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政府调整医疗收费项目及标准(论文文献综述)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2020)在《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文中认为SDPR-2020-0500005鲁药监规[2020]8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执法监察局:现将《山东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本基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李宁[2](2020)在《历史变局中的“齐鲁医学”转型研究(1948-1953)》文中研究说明教会医学是基督教在近代中国传播的产物,从十九世纪下半叶产生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消亡,历经近百年崎岖波折又波澜壮阔的历史。“齐鲁医学”曾经是中国教会医学的一张“名片”,其典型性和代表性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齐鲁医学”的发展历程几乎贯彻整个山东教会医学从起源到消亡的全部过程,代表着山东教会医学的最高水平,早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就与“北协和、南湘雅、西华西”等国内三大头牌医学齐名,并称为“东齐鲁”,在国内外医学界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齐鲁医学”品牌由英美加中四国共同缔造和培育,其人员和经费至少由四个国家的十三个基督教组织供给,亦是洛克菲勒基金会重点资助的医学机构之一,其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及其对不同势力态度的矛盾性恰好为研究“齐鲁医学”与地方社会的互动提供了绝佳机会;三是“齐鲁医学”由教会医学向“人民医学”转型的过程异常复杂,经历了南迁福州、内部分裂、派系争斗、与美决裂、思想改造等多重洗礼,最终在全国院系调整中完成蜕变与重生,其过程既具有全国教会医学转型的通性特征,又有独特的发展脉络,对于整个教会医学转型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齐鲁医学”的转型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已开始。1948年济南解放前夕,在国民党势力的怂恿和西方差会的鼓动下,齐鲁医学院做出了南迁福州的决定,大部分医学教授和本科生由山东济南迁往福建福州,齐鲁医院和少部分师生继续留守济南。不久,医预科随文理学院南迁杭州。一时间国内出现三处齐大校区和两个领导核心,形成南北对峙。南迁不仅造成“齐鲁医学”的内部分裂和派系对立,更为后来被新政权认定为“落后”和“反动”埋下了伏笔。随着杭州和福州的相继解放,齐鲁医学院在南迁一年之后选择回迁济南,“齐鲁医学”在形式上实现了合体和统一,但是南迁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没有消除,反而在旧有矛盾的积累效应下被扩大,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新旧两派势力之间的校权之争。以吴克明为代表的亲国民党守旧势力与以杨德斋为代表的亲共产党新晋势力为获得学校控制权展开了激烈博弈,最终新派势力在新政权的支持下两次挫败“倒杨”运动,赢得校权之争的胜利。随后,“齐鲁医学”开启了行政体制方面的改革,在齐鲁医院建立第一支党小组,不断扩大共产党的影响力,积极向新政权靠拢。自1949年底收回校权到1952年院系调整,“齐鲁医学”随着齐鲁大学同步启动了思想、政治、经济、教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系统改革,开始了艰难而又深刻的历史转型。思想政治方面的改革是新政权非常关注的重要议题,也是其他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针对齐鲁医学院和齐鲁医院宗教氛围浓厚、“亲美”“崇美”思想严重、政治意识淡漠、片面强调专业技术等状况,新政权以齐大行政管理层和共产党工作小组为媒介,在全校范围内发起了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改造运动,通过开展爱国爱党教育、常规思政教育、亲苏学苏教育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使“齐鲁医学”广大师生和医护人员增加了对新政权和共产党的了解,提高了思想政治意识。抗美援朝战争爆发之后,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转向全面控诉美国侵略和爱国主义教育,将长期以来普遍存在的“亲美”“崇美”“恐美”情绪逐渐改造为反美仇美排美情绪,通过鼓励学生参军参干、组织抗美援朝医疗队、收治志愿军伤病员等实际行动与美国划清界限,将全体师生团结在爱党爱国拥军的旗帜下,为后来的院系调整打下了思想基础。在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改造的同时,“齐鲁医学”其他方面的转型改革亦在同步进行。在教学育人方面,齐鲁医学院积极响应新政府提出的“教育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指导方针,在招生对象、招生名额、入学资格、培养目标、学制学时、教学课程等方面进行深刻改革,不断满足新中国对医学人才的迫切需求。在社会服务方面,齐鲁医院主动参与灾区医疗救灾、疫病防治服务、公共卫生教育,将发挥专业优势与服务社会有机结合起来。在经济方面,面对西方国家的经济封锁,齐鲁医学院及齐鲁医院改变过去单纯依靠中外教会拨款的传统方式,积极争取新政府的资助,通过有条件地接受捐赠、开展资产清查运动、增产节约运动等多种途径拓展筹资渠道,最终与外国教会彻底割裂经济联系,完全实现了经济自立。上述改革措施的实施,既体现了新政权和新执政党对“齐鲁医学”提出的外在要求,也体现了“齐鲁医学”人审时度势、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调适和努力。1952年10月,齐鲁大学在全国院系调整中走向消解,包括齐鲁医学院和齐鲁医院在内的原有组织被撤并重组,随之而来的是“齐鲁医学”在性质内涵和组织属性方面的根本性变化。齐鲁医学院与山东医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山东医学院,附属齐鲁医院则成为山东医学院附属医院。“齐鲁医学”从此涅盘重生,进入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虽然“齐鲁医学”在名称、性质和归属等方面发生了变化,但其优秀的文化基因和传统的人文根脉得以传承和保留下来,并最终发展成当今的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和齐鲁医院。“齐鲁医学”发展史实际上也是教会医学与山东地方社会的互动史,二者互相影响、相互形塑而又彼此同化、趋于融合。“齐鲁医学”在西方传统与中国文化之间、宗教信仰和世俗生活之间、外国资源和本土力量之间、现代化转型与传统惯性之间不断寻求某种平衡,并以彻底本土化、中国化的结局完成转型使命。
马骁[3](2020)在《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问题研究 ——以济南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居家养老服务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内容,是当前国家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核心和重点。“十三五”以来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年提升,但当前服务体系满足目标人群需求的能力仍不高,城市老年人在多个服务项目上的整体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这反映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程度不理想,无法为潜在服务对象提供充分的进入服务体系的机会。服务的不可及主要与地方社会服务网络对人群设置的障碍有关,提高服务的可及性是一项供方的责任,有必要从服务供给的角度对服务可及性的困境及成因做出探讨。然而当前国内研究者对居家养老服务可及性问题的理论解读和实证研究较少,对政策实践中什么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如何测量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如何确定影响服务可及性的因素等问题的解答欠缺理论指导。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补充国内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从服务供给的角度分析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现状及成因,并为实践中改进相关政策执行的结果提供参考。本研究试图解答“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方组织结构如何影响服务的可及性?”这一研究问题,具体分为“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主体有哪些,他们在服务筹资、输送和规制中的角色是什么?”“现有供给模式下的居家养老服务可及性现状如何?”“多元主体参与供给的模式是如何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产生影响的?”“如何调整现有的多元主体供给结构以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四个子问题。研究思路是借用“福利多元主义理论”的分析框架,对多元供给主体在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组织和行为方式,以及现有供给模式下的服务可及性现状和问题做出描述分析;并从服务供给的组织结构中探寻影响服务可及性问题的结构性成因,以为实践中改进相关政策执行的结构、过程和结果提供参考。本研究将山东省济南市作为实证研究的案例,主要通过深度访谈收集资料,采用质性研究的三级编码资料分析方法对研究问题作出解答。本研究的主要发现为:(1)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主体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市场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其中政府部门承担着服务筹资和规制责任,社会主体主要参与服务的输送。(2)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可及性较差,从可及性的“可获得性”“空间可达性”“适切性”和“可接受性”四个评价维度展开来看,这一问题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服务对象范围局限、服务项目与内容层次低,服务的可获得性较弱;专业性的需求评估手段和服务对象分类分级标准缺失,服务过程和内容的适切性不足。(3)在服务的筹资、输送和规制三个维度中,均发现了服务供给的组织结构对服务可及性产生影响的方式:服务的资金来源和筹资规模影响服务对象的资格条件、待遇标准以及社会主体参与服务输送的积极性,从而对服务的可获得性产生影响;服务输送主体的性质、能力和服务生产形式影响服务的内容和质量,对服务的可获得性、空间可达性、适切性和可接受性均能产生影响;缺少专业的需求评估手段和精确的服务分类分级的服务规制特征造成服务供给不足与资源浪费并存,对服务的适切性产生了影响。结合以上三个方面的研究发现,本研究得到的最终结论是:当前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主要采用了公共筹资、社会主体输送、公共规制的供给模式,这一供给模式下的资金规模有限、服务主体参与能力不足、资金和服务的规制手段粗糙,导致服务的整体可及性较弱。针对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在服务筹资方面提高市级财政资金的保障水平、拓宽服务资金的筹集渠道,在服务输送方面支持社会主体参与服务的分配、丰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形式,在服务规制方面出台精准化的服务分类分级补贴方案、加强对服务质量的评估等政策建议。本研究补充了国内关于服务可及性概念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借用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在国内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开展的应用研究,研究结果对政策实践中有效评估标准的构建、有针对性地完善服务体系的组织架构、提升共建共享发展中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增强基本公共养老服务资源的均等分配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研究提出了几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包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居家养老服务制度的衔接问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福利多元供给问题、服务使用者对服务供给的多元主体和可及性现状的评价问题、精细化的“可及性”量化指标的构建问题等,这些问题有待于开展后续研究得到解决。
王伟[4](2020)在《公立医院公益性保障问题研究 ——以泰安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的延伸,公立医院承担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及适宜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责任,以充分体现新时代公立医院的公益性。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质量的提高,城乡居民越来越旺盛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与当前医疗卫生服务系统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产生了矛盾。受原有体制机制的限制及保障政策在操作性、适用性、投入性等方面不足的影响,公立医院面临着生存及发展的巨大压力,其产生的逐利倾向,导致了公立医院公益性淡化。如何抓住公立医院改革的契机,科学制定实施各项政策保障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实现,全面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泰安市公立医院发展的状况及群众看病就医的满意度情况等进行综合研究,对泰安市公立医院的改革内容进行了探讨。虽然泰安市采取了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等较多措施来保障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实现,但整体医疗卫生服务与群众就医看病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患者在看病费用、看病流程、医生的诊疗技术、医护人员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不满,医患关系紧张,公立医院仍然存在偏离公益性运作的问题,未来依然有很多问题和难题需要去破解。围绕保障政策实施后依然存在的公立医院公益性淡化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不清、财政支持政策不合理、分级诊疗机制落实不力等政策上存在着不细化、不完善或者不明确的问题。这些问题降低了对公立医院公益性的保障作用,影响了保障政策的实施效果。保障公立医院公益性必须强化政府责任,加强顶层设计,通过全方位调整完善政府财政保障、人事制度及分配政策、医疗保险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来实现。各级地方政府应当立足于本地实际情况,对不同地区、不同医院进行差异化政策保障,并根据不同时期的变化,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公益性保障政策,改善政府、医院与群众之间的关系,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公平、可及、适宜的医疗服务,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卫生健康服务需求。
张婷婷[5](2020)在《我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济运行状况及其主要影响研究》文中提出2017年财政部、发改委颁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取消预防性体检等三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和进度,逐步实现疾控机构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分开,这些政策的实施使我国疾控机构的运行面临新的经济压力。为及时掌握新形势下我国疾控机构经济运行的现状以及由此形成的对疾控机构履行其职责能力的影响,加快调整和完善疾控机构的经济政策,确保疾控机构的健康运转,本文利用卫生系统网络直报数据以及现场调查取得的2013-2017年我国疾控体系的收支情况、人员队伍情况、业务开展能力情况等数据开展对我国疾控机构经济运行现状及其影响研究。研究发现,当前我国疾控机构经济运行状况总体平稳。经济发达地区财政补助水平持续提高,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补助水平有所提高,但保障能力不足,经济运行稳中趋紧。三项收费取消后,经济发达地区因财政保障水平高,且多数地区财政补助政策调整及时,各级机构经济运行均未受影响。经济欠发达地区,因财政保障水平较低,且多数地区财政补助未能及时到位,区域内市级及以下机构经济运行压力普遍增大。受疾控机构经济运行影响,近年来疾控体系人员薪酬待遇、固定资产原值、专用仪器设备配备、房屋构建支出、信息网络构建支出等方面有了一定改善,但在影响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年末专用设备原值情况、房屋建筑面积、信息技术经费投入、机构检验检测项目开展情况等方面仍存在空间布局不均衡、投入不足与投入浪费并存现象,不利于疾控机构履行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职责。为促进我国疾控机构健康良性运行,要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政府筹资职能,建立疾控机构投入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调整投入结构。三是履行政府管理职能,推进疾控机构体系改革。四是改善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疾控机构经费利用效率。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员激励机制。六是稳妥处理疾控机构的公益属性,保证疾控机构核心技术服务能力。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6](2019)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文中提出SDPR-2019-0330009鲁市监法规字[2019]8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已经2019年11月17日省局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鲁市监法规字[2019]1号),认真遵照执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自2019年1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9日。本基准生效前制定的有关市场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除外)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同时废止。
于慧[7](2019)在《新医改形势下公立型专科医院资金管理优化研究 ——以山东省X医院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国家鼓励民营和产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业,资金投入不断加大,而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逐年减少,医疗行业进入市场化转型。新一轮医改取消药品加成后,长期以来的以药补医机制已经破除,新的补偿机制正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公立医院收入减少成为必然,这给公立医院的资金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资金作为医疗行业持续有序发展的血液,对改革大潮中的医疗机构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公立医院作为我国医疗行业的主体,在新医改形势下普遍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尤其是处于竞争劣势的专科医院。资金短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立医院的健康发展,进而影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本篇论文通过对山东省X医院在新医改进程中的资金管理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公立型专科医院资金管理优化方案,以期促进解决发展难题,推动改革创新,更好的配合国家医改政策,促进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篇论文首先从公立医院资金管理的相关理论和概念出发,强调高效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分析公立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的特点及其在资金管理方面的区别,突出公立型专科医院在资金筹集尤其是补偿机制方面面临的劣势;同时强调新医改形势对公立医院的影响及其资金管理的要求。随后对山东省X医院新一轮医改过程中的资金管理相关问题的演变进行分析,包括资金管理环境分析、财务数据分析。通过分析发现X医院资金管理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问题: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金流动性差、有息债务过高、成本控制不力。结合调查访问X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发现,问题的成因主要有内部管理制度缺陷、政府补偿机制不完善、国家医保政策影响、政府监管不力等。本篇论文通过问题及原因的分析,结合X医院自身实际发展情况,从资金的外部筹集、内部管理以及辅助措施三方面提出了 X医院资金管理的优化方案:通过债务治理、特殊补偿机制、社会资本引入、医保资金精细化管理、强化内部控制等措施,达到目前资金管理难题的标本兼治。
徐赟[8](2019)在《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增强统筹保障能力和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既是政府履行好公共管理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淮安市在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过程中,一直十分注重规范和创新非税收入管理,自2005年开出了全省第一张《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来,做出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使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一跃处于全省前列的优势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由于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非税收入管理面广量大,淮安市非税收入规范管理和日常运行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各项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本次研究立足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现状,基于公共管理和公共财政的基础理论知识,总结了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的经验做法,剖析了目前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实践分析法与理论分析法相结合、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相综合,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并提出解决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对策建议,为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非税收入管理体制机制提供借鉴和参考。
刘菁[9](2019)在《药品零加成背景下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研究 ——基于枣庄市的案例》文中研究指明近些年来,国家大力促进医疗改革、控制医疗收费,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对医疗服务的认识也大为改观。“小病自己抗、大病慢慢拖”的现象逐渐减少,然而,医疗服务市场化程度的加深、药品价格全面的放开,导致总体医疗服务的收费价格偏高,收费不合理的现象层出不穷。对此,必须建立透明公开的医疗服务收费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管,最大限度地遏制医疗乱收费问题的发生,这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难题。当前我国的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体系不健全、法律监管不到位,对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其应对策略,不仅能够推动医疗卫生政策的顺利实施,也能最大程度的保护百姓的合法权益。枣庄市作为“全面放开药品价格”的试点城市,以枣庄市为例,全面剖析当前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了解其现状,不仅能够对有关方面的理论研究进行深化,还能起到推进医疗改革顺利实施和管理,对价格进行合理管理的作用。对于广大患者而言,这一改革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本文运用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公共管理等相关理论,从我国医疗服务收费的现实情况入手,分析归纳了当前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医疗服务收费定价机制不科学、财政投入不足、医疗服务的信息不对称、监督管理部门职能分散、医疗保障体系有待完善等。其次,以枣庄市为具体研究案例,总结其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的总体工作情况及成效,调查与分析,总结其具体医疗服务价格违法表现案例。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与启示,从实际出发,制定出我国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的对策:树立正确医疗服务价值观、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相关法律、增加对医疗机构财政投入、改革医疗服务定价机制、完善价格听证制度与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规范收费行为、完善医疗服务成本第三方监审、加大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等。本文共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绪论。开篇阐述了本文研究背景、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以及内容、方法、创新与不足。第一章:医疗服务收费概述。解释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概念及其分类。第二章:我国医疗收费和管理现状与问题。从我国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现状出发,剖析目前存在的问题与缺陷。第三章:医疗服务价格违法案例具体分析——以枣庄市为例。介绍枣庄市基本情况,人口分布、医疗机构分布、医保情况,及当地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与监督管理方式,具体医疗服务价格违法表现案例。第四章:国外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及借鉴。通过对国外(英国、美国、德国等)典型的医疗服务收费管理进行分析,从中得出对我国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改进的启示。第五章:针对前述问题与案例总结,提出我国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改革的对策建议。
罗菲[10](2019)在《除旧布新:新中国新法接生普及的历史经验及基本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目的:与建国之初同样被列为卫生工作重点的烈性传染病防治等工作不同,新法接生直至1985年才基本得到普及,时间跨越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若干历史时期,其中原因也远非普遍接种疫苗那样简单。因此,研究新法接生从开始推行到基本普及的历史过程,勾勒新法接生推行的社会图景,探究影响新法接生尽早普及的各种因素,剖析影响新法接生率起伏变化的深层次原因,即是本课题的主要研究目的。方法:在掌握大量第一手史料的基础上,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指导,运用历史文献学方法,对新中国推行新法接生直至基本普及的全过程加以系统考察,从而再现新法接生推行的基本历史面貌。与此同时,结合新中国成立后推行新法接生的36年间政治、文化与社会背景的变迁,采用医疗社会史与医疗经济学研究的分析工具,在综合考察各方面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政治运动、经济水平、人力资源和传统生育观念是影响新法接生尽早普及的重要因素,进而影响到新法接生率的起伏变化的命题。成果:通过分析推行新法接生的各个构成要素,诸如宣传动员、人力资源、推广方式、组织管理等,全面梳理新法接生推广的基本历史经验,客观再现新中国新法接生由推广到基本普及的历史。通过查阅、分析各个历史时期的大量史料,发现“大跃进”时期新法接生率存在虚高的成分,而“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时期农村产妇受到的医疗照顾也并不像前此论者所估计的那样少。“文革”时期许多中、高级妇幼保健人员或参加巡回医疗队,或被下放到农村,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地区新法接生的推广,他们培训的“在地化”初级医疗人员也为“文革”后期新法接生迅速推广并普及储备了人力资源。在构建新法接生推行历史图景的过程中,通过深入挖掘史料,对旧产婆改造、妇幼保健员培训、助产教育等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结合社会制度变迁,对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的演变轨迹进行了梳理,并剖析了其中隐含的内在逻辑。在乡村医疗卫生人员极其匮乏的情况下,传统中医业者以其技术水平、庞大数量和广泛分布,受到政府关注,并被组织到新法接生推行工作之中。文中还对民族地区新法接生推行特色作了分析,并结合政策环境,提出医疗资源配置在其中起到的决定性作用。在收集与分析各地不同历史时期新法接生率数据的基础上,生动再现新法接生率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波浪式走向,借助医疗社会学、人口学等多种分析方法,综合考察影响新法接生推行的政治、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推动力量与影响因素,提出导致这种起伏变化及新法接生推广历时36年才宣告基本普及的原因,主要在于政策环境多变、人力资源严重匮乏、经济条件落后、传统生育观念影响等几个方面。结论:本文力求在再现新法接生普及历史面貌的基础上,全面总结新中国新法接生从开始推行到基本普及的主要成就及基本历史经验,并由此揭示出新法接生普及耗时长久的主要原因及新法接生率起伏变化背后隐藏的内外制约因素。自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颁行以来,保护妇婴健康就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的一贯政策。在不同历史时期,结合中心工作,采取了团结改造己有人员,培训新生力量,大力宣传新法接生,并在城乡和厂矿广泛建立新法接生组织和机构的一系列措以施,运用点面结合、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法,在全国展开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和产妇产褥热的工作。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体妇幼保健人员的艰苦努力,新法接生于1959年在城市基本普及,此后,推行新法接生工作的重点转向农村。新法接生推行的过程,伴随着各种因素的交互影响,构成新中国新法接生推行的独特面貌。在新法接生宣传中,除了教育民众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外,重点在通过新旧对比,激发民众对新的人民政权的认同感。在接生员培训方面,既有接生技能内容的培训,也带有土地改革、合作化、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的鲜明时代特色,其中也能看到传统中医或隐或显的影响。在执业资格管理上,1949-1957年间较严格地实施专业化与证照制度;限于农村地区的各方面条件,1958年提出卫生人员都要做新法接生工作的要求,1963年正式提出只要采用了消毒接生与消毒断脐的方法,即使是家属或亲邻等实施的接生操作一样算作新法接生,事实上弱化了对接生员执业资格的管理,并使新法接生的技术要求降到了最低。1978年后,在边远和经济落后地区着重推广了1963年以后的做法,从而提高了这种低技术含量的新法接生推行的速度,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新法接生推行的质量及新法接生率的稳定性。“文革”时期虽然妇幼保健机构大量撤销,影响到新法接生推行,但由于前此“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心放到农村去”的指示,以及“文革”时期包括妇产科专家在内的大批中、高级医疗卫生人员的下放,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优质资源下沉的效果,部分地区农村母婴健康水平得到了提高。改革开放以后,由于采取了多样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新法接生推行办法,加之农村经济逐步好转,医疗装备与专业人员基本到位,妇幼保健网基本形成,新法接生很快在全国基本普及。
二、山东省政府调整医疗收费项目及标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山东省政府调整医疗收费项目及标准(论文提纲范文)
(2)历史变局中的“齐鲁医学”转型研究(1948-1953)(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概念界定 |
三、研究史料与文献回顾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难点 |
五、研究方法与写作思路 |
第一章 南迁福州与北归济南:转型的时空背景 |
第一节 南迁福州 |
一、酝酿南迁:三派势力博弈 |
二、选址福州:各方推进南迁 |
三、南下福州:顺利完成迁移 |
三、福州一年:勉强恢复教学 |
四、留守济南:艰难维持残局 |
第二节 北归济南 |
一、山东情结:回归原动力 |
二、校产羁绊:难舍的家业 |
三、协商回济:积极的态度 |
四、顺利回迁:各方的帮助 |
小结 |
第二章 校权之争与行政改革:行政上开启转型 |
第一节 校权之争:新旧势力的博弈 |
一、留济齐大校务:旧权把持 |
二、校权回收运动:大势所趋 |
三、两次“倒杨”运动:斗争不止 |
第二节 行政改革:运转机制的蜕变 |
一、软弱的齐大校政 |
二、积极的行政改革 |
三、齐鲁医院的调整 |
四、争取“国立”运动 |
小结 |
第三章 教育改革与医疗服务:业务上推行新政 |
第一节 教育改革 |
一、招生改革 |
二、教学改革 |
第二节 公卫服务 |
一、参与医疗救灾 |
二、疫病防治服务 |
三、公共卫生教育 |
第三节 支援战争 |
一、踊跃参军参干 |
二、组织抗美援朝医疗队 |
三、收治志愿军伤病员 |
小结 |
第四章 经费改革与资产管理:经济上实现自立 |
第一节 美国经济封锁 |
一、教会拨款的限制 |
二、进口设备的限制 |
第二节 拓展筹资渠道 |
一、有条件接受捐赠 |
二、向政府申请补助 |
第三节 改革资产管理 |
一、资产清查:奠定改革基础 |
二、资产纠纷:化解资产矛盾 |
第四节 增产节约运动 |
一、“三自”革新运动 |
二、医院经费改革 |
三、“三反”“五反”运动 |
小结 |
第五章 抗美援朝与思想改造:政治上实现新生 |
第一节 建国初期师生思想状况 |
一、宗教色彩浓厚 |
二、亲美思想严重 |
三、政治意识淡漠 |
第二节 抗美援朝教育运动 |
一、保卫和平签名运动 |
二、控诉美国文化侵略 |
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
四、全面驱离美籍教师 |
第三节 革命政治教育 |
一、常规思政教育 |
二、爱国爱党教育 |
三、亲苏学苏教育 |
第四节 思想改造运动 |
一、原有问题及改造过程 |
二、改造效果和影响 |
小结 |
第六章 院系调整与明确隶属:全方位完成转型 |
第一节 院系调整:完成转型的直接推动力 |
一、全国院系调整的背景与过程 |
二、齐鲁大学的调整 |
三、齐鲁医院的归属变更 |
第二节 山东医学院的调整适应 |
一、原山东医学院基本情况 |
二、调整初期的混乱情况 |
三、初步的改革调整 |
第三节 齐鲁医院的改革调整 |
一、院系调整初期的混乱现象 |
二、齐鲁医院的全面改革 |
第四节 明确归属:步入新的起点 |
一、医院承担医学教学任务 |
二、行政体制上的关系不明确 |
三、明确隶属与管理关系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问题研究 ——以济南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问题及意义 |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概念界定 |
一、居家养老服务 |
二、服务的可及性 |
第三节 理论视角: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第四节 文献回顾 |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定义 |
二、服务可及性的定义和维度 |
三、养老服务可及性问题的国内外相关研究 |
四、国内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现状 |
五、福利多元主义理论的相关研究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一、资料的搜集方法 |
二、资料的分析方法 |
第二章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主体供给模式 |
第一节 居家养老服务的筹资 |
一、筹资主体和资金来源 |
二、筹资水平 |
第二节 居家养老服务的输送 |
一、服务的采购 |
二、服务的分配 |
三、服务的生产 |
第三节 居家养老服务的规制 |
一、对服务资金的规制 |
二、对服务输送的规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 |
第一节 服务的可获得性 |
一、服务对象的资格条件和待遇标准 |
二、可获得的服务项目和内容 |
第二节 服务的空间可达性 |
第三节 服务的适切性 |
第四节 服务的可接受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主体供给对服务可及性的影响 |
第一节 筹资方式对服务可及性的影响 |
一、公共资金投入规模与服务对象的待遇资格 |
二、筹资渠道与社会主体的供给能力 |
第二节 输送模式对服务可及性的影响 |
一、分配主体的工作方式与服务信息的可获得性 |
二、生产主体的特征与服务内容的可获得性 |
第三节 规制特征对服务可及性的影响 |
一、规制标准与服务分配的适切性 |
二、规制思路与社区服务设施的适配性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际经验借鉴:加拿大居家养老服务可及性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加拿大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福利供给 |
一、加拿大社会服务多元福利供给模式的历史演进 |
二、加拿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主要内容 |
三、加拿大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结构 |
第二节 加拿大BC省的“在家更好”居家养老支持项目分析 |
一、服务供给中的多元主体参与 |
二、服务的可及性概况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提高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可及性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强服务的资金筹措 |
一、提高市级财政资金的保障水平 |
二、拓宽服务资金的筹集渠道 |
第二节 改进服务的输送方式 |
一、支持社会主体参与服务的分配 |
二、丰富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 |
第三节 调整服务的规制措施 |
一、出台精准化的服务分类分级补贴方案 |
二、强化对服务质量的评价措施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与讨论 |
第一节 研究发现和结论 |
第二节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访谈对象的编号与身份 |
附录2 资料分析中的三级编码举例 |
附录3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访谈提纲 |
附录4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访谈提纲 |
附录5 居家养老第三方服务组织工作人员的访谈提纲 |
附录6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访谈提纲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公立医院公益性保障问题研究 ——以泰安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2 基本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公立医院 |
2.1.2 公益性 |
2.1.3 公立医院公益性 |
2.2 相关理论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4 政府职能理论 |
3 泰安市公立医院改革状况分析 |
3.1 泰安市公立医院基本状况 |
3.1.1 医疗资源配备 |
3.1.2 服务效率情况 |
3.1.3 人力资源情况 |
3.2 泰安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实践 |
3.2.1 公立医院改革的全面深化 |
3.2.2 全民医保体系的巩固完善 |
3.2.3 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建设 |
3.2.4 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健全 |
3.2.5 各项配套改革的统筹推进 |
3.3 泰安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效果分析 |
3.3.1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 |
3.3.2 看病就医满意度分析 |
3.3.3 泰安市看病就医投诉情况 |
4 公立医院公益性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析 |
4.1 泰安市公立医院公益性存在的问题 |
4.1.1 公平性问题依然严峻 |
4.1.2 可及性问题依然存在 |
4.1.3 适宜性问题依然突出 |
4.2 公立医院公益性存在问题原因探析 |
4.2.1 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不清晰 |
4.2.2 财政支持政策不合理 |
4.2.3 人事管理体制的约束 |
4.2.4 医保政策体系不完备 |
4.2.5 分级诊疗落实不力 |
4.2.6 监督政策乏力 |
4.2.7 多点执业缺乏配套政策 |
4.2.8 管理委员会参与度低 |
5 国外公立医院公益性的保障经验及启示 |
5.1 国外公立医院公益性的保障经验 |
5.1.1 英国公立医院公益性的保障经验 |
5.1.2 美国公立医院公益性的保障经验 |
5.1.3 日本公立医院公益性的保障经验 |
5.2 国外公立医院公益性保障对泰安市的启示 |
5.2.1 公益性定位及政府责任明确 |
5.2.2 保障政策要立足实际 |
5.2.3 监管体系与制度的约束 |
5.2.4 医保体系的引导与监督 |
5.2.5 重视人才的培育与激励 |
5.2.6 严格的诊疗秩序 |
6 完善公立医院公益性保障的建议 |
6.1 明确角色定位与管理体制 |
6.1.1 明确角色定位 |
6.1.2 建立健全管理体制 |
6.2 完善政府卫生财政保障政策 |
6.2.1 增加财政投入 |
6.2.2 改善财政投入方式 |
6.2.3 细化财政补偿政策 |
6.2.4 加强对政府投入的管理 |
6.3 完善人事制度及分配政策 |
6.3.1 完善人事管理配套制度 |
6.3.2 调整医务人员薪酬制度 |
6.4 完善医保制度及相关政策 |
6.4.1 加强医保基金的自身管理 |
6.4.2 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率 |
6.4.3 提高医保制度水平 |
6.5 严格分级诊疗秩序 |
6.5.1 严格分级就诊制度 |
6.5.2 加大基层诊疗体系建设 |
6.6 健全公立医院的监管制度 |
6.6.1 健全监管体系 |
6.6.2 加大问责力度 |
6.7 优化人才的培养与使用 |
6.7.1 重视人才的培育 |
6.7.2 构建多点执业的环境 |
6.8 其他配套政策 |
6.8.1 推动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
6.8.2 构建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
6.8.3 支持医疗卫生内部系统流程再造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我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济运行状况及其主要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疾控机构发展历程及经济运行方面的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疾控机构发展历程及经济运行方面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法 |
1.3.2 专家咨询法 |
1.3.3 半结构访谈法 |
1.4 论文结构安排 |
1.5 本研究创新性与不足 |
第二章 全国及调研省份疾控机构经济运行状况 |
2.1 全国及调研地区疾控机构收入变化情况 |
2.1.1 总收入变化情况 |
2.1.2 总收入构成情况 |
2.2 全国及调研地区疾控机构支出变化情况 |
2.2.1 总支出变化情况 |
2.2.2 总支出构成情况 |
2.3 全国及调研地区疾控机构收支结余变化情况 |
2.3.1 收支结余变化情况 |
2.3.2 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变化情况 |
2.4 全国及调研地区疾控机构资产负债情况 |
2.4.1 资产负债水平变化情况 |
2.4.2 资产负债率变化情况 |
2.5 当前疾控机构经济运行存在的问题 |
2.5.1 政府投入总量不足且区域间资金投入差异较大 |
2.5.2 疾控机构补偿水平受地方财政水平影响较大 |
2.5.3 经费不足且使用效率不高 |
2.5.4 经济稳定运行的压力大 |
第三章 疾控机构经济运行状况对人力资源的影响 |
3.1 2013-2017年疾控机构人员薪酬情况 |
3.1.1 工资福利支出水平变化情况 |
3.1.2 全国疾控机构薪酬构成和来源情况 |
3.1.3 人均业务经费变化情况 |
3.2 2013-2017年疾控机构人员情况 |
3.2.1 每机构平均年末在职职工数量情况 |
3.2.2 每机构平均编制内人员变化情况 |
3.2.3 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变化情况 |
3.2.4 人员流失情况(以山东、江西为例) |
3.3 疾控机构人力资源方面存在的问题 |
3.3.1 人员薪酬待遇偏低 |
3.3.2 人员管理缺乏激励机制 |
3.3.3 卫生防疫津贴费用偏低,且长期没有调整 |
3.3.4 人力配备不足的同时人才流失严重 |
第四章 疾控机构经济运行对设备、房屋及信息化的影响 |
4.1 固定资产情况 |
4.2 设备情况 |
4.2.1 年末专用设备原值情况 |
4.2.2 专用设备购置资金情况 |
4.3 房屋构建支出情况 |
4.4 信息网络构建支出情况 |
4.5 调研地区疾控机构设备、房屋、信息化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4.5.1 疾控机构设备投入不均衡 |
4.5.2 人均房屋建筑面积不达标 |
4.5.3 信息技术经费存在投入不足与投入浪费并存现象 |
第五章 疾控机构对机构检验能力的影响 |
5.1 全部检验项目开展情况 |
5.2 疾控机构检验检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5.2.1 取消“三项收费”后,机构经济运行压力加大 |
5.2.2 检验检测能力的储备下降 |
5.2.3 区、县级疾控机构整体检验检测能力偏低 |
第六章 新形势下疾控机构持续稳定运行的对策建议 |
6.1 明确政府筹资职能,建立疾控机构投入的长效机制 |
6.1.1 出台疾控机构经费保障的政策文件及考核监管机制 |
6.1.2 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 |
6.1.3 完善疾控机构财政预算机制 |
6.2 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优化投入结构 |
6.2.1 增加疾控机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投入水平 |
6.2.2 降低项目经费占比 |
6.2.3 改善疾控机构人员薪酬待遇 |
6.2.4 调整疾控机构人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增加疾控机构人员的卫生防疫津贴费用 |
6.3 履行政府管理职能,推进疾控体系改革 |
6.3.1 加强顶层设计 |
6.3.2 探讨疾控体系内部实施垂直管理 |
6.3.3 加强疾控机构的信息化建设资源的整合 |
6.4 改善经费使用办法管理,提高疾控机构经费利用的效率 |
6.4.1 优化项目经费拨付方式,盘活存量资金 |
6.4.2 建议项目经费中明确可以用于人员激励的经费部分 |
6.5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员激励机制 |
6.5.1 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人才队伍的最大效能 |
6.5.2 建议设立基层疾控机构人才培养专项基金 |
6.5.3 疾控机构内部要通过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和薪酬分配制度 |
6.6 稳妥处理疾控机构的公益属性,保证疾控机构核心技术服务能力 |
6.6.1 对疾控服务产品进行划分,允许开展部分技术服务收费项目 |
6.6.2 设立三项收费取消的业务开展专项补偿资金 |
本文总结 |
附件 |
附件1 我国疾控机构经济运行现状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介 |
(7)新医改形势下公立型专科医院资金管理优化研究 ——以山东省X医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点 |
第2章 公立医院资金管理概述 |
2.1 公立医院资金管理的相关概念 |
2.1.1 公立医院的概念及分类 |
2.1.2 公立医院资金管理的概念 |
2.1.3 公让医院资金的来源 |
2.1.4 公立专科医院资金管理特点 |
2.2 公立医院资金管理的相关理论 |
2.2.1 公共财政理论 |
2.2.2 资本运营理论 |
2.3 新医改对公立医院资金管理的新要求 |
第3章 新医改下X医院资金管理问题的性态演变与原因探析 |
3.1 新医改前后X医院资金管理情形分析 |
3.1.1 X医院资金管理环境分析 |
3.1.2 X医院医改前后财报数据分析 |
3.1.3 医保收入分析 |
3.1.4 应收医疗款分析 |
3.1.5 资产运营指标情况 |
3.2 新医改前后X医院资金管理问题演变 |
3.2.1 新医改前后均存在的问题 |
3.2.2 新医改后产生的新问题 |
3.2.3 新医改解决的问题 |
3.3 X医院现有资金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新医改前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2 新医改后产生新问题的原因分析 |
3.4 小结 |
第4章 新医改形势下X医院资金管理优化方案 |
4.1 X医院资金管理优化方案整体框架 |
4.2 债务治理优化方案 |
4.2.1 政府化解债务 |
4.2.2 优化债务结构 |
4.2.3 控制债务规模 |
4.3 筹资渠道优化方案 |
4.3.1 争取补偿机制的政策倾斜 |
4.3.2 社会资本引入 |
4.4 资金内部管理优化方案 |
4.4.1 医保应收款精细化管理 |
4.4.2 医保控费精细化管理 |
4.4.3 成本支出控制优化 |
4.4.4 建立财务风险预警防控体系 |
4.5 资金管理优化的辅助保障措施 |
4.5.1 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
4.5.2 加强信息化建设 |
4.5.3 实行“阳光财务”政策 |
第5章 结论 |
5.1 研究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5.3 研究不足与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点及难点 |
2 非税收入相关概念和理论 |
2.1 非税收入的概念 |
2.2 非税收入的演进历程 |
2.3 非税收入的理论依据 |
3 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的现状 |
3.1 非税收入规模情况 |
3.2 非税收入结构情况 |
3.3 非税收入管理的经验做法 |
4 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 非税收入制度建设相对缺失 |
4.2 非税收入征管方式较为落后 |
4.3 财政票据管理流程不够规范 |
4.4 非税信息技术水平能力不足 |
4.5 财政监督评价机制尚未健全 |
5 国内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
5.1 国外非税收入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
5.2 国内非税收入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
6 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对策建议 |
6.1 健全非税收入政策制度体系 |
6.2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运行机制 |
6.3 创新非税收入信息技术应用 |
6.4 完善非税收入监督评价机制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采集 |
(9)药品零加成背景下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研究 ——基于枣庄市的案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医疗服务 |
二、医疗服务收费 |
三、医疗服务收费管理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二、约束理论 |
第二章 我国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政策 |
一、我国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发展阶段 |
二、我国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基本政策 |
第二节 我国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体制分类 |
一、基本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体制 |
二、特需医疗服务和新增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体制 |
第三节 我国医疗收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医疗服务收费定价机制不科学 |
二、财政投入不足 |
三、医疗服务的信息不对称 |
四、监督管理部门职能分散 |
五、医疗保障体系有待完善 |
第三章 医疗服务价格违法案例分析——以枣庄市为例 |
第一节 枣庄市基本情况 |
一、人口分布 |
二、医疗机构分布 |
三、医保情况 |
第二节 枣庄市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现状 |
一、枣庄市医疗服务价格相关政策 |
二、枣庄市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改革情况 |
第三节 具体医疗服务价格违法表现案例 |
一、自立服务项目收费 |
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
三、重复收费 |
四、推迟执行收费政策 |
五、强制收费 |
第四章 国外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及借鉴 |
第一节 国外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的成功经验 |
一、美国的成功经验 |
二、英国的成功经验 |
三、德国的成功经验 |
第二节 启示与借鉴 |
一、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政府角色不可或缺 |
二、医疗服务管理要适当引入市场机制 |
三、建立与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相适应的配套机制 |
第五章 我国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
一、树立正确医疗服务价值观 |
二、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相关法律 |
三、增加对医疗机构财政投入 |
第二节 完善相关管理机制 |
一、改革医疗服务定价机制 |
二、完善价格听证制度与收费公示制度 |
三、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
第三节 加强内外部监督 |
一、完善医疗服务成本第三方监审 |
二、加大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除旧布新:新中国新法接生普及的历史经验及基本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 缘起 |
1.1 选题依据 |
1.2 选题意义 |
1.3 核心概念:新法接生及其演变 |
2. 前人研究述评 |
2.1 涉及“新中国新法接生”的史学着述 |
2.2 有关新中国新法接生队伍及其管理机构的研究 |
2.3 接生制度化与社会动员 |
2.4 新中国新法接生研究的多个面向 |
2.5 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 |
3. 研究的范围、分期及意义 |
3.1 研究对象的范围 |
3.2 研究对象的分期 |
3.3 研究目的 |
3.4 研究意义 |
4. 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 |
4.1 研究内容 |
4.2 研究中的重点与难点 |
4.3 创新之处 |
5. 文献资料 |
5.1 文献来源 |
5.2 文献资料的甄选原则 |
第一章 新法接生推行的三种传统 |
1. 民国时期推行新法接生的遗产 |
1.1 新法接生推行被纳入国家卫生行政 |
1.2 卫生试验区的工作与新法接生推行试点 |
1.3 助产教育与接生婆培训开启生育医疗化进程 |
1.4 建立妇婴卫生公共服务网络的尝试 |
1.5 免费接生实践及其经验 |
2. 中共领导下的根据地推行新法接生的遗产 |
2.1 中共领导下的根据地新法接生推广的理论基础 |
2.2 陕甘宁边区建立和完善妇幼卫生制度 |
2.3 开展群众性新法接生宣传 |
2.4 多样化的新法接生队伍培训 |
2.5 加强新法接生的组织管理 |
2.6 积极团结各方面力量推行新法接生工作 |
3. 学习苏联先进经验 |
3.1 学习苏联医学的历史选择 |
3.2 学习苏联先进的妇幼卫生组织管理经验 |
3.3 学习苏联经验改革助产教育制度 |
3.4 引进新技术,为新法接生注入时代内容 |
3.5 学习苏联经验中存在的问题 |
4. 小结 |
第二章 新中国新法接生宣传 |
1. 进行新法接生宣传的必要性 |
1.1 新生儿破伤风与产妇产褥热高发严重影响母婴健康 |
1.2 歧视妇女歧视助产的旧生育思想普遍存在 |
1.3 新法接生宣传是打破旧思想束缚的有力措施 |
1.4 新法接生宣传是构建“人财两旺”新社会的思想武器 |
2. 不同历史时期的新法接生宣传政策与宣传主体 |
2.1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新法接生宣传政策及其实施主体 |
2.2 1960年代新法接生宣传政策与实施主体 |
2.3 1970-1985年的新法接生宣传政策及其实施主体 |
3. 结合政治运动宣传新法接生理念 |
3.1 土改时期新法接生宣传 |
3.2 结合“大跃进”宣传新法接生 |
3.3 结合革命话语宣传新法接生 |
3.4 结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新法接生 |
4. 综合利用多种宣传形式,使新法接生家喻户晓 |
4.1 利用妇幼卫生展览会等受众面广的宣传形式扩大影响面 |
4.2 利用个别谈话或小型会谈的方式专注点上深入 |
5. 宣传工作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
5.1 宣传工作的成效 |
5.2 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6. 小结 |
第三章 新法接生队伍培养与提高 |
1. 初级新法接生人员培养 |
1.1 旧产婆改造与新法接生员培训 |
1.2 妇幼保健员训练与女赤脚医生培训 |
2. 学校教育 |
2.1 新中国早期的助产士培训 |
2.2 助产教育的发展及人才培养 |
2.3 助产士在新法接生推广中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 |
3. 高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培养 |
3.1 由学校培养的高级妇幼保健人员 |
3.2 由中级晋升而来的高级妇幼保健人员 |
3.3 高级妇幼保健人员在新法接生推广中的作用 |
4. 在职人员的培训与提高 |
4.1 行政干部的培训与提高 |
4.2 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与提高 |
5. 小结 |
第四章 点面结合的新法接生推行模式 |
1. 点面结合的新法接生推行模式 |
1.1 国家政策与各省市举措 |
1.2 各地试点区域选择与重点培养 |
1.3 由点带面的工作方法 |
2. 个案分析:广东兴宁县新法接生工作的全面推广 |
2.1 兴宁县开启新法接生试点工作 |
2.2 新法接生工作全面推广 |
3. 民族地区的新法接生推广 |
3.1 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地区新法接生推广的方针政策 |
3.2 新法接生在民族地区的推广实践 |
4. 小结 |
第五章 新法接生的管理措施 |
1. 新法接生队伍的组织形式 |
1.1 群众性妇幼保健组织 |
1.2 国家举办的妇幼保健专业机构 |
2. 新法接生队伍的管理措施 |
2.1 加强党政领导,实行第一书记挂帅 |
2.2 实行劳动报酬与免费接生的双向经济驱动机制 |
2.3 建章立制,严格制度管理 |
2.4 建立妇幼保健网,实施一体化管理 |
2.5 启动评模奖优的荣誉激励机制 |
3. 小结 |
第六章 新法接生与中医 |
1. 传统中医学产科理论与实践 |
1.1 产科专着中与新法接生有关的分娩方法论述 |
1.2 产科专书以外的医书中与新法接生相关的论述 |
1.3 与产前检查及产后疾病防治有关的中医理论与实践 |
2. 产婆(接生员)接产中体现的中医理论 |
2.1 优秀产婆接生技术源于中医理论 |
2.2 接生员运用中医理论处理难产 |
3. 中医积极参与新中国新法接生推广 |
3.1 中医积极参与新法接生宣传 |
3.2 中医参与培训与辅导管理接生员队伍 |
3.3 中医理论与实践对新法接生的促进 |
4. 中医被纳入新法接生制度之中 |
第七章 推行新法接生的成就及历史经验 |
1. 新法接生推行工作的成就 |
1.1 在全国基本普及新法接生,保障母婴生命健康 |
1.2 建立起一支数量庞大的妇幼保健队伍,促进妇幼卫生工作全面开展 |
1.3 革除旧生育习俗,初步形成科学生育观 |
1.4 加强新法接生科学研究,推动助产学与产科学学术进步 |
1.5 保障国家建设的劳动力供给,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工业建设的发展 |
1.6 新法接生强化了民众的国家认同感 |
2. 普及新法接生的基本历史经验 |
2.1 党和政府的领导是新法接生普及的根本保障 |
2.2 持续有效的宣传工作是新法接生普及的思想基础 |
2.3 接生队伍建设是普及新法接生的人力保障 |
2.4 创建制度化接生模式是新法接生普及的组织基础 |
2.5 人民群众的支持是新法接生顺利推进的重要力量 |
2.6 合理解决接生报酬是调动新法接生队伍积极性的重要手段 |
2.7 善用传统中医力量丰富了新法接生理论并促进其推广 |
3. 小结 |
第八章 新法接生推行中的阻滞因素分析 |
1. 不同历史时期新法接生率的起伏 |
1.1 作为评价标准的新法接生率 |
1.2 全国历年新法接生率呈现阶段性变化 |
2. 1958-1959年新法接生率修正 |
2.1 “大跃进”时期新法接生统计方法直接导致新法接生率过高 |
2.2 通过《人口志》等资料修正新法接生率 |
2.3 通过回顾性调查修正新法接生率 |
3. 新法接生推行中的阻滞因素分析 |
3.1 变动较大的政策环境影响新法接生推行 |
3.2 人力资源匮乏迟滞新法接生普及进程 |
3.3 长期经济水平低下影响新法接生推行 |
3.4 传统生育观念长期存在影响新法接生推行 |
4. 除旧布新非易事 |
5.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新法接生大事记 |
附录2 《医士、药剂士、助产士、护士、牙科技士暂行条例》摘录 |
附录3 广东省农村接生员之组织领导 |
附录4 关于普及新法接生工作的报告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统计学审核证明 |
详细摘要 |
四、山东省政府调整医疗收费项目及标准(论文参考文献)
- [1]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J].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36)
- [2]历史变局中的“齐鲁医学”转型研究(1948-1953)[D]. 李宁. 山东大学, 2020(06)
- [3]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问题研究 ——以济南市为例[D]. 马骁. 山东大学, 2020(04)
- [4]公立医院公益性保障问题研究 ——以泰安市为例[D]. 王伟. 山东农业大学, 2020(11)
- [5]我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济运行状况及其主要影响研究[D]. 张婷婷. 中国医科大学, 2020(02)
- [6]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J].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33)
- [7]新医改形势下公立型专科医院资金管理优化研究 ——以山东省X医院为例[D]. 于慧. 山东大学, 2019(03)
- [8]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徐赟. 中国矿业大学, 2019(04)
- [9]药品零加成背景下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研究 ——基于枣庄市的案例[D]. 刘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9)
- [10]除旧布新:新中国新法接生普及的历史经验及基本问题研究[D]. 罗菲.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