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与补偿受伤工人待遇构成的工伤保险成本,是扭曲企业安全投资行为的根本原因,最终造成了工伤预防管制的安全效应与经济效应的双重负面局面。在结合宏微观研究基础上,通过构建三维立体概念框架,系统讨论了实现“共赢”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前置条件、基础设置及后置措施的优化路径,以期精确调整工伤预防管制的激励机制,推动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达到在充分保障劳动者安全的同时,促进企业经济健康与持续发展的目的。(3)研究方法创新:第一,衡量工伤预防管制的安全效应。既有相关文献主要基于企业规模越大工伤保险费率越高的假设而展开研究。然而,实践中工伤伤害率会随着政府管制程度呈现非线性关系及区间效应,若遗漏某种企业规模或保险费率情形下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安全效应,会造成估计结果偏误。因此,为了修正以企业规模作为管制费率代理变量的假设缺陷,本文作了进一步拓展,以中国各省区不同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构建综合保险费率指标,并按照数据本身的特征采用门槛模型自动划分样本。第二,衡量工伤预防管制的经济效应。成本-收益法是评估工伤预防管制和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最佳选择。然而,工伤预防管制的成本与收益测量值在实践中一般难以直接获得,且测算选取指标也可能存在遗漏或偏差。因此,本文选用双重差分模型克服成本-收益法中遗漏变量和不利因果关系的缺陷。进一步,为了精确评估工伤预防管制对于微观经济绩效的影响,将企业间生产率呈现?条件收敛的趋势纳入其中,重新构造了双重差分模型。
周璇[5](2019)在《强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职业伤害风险转移程度研究》文中认为我国对高危行业的职业伤害实行无过失的雇主责任制,雇主需要规避自己的责任风险,或者政府采取措施保证雇主能够履行赔偿的责任,就会建立一系列的风险管理制度,在这些风险管理制度中,保险是被人们普通接受的风险转移和分散的主要手段。目前,我国在转移雇主责任风险方面有两类保险,其一是工伤保险,其二是安监局在试点地区推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强制实施的保险,在是否分散了企业的责任风险方面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雇主事后的赔偿负担会影响到企业的生存成本,二是企业职工受到职业伤害后能否得到全面的补偿。这是由于雇主要根据工伤补偿标准落实自己的赔偿责任,雇主为了减少成本的支出可能会使员工得到的补偿不全面。我国工伤保险实施已久,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于2006年开始出现并逐渐向全国铺展,作为在工伤领域推行的新险种,在多大程度上分散了工伤保险剩余的雇主责任风险值得研究。关于我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保险推行缓慢的原因以及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制度设计两个方面。以上的研究仅仅是从理论的层面上分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情况,并没有进一步分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雇主责任风险的转移程度以及产生结果背后的实际原因。然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多大程度上转移了雇主的责任风险是这个险种推行最核心的问题,也是该险种能否持续推行下去最重要的内容。本文在介绍研究方法与基础理论的基础上从政策的层面上测算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分别对雇主职业伤害责任风险的转移程度,以量化的方式呈现两个险种在雇主责任风险上的转移情况。然后深入企业调查,运用案例研究分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非煤矿山企业风险转移现状,进一步印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理论上的责任风险转移程度。并且通过对利益相关者的访谈,运用成本收益的分析框架更深层次地去探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工伤补偿方面对雇主责任风险转移现状的原因,使其更有说服力。最后,在原有的研究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设计的建议和对策。本研究对于案例企业最终得出以下结论:对于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来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不赔偿企业因工伤亡职工的医疗待遇和死亡待遇。由于保险制度设计的欠缺,企业也无法获得保险公司在伤残待遇上的赔偿转移。因此,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没有转移工伤保险对企业责任风险转移之外的责任风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的效果与安监局推行该险种的初衷是相背离的。究其原因,是因为企业、保险公司和安监部门出于各自的成本―收益考量,在强制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下做出不同的对自身有利的行为选择。由于高危企业职业伤害管理的同质性和风险治理制度的一致性,上述案例企业得出的结论可以推及到全国的高危企业。
中国农村财经研究会课题组,申学锋[6](2017)在《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制度创新研究》文中提出本文基于理论分析,考察了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实践经验与现存问题,并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工作的政策建议,以期为决策层面提供参考。
王守信[7](2016)在《巩固基础 持续发力 继续做好山东省海洋工作》文中研究指明"十二五"期间,山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面贯彻山东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克服各种困难和挑战,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重点,定向发力,全省海洋经济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预计2015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1.1万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57.1%;水产品总产量930万吨,比"十一五"末增长18.7%;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7万元,比
王斌传[8](2016)在《冷战后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的国际介入研究》文中提出马六甲海峡地缘特征独特,自古便是世界重要海上通道。前殖民时期,海峡沿岸的室利佛逝、满者伯夷和满刺加三个王国的兴盛在很大程度上与海峡有密切关系。殖民时期,葡萄牙、荷兰、英国和日本等殖民帝国为海峡控制权进行了血腥争夺。后殖民时期,海峡虽已回归沿岸三国,但域外大国对海峡控制权的觊觎与明争暗斗却未曾停止过。冷战后,马六甲海峡的海上安全面临着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双重安全威胁。海峡利益攸关方不忍自身利益受到威胁而积极介入海峡海上安全。海峡攸关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三个沿岸国的领土与主权安全,对这三个沿岸国家的经贸安全与发展影响重大。海峡对它们的战略价值同中存异。海峡对它们差异性的战略价值使它们对海峡海上安全威胁的认知呈现差异,采取了差异化的单边应对措施。海峡对这三个国家的趋同化战略价值的扩大以及国际压力促使它们积极开展了双边、三边甚至多边合作以应对海峡海上安全挑战。海峡对美国、日本、印度和中国等域外大国也具有重大的经贸、政治和军事战略价值。海峡对它们的战略价值不尽相同。这决定了它们介入海峡海上安全的方式也有所不同。美国和印度比较侧重于加强与海峡沿岸国家的军事合作的方式介入海峡海上安全。日本更侧重于推动建立多边国际合作机制和向海峡沿岸国家提供援助这两种方式介入海峡安全。中国介入海峡安全起步晚,但近些年的积极努力赢得了海峡沿岸国家和国际海事组织的赞誉。为应对海峡海上安全,破解“马六甲困局”,中国应更积极参与海峡海上安全合作。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对地区乃至世界经贸发展有重大影响。一些国际或区域性组织如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事局和东南亚国家联盟也积极介入海峡海上安全,为提升海峡海上安全做出了不少贡献。东盟地区论坛、亚洲地区打击海盗及武装抢劫船舶合作协定和马六甲海峡合作机制等国际机制也在协调海峡利益攸关方在海上安全合作上发挥了积极作用。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需要国际介入,在国际介入的过程中各方虽有冲突,但是合作是主流。海峡沿岸国家、海峡域外国家、不同国际性或地区性组织与机制的国际介入在侧重点上存在异同。国际介入有助于海峡海上安全面临的非传统安全挑战的化解或管控,而无益于甚至有害于传统安全挑战的化解与管控。
王守信[9](2016)在《树立新理念 再创新优势 奋力开启全省海洋与渔业事业新征程》文中认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海洋与渔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走在前列的决胜期。党中央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重视海洋,海洋战略已经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第十届十三次全委会对海洋与渔业工作进行了重大部署,海洋与渔业正在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应全面贯彻新理念,适应新
贺震[10](2015)在《科学治水 良法先行》文中认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保障人类生存与发展最重要的资源之一。水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自"九五"开始,就集中力量对"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进行综合整治;"十一五"以来,更是大力推进污染减排,水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但是,我国水环境污染严重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性遏制,区域性、复合型、压缩型水污染日益凸显,几大重点流域
二、渔业生产立法保安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渔业生产立法保安全(论文提纲范文)
(1)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扶持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相关研究 |
2.国内相关研究 |
3.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四)论文创新 |
二、概念界定与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1.渔民专业合作社 |
2.政府扶持 |
3.渔民专业合作社的政府扶持 |
(二)理论基础:服务型政府理论 |
三、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扶持现状 |
(一)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发展中的政府扶持调查情况 |
1.问卷设计 |
2.发放与统计 |
3.结果分析 |
(二)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
1.北海渔民专业合作社特点 |
2.北海渔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情况 |
(三)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扶持表现 |
1.提供“一权三制”管理制度扶持 |
2.建立“一转两补”经济政策扶持 |
3.开展“三型培训”人才培育扶持 |
4.享有“示范奖励”文化建设扶持 |
(四)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扶持取得的成效 |
1.实现了渔民专业合作社产业优质发展 |
2.提升了渔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发展实力 |
四、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发展中的政府扶持问题与原因 |
(一)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扶持问题 |
1.管理制度扶持的服务体系不健全 |
2.经济政策扶持的总体规划不衔接 |
3.人才培育扶持的沟通渠道不畅通 |
4.文化建设扶持的激励效果不显着 |
(二)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扶持问题的原因分析 |
1.管理制度扶持体系建设相对滞后 |
2.经济政策扶持的运行机制过于呆板 |
3.人才培育扶持的供需机制失衡 |
4.文化建设扶持的价值张力不够 |
五、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扶持提升路径 |
(一)构建管理制度扶持完整化体系 |
1.建立完备管理制度体系 |
2.及时更新管理制度规范 |
3.构建管理制度服务平台 |
(二)统筹实施经济政策扶持供给侧改革 |
1.设立专项扶持基金 |
2.加强专项资金监管 |
3.畅通贷款贴息渠道 |
(三)实施动态人才培育扶持供需协调机制 |
1.建立辅导员协调队伍 |
2.培育差异化人才体系 |
3.创新培训方式和内容 |
(四)激发内生文化建设扶持动力常态化 |
1.创建内外激励机制 |
2.开展岸上文化项目 |
3.激发内生动力源泉 |
六、结语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4)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框架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及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存在的不足 |
2.工伤预防管制的理论机制分析 |
2.1 工伤预防管制的理论分析基础 |
2.1.1 工伤预防管制的相关概念界定 |
2.1.2 工伤预防管制的属性及其特征 |
2.1.3 工伤预防管制的激励措施 |
2.2 工伤预防管制引发“共赢”局面的逻辑演化 |
2.2.1 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美好愿景 |
2.2.2 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设定困境 |
2.2.3 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机制调整 |
2.3 现阶段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作用机理 |
2.3.1 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安全效应 |
2.3.2 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经济效应 |
2.4 本章小结 |
3.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变迁、现状及成因 |
3.1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变迁 |
3.1.1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萌发期 |
3.1.2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确定期 |
3.1.3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调整期 |
3.1.4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完善期 |
3.2 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现状 |
3.2.1 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现状 |
3.2.2 工伤保险基金运行现状 |
3.2.3 工伤保险费率机制现状 |
3.2.4 工伤预防管理体制现状 |
3.2.5 试点地区的工伤预防现状 |
3.3 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主要问题 |
3.3.1 工伤风险严峻,道德风险突出 |
3.3.2 失衡的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结构 |
3.3.3 不精确的事前工伤预防激励机制设置 |
3.3.4 脱离的事前与事后工伤预防管制 |
3.4 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问题成因 |
3.4.1 不完备的工伤预防管制立法 |
3.4.2 不科学的工伤预防管制组织设置 |
3.4.3 不适宜的工伤预防管制实施力度 |
3.4.4 单一的工伤预防管制效率评估 |
3.5 本章小结 |
4.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效率评估——基于安全效应视角 |
4.1 门槛模型构建 |
4.1.1 门槛模型选择依据 |
4.1.2 门槛值选择 |
4.1.3 门槛回归具体模型 |
4.2 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
4.2.1 变量选择 |
4.2.2 数据来源与分析 |
4.3 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实证分析 |
4.3.1 1%管制强度下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 |
4.3.2 0.9%管制强度下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 |
4.3.3 0.75%管制强度下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 |
4.3.4 不同管制强度下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比较 |
4.4 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实证分析 |
4.4.1 1%管制强度下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 |
4.4.2 0.9%管制强度下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 |
4.4.3 0.75%管制强度下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 |
4.4.4 不同管制强度下预期与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比较 |
4.5 低安全效应的内在作用机理 |
4.5.1 机理分析与模型构建 |
4.5.2 低安全效应的估计方法 |
4.5.3 企业事前与事后道德风险的边际弹性 |
4.6 本章小结 |
5.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效率评估——基于经济效应视角 |
5.1 双重差分模型构造 |
5.1.1 双重差分模型选择依据 |
5.1.2 双重差分基本模型 |
5.1.3 微观经济全要素生产率趋势 |
5.1.4 重新构造双重差分模型 |
5.2 工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测算 |
5.2.1 TFP测算方法选择 |
5.2.2 状态空间具体模型 |
5.3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
5.3.1 数据来源 |
5.3.2 变量选择 |
5.3.3 变量统计描述 |
5.4 经济效应的实证分析 |
5.4.1 自然实验性质的检验结果 |
5.4.2 1%管制强度下模型估计结果 |
5.4.3 1%管制强度下的滞后效应 |
5.4.4 0.9%管制强度下模型估计结果 |
5.4.5 0.9%管制强度下的滞后效应 |
5.4.6 不同工伤预防管制强度下经济效应比较 |
5.5 稳定性检验 |
5.5.1 不同体制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趋势 |
5.5.2 剔除人力资本的全要素生产率趋势 |
5.6 本章小结 |
6.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经验的比较与借鉴 |
6.1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模式 |
6.1.1 工伤预防管制的背景 |
6.1.2 工伤预防管制模式的类型 |
6.2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的法律体系 |
6.2.1 “完全政府”工伤预防管制法律体系 |
6.2.2 “自我”工伤预防管制法律体系 |
6.2.3 “协同”工伤预防管制法律体系 |
6.3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的激励机制 |
6.3.1 工伤保险待遇机制及其激励效应 |
6.3.2 工伤预防项目及其激励效应 |
6.3.3 工伤保险费率机制及其激励效应 |
6.4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的管理体系 |
6.4.1 “民主自治式”工伤预防管制的管理体系 |
6.4.2 “偏重政府主导式”工伤预防管制的管理体系 |
6.4.3 “完全政府主导式”工伤预防管制的管理体系 |
6.5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的监督体系 |
6.5.1 绩效评估作为工伤预防管制的监督依据 |
6.5.2 奖惩机制作为工伤预防管制的监督手段 |
6.5.3 制衡机制作为工伤预防管制的监督力量 |
6.6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经验与借鉴 |
6.6.1 高度重视工伤预防管制 |
6.6.2 完善的工伤预防管制立法 |
6.6.3 科学的工伤预防管制激励机制 |
6.6.4 全面的工伤预防管制绩效评估 |
6.6.5 统一的工伤预防管制监管体制 |
6.7 本章小结 |
7.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路径优化 |
7.1 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三维立体概念框架 |
7.1.1 工伤预防管制具有时间维度 |
7.1.2 工伤预防管制具有管理层次维度 |
7.1.3 工伤预防管制具有事故因素维度 |
7.1.4 工伤预防管制具有双重管制方向 |
7.2 “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前置条件 |
7.2.1 政府转变工伤预防管制理念 |
7.2.2 企业具有技术创新的意愿、机会与能力 |
7.2.3 工伤预防管制引发企业全新技术创新 |
7.2.4 劳动者充分参与工伤预防管制 |
7.3 “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基础设置 |
7.3.1 健全工伤预防管制立法 |
7.3.2 整合工伤预防管制组织结构 |
7.3.3 精确设置工伤预防管制激励机制 |
7.3.4 强化工伤预防管制监督体制 |
7.4 “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后置保障 |
7.4.1 动态调整劳动者职业安全权益 |
7.4.2 平衡不同规模企业的内部激励动力 |
7.4.3 强化宏观、中观、微观管制主体责任 |
7.4.4 营造良好的工伤预防管制外部环境 |
7.5 本章小结 |
8.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5)强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职业伤害风险转移程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1.高危行业职业伤害现状研究 |
2.职业伤害的责任保险研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1.关于高危行业职业伤害及治理手段研究 |
2.职业伤害责任保险研究 |
(三)现有研究的评述 |
四、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思路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高危行业 |
(二)职业伤害 |
(三)风险转移 |
(四)责任保险 |
二、理论基础 |
(一)社会风险理论 |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职业伤害风险转移程度的理论测算 |
一、工伤保险职业伤害责任风险转移程度测算 |
(一)工伤保险待遇变迁历程回顾 |
1.工伤保险待遇变迁过程 |
2.工伤保险待遇变迁比较分析 |
(二)工伤保险制度对雇主职业伤害责任风险转移程度的理论测算 |
1.各省市地区劳动能力丧失等级待遇赔偿 |
2.工伤保险对企业职业伤害责任风险转移程度测算 |
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由来与发展 |
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职业伤害责任风险转移程度的理论测算 |
(一)企业缴纳的保险费 |
(二)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 |
第四章 案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职业伤害风险转移现状调查 |
一、案例企业介绍 |
二、企业的职业伤害风险情况和参保情况 |
(一)企业职业伤害风险情况 |
(二)企业的参保情况 |
三、工伤保险对职业伤害责任风险的转移程度 |
(一)基本情况 |
(二)伤残待遇支付情况 |
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职业伤害责任风险的转移程度 |
第五章 案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险转移现状与政策目标背离的原因分析 |
一、安监部门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政策目标分析 |
(一)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效率低下 |
(二)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 |
(三)企业试图规避缴费负担 |
(四)安监和社保部门的利益分割 |
二、背离政策目标的原因分析框架 |
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利益相关者的成本—收益分析 |
(一)非煤矿山企业的成本—收益分析 |
1.非煤矿山企业的成本分析 |
2.非煤矿山企业的收益分析 |
(二)保险公司的成本收益分析 |
1.保险公司的成本 |
2.保险公司的收益 |
(三)安监部门的成本收益分析 |
1.安监部门的成本 |
2.安监部门的收益 |
四、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完善雇主职业伤害责任风险转移制度的对策建议 |
一、劳动者双重赔付问题的讨论及政策建议 |
(一)两险可以叠加问题的讨论及政策建议 |
(二)拒绝两险赔偿叠加的讨论及对策 |
二、职业伤害预防问题的讨论及对策 |
(一)工伤保险预防功能问题的讨论及对策 |
(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工伤保险预防功能的互补与融合 |
参考文献 |
附录1:北京市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
附录2 |
致谢 |
(6)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相关理论分析 |
(一)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内涵 |
(二)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意义 |
(三)推动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理论基础 |
1.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基础 |
2. 西方经济学理论基础 |
(四)实现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现实条件 |
二、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财政政策现状 |
(一)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必要性 |
1. 公益性服务组织发挥作用不够 |
2. 经营性服务组织规模小,服务功能薄弱 |
3. 服务内容有限,供需对接机制不完善 |
(二)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实践及成效 |
(三)实践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
1. 制度缺乏顶层设计 |
2. 政策创新不足,保障不够 |
3. 财政支持方式亟待改进 |
4. 农业社会化服务成效难以标准化衡量 |
5. 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得不到有效激励 |
三、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国际经验 |
(一)美国 |
(二)法国 |
1. 公立机构 |
2. 集体与合作社 |
3. 由产前、产后私人工商业组成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三)德国 |
1. 农业合作社 |
2. 农村信用合作服务体系 |
3. 政府角色及相关政策 |
(四)日本 |
(五)印度 |
1. 农业信贷体系 |
2. 农业科研和推广体系 |
3. 供销服务体系 |
(六)巴西 |
四、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需要制度创新 |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原则 |
1. 总体思路 |
2. 主要原则 |
(二)相关政策建议 |
1. 理清政府和市场关系,创新政府服务机制 |
2. 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
3. 支持公益性服务组织能力提升 |
4. 积极推动供销社转型 |
5. 助力合作社发展 |
6. 支持解决制约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的关键问题 |
7. 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
(7)巩固基础 持续发力 继续做好山东省海洋工作(论文提纲范文)
2015年及“十二五”全省海洋工作成效显着,为“十三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
2015年海洋工作成效显着 |
“十二五”海洋工作取得历史性新进展 |
“十三五”海洋发展目标和思路 |
2016年山东海洋重点工作 |
(8)冷战后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的国际介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意义与目标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本文框架及主要内容 |
四、研究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五、本研究理论基础及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地理与历史视角下的马六甲海峡 |
第一节 地理视角下的马六甲海峡 |
一、海峡:海上通道的“咽喉” |
二、自然与经济地理中的马六甲海峡 |
第二节 历史视角下的马六甲海峡 |
一、前殖民时期的马六甲海峡 |
二、殖民时期的马六甲海峡 |
三、后殖民时期的马六甲海峡 |
第二章 冷战后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挑战 |
第一节 冷战后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挑战:传统安全视域 |
一、海洋划界争议 |
二、冷战后大国为海峡控制权的博弈 |
三、南海问题溢出殃及海峡安全 |
第二节 冷战后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挑战:非传统安全视域 |
一、海盗和恐怖主义威胁 |
二、海洋环境污染 |
第三章 冷战后马六甲海峡沿岸国家介入海峡海上安全 |
第一节 马六甲海峡的战略价值:沿岸国家视角 |
一、马六甲海峡的战略价值:新加坡视角 |
二、马六甲海峡的战略价值:马来西亚视角 |
三、马六甲海峡的战略价值:印度尼西亚视角 |
第二节 冷战后马六甲海峡沿岸国家介入海峡海上安全的单边与合作努力 |
一、海峡沿岸国家的单边努力 |
二、海峡沿岸国家之间的合作 |
第四章 冷战后域外大国介入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 |
第一节 冷战后美国介入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 |
一、马六甲海峡的战略价值:美国视角 |
二、冷战后美国介入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之策略 |
第二节 冷战后日本介入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 |
一、马六甲海峡的战略价值:日本视角 |
二、冷战后日本介入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的方式 |
第三节 冷战后印度介入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 |
一、马六甲海峡的战略价值:印度视角 |
二、冷战后印度介入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的举措 |
第四节 冷战后中国介入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 |
一、马六甲海峡的战略价值:中国视角 |
二、近年来中国介入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的努力 |
三、中国应对马六甲海峡安全之策 |
第五章 国际组织和机制与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 |
第一节 国际组织与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 |
一、国际海事组织与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 |
二、国际海事局与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 |
三、东南亚国家联盟与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 |
第二节 国际机制与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 |
一、东盟地区论坛 |
二、亚洲地区打击海盗及武装抢劫船舶合作协定 |
三、马六甲海峡合作机制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9)树立新理念 再创新优势 奋力开启全省海洋与渔业事业新征程(论文提纲范文)
一、“十二五”我省海洋与渔业工作成效显着, 为“十三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
二、科学谋划“十三五”工作思路和任务, 推进全省海洋与渔业实现更大发展 |
三、扎实做好2016 年工作, 实现“十三五”全省海洋与渔业良好开局 |
(10)科学治水 良法先行(论文提纲范文)
1.一部切实管用的《 水污染防治法》 |
能够充分宣示党中央 “向污染宣战”的决心 |
与其他法律有效衔接 |
在贯彻执行中便于 操作运用 |
2.一个科学可行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 |
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 污染防治新机制 |
厘清政府各部门水 污染治理与水环境保护 的责任 |
强化系统管理综合施治 |
3.强化政府责任是修法的方向和使命 |
将水环境质量持续改 善作为地方政府的刚性目 标和主体责任 |
强化行政问责 |
强化人大监督 |
4.把企业的主体责任写进法律并具体化 |
进一步明确企业水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 |
强化对排污企业的 执法监管 |
大幅度提高处罚基 准和上限额度 |
进一步明确按日连续处罚 |
赋予相关部门断电断 水断气等强制执法权 |
明确移送行政拘留 的规定 |
强化水环境损害赔偿 |
科学规范排污企业 不可抗力的免责规定 |
5.将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 |
排污许可证制度 |
环保信用管理制度 |
流域上下游跨行政 区生态补偿制度 |
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
水污染防治公众参 与机制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 |
地下水保护制度 |
水环境及水生态系 统保护制度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制度 |
水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
涉水环境公益诉讼 制度 |
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
四、渔业生产立法保安全(论文参考文献)
- [1]北海市渔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扶持问题研究[D]. 庞丽萍.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2)
- [2]湛江市渔业可持续发展研究[D]. 陈俊杰. 广东海洋大学, 2020
- [3]日本国土开发规划视角下的乡村发展振兴策略研究[D]. 王亚吉. 河北工业大学, 2020
- [4]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研究[D]. 汤梅梅.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0)
- [5]强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职业伤害风险转移程度研究[D]. 周璇. 华东师范大学, 2019(01)
- [6]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制度创新研究[J]. 中国农村财经研究会课题组,申学锋. 当代农村财经, 2017(02)
- [7]巩固基础 持续发力 继续做好山东省海洋工作[J]. 王守信.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6(S1)
- [8]冷战后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的国际介入研究[D]. 王斌传. 福建师范大学, 2016(04)
- [9]树立新理念 再创新优势 奋力开启全省海洋与渔业事业新征程[J]. 王守信. 山东经济战略研究, 2016(Z1)
- [10]科学治水 良法先行[J]. 贺震. 环境经济, 2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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