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保险重复保险共同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复合保险重复保险共同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问:复合保险与共同保险的区别,谢谢
  1. 答:性质不同,共同保险是几个保险人联合直接承保同一标的、同一风险、同一保险利益的保险。共同保险的各保险人承保金额的总和等于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
    复合保险是指投保人以保险利益的全部或部分,分别向数个保险投保相同种类保险,签订数个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总和不超过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
    1、共同保险是指:同一保险标在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按比例进行投保;如房产价值一百万,在甲公司投40万保额,在乙公司投60万保额;出险时就按比例赔付。
    2、复合保险是指:同一保险标由两位投保人进行投保。如甲把房子做抵押向乙贷款,甲、乙同时对房子进行投保。
    3、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保额超过保险标的价值;如车损险,车值10万,不管您在几家保险公司投保,总保额不超过10万,如超过了,在车全损了,只能得到10的赔付。
    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合法所得,以及财产和财产。从收入中转换的权利。婚姻关系存续时间为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之日或离婚判决生效之日止。具体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和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知识产权收入: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明确可获得的财产收入; (四)继承或者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收入为婚姻关系年数乘以年均值; (六)一方因投资动产取得的收入;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应获得的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补偿金。
  2. 答:共同保险是几个保险人联合直接承保同一标的、同一风险、同一保险利益的保险。共同保险的各保险人承保金额的总和等于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
    复合保险是指投保人以保险利益的全部或部分,分别向数个保险投保相同种类保险,签订数个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总和不超过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
问:共同保险,复合保险,重复保险的区别,最好们举例说明,谢谢!
  1. 答:共同保险是指:同一保险标在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按比例进行投保;如房产价值一百万,在甲公司投40万保额,在乙公司投60万保额;出险时就按比例赔付。
    复合保险是指:同一保险标由两位投保人进行投保。如甲把房子做抵押向乙贷款,甲、乙同时对房子进行投保。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保额超过保险标的价值;如车损险,车值10万,不管您在几家保险公司投保,总保额不超过10万,如超过了,在车全损了,只能得到10的赔付。
    拓展资料:
    共同保险简称“共保”。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联合承保同一笔保险业务或共同分担同一笔损失的保险行为。共同保险总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若被保险人投保保险金额低于实际价值,其不足额部分应视作被保险人自保。共同保险的保险费率、保险期限、保险责任等都是由各保险人与投保人共同商订。若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各保险人按各自承保的比例分摊损失。
    数个保险人可能以某一保险人的名义签发保险单,每个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比例承担保险责任。虽然在保险实务上,投保人仅须与一个保险人接洽,而不是与所有的保险人;但在法律上,投保人仍然与所有的保险人直接发生关系。共同保险与再保险均为危险分散原则的应用,因而保险人为保证保险业务收支平衡与稳健的经营,使危险的种类与程度以及保险金额的承担尽可能使用大数法则,扩大其分散危险的范围,再保险与共同保险是最为有效的手段。
    共同保险的出现早于再保险,而再保险富于融通性,但相对于再保险而言,共同保险存在明显的不足,一是要求共同保险人必须在同一地点,只有劳合社保险市场才能满足这个要求,其他保险市场难以办到;二是共同保险手续繁琐、费时费力,投保人必须与每个保险人商洽有关保险事项,而保险人之间的商洽也颇为繁杂、费时,因而共同保险一般较少采用。
  2. 答:共同保险是指:同一保险标在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按比例进行投保;如房产价值一百万,在甲公司投40万保额,在乙公司投60万保额;出险时就按比例赔付。
    复合保险是指:同一保险标由两位投保人进行投保。如甲把房子做抵押向乙贷款,甲、乙同时对房子进行投保。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保额超过保险标的价值;如车损险,车值10万,不管您在几家保险公司投保,总保额不超过10万,如超过了,在车全损了,只能得到10的赔付。
问:共同保险,复合保险,重复保险的区别,最好们举例说明
  1. 答:一、重复保险有哪些种类
    重复保险往往会造成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的情况。重复保险并不要求保单承保完全相同的利益、危险或期限。各保单之间只要存在重叠现象,便属重复保险。例如,同一房主以同一家财投保一年期家财险,在第十一个月底又向另一家保险公司投保,那么这两张保单有一个月期属重复保险。
    投保人进行重复保险的动机多样,有的是为了攫取不当利益,有的是为了增加安全度,根据投保人的主观状态,将重复保险分为善意重复保险和恶意重复保险:
    1、善意复保险是指投保人投保的目的并非为了获取超额保险赔偿金,旨在增加安全度,提升对某一危险的防范能力,减少损失而进行的重复保险;
    2、恶意复保险是指投保人旨在为了攫取超额保险赔偿金而进行的重复保险。
    二、重复保险与共同保险有什么区别
    共同保险与重复保险有相似之处,尤其与未超额的重复保险极为相似。但是,两者至少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区别:
    1、共同保险指多数保险人主动就同一标的共同承保同一风险的保险,而重复保险指投保人积极就同一保险利益重复投保之结果;
    2、共同保险指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一个保险合同,而重复保险中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数个保险合同;
    3、共同保险一般不构成超额保险,而实质意义上的重复保险必然为超额保险;
    4、共同保险中没有同时保险和异时保险之区分,而重复保险根据合同订立的时间不同,分为同时重复保险和异时重复保险。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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