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兵团国有农场资本金绩效评价的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吕慧娜[1](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提出“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顾天翊[2](2019)在《产业扶贫的减贫实现:理论、现实与经验证据》文中研究说明消除贫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命题,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很好地处理了贫困与发展之间的关系。目前,中国已将贫困发生率控制在1.7%的水平,成为贫困减缓领域表现最为突出的国家之一。但随着贫困人口结构与特征的变化,中国剩余农村贫困人口的扶贫难度日益加剧,传统扶贫方式遇到较大挑战。自2014年开始,作为精准扶贫战略下重要扶贫方式的产业扶贫,由于其扶贫资源配置效率高、扶贫对象精准锁定能力强、扶贫成效长期稳定等优势逐渐成为我国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扶贫方式。产业扶贫依托于“产业+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培养贫困人口内生脱贫动力与能力的方式来实现贫困人口生产能力的提高。由于该模式的特殊定位与联结机制,使其同时受“扶贫”与“发展”的双重目标约束。而多重目标约束既增加了地方政府的政策设计难度,也增加了产业扶贫政策的执行难度。仅就政策设计而言,政府如何进行扶贫产业选择,政策扶持与金融扶持方式何如推进,产业主体与贫困户主体的利益冲突如何平衡等方面均缺乏可借鉴的,透明度高、程序公正、可操作性强的政策实践模式。因此,在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时期,如何提升产业扶贫的发展效率,增强以扶贫产业为引领的贫困地区的生产能力,成为新形势下推动贫困人口可持续脱贫的关键性课题。鉴于此,本文结合产业扶贫的政策设计思路与运行机制,将扶贫产业的“益贫性”与“效益性”目标纳入到统一的分析框架,并结合多种实证分析工具论证产业扶贫的制度逻辑、影响机制、扶贫实现效应与实现路径。以期为构建具有共赢特征的扶贫产业发展体系提供理论与实证参考。首先,本文结合我国扶贫策略演进的阶段性特征与策略演化进程,从政策形成、基本模式、政策优势与政策特征等维度论证了产业扶贫的制度逻辑。并基于空间面板模型以及CLSD数据实证检验产业扶贫所构建的利益联结机制在实现贫困人口增收方面是否具有合理性。结论表明,产业扶贫通过强化资产专用性、构建多元化的监管体系以及产业优势与资本积累的有效结合,保证了贫困个体稳定增收机制的形成并加速了贫困人口向产业循环的纳入。因此该贫政策能够产生较好的贫困摆脱效应,这为我国产业扶贫政策的政策合理性与逻辑正当性提供了现实证据。但在实践中由于扶贫产业选择的两难、具有内在产业偏好的贫困户对扶贫产业的排斥以及精英捕获等因素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扶贫产业合理选择的难度,同时也降低了产业扶贫的成效。其次,本文重点分析了产业扶贫的减贫机理及实际的贫困摆脱效应。在理论层面,本文通过构建涵盖政府、合作社以及贫困户的微观福利均衡模型,论证了产业扶贫的短期福利效应相对弱于贫困户个人信用贷款模式,但只要政府提供的物质资本与贫困户产业禀赋间对接程度较高,且合作社的产业能够适度覆盖贫困户产业,产业扶贫则具有更好地长期福利实现效应。而一般性的贫困户个人信用贷款扶贫模式,虽然存在更强的短期福利增进,且完全自主的再生产选择模式能够给予贫困户产业选择的自由度,避免政府不当干预与产业选择失误的影响。但这一扶贫模式实现持续性稳定增收能力相对不足,也难以形成贫困户再生产的内生资本积累机制,因此无法保证减贫效应的长期实现。在实证层面上,本文以我国六个扶贫改革试验区为实验样本,基于准自然实验的DID模型对产业扶贫的现实减贫效应进行了检验。结论表明相对于一般性的基于贫困个体的小额信用贷款,基于扶贫产业为对象的专项金融资本扶持确实能够通过推动贫困人口向社会产业大循环的纳入,实现贫困人口的内生增收路径的形成。扶贫产业表现出更好的收入增长效应与贫困摆脱效应。但受制于贫困人口发展产业的“市场禀赋不足”,扶贫产业的发展也存在供给结构失衡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因此,产业扶贫中扶贫产业专项信贷投放对贫困减缓的作用呈现典型的边际递减特征。再次,考虑到产业扶贫的“益贫性”与“效益性”双重目标约束特征,本文通过“政府-产业主体-贫困户”的主体演化博弈分析,基于主体偏好的差异性论证了产业扶贫中目标冲突的影响。分析发现,政府对产业扶贫的资本支持强度对扶贫产业现实发展,存在典型的信号示范效应。政府扶贫投入的增加,既能强化产业主体的收益预期,从而激励更多产业的参与,同时也能够吸纳更多的贫困户通过参与“产业协同体”,进而实现内生增收渠道的形成。但产业扶贫实施的福利衍生效应与“搭便车”收益的增加,也导致了贫困户个体“拖延行动”的产生。更进一步,本文在分析产业扶贫“益贫性”与“效益性”的双重目标约束基础上,基于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模型对我国扶贫产业效率进行了评估。结果表明,当前我国扶贫产业发展由于强调“益贫性”职能确实牺牲了一定程度的经济效率。其中,扶贫压力低的省份的扶贫产业具有更高的“效益性”特征,因此该类省份更需要扶贫产业发挥“益贫性”功能,进而提高贫困人口内生脱贫动力;高扶贫压力地区,扶贫产业存在较大的效率损失。这是产业基础、市场环境、贫困人口产业能力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同时也说明我国扶贫产业选择的精准性及合理性依然有待进一步提升。此外,对扶贫产业经济效率影响因素模型的实证分析进一步表明,高扶贫压力省份受限于较低的产业经济效率、资本与市场积累能力不足以及资本稀缺性限制较强等因素的影响,产业扶贫的重点应在提供具有稳定预期的、持续性的扶贫资本供给;而低扶贫压力省份由于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与市场环境,因此产业扶贫的重点应更多地将政策重心向扶贫产业的服务性支持转型。最后,基于平衡优化产业扶贫“益贫性”与“效率性”的双重政策目标,本文对产业扶贫实践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其中包括如何提升扶贫产业选择精准性、优化与创新扶贫产业金融支持模式、厘清政府定位、强化产业扶贫的利益联结机制、理顺与完善扶贫产业参与主体的利益保证机制等。本文的创新之处体现在,一是基于一个均衡福利分析框架,论证了产业扶贫的减贫机制,考察了产业扶贫与信用贷款扶贫模式的内在减贫差异;二是基于演化博弈模型,在考虑搭便车收益基础上,分析了产业扶贫过程中不同参与主体的行为偏好及稳定策略的形成机制;三是基于准自然实验的思路,利用双重差分模型在数据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实现了对产业扶贫贫困摆脱效应的实证考察。
黄娟[3](2019)在《天润乳业借壳上市的动因与绩效评价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我国的原奶市场持续处于供不应求的情况,供需矛盾加剧。随着消费者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为了扩大企业规模、获取更大的利润,乳制品生产商们必须开拓出更为便捷的融资方式与途径,这也是市场对乳制品公司提出的全新要求。要登陆资本市场,上市无疑是企业最好的选择。通常情况下,IPO和借壳两种方式是企业在上市时应用最多的两种方法。然而在我国,IPO上市容易受到各种非市场化要素的影响与限制,因此,借壳上市成为了实力强大的大企业或集团走向资本市场的必然选择。本文采用了案例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基于市场时机理论、政府干预理论等相关理论研究,选取天润乳业借壳新疆天宏上市的案例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一方面,采用了SWOT分析法全面剖析了天润乳业的优势与劣势,由此研究其借壳上市的潜在动因。另一方面,采用了财务指标法中的比较分析法对天润乳业借壳上市的财务绩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先纵向比较了上市公司天润乳业借壳前后的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再横向比较了天润乳业与同行企业之间的财务状况。此外,还对借壳上市过程中,企业出现的问题与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简单的阐释,并针对此中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改进方法。本文的贡献在于:(1)以乳业企业为切入点,全面分析了借壳上市的动因,丰富了乳制品行业上市的相关研究,便于资本市场中的投资者进一步了解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2)为提高乳制品企业并购重组绩效贡献力量。天润乳业借壳上市是在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进行的,属于国有产权行政划转,其上市解决了企业资金问题,扩大了企业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因此本文或许可以为研究政府部门在企业借壳上市中发挥的作用提供一些建议。
孙广森[4](2018)在《KRL农村商业银行绩效考核体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进入新世纪后,各地农村信用社纷纷开始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成为我国金融业重要组成。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后来的农村商业银行对于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及“三农”经济的扶持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光鲜背后仍然掩藏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水平的低下已不适用其快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在员工的绩效管理方面,仍采用改制前的绩效考核办法已不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和需要。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模式会使员工保持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而落后的绩效考核模式则会损害员工的积极性,最终使银行得不到健康持续的发展。本文首先对绩效考核的相关理论进行综述,以KRL农村商业银行为实例,深入分析其当前的绩效考核现状,指出其在指标设置与考核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所在。运用关键绩效指标法对KRL农村商业银行员工的绩效考核方案进行优化设计。将省区联社对KRL农商行的考核指标作为指标分解的源头,结合各个部门、岗位的职责,在认真分析、沟通与反馈的基础上,将指标分解至各个中层岗位和关键岗位。设计了支行各城区负责人、农网各农区负责人、KRL农商行职能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对客户经理、委派会计、综合柜员等基层关键岗位的考核指标进行细致的分解,对不同岗位员工采取不同的考核指标以更准确的考核员工的工作情况,改进了考核周期与考核主体,明确了考核的组织程序。并从组织保障、高层支持、信息平台考核数据支持等方面提出了绩效考核实施的保障措施。
郭明明,朱崇明,王洪波,王大庆[5](2018)在《关于黑龙江垦区国有资产监管的研究报告》文中研究指明中央和国务院在有关改革的文件中多次明确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为完善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布局,规范运作,提高国有资本效益,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具有重大意义。本文总结了黑龙江垦区多年来在国有资产监管中取得的成效,同时根据存在的出资人缺位、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不健全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曹建飞[6](2017)在《新疆兵团团场管理体制创新研究》文中指出新疆兵团团场管理体制历经多次改革,对推动兵团发展取得了显着的效果,但是还未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兵团发展的体制难题,如团场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社不分和政事不分依然存在,社会管理相对滞后、维稳戍边能力仍需加强,与加快推进兵团“三化”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通过创新团场管理体制,明确团场“党政军企”职能,保证团场职能作用的全面发挥,才能更好地履行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本文把团场作为研究主体,分析当前团场管理体制现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区位条件等因素,提出创新团场管理体制,并对创新团场管理提出相关建议。具体来说,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可概括如下:(1)本文运用制度变迁理论,从路径依赖和制度变迁方式分别对团场管理体制变迁进行理论分析。从路径分析来看,团场管理体制存在观念的粘滞使团场管理体制对计划体制具有强烈的历史依赖性;传统体制长期运行所造就的既得利益集团,为了分享垄断权利与垄断租金,必然维护已有的制度安排,这种既得利益集团的存在,加大了制度变迁的成本;以及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下承包职工及其家庭主体地位不突出,不具备完全自主的经营权。从制度变迁方式来看,团场管理体制变迁属于以兵团行政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并且强制性制度变迁力量强于诱致性制度变迁。(2)本文结合近年来团场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数据结果显示,团场总体上经济保持了两位数的高速增长,三次产业结构日趋合理,社会事业稳步提高,职工生活显着改善;但团场管理体制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如行政管理体制存在行政职能不健全、缺乏监督机制等,经济管理体制存在政企不分、企业活力不足,农业经济体制不完善等,社会管理体制存在服务水平不高、社会组织少等,维稳戍边体制存在职工队伍老龄化、民兵队伍不稳定等问题。(3)本文重新界定团场功能,提出了团场分类管理的观点,并构建了经济协调、社会稳定、文化示范、生态卫士和维稳戍边五位一体的评价团场屯垦戍边能力的指标体系,以及通过组合权重为团场屯垦戍边能力得分排名,得出了不同团场因资源禀赋和区位差异,屯垦戍边能力差异较大。基于此,为了每一个团场能够依据自身优势能够发挥其功能,确定出经济发展型团场、维稳戍边型团场和生态型团场。进而选取经济社会指标,运用聚类分析将144团场划分为三个梯队,对三个梯队比较分析确定第一梯队团场为以经济发展功能为主。同时在分析边境团场和少数民族聚居团场基础上,确定了以维稳戍边功能为主的团场,结合兵团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了以生态功能为主的团场,为分类推进团场管理体制创新,为适当划分不同梯度团场提供参考。(4)以改革试点团场调查问卷和争先进位活动考核指标体系为基础,设置了主客观评价指标体系,对改革试点团场绩效评价,得出了改革试点团场管理体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团场改革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行政管理体制方面,政企分开不彻底;二是经济体制方面,如团场公司经营机制不活、经营效率不高,团场企业产权结构单一、治理结构不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等;三是社会管理方面,特殊体制不够健全完善、社区性质不明确、经费不足等。(5)本文总结改革试点团场管理体制创新典型模式,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通过多种形式对“团镇合一”模式进行了探索,为健全团场政府职能提供了有效路径;在经济管理体制方面,以1团金沃农业经营公司为例,总结了公司实践经验,为团场企业确立市场主体地位进行探索,但是团场是否成立经营性公司要因团场实际情况而异;在社会管理体制方面,125团通过撤并连队进社区,强化社区管理职能,逐步将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这种模式腹心团场可以借鉴,然而少数民族聚居团场和边境团场还要充分考虑其维稳戍边的职能,探索适合其履行职责使命的社会管理模式;在维稳戍边体制方面,185团探索“精兵+皆兵”战略的实现形式和路径,为边境团场戍边职能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6)本文对不同类别团场管理体制创新提出了建议。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经济发展型团场要完善已建镇团场的政府职能(部分执法权),同时加快未建镇团场建镇步伐,要精简机构提高服务效能,提高团场城镇公共服务水平;维稳戍边型团场逐步成立建制镇,机构设置中单独设置政法、统战机构,按照“授权清单”设立财政所,逐步承接城镇、交通、农业等执法权,不但完善团场政府职能。在经济管理体制方面,经济发展型团场要实现“政企”分开,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同时要完善农业经营体制,确立职工的市场主体地位,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连队经济发展;维稳戍边型团场要从实际出发组建市场竞争性公司,稳固连队的基础性地位,多措并举聚集人口,稳固团场根基;生态型团场要处理好经济开发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加大对其生态补偿力度。在社会管理体制方面,经济发展型团场要转变社会管理职能,提升服务水平,探索连队民主管理运行机制;维稳戍边型团场要强化基层党组织党的核心领导,创新对流动人口管理,戍边团场加大聚集人口力度,解决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流失问题,维稳团场解决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足问题。在维稳戍边体制方面,经济发展型团场要转变“重经济、轻维稳”观念,多种途径创新民兵编组形式,提高民兵应急战斗能力;维稳戍边型团场要转变“重维稳、轻经济”观念,保障维稳戍边经费,推行义务民兵制度,提高兵地联合维稳能力。
柴富成[7](2013)在《新疆兵团农地制度变迁与绩效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大潮的推动下,兵团受地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影响也逐步实施以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和农地产权变革为主的、采取循序渐进、局部均衡、经营权从所有权逐渐分离和职工家庭生产经营自主权逐步扩大的农地制度变迁方式,直到确立了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产权清晰到户、农资集中采供、产品订单收购”的兵团团场基本经营制度。兵团农地制度变迁的意义远远超出原来的纯粹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诸多方面,实现了兵团经济体制的重大改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并最终引发兵团经济持续30多年的高速增长,新的农地制度安排表现出巨大的制度绩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82年恢复以来,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建设,现已成为集党政军企于一身、三次产业和社会事业快速、全面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联合体。“十一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兵团抢抓机遇、开拓进取、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强化科技进步、加快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推进“三大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业综合机械化率和高新节水灌溉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农业经济保持了全面、持续、快速增长,为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兵团的农业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双层经营制度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特别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与具有完善的生产组织职能的团场组织的矛盾、兵团集团化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是制约兵团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主要瓶颈。一方面要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扩大农工生产经营自主权,这势必导致分散化生产与兵团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机械化相悖;另一方面,团场经营主体有计划的组织农业生产又剥夺了农工家庭经营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客观上降低了农工的生产积极性,导致制度绩效低下。因此,在市场经济和兵团特殊体制下,什么样的农地制度安排才是有效,才能既调动两个生产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又能使制度供给者获得预期收益,从而使兵团率先在西北地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这就需要我们研究兵团农地制度变迁的轨迹和每一次制度安排的绩效,以及农地制度变迁的动因和路径依赖,这涉及到兵团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及体制等制度环境,同时团场农工身份的确定和团场的职能定位,是兵团农地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兵团“三农”问题是兵团完成“屯垦戍边”使命的根基,而“三农”问题归根结蒂的问题就是土地问题。土地问题的关键是制度问题,即农地制度创新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农业产业是兵团经济的基础,因此,农地制度创新成为兵团未来经济发展的关键。事实上,新中国经济成长的史实表明,国民经济无论是处于高速增长,抑或停滞徘徊,其实都是农业增长与停滞的必然反映①,而中国农业的增长,又得益于农地制度的深刻变迁。对兵团而言,虽然农地经营制度变迁与地方农村有差异、甚至是不同步,但从军队经营到集体经营再到家庭经营制度的基本确立,包括兵团“1+3”②文件以及“1+3”补充文件的出台,以及团场基本经营制度的确立,每一次变迁都在探索更高绩效的制度安排。我国近30多年的改革历程证明了制度的重要性。在制度经济学中,虽然学者们对“制度”有很多种理解,但大家还是形成了一个共识:制度是重要的③。农地制度涉及社会、政治、文化及经济发展的诸多问题,也是当前理论界研究的热点和前沿问题。本文研究的思路是采用统计学和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及实证的研究方法,应用新制度经济学基本理论和分析框架,以兵团农地制度(农业生产经营制度和农地产权制度)为研究对象,从兵团农地制度变迁的时间序列(关键点)入手,分析兵团农地制度变迁的历程、动因、主体和影响因素等,在此基础上,首先以新制度经济学的效率标准分析兵团农地生产经营制度的绩效和效应;其次以产权经济学理论框架,以产权的完整性、完全性及剩余权的视角探讨兵团农地产权制度的绩效;再次以上述讨论的结果为基础总结分析兵团现行农地经营制度的利弊,并提出兵团农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政策建议;最后总结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和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是:1)阐述本研究的背景、意义和目的;2)梳理与本研究相关的农地制度、制度变迁、制度绩效及产权的基本理论,并对相关概念及研究范围、对象给予界定;3)应用新制度经济学及其相关理论分析兵团农地制度变迁及其影响因素;4)定性分析兵团农地经营制度变迁绩效并应用数据进行定量实证分析;5)以产权的完整性、完全性及剩余权的视角研究兵团农地产权制度变迁与农业经济增长,以及农业投入、技术和劳动力对农业增长的影响;6)对现行兵团农地基本经营制度进行探讨,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的创新方向;7)对本研究进行总结,得出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为兵团农地制度改革与创新提供政策依据。本文的核心思想是从历史的进程,大跨度地考察和分析兵团农地经营制度变迁的历史背景和影响因素,以及解释不同时期农地制度变迁的路径和动因,分析不同时期兵团农地制度变迁背后的关键因素及其与农业绩效的关系,探索现行团场基本经营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革措施,为未来兵团农地制度创新和农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研究发现兵团农地制度变迁与地方农村相比而言,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受兵团特殊体制和肩负多重使命的制约较大。因此,兵团农地制度变迁不仅仅追求经济效益,还要兼顾社会、生态、边疆稳定等效益。一方面要调动职工家庭的生产积极性、大力发展农业产业、提高职工收入;另一方面要发展壮大农牧团场、增强团场经济实力、为兵团实现多重目标奠定基础;兵团农地制度变迁受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城市企业管理改革影响,采取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变迁为主,同时也受职工家庭意愿影响,结合诱致性变迁为辅的方式演进。改革开放后,兵团农地制度变迁体现出巨大的制度绩效,并经历了三次高潮,促使兵团农业产业得到极大的发展,为兵团农业实现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兵团团场现行基本经营制度是追求农地制度绩效和实现兵团多重目标选择的结果,其制度意蕴是调动职工家庭和团场两个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发挥好“统”和“分”有机结合的作用。然而,在实践中受有限理性经济人约束,往往表现为一方面是“统”有余而“分”不足,制约职工家庭经营自主权,挫伤职工生产经营积极性;另一方面是“统”不足而“分”有余,挫伤团场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无法发挥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优势。因此,兵团农地制度改革创新的方向是:一方面是加大“分”的力度,即加快农地产权制度创新,进一步清晰农地产权、探索农地流转方式、农地收益权、处置权、租赁权的改革,扩大职工家庭经营自主权;另一方面是提高“统”的能力,即加大生产经营制度的创新力度,以市场为导向、面向职工家庭,以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资料采供、技术培训服务以及农产品加工等为纽带,依托兵团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强强联合,组建相应的大型服务公司,充分发挥兵团组织化、集约化优势,实现农业现代化。
孙勇智[8](2013)在《黑龙江涉农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研究》文中提出黑龙江是农业大省。农业总人口达1889.8万人,占全省49.2%。全省所有的市县区都涉农,最大城市哈尔滨所辖区县的全部农业人口也超过了城市人口。农民要进城、农业要产业化、农村要城镇化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金融支持涉农区域的经济发展是其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从最基层的三农(农村、农业、农民。下同)做起,培育新的城市群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和金融创新,而中国金融领域的改革与创新相对滞后,金融工具不足,尤其是对三农的支持不足,有目共睹。黑龙江省经济在全国属于相对落后的省份,金融发展和金融服务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金融组织结构不尽合理,银行垄断性高,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相对滞后,金融资产的形成过分依赖银行贷款,直接融资比重偏小,对三农的支持也一直力度不大,因此,为使黑龙江金融发展与三农经济发展相匹配,本文运用区域经济与区域金融等理论,研究黑龙江在总体城市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涉农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以及相关方面的问题,并收集黑龙江省各层次城市经济发展与金融支持方面的数据资料进行实证研究,基于黑龙江省的各层次城镇经济发展现实基础上,探索构建黑龙江省金融支持促进涉农区域经济发展的路径和模式。本文试图在黑龙江充分借助农垦系统经营、管理优势,实施“银垦合作,携手共赢”发展模式的基础上,破解我国四大国有银行现阶段农贷发展难题。初步探索个人涉农贷款发展模式,以“益农贷”品牌为主体,积极拓展“农场种植贷”、“农房贷”、“农机贷”,继续探索“林农贷”、“农户贷”、“收购贷”等农业子产品。以金融支持三农社会最基层的微观主体---农民入手,来促进三农微型企业的成长,进而推进三农社会的城镇化的进程。
李柃燕[9](2011)在《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业是弱质产业,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对于提高农业抵御灾害事故能力,保证农业和粮食安全,稳定和增加农民收入,完善我国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黑龙江省是我国的农业大省,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担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实现农民增收,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建设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必须努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本文的主要内容是以国内外相关理论为基础,调查研究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实地调查分析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需求,创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绩效评价体系,对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找出制约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主要问题,设计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提出完善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具体对策,为黑龙江省建立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提高农业产值,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政策咨询参考。本文阐述了研究的学术背景及其理论与现实意义,阐述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相关概念包括农业保险的含义、分类、特征、职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内涵、性质、特征、作用;理论基础包括农业保护理论、福利经济学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和公共品理论。在基本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回顾了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为黑龙江省建立适合省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寻找历史依据。在理论阐述和历史回顾的基础上,对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需求进行了调查分析,为黑龙江省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提供现实依据。为客观评价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绩效水平,创建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绩效评价体系,并以此为依据,科学评价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绩效水平。通过对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水平的评价,分析了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主要是从保险公司、政府、农民和法律法规等四个方面对制约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本文比较了国内外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国外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主要是美国、加拿大的政府主导参与型保险模式,法国等西欧国家的政府资助的商业保险模式,日本的政府资助下的相互会社模式,菲律宾等亚洲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重点选择扶持模式;国内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主要是上海安信的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模式,新疆建设兵团的联办共保模式,吉林安华的以险养险模式,浙江的共保体模式,四川安盟的外资试点模式。根据黑龙江省具体省情和国内外不同发展模式的特点,设计了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包括目标、原则和组织制度、经营管理制度、财政补贴制度、税收优惠制度、金融支持制度、风险分散转移制度、监管制度等具体架构。针对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从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设立管理机构、提高补贴力度、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增强经营效率、规范行为、加强宣传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完善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对策建议。
明星[10](2010)在《农垦国有资产财务绩效评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农垦企业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多级法人和多层次经营体制,属于国有经济,具有区域性、社会性、产业综合性等特点。农垦企业不仅仅是一个企业,通常还承担着大量的社会责任,需要为企业所在地的居民提供相当数量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正是由于农垦经济承担着稳定社会等非经济性职能,其国有资产的计量十分困难,财务绩效评价由于经营活动的社会性内涵带来偏差,客观上存在研究难点。本文研究从企业绩效评价的理论解释开始,在对国内外企业绩效评价研究和实践成果回顾的基础上,构建农垦国有资产财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进而对农垦国有资产财务效益状况、营运能力、偿债能力以及财务绩效综合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得出相应结论,以期对农垦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策部署提供依据,提高农垦国有资产管理效率。本论文的主体可分为四部分,每部分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即第一章。主要介绍了本文研究的理论背景和意义、国内外学者在财务绩效评价方面所做贡献的简要综述、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以及论文的创新和不足。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和第三章。本部分在简要概述农垦系统经济现状和交代研究对象基本背景的基础上,借鉴业已颁布的有关国有资产财务绩效评价的规章制度,构建出农垦国有资产财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并对指标进行简要解释说明。第三部分,包括第四章至第八章。资产和负债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所拥有经济权利和应履行经济义务的最基本的外在表现。本部分首先从农垦系统国有资产和负债入手,简要分析了1998—2005年间资产和负债的增减变化情况,进而对农垦国有资产1998—2005年间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等进行逐一分析,得到各垦区间和东中西部间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差异,并对产生差异的原因进行简要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农垦系统国有资产的财务绩效进行综合分析,得到农垦系统财务绩效评价结果,认清农垦整体的经营现状、各垦区的优劣势以及目前所处的位置,这对农垦国有资产的监管具有现实意义。第四部分,即第九章。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扼要地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结论,并提出对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现有的文献几乎没有涉及到对农垦国有资产财务绩效的评价,因此本文研究在内容方面是首次系统研究,为更深入探讨农垦国有资产财务效率和管理问题提供了技术支撑。2、构建了农垦国有资产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对农垦国有资产管理和绩效考核有参考价值。3、首次运用主成份分析法和因子分析法评价农垦国有资产财务绩效,分别对农垦财务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个别分析和综合分析,既反应出个别指标的变化,又对农垦系统的财务绩效有了整体认识,统分结合,更具说服力。4、从微观上对各垦区的财务绩效进行比较分析评价,这样既能考察农垦系统财务绩效的整体情况,又找出了各垦区间的差异,对考察个别垦区在农垦系统中的位置也有重大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兵团国有农场资本金绩效评价的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兵团国有农场资本金绩效评价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2)产业扶贫的减贫实现:理论、现实与经验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结构安排 |
1.4 本研究的创新 |
第2章 理论与文献述评 |
2.1 相关概念界定与辨析 |
2.1.1 贫困 |
2.1.2 产业扶贫 |
2.1.3 金融扶贫 |
2.2 贫困理论与致贫原因的相关研究 |
2.2.1 恶性循环贫困论 |
2.2.2 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论 |
2.2.3 人力资本贫困理论 |
2.2.4 社会资本贫困论 |
2.3 反贫困理论及其进展 |
2.3.1 临近最小努力理论 |
2.3.2 二元经济结构论 |
2.3.3 益贫式增长理论 |
2.4 扶贫模式及其减贫效应的相关研究 |
2.4.1 财政扶贫的方式及其效应 |
2.4.2 金融扶贫的路径及减贫实现研究 |
2.4.3 产业扶贫的相关研究 |
2.5 理论与文献述评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产业扶贫的策略形成与制度逻辑 |
3.1 中国贫困人口特征分析 |
3.1.1 贫困人口区域分布 |
3.1.2 贫困人口规模变化 |
3.1.3 贫困人口的贫困特征 |
3.1.4 相对贫困成为现阶段贫困人口主要特征 |
3.2 中国扶贫实践与策略演变 |
3.2.1 扶贫工作整体推进思路的变迁 |
3.2.2 金融扶贫策略的历史演进 |
3.3 产业扶贫的制度逻辑 |
3.3.1 产业扶贫的主要模式 |
3.3.2 产业扶贫的制度优势 |
3.3.3 产业扶贫实践中暴露的问题 |
3.4 利益联结体与减贫实现:产业扶贫的制度合理性检验 |
3.4.1 研究设计 |
3.4.2 参数估计与检验 |
3.4.3 利益联结体与贫困减缓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产业扶贫的贫困摆脱效应分析 |
4.1 产业扶贫的减贫实现逻辑 |
4.1.1 产业扶贫的减贫实现路径 |
4.1.2 产业扶贫的减贫争议 |
4.2 产业扶贫的减贫效应比较:一个数理框架 |
4.2.1 产业扶贫模型化的相关假定 |
4.2.2 贫困户主体的均衡福利分析 |
4.2.3 其他参与主体的均衡福利分析 |
4.3 产业扶贫的减贫效应评估 |
4.3.1 研究思路与模型设计 |
4.3.2 样本与变量说明 |
4.3.3 参数估计与检验 |
4.3.4 产业扶贫的减贫效应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产业扶贫的“益贫性”与“效益性”分析 |
5.1 扶贫产业兼具益贫与效益的基础逻辑 |
5.1.1 扶贫产业“益贫性”与“效益性”的双重目标 |
5.1.2 扶贫产业盈利与扶贫的冲突 |
5.2 产业扶贫的益贫与效益:基于演化博弈的分析 |
5.2.1 参与主体有限理性约束的施加 |
5.2.2 产业扶贫参与主体的静态博弈策略 |
5.2.3 产业主体、贫困户的演化博弈分析 |
5.3 扶贫产业的“效益性”评估 |
5.3.1 效率评估模型的选择 |
5.3.2 变量与样本说明 |
5.3.3 参数估计与模型诊断 |
5.4 扶贫产业经济效率决定的影响因素分析 |
5.4.1 模型设计与变量说明 |
5.4.2 参数估计与检验 |
5.4.3 扶贫产业经济效率的影响机制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实现益贫与效益共赢的产业扶贫政策建议 |
6.1 产业视角:提升扶贫产业选择智慧 |
6.2 金融视角:优化产业扶贫金融支持策略 |
6.3 政府视角:厘清定位、提升产业管理能力 |
6.4 构建“共赢”式发展体系的针对性措施 |
6.4.1 优化扶贫产业发展环境、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
6.4.2 强化参与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产业扶贫质量 |
6.4.3 完善产业扶贫参与主体的利益保障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 |
7.1 全文的结论 |
7.2 不足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参与的科研项目 |
致谢 |
(3)天润乳业借壳上市的动因与绩效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选题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借壳上市的动因研究 |
1.3.2 借壳上市的绩效研究 |
1.3.3 国内外文献述评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2.借壳上市的相关概述和理论 |
2.1 借壳上市的相关概念 |
2.1.1 壳与壳公司 |
2.1.2 借壳上市 |
2.1.3 借壳上市的相关规定 |
2.1.4 借壳上市的优缺点 |
2.1.5 借壳上市的模式 |
2.2 借壳上市的相关理论依据 |
2.2.1 协同效应理论 |
2.2.2 市场时机理论 |
2.2.3 信息与信号理论 |
2.2.4 政府干预理论 |
2.3 借壳上市财务绩效评价 |
3.天润乳业借壳新疆天宏上市的案例分析 |
3.1 案例背景 |
3.1.1 天润乳业概况 |
3.1.2 新疆天宏概况 |
3.2 借壳上市的过程及股权结构变化 |
3.2.1 借壳上市过程 |
3.2.2 借壳上市后股权结构变化 |
3.3 天润乳业借壳上市的SWOT分析 |
3.4 天润乳业借壳上市的特点 |
3.4.1 采用多种借壳上市模式降低了借壳成本 |
3.4.2 双方政府部门的推动降低了整合风险 |
4.天润乳业借壳上市的动因及绩效分析 |
4.1 新疆天宏售壳动因 |
4.1.1 公司连年亏损已资不抵债面临退市风险 |
4.1.2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保护壳资源 |
4.2 天润乳业借壳动因 |
4.2.1 市场形势所迫 |
4.2.2 提升产品知名度,为实现规模扩张奠定基础 |
4.2.3 借壳上市门槛相对较低,效率高 |
4.2.4 政策优势 |
4.2.5 地方政府的支持 |
4.3 天润乳业借壳上市绩效评价——基于财务分析评价法 |
4.3.1 盈利能力分析 |
4.3.2 营运能力分析 |
4.3.3 偿债能力分析 |
4.3.4 成长能力分析 |
4.3.5 现金流量分析 |
4.3.6 财务绩效评价小结 |
4.4 借壳上市后天润乳业的经营业绩提高 |
5.案例研究结论与启示 |
5.1 研究结论 |
5.1.1 借壳上市方案具备双赢效益 |
5.1.2 借壳上市交易可操作性强 |
5.1.3 地方政府的支持和政策驱动是重组交易成功的基础 |
5.1.4 选择合适的壳资源和时机是借壳上市成功的前提 |
5.2 对企业借壳上市的启示 |
5.2.1 借壳上市为非上市公司提供上市途径和额外的融资渠道 |
5.2.2 借壳上市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控制 |
5.2.3 实现借壳上市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相关政策驱动 |
5.2.4 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借壳上市模式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导师评阅表 |
(4)KRL农村商业银行绩效考核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选题的意义 |
1.3 研究的内容、方法及思路 |
2 理论综述 |
2.1 绩效考核的相关理论 |
2.1.1 绩效及绩效考核概念的提出 |
2.1.2 绩效考核的主要方法 |
2.1.3 绩效考核的作用 |
2.2 绩效考核的研究现状 |
2.2.1 国外研究现状 |
2.2.2 国内研究现状 |
3 KRL农商银行绩效考核现状分析 |
3.1 KRL农商银行基本情况 |
3.1.1 KRL农商银行简介 |
3.1.2 KRL农商银行员工情况 |
3.1.3 KRL农商银行组织架构 |
3.1.4 KRL农商银行五大条线业务及经营状况 |
3.2 KRL农商银行经营管理面临的形势 |
3.3 KRL农商银行绩效考核的总体情况分析 |
3.3.1 KRL农商银行总行绩效考核 |
3.3.2 KRL农商银行总行部(室)绩效考核 |
3.3.3 KRL农商银行中层管理绩效考核 |
3.3.4 KRL农商银行客户经理绩效考核 |
3.3.5 KRL农商银行综合柜员绩效考核 |
3.3.6 KRL农商银行委派会计绩效考核 |
3.4 KRL农商银行员工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 |
3.4.1 绩效考核问题调查 |
3.4.2 绩效考核指标问题 |
3.4.3 绩效考核实施中的问题 |
4 KRL农商银行绩效考核体系的改进与完善 |
4.1 KRL绩效考核改进目的、原则、思路 |
4.2 KRL农商银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 |
4.2.1 KRL农商银行中层负责人绩效考核设计 |
4.2.2 KRL农商银行客户经理绩效考核设计 |
4.2.3 KRL农商银行委派会计绩效考核设计 |
4.2.4 KRL农商银行综合柜员绩效考核设计 |
4.2.5 KRL农商银行绩效考核实施中的设计 |
5 KRL农商银行绩效考核的实施保障 |
5.1 绩效考核的组织保障 |
5.1.1 高层管理者的支持 |
5.1.2 组织机构的调整 |
5.1.3 信息平台的配套协同 |
5.2 建立绩效考核的沟通机制 |
5.3 绩效考核的辅导保障 |
5.4 提高绩效考核的利用效率 |
5.5 发挥绩效管理的监督引导职能 |
6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5)关于黑龙江垦区国有资产监管的研究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一、黑龙江垦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沿革 |
(一) 1947年——1990年垦区各级财务和有关部门监管国有资产 |
1. 农场由开始的供给制逐步向企业转变加强国营资产监管。 |
2. 农场进行多次清产核资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
3. 财政驻场员和审计加强农场国有资产的监管。 |
4. 改革开放初期在创办家庭农场的财产作价转让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
(二) 1991年——2004年垦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监管国有资产 |
(三) 2004年——2009年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国有资产 |
(四) 2009年至今垦区工信委监管国有资产 |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
(一) 不断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
(二) 不断完善垦区国有资产监管措施 |
(三) 突出主导产业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
(四)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
(五) 推进企业上市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
(六) 实现了垦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国家出资企业出资人“缺位” |
(二)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不健全 |
(三)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效益不高 |
(四) 国有资本布局不尽合理 |
(五) 农垦企业办社会职能“错位”, 负担沉重 |
(六) 资源性资产没有纳入监管范围 |
四、黑龙江垦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设计 |
(一) 创新农垦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
(二) 完善农垦国有资产经营体制 |
(三) 改进监管方式与健全管理制度 |
1. 改进农垦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方式。 |
2. 健全农垦企业党的领导制度。 |
3. 完善农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
4. 建立农垦国有资本经营分类考核制度。 |
5. 推行资产经营责任制度。 |
6. 实行派出产权代表制度。 |
(四) 优化农垦企业国有资产布局 |
五、对策建议 |
(一) 明确北大荒集团国有资产出资人 |
(二) 明确黑龙江垦区国有资产监管主体 |
(三) 明晰垦区国有土地资源资产资本化的实施范围 |
(四) 解决黑龙江垦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问题 |
(五) 加大对黑龙江垦区的国有资本金投入 |
(6)新疆兵团团场管理体制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方面 |
1.2.2 国内研究方面 |
1.3 研究方法和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创新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本文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兵团团场概念 |
2.1.2 体制的概念 |
2.1.3 管理体制的概念 |
2.1.4 兵团团场管理体制创新 |
2.1.5 本文对兵团团场管理体制研究范围的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2.1 制度变迁理论 |
2.2.2 产权理论 |
2.2.3 创新驱动理论 |
第三章 兵团团场管理体制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
3.1 团场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
3.1.1 以“军”为主的部队体制时期(1949年10月至1954年10月) |
3.1.2 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时期(1954年10月至1975年3月) |
3.1.3 农垦总局时期(1975年3月至1981年12月) |
3.1.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时期(1982年1月至今) |
3.2 团场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变迁分析 |
3.2.1 团场管理体制变迁的路径依赖 |
3.2.2 团场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变迁的方式 |
3.3 团场管理体制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分析 |
3.3.1 现有团场管理体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 |
3.3.2 现有团场管理体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分析 |
3.3.3 现有团场管理体制对新疆稳定的影响分析 |
3.4 团场管理体制存在问题 |
3.4.1 兵团团场行政管理体制存在问题 |
3.4.2 兵团团场经济管理体制存在问题 |
3.4.3 兵团团场社会管理体制存在问题 |
3.4.4 兵团团场维稳戍边体制存在问题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兵团团场管理体制创新理论框架与思路 |
4.1 兵团团场功能重新定位 |
4.2 新形势下团场管理体制创新目标 |
4.3 团场管理体制创新思路 |
4.4 团场管理体制创新内容 |
4.4.1 行政管理体制 |
4.4.2 经济体制 |
4.4.3 社会管理体制 |
4.4.4 维稳戍边体制 |
4.5 团场分类管理体制改革的提出 |
4.5.1 实践依据 |
4.5.2 理论依据 |
4.5.3 分类管理的必要性 |
4.5.4 团场分类研究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疆兵团团场管理体制改革绩效分析 |
5.1 改革试点团场运行情况调研简介 |
5.1.1 实地调研 |
5.1.2 问卷调研 |
5.2 调研结果分析 |
5.2.1 行政职能转变方面 |
5.2.2 经济体制改革方面 |
5.2.3 社会管理方面 |
5.2.4 维稳戍边方面 |
5.3 兵团改革试点团场绩效评价体系设计 |
5.3.1 有关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研究 |
5.3.2 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设置原则 |
5.3.3 评价指标体系构成 |
5.4 主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优化 |
5.4.1 结构方程模型 |
5.4.2 模型的构建及其实现 |
5.5 确定指标体系权重 |
5.5.1“客观”评价指标体权重设计 |
5.5.2“主观”评价指标体权重设计 |
5.6 改革试点团场管理体制运行绩效评价过程 |
5.6.1 改革试点团场管理体制运行绩效客观评价过程 |
5.6.2 改革试点团场管理体制运行绩效主观评价过程 |
5.7 改革试点团场管理体制运行绩效总体评价与问题分析 |
5.7.1 改革试点团场管理体制运行绩效的总体评价 |
5.7.2 改革试点团场管理体制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
5.8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兵团团场管理体制创新典型案例 |
6.1 团场行政管理体制:“团镇合一”模式探索 |
6.1.1 主要做法 |
6.1.2 主要模式 |
6.1.3 实践经验与启示 |
6.2 团场经济管理体制:团场经营性公司探索 |
6.2.1 主要做法 |
6.2.2 实践效果 |
6.2.3 经验与启示 |
6.3 团场社会管理探索:以七师125团为例 |
6.3.1 主要做法 |
6.3.2 实践效果 |
6.3.3 经验与启示 |
6.4 团场维稳戍边探索:以第十师185团为例 |
6.4.1 主要做法 |
6.4.2 实践效果 |
6.4.3 经验与启示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完善团场分类管理体制创新措施 |
7.1 不同团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措施 |
7.1.1 经济发展型团场 |
7.1.2 维稳戍边型团场 |
7.1.3 行政管理体制创新配套措施 |
7.2 不同团场经济管理体制创新措施 |
7.2.1 经济发展型团场 |
7.2.2 维稳戍边型团场 |
7.2.3 生态型团场 |
7.3 不同团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措施 |
7.3.1 经济发展型团场 |
7.3.2 维稳戍边型团场 |
7.4 不同团场维稳戍边体制创新措施 |
7.4.1 经济发展型团场 |
7.4.2 维稳戍边型团场 |
7.5 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 |
7.5.1 积极化解团场负债问题 |
7.5.2 推进“兵师团”三级系统性、整体性改革 |
7.5.3 健全相关制度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8.1 全文总结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导师评阅表 |
(7)新疆兵团农地制度变迁与绩效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的意义 |
1.3 研究领域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4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可能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地的概念 |
2.1.2 制度的涵义 |
2.1.3 农地制度的概念界定 |
2.2 论文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产权理论 |
2.2.2 农地产权制度理论 |
2.2.3 制度变迁理论 |
2.2.4 制度绩效理论 |
第三章 新疆兵团农地制度变迁分析 |
3.1 兵团基层组织及其制度分析 |
3.1.1 兵团组织体系 |
3.1.2 兵团基层组织的特征 |
3.1.3 兵团农业生产、生活资料供给制度变迁 |
3.1.4 兵团农场收入分配制度的变迁 |
3.2 兵团团场农业生产经营制度改革的历程 |
3.2.1 实行大包干责任制改革(1979-1982 年) |
3.2.2 兴办家庭农场改革(1983-1987 年) |
3.2.3 推行团场企业承包制改革(1988-1992 年) |
3.2.4 “两费自理”的推行(1993-2000 年) |
3.2.5 综合改革时期(2001-2005 年) |
3.2.6 团场基本经营制度的确立(2006 年至今) |
3.3 兵团农地产权制度变迁 |
3.3.1 农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归国家所有阶段 |
3.3.2 农地经营权属逐步下放阶段 |
3.3.3 农地产权逐步明晰阶段 |
3.3.4 兵团农地制度变迁的特点 |
第四章 兵团农地生产经营制度绩效分析 |
4.1 制度绩效的理论评价标准 |
4.1.1 制度经济学的效率标准 |
4.1.2 农业价值评价标准 |
4.1.3 兵团农地生产经营制度绩效评价指标构建 |
4.2 兵团农地生产经营制度的政治效应 |
4.2.1 国家意志的体现 |
4.2.2 层级决策者效用最大化选择 |
4.2.3 经济当事人自身需求 |
4.3 兵团农地生产经营制度的经济效益分析 |
4.3.1 农地资源的产出效率显着提高 |
4.3.2 农地利用效率增强 |
4.3.3 农业产业结构更趋合理 |
4.3.4 农业从业者收入稳步增长 |
4.4 兵团农地生产经营制度社会效应分析 |
4.4.1 社会保障效应 |
4.4.2 地权稳定性效应 |
4.4.3 稳定职工队伍效应 |
4.5 兵团农地生产经营制度生态效应分析 |
4.5.1 节水农业功效卓着 |
4.5.2 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 |
4.5.3 创新了生态建设新模式 |
4.6 兵团农地生产经营制度绩效实证研究 |
4.6.1 数据选取 |
4.6.2 变量及模型建构 |
4.6.3 结论 |
第五章 兵团农地产权制度变迁与农业绩效 |
5.1 产权对绩效的影响机理 |
5.1.1 产权对绩效的功能和效应 |
5.1.2 农地产权完整性和完全性与农业增长 |
5.1.3 兵团农地产权制度变迁与农业增长的分析框架 |
5.2 兵团农地产权制度的激励效应 |
5.2.1 行政计划时期(1954-1982 年) |
5.2.2 团场综合改革时期(1983—2005 年) |
5.2.3 落实团场基本经营制度阶段(2006 年至今) |
5.3 兵团农地产权制度的资源配置效应 |
5.3.1 农业投入总量情况 |
5.3.2 单位农业产值要素投入 |
5.3.3 农业生产要素投入结构的变动 |
5.4 兵团农地产权制度的科技进步效应 |
5.4.1 地膜覆盖栽培技术推广 |
5.4.2 实施“五个一”培肥工程 |
5.4.3 推广种植业“十大”主体技术 |
5.4.4 精准农业和高密度优质高产栽培模式 |
5.4.5 推行优良杂交和工厂化育苗移栽 |
5.5 兵团农地产权制度与交易费用 |
5.5.1 管理者目标多重使土地承包费用过高 |
5.5.2 团场职工的理性和机会行为 |
5.5.3 兵团农地产权制度变迁与农业绩效——一个实例 |
第六章 兵团现行农地制度安排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
6.1 兵团农地经营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6.1.1 农地经营主体之间存在利益矛盾 |
6.1.2 农地产权不完整 |
6.1.3 农地使用与生产经营合约存在矛盾 |
6.1.4 身份地固定于职工,效率低下 |
6.1.5 基层组织变迁后,两用地经济效益不高 |
6.2 完善兵团农地制度改革的保障措施及今后的创新方向 |
6.2.1 不断完善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强化农地产权的刚性 |
6.2.2 大力发展租赁经营 |
6.2.3 稳定和强化土地的承包权 |
6.2.4 推行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 |
6.2.5 鼓励支持能人牵头的大户承包 |
6.2.6 促进、规范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 |
6.2.7 正确处理团场农业职工承包经营主体的双重身份 |
6.3 兵团农地制度改革的创新方向 |
6.3.1 团场经营方式与模式转变 |
6.3.2 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创新 |
6.3.3 农地经营的两个主体合作共赢 |
6.3.4 团场管理体制改革,政企分开 |
6.3.5 加强农业中介组织建设,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 |
第七章 研究结论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7.1 研究结论 |
7.1.1 兵团农地制度变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受多重因素影响 |
7.1.2 兵团农地制度变迁体现出以强制性变迁为主、诱致性变迁为辅的方式 |
7.1.3 农业是兵团经济的基础,农地制度创新是解决兵团“三农”问题的关键 |
7.1.4 兵团现行的团场基本经营制度是追求农地制度改革绩效和实现兵团多重目标的结果 |
7.2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件1:兵团农业绩效主要年份原始数据 |
附件2: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职工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导师评阅表 |
(8)黑龙江涉农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导论 |
1.1 选题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方法与内容框架 |
1.3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4 本文的不足与展望 |
二、相关概念与理论研究综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涉农概念和涉农贷款 |
2.1.2 三农社会与金融支持 |
2.2 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综述 |
2.2.1 经济增长理论 |
2.2.2 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 |
2.2.3 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理论 |
2.2.4 国内涉农的金融支持理论及简要评述 |
三、黑龙江省不同层面的涉农经济发展现状 |
3.1 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总量及其地位 |
3.1.1 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的产业结构特征 |
3.1.2 黑龙江省的消费、投资和进出口分类分析 |
3.2 黑龙江省不同层面涉农经济发展特征及差异性分析 |
3.2.1 中心城市的经济发展 |
3.2.2 黑龙江涉农垦区农场的特征及发展情况分析 |
3.2.3 涉农县域及建制镇经济的总体发展情况 |
四、黑龙江省经济发展中的金融供需分析 |
4.1 黑龙江省经济发展中的金融供给分析 |
4.1.1 金融服务的供给主体结构分析 |
4.1.2 金融供给主体能力不足的结构分析 |
4.1.3 金融支持与供给不足的因素分析 |
4.1.4 金融供给主体的不同金融约束 |
4.2 黑龙江省经济发展中的金融需求分析 |
4.2.1 金融需求主体结构分析 |
4.2.2 不同层次经济发展对金融的需求 |
4.2.3 县域金融抑制的因素分析 |
4.3 金融供求矛盾分析 |
4.3.1 不同类型企业的金融需求与供给特点 |
4.3.2 金融供求不均衡的矛盾分析 |
五、黑龙江省涉农经济中金融支持的实证研究 |
5.1 涉农资金来源 |
5.1.1 农业财政资金 |
5.1.2 农户自筹资金 |
5.1.3 农业信贷资金 |
5.1.4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投入的农业资金 |
5.2 黑龙江省农业信贷资金结构分析 |
5.3 黑龙江涉农金融支持的实证过程及结论 |
5.3.1 指标的选取 |
5.3.2 实证研究过程 |
5.3.3 研究结论的因果关系检验 |
5.3.4 实证结论 |
六、黑龙江金融支持的涉农贷款的创新模式设计 |
6.1 黑龙江省涉农贷款创新模式 |
6.1.1 黑龙江省涉农贷款创新模式的设计思路 |
6.1.2 土地经营收益权担保贷款概念 |
6.1.3 土地经营收益权担保贷款运作思路 |
6.2 担保贷款的可行性分析 |
6.3 涉农贷款创新发展模式构想及保障措施 |
6.3.1 涉农贷款创新发展模式构想 |
6.3.2 推进涉农贷款创新模式的措施 |
6.4 政府设立农贷担保机构资金需求的银行融资模式 |
6.4.1 政府设立农贷担保机构的资金需求 |
6.4.2 银行集合信托的融资模式 |
6.4.3 银行集合信托融资模式的成本测算 |
6.5 涉农贷款创新模式的效应及风险分析 |
6.5.1 涉农贷款创新模式的效应分析 |
6.5.2 涉农贷款创新模式的风险分析 |
七、黑龙江省涉农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方略与对策 |
7.1 黑龙江省金融体系构建原则 |
7.2 形成多层次的金融供给主体 |
7.2.1 推动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革及增强国有政策性银行的支持 |
7.2.2 建立股份制地区性商业银行,促进区域金融机构的成长 |
7.2.3 进行农村信用社的深化改革 |
7.2.4 建立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 |
7.3 金融支持涉农区域微型企业的发展 |
7.3.1 黑龙江涉农微型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7.3.2 金融支持涉农微型企业发展的关键要素分析 |
7.3.3 金融支持涉农微型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
7.4 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 |
7.4.1 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与侧重点 |
7.4.2 金融支持黑龙江县域经济保持生态发展 |
7.4.3 构建县域经济发展的生态文明政策体系 |
7.4.4 金融支持黑龙江县域产业的发展路径 |
八、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9)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引言 |
1.1 本研究的学术背景及其理论与实际意义 |
1.1.1 学术背景 |
1.1.2 理论与现实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本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
1.3.1 本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本研究的主要方法 |
1.3.3 本研究的技术路线 |
2 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概念 |
2.1.1 农业保险 |
2.1.2 政策性农业保险 |
2.2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论基础 |
2.2.1 农业保护理论 |
2.2.2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2.3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2.2.4 公共品理论 |
3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
3.1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 |
3.1.1 新中国成立初期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兴起与停办 |
3.1.2 改革开放以后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恢复 |
3.1.3 新20 世纪90 年代以来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尝试和发展 |
3.2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现状 |
3.2.1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 |
3.2.2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管理体制 |
3.2.3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 |
3.2.4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要做法 |
4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需求分析 |
4.1 数据资料来源与指标选择 |
4.1.1 数据资料来源 |
4.1.2 指标选择 |
4.2 模型的建立与参数估计 |
4.2.1 模型的建立 |
4.2.2 模型的检验与参数估计 |
4.2.3 模型结果分析 |
4.3 对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需求的测算 |
5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绩效评价 |
5.1 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5.1.1 指标的选择与赋值 |
5.1.2 因子分析模型的建立 |
5.1.3 因子的分析与命名 |
5.1.4 指标的赋权 |
5.2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的实证评价结果 |
6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分析 |
6.1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较窄 |
6.2 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较低 |
6.3 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力度较小 |
6.4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程度较低 |
6.5 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识程度较低 |
6.6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较小 |
6.7 政策性农业保险缺乏规范的法律法规保障 |
7 国内外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经验与启示 |
7.1 国外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经验与启示 |
7.1.1 美国、加拿大——政府主导参与型保险模式 |
7.1.2 日本——政府资助下的相互会社模式 |
7.1.3 菲律宾等亚洲发展中国家——政府重点选择扶持模式 |
7.1.4 国外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比较 |
7.1.5 国外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启示 |
7.2 国内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经验与启示 |
7.2.1 上海安信——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模式 |
7.2.2 新疆建设兵团——联办共保模式 |
7.2.3 吉林安华——以险养险模式 |
7.2.4 浙江——共保体模式 |
7.2.5 四川安盟——外资试点模式 |
7.2.6 国内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比较 |
7.2.7 国内农业保险实践对农业保险制度建设的启示 |
8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设计 |
8.1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
8.1.1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目标 |
8.1.2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原则 |
8.2 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具体架构 |
8.2.1 具体模式 |
8.2.2 组织制度 |
8.2.3 财政补贴制度 |
8.2.4 金融支持制度 |
8.2.5 风险分散转移制度 |
8.2.6 监管制度 |
9 建立完善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
9.1 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律制度 |
9.2 设立农业风险管理机构 |
9.3 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力度 |
9.4 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税收优惠政策 |
9.5 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 |
9.6 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普及 |
10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农垦国有资产财务绩效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文献回顾 |
(一) 评价理论综述 |
(二) 评价的基本理论综述 |
(三) 西方国家财务绩效评价方法综述 |
(四) 国内财务绩效评价发展综述 |
(五) 财务效绩评价体系的不足及改进 |
三、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 |
(一) 研究思路 |
(二) 技术路线 |
(三) 研究方法选取 |
四、论文框架 |
五、本研究的主要创新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农垦经济概述 |
一、农垦经济的基本情况 |
(一) 经济总量快速增长 |
(二) 人均水平大幅提高 |
(三)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投资结构不断改善 |
二、所有制结构 |
(一) 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呈现出多样化趋势 |
(二) 非国有经济得到迅速发展 |
三、产业结构 |
四、区域结构 |
(一) 垦区的地域分工格局基本确立 |
(二) 主要农产品生产进一步向优势产区集中,特色明显的产业带初步形成 |
五、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财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构建国有农垦企业财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意义 |
二、指标体系的构建历史 |
三、农垦国有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与权重 |
四、评价标准选择 |
五、评价计分 |
六、评价结果计算 |
七、财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 |
第四章 农垦国有资产与负债状况评价 |
一、资产情况 |
二、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情况 |
第五章 农垦国有资产财务效益状况评价 |
一、净资产收益率 |
二、总资产报酬率 |
三、主营业务利润率 |
四、成本费用利润率 |
五、资产保值增值率 |
六、盈利能力的综合评价 |
(一) 聚类分析 |
(二) 主成份分析法 |
(三) 主成份与聚类分析结果 |
第六章 农垦国有资产的营运能力评价 |
一、总资产周转率 |
二、流动资产周转率 |
三、存货周转率 |
四、应收账款周转率 |
五、劳动效率 |
六、营运能力的综合评价 |
(一) 指标间的相关性分析 |
(二) 主成份分析的结果与分析 |
(三) 聚类分析 |
第七章 农垦国有资产的偿债能力评价 |
一、资产负债率 |
二、已获利息倍数 |
三、速动比率 |
四、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
五、流动负债比率 |
六、带息负债比率 |
七、偿债能力的综合评价 |
(一) 指标的相关性分析 |
(二) 主成份分析的结果与分析 |
第八章 农垦国有资产财务绩效综合评价 |
一、分析评价指标体系 |
二、因子分析法 |
(一) 数学模型 |
(二) 因子模型中公共因子、因子载荷和变量共同度的统计意义 |
(三) 因子载荷矩阵的估计方法 |
(四) 因子旋转 |
(五) 因子得分 |
三、因子分析结果 |
(一) 检验 |
(二) 因子个数的确定和命名 |
(三) 各垦区因子得分及排名 |
(四) 聚类分析 |
(五) 东、中、西部的差异分析 |
(六) 结论 |
第九章 主要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
一、研究结论 |
(一) 资产与负债基本状况 |
(二) 财务效益状况方面 |
(三) 营运能力方面 |
(四) 偿债能力方面 |
(五) 运营效率综合评价 |
二、政策建议 |
(一) 建立农垦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强化国有资产管理 |
(二) 深化分离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减轻农垦企业的各种社会负担 |
(三) 建立农垦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机制,严格履行对农垦企业及其管理者的绩效考评 |
(四) 建立化解农垦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的制度,减轻农垦企业的债务负担 |
(五) 将目前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普及到农垦企业 |
(六) 增加部分与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统计指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
附件1 KMO检验值 |
附件2 公共因子方差协方差矩阵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兵团国有农场资本金绩效评价的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2]产业扶贫的减贫实现:理论、现实与经验证据[D]. 顾天翊. 吉林大学, 2019(02)
- [3]天润乳业借壳上市的动因与绩效评价研究[D]. 黄娟. 石河子大学, 2019(01)
- [4]KRL农村商业银行绩效考核体系研究[D]. 孙广森. 西安理工大学, 2018(12)
- [5]关于黑龙江垦区国有资产监管的研究报告[J]. 郭明明,朱崇明,王洪波,王大庆. 农场经济管理, 2018(04)
- [6]新疆兵团团场管理体制创新研究[D]. 曹建飞. 石河子大学, 2017(05)
- [7]新疆兵团农地制度变迁与绩效问题研究[D]. 柴富成. 石河子大学, 2013(01)
- [8]黑龙江涉农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研究[D]. 孙勇智. 东北师范大学, 2013(05)
- [9]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研究[D]. 李柃燕. 东北农业大学, 2011(02)
- [10]农垦国有资产财务绩效评价研究[D]. 明星. 华中农业大学, 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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