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1年:中国质检备忘录(论文文献综述)
许菲[1](2021)在《多层外交理论视角下中韩城市外交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韩自1992年正式建交,迄今已近30年,而两国地方政府间的交往历史远比这个时间更长,城市外交成为推动两国关系发展的独特因素。单就中韩城市外交的基本形式和主要成果——缔结国际友好城市来说,从1993年7月1日首对中韩国际友好城市——连云港市和木浦市正式缔结友城关系算起,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韩间已缔结友好省市(姊妹城市)关系206对,韩国成为除日美两国外与中国签订友好城市协议最多的国家。最初,中国连云港市和韩国木浦市缔结友城关系,主要是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时至今日,中韩城市外交合作领域不再限于经贸投资领域,其交往发展广泛辐射到地方政务、文化旅游、科技创新、教育培训、医疗卫生、体育运动、妇女儿童权益、环境保护、城市治理等各个领域,交往成果可谓是全面开花。与此同时,中韩地方政府间的交往层次不断深化,由最初的省市一级行政单位发展到区县级行政单位,社会组织、市民团体乃至个人纷纷加入到该行列。可以说,城市外交为中韩地方关系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营造了有利氛围,其在经贸投资、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城市治理、生态保护等诸多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成果良多,惠泽民众。经历了初期的接触和探索阶段后,经过磨合与调整,中韩城市外交发展逐渐走向稳定增长阶段,其交往目的和目标由最初的注重获得转向合作共赢发展。在此背景下,中韩国际友好城市的缔结形式不再限于“一对一”关系,开始转向“一对多”方式,而交往模式则由双边为主发展到双边与多边并重,中韩地方政府更深刻地认识到城市国际组织的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交往对象也由经济发达地区逐步向其他地区辐射。总体来看,中韩城市外交发展势头良好,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果,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当然,不能就此回避中韩城市外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友好城市总体发展不平衡、合作形式比较单一、民间主体参与不足、传播力度不够导致民众存在误解、扩大贸易引发双方经贸摩擦。虽然中韩地方政府为此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探索,但往往是事倍功半。而究其原因则十分复杂,一些属于结构性的因素远非地方政府之力所能解决。如在超国家层面,国际组织越来越多的发挥作用而逐渐改变了既有的交往格局。在国家层面,中央政府的制约、国内政治等因素的影响难以排除。在民间层面,非政府组织、传媒集团等社会组织实体,也谋求在对外交往中表达利益诉求,都成为无法忽视的重要因素。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相交织,地方、国家和国际事务相交融,现阶段中韩城市外交发展面临着日益复杂的形势和环境,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政策探讨。有鉴于此,本文基于超国家行为体、国家行为体、次国家行为体、社会行为体四个层次,借助白里安·豪京的多层外交理论,并融合加里·马克斯、里斯贝特·胡格提出的多层治理理论,形成理论阐释和具象认识中韩城市外交发展的总体分析框架。从多层外交理论的视角审视,中韩城市外交发展中的一些现实问题系由多元行为主体的影响交互所造成,远非是地方政府层次一力所能突破解决。同样,在多层面政治舞台上发挥作用的,还包括超国家行为体层面的各类国际组织、国家行为体的代表——中央政府,以及社会行为体层面的非政府组织和日益活跃的各类传媒力量。由于公民社会、地方行政、国家政治、国际政治在囯际政治国内化、国内政治国际化的交互作用下日益结合为一个多层化的世界政治舞台,由此中韩城市外交发展所牵涉到各层面因素也越来越多。其中的任何一个行为主体要实现自身的价值目标,必须在社会、地方、国家和国际的多个维度层次上同时采取行动,才能够有望获得最终的成功。显然,中韩城市外交要取得持续健康的长足发展,离不开社会行为体、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和国际组织等多元主体层次的共同努力与合作。基于多层外交理论的视角,当前中韩城市外交发展存在合作形式单一、民间主体参与不足、传播力度不够、民众时有误解等突出问题,其中的一些问题虽然地方政府或能自力解决,但平衡区域发展、解决两国经贸摩擦等绝非地方政府能力之所及。以中韩地方经贸摩擦为例,虽然市民团体抗议、反倾销调查、构筑技术性壁垒等单一化的表象不时呈现,但实质却与国家层面的中韩同为外贸型经济增长模式不无关系。伴随中国产业结构升级转型步伐加快,中韩间产品差距减小、市场争夺趋于激烈,加之两国经贸依存度颇高,尽管中韩地方政府有较大意愿去寻求解决这些问题,但调整外贸、产业结构政策等属于中央政府权限,地方政府奈何不得,在政治、安全、外交等敏感议题上更是如此。不过,上述表象并不是说地方政府无可作为。其实,中韩地方政府可以借助参与国际次区域合作和国际城市组织的契机,为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共同努力在国际平台上寻找更多的合作机会,也可以在联合国框架下、借助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来解决彼此间的争端。总而言之,积极推动中韩城市外交发展符合两国的核心利益诉求,有利于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行稳致远、健康发展。在此过程中,包括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和国际组织在内的多个主体层次上的共同努力、统筹协调缺一不可。这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是中韩友好城市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这不仅与中韩地方资源禀赋条件以及当地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意愿有关,更与国家层面的宏观发展政策等密切相关。对此,除地方政府自身的积极努力外,还需要国家层次宏观政策上的资源平衡调配,尤其是向中韩发展落后地区予以政策性倾斜,促进其走上外向型合作发展道路,更多、更全面地展现城市外交在新时期中韩伙伴关系发展中的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彭昕[2](2021)在《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研究 ——以上海合作组织的扩员实践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国际制度的发展有深化合作和扩大规模两个方向。相对于深化合作直接实现内部提质、进一步促进制度的发展,制度规模的扩大、尤其是制度成员的增多,如若不基于强有力的约束协调,则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制度功能的发挥、威胁制度的未来发展。诸如欧盟等强制度,因扩员而引起的内部协调困难、一体化进程延缓等现象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相比之下,约束力较弱的国际制度扩员就更易引起功能涣散、治理低效等问题。因此,弱约束性制度理应倾向于深化合作,谨慎扩员。然而,针对上海合作组织扩员实践的经验观察发现,即便在组织面临迫切提质需求的情况下,弱约束性制度仍然实现了扩员。这一选择逻辑上的反常构成了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所在:弱约束性制度为何选择扩员?弱约束性制度如何应对扩员后的功能低效?针对这一问题,就学理基础而言,制度变迁研究构成了研究的宏观理论背景;就经验积累而言,上海合作组织的相关数据与文献为本文提供案例检验基础。但通过对既有研究的梳理不难发现,当前以功能主义和理性选择为导向,大量聚焦强制度扩员的理论研究并没有对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问题提供有效解释。针对以上海合作组织为代表的一系列弱制度扩员的经验研究,缺乏更进一步的学理提炼与整合,存在理论性不足等问题。基于此,本文采用分析折中主义方法,在制度具备包容性特征且处于协调性制度互动背景的前提下,围绕国际制度功能的多重性内涵,提出了影响弱约束性制度扩员实现的权力制衡、规范扩散以及功能补偿三项基本假设。将其分别带入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从搁置(2001年至2007年)到进行法律准备(2008年至2014年)再到最终落实(2015年至2017年)的三个具体阶段予以验证。就上海合作组织案例而言,针对其弱约束性特征的判定既有其结构性的客观原因,也依据其一系列主观的规则设定。作为一项由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国家主导的区域间合作制度,上海合作组织具有基本的包容性和开放性特征;同一空间内众多的相似性制度供给,也在大国利益和小国需求的彼此兼容中维持了基本协调的互动关系。以此为前提,通过历时性比较上合组织扩员三个阶段的具体情况发现:第一,在俄罗斯视角下,由于对美欧等西方国家的威胁感知不断提升,受到中国实力提升对中亚经济影响力增强的压力,其权力制衡需求呈现了持续增强,因此俄始终致力于积极推动扩员,以便更好地发挥制度作为软制衡工具的作用;第二,在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背景下,上合组织的制度成熟、成员国的实力增长以及参与全球治理的意愿提升“上海精神”这一核心规范出现了日益增强的扩散需求,推升了各成员国寄希望于通过扩员提升制度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倾向;第三,2015年“一带一盟”对接的实现、上海合作组织“对接平台”定位的确立,通过制度间功能协调上合组织突破原有功能瓶颈,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因扩员引起的功能弱化问题,解决了成员国对上海合作组织扩员引起低效问题的后顾之忧。基于系统的理论假设和经验论证,最终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制度成员国权力制衡和规范扩散需求的提升增强了制度扩员的可能,但不足以促成扩员的最终实现;功能补偿的出现,是在前两项需求不断增长、扩员可能不断累积的情况下促使上合扩员决策得以最终达成的决定性因素。基于上述结论,本文对当前国际制度普遍趋弱的现象进行了反思,分析总结出可资以上海合作组织为代表的一系列弱约束性国际制度借鉴的发展经验和政策建议:在逆全球化时代、国际制度普遍趋弱的大背景下,不论是既有弱约束性制度的未来发展,还是后发力量类似的制度供给,都应在关注内部功能建设的同时,重视制度间关系的维护,避免碎片化引起的制度消耗,追求在协调型互动中形成制度间功能的补偿甚至借用。2021年适逢上海合作组织成立20周年。本文对于上合扩员的关注,不仅仅局限于已完成的扩员实践,还在明晰扩员依据的基础上对上合新阶段从制度协调中获取的新兴发展动力做出了积极评估与展望。
孙舒[3](2020)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是基于对法律主体在特定法律领域的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研究,研究方法是采取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得出该主体与其他国际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的现象。针对特定领域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称为该领域法律技术的调整依据。法律技术脱节作为国际法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17年8月以来,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1并根据调查结果威胁加征关税,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互相申诉的同时利用国内措施互相进行贸易制裁施压,中美贸易关系急转直下,贸易争端解决成为中美关系的核心议题。当前中美贸易对立关系已经形成,在大国权利政治的较量之下,法律技术是处理中美经贸关系的有力合法武器,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鉴于实践和理论需要,论文以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为研究切入点,以中美在世界贸易组织的39起争端解决案件为观察样本,研究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进而提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述了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创新点和现有研究述评。论文第二章重点解释了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技术脱节的概念是基于法律技术提出的。本文对传统法律技术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法律技术包括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这一部分的重点是论文的理论概念解析。第三章内容为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包括WTO概况、中国对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以及美国对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这一部分是后面的研究背景。第四章为法律技术脱节背景下中美世贸争端案件的统计分析。论文这一部分统计了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并根据案件统计信息分析了案件的基本特点。第五章为WTO框架下中美实体法律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分析了中美互相提起的39起世贸案件涉及的WTO实体规则,以及通过案件分析中美在实体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即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实体领域的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美在WTO实体规则体系下存在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第六章为WTO框架下中美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重点分析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规则,重点集中在“双反”调查的程序和DSU程序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针对前文分析的中美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存在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及原因,提出中国应对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方案,主要是贸易法律价值合法化、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整路径。综上所述,本论文统计分析了中美互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的39起争端案件,并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中美在实体和程序领域的具体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论文要强调的是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存在必然性,在应对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做出具体法律技术调整的过程中必须不以国内法律技术脱节为代价,这样一国的法律技术才能在相关法律领域发挥最大的效力。
刘艳秋[4](2020)在《新治理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选择研究》文中认为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对改善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秩序、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然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有力措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建设。新治理理论在关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同时,更加强调政府政策工具的运用,这一理论较好的契合了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在新治理理论的指导下,运用内容分析法从政策工具维度对中央政府出台的政策文献进行解读;结合第一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建设经验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参与主体的角色进行探讨。通过对中央层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文献解读发现:首先,中央政府主要以环境型政策工具为抓手,不断优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和文化环境;提升供给型政策工具的使用频率,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并扩大信用信息开放力度;适当引入需求型政策工具,提升社会各界对信用的需求水平。其次,中央政府主要通过环境型政策工具推进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以供给型政策工具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政府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政策工具使用具有兼具强制性、灵活性和偏好性的特点。最后,从参与主体维度看,一方面,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府部门逐渐增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银行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起牵头作用,商务部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参与度较为显着。另一方面,从政府、市场以及社会参与情况看,政府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实施信用监管、探索区域间的信用合作、积极实现信用惠民。而信用中介机构和信用组织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并不明显,主要通过信用评级的方式辅助政府进行信用监管。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有政策工具使用不均衡,环境型政策工具使用过益,需求型政策工具使用不足,政策工具仍以强制性为主;在建设主体方面,政府作用突出,而信用中介机构发展较为缓慢,信用组织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面临挑战。未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在新治理理念的指导下有序推进,不断提升需求型政策工具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使用;合理配置环境型政策工具内部的使用比例;依赖新兴技术打破政策工具使用的路径依赖;积极深化政府部门间协同合作,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沟通和共享;重新定位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角色,提升信用中介机构和信用组织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周勍[5](2020)在《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效应研究 ——基于国内视角》文中指出2013年来,中国的跨境电商快速发展,成为中国外贸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9年,通过中国海关验放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规模已达186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幅达到38.3%,连续5年年均增幅超过30%,远超过同期一般贸易的增长速度。跨境电商不仅降低了国际贸易的门槛,为广大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机会,更大大提升了国际贸易的效率。为鼓励跨境电商发展,中国政府自2012年起,相继出台了大量支持和监管政策。除了国务院出台的宏观指导政策外,国务院各部门在税收、通关监管、商品检验检疫、收付汇、营造发展环境等方面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切实推动了传统外贸和生产企业向互联网化转型,有效帮助了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但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是否完善?对跨境电商的发展有什么作用和影响?是否有利于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事实上,2013年来中国跨境电商经历了高速发展,但也受政策影响遭遇了急刹车。另外,在杭州等地设立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点后,跨境电商的试点范围已经遍布全国。这些试点运行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试点政策在跨境电商整体运行体系中作用如何?这一系列问题一直没有被系统地研究。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对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的建立、现状和运行机制进行系统、深入地比较分析,总结政策体系的作用和影响,进而为不断完善中国的跨境电商政策体系,服务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参考建议。本文共分成七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是引言、研究方法和文献综述。本章主要介绍了研究意义、研究内容和框架、文献综述及研究方法。其中,研究方法上,主要采取的是文献研究法、归纳法、实地调研法、问卷调查法和实证研究法等。在研究阶段上,又分为初步研究阶段和深入研究阶段两部分。文献综述分为关于政策评估工作的研究、关于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的总体研究、关于国外跨境电商发展现状的研究、关于跨境电商模式的研究、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开展的研究、关于改进国内跨境电商发展环境的研究,并对现有研究不足进行归纳总结。第二章是跨境电商政策相关概念和理论。阐述了跨境电商的基础概念、模式及特点,跨境电商的作用和影响,包括积极作用以及对传统贸易的影响,列举和分析了跨境电商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本章还重点介绍了跨境电商政策法规的范畴和各主要政策类型。最后,还列举了本研究相关的主要理论,包括普惠贸易理论、部分法经济学理论、竞争优势理论和平台理论等。第三章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初步分析。研究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中国政府对跨境电商发展的基本导向和要求,重点分析了各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的背景以及对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包括各类试点政策、税收政策、监管政策、外贸综合服务政策等。本章还对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作了分析,并对国外跨境电商政策环境作了介绍,包括国外跨境电商体系基本情况和对中国跨境电商的具体影响等。第四章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机理和样本研究。重点研究了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机理,包括传导机理和要素分析,以及样本分析的意义和方法。本章还以国务院、国务院部门和地方综合试验区三个维度,分别选取2013年-2019年16份国务院文件、2009年-2019年45份部门文件和2010年-2019年21份杭州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相关文件为样本进行研究,分析评估跨境电商政策与行业发展“内容-功能”的匹配度分析,进而研究总结出现行政策体系的运行规律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五章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对企业创新发展影响的实证研究。本章基于面向302家跨境电商企业开展的“跨境电商政策与企业创新发展问卷调查”,通过搜集企业对4大类22个问题的答卷信息,系统地了解跨境电商企业经营情况、政策诉求、模式创新与政策关系、政策制订和调整与对企业创新关系。本章还介绍了研究设计的目的和动因、问卷总体设计的原则和方案具体设计,以及问卷发放和回收等研究过程等。第六章是跨境电商试点对城市经济影响的实证研究。本章设计了以耦合模型为核心的研究方法,基于此,对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产业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关系进行研究。本章以2016年-2019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作为面板数据,通过耦合度模型分析,研究13个城市跨境电商系统与城市经济系统的耦合互动关系。第七章是主要结论、政策建议与未来展望。对全文主要结论和观点进行总结,并针对研究的不足之处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本文总结出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作用和影响、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对企业创新影响和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四方面结论,以及如何完善跨境电商政策体系、地方如何实现同跨境电商持续发展及政府如何促进跨境电商企业创新发展等三方面建议。同时,指出本研究的创新点以及不足之处,并对下一步研究做出展望。本文共得出了四方面结论:首先,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的结论。一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二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对行业发展确实起到规范和促进效果。三是中国各地、各级政府在跨境电商政策体系上有协同,仍存在一定问题。四是部分跨境电商政策作用不明显、不清晰,需进一步完善。其次,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作用和影响机理的结论。一是中国各级政府出台的跨境电商政策在传导机制上,保持的较为顺畅。二是试点政策存在缺乏长期规划的问题,容易造成区域间发展不均衡。三是部门政策过于聚焦,缺少平衡性。四是试点的直接优惠政策对企业更具有吸引力,对行业发展是否有利仍有待评估。五是各部门对于跨境电商定位和理解还不统一,应提高科学化和理论化认识。再次,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对企业创新影响的结论。一是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对政策更为关注。二是政府的监管政策和试点政策与企业创新发展的关联度更高。三是企业创新目标和创新方式都与政策呈显着相关,特别是试点政策对企业创新方式和创新目标以及路径形成效用的正向影响最为显着。四是企业对政策调整的期望值较高,希望政府根据行业和形势变化定期调整政策。最后,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的结论。一是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的耦合互动分化不明显,各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协同性大致相当;但在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的协调互动方面表现差异较大,即跨境电商与地方经济内在关联方面有很大差异。二是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耦合协调程度不稳定,即各城市在研究年份这种内在联系水平波动较大,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的协调发展关系不理想。本文的建议有三方面:关于完善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的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赋予跨境电商特有的政策功能,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共同解决产业发展问题,三是加强国际交流,借鉴国外政策经验。关于地方跨境电商持续发展的建议,一要因地制宜地发展跨境电商,二要正确处理政策优惠与发展的关系,三要提高和增强政策试点的效果。关于政府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一是政府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规划,二是提高企业政策制订的参与感,三是定期调整政策,更好实现政策目标,四是企业要增进与政府的互动协同,及时向政府部门反馈对政策的需求,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本文最重要的贡献在于本文可能是首次对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地研究,指出了跨境电商政策的结构、传导机制,对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影响,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地梳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工作建议。本文提出,关于中国跨境电商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是政府、学界和企业对跨境电商的边界和基本定义缺乏统一认识,导致各方预期的政策目标存在错位。此外,可能首次比较系统地提出如何完善跨境电商统计的工作建议。
周燊[6](2020)在《我国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法律研究》文中指出跨境电商消费是近几年电商发展的重要促进因素,也是电商高速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跨境电商消费相对于境内电商消费而言具有更高的消费风险,跨境电商消费者维权也面临更大的挑战。文章通过了解跨境电商发展历程,以跨境电商政策、法律为背景分析跨境电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且提出建议。文章一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是对跨境电商概念进行解读,通过认识跨境电商主要参与主体对跨境电商消费做出基本的认识;第二章是解读跨境电商现行立法和政策,分析立法政策的特点,并且指出不足之处;第三章是分析我国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保护乱象,并进行跨境电商消费者维权难的原因进行分析;第四章是通过对比国外跨境电商发展经验,结合我国跨境消费实践进行补充学习;第五章是为应对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保护困境,从立法、政策、跨境电商平台管理、政府角度提出建议。经过对跨境消费政策法律比较研究、实证研究,认为跨境电商消费者维权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现行法律政策对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规定存在缺陷。政策方面,政策规定各负其责原则不利于跨境电商消费者实现求偿权。立法方面,《电商法》规定优先赔付机制存在欠发展原因,跨境电商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救济。并且以上政策规定与法律规定存在冲突,影响跨境电商营商环境建设;二、司法方面,跨境电商侵权纠纷在境内缺乏实际性履行责任主体,加之政策推行买者自负原则增加我国跨境消费者求偿难度;三、跨境电商平台对跨境电商企业和上架跨境产品管理不严,跨境电商平台自行制定的跨境产品质量标准相对较低,线上标准与线下标准存在差异导致跨境问题产品有机可乘。另外,跨境电商平台出现大量的适从约定,限制跨境电商消费者维权;四、跨境电商产品没有质量保证,侵害跨境电商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象普遍。假报产品类别灰色通关现象严重,直邮入境产品未经过检验检疫就进入国内市场,导致跨境电商产品质量风险大。根据我国跨境消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删去买者自负政策规定,实现跨境交易卖者有责规定;第二,完善跨境电商消费立法。扩大优先赔付机制的法律适用情形,确保跨境电商消费者及时得到有效的救济。通过法律、政策规定、跨境电商平台约定的方式解决跨境纠纷缺乏责任主体问题,变相规制入驻外商;第三,加强跨境电商平台的安保义务。为确保跨境消费安全,建议跨境电商平台自行检测跨境电商产品质量安全,同时与跨境电商企业签订限制性条款规范跨境电商企业的不法行为等等,构建一个安全的跨境电商环境;第四,鼓励政府建设信用风险抽检机制。一方面通过公布跨境消费信息,提高消费者的跨境消费安全风险意识。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重点检验检疫高风险跨境电商产品,预防问题产品流入国内市场。
陈亚州[7](2020)在《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在上海合作组织实现首次扩员后提出的旨在推动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理念,对于上海合作组织行稳致远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指引意义。与此同时,上海合作组织承载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周边命运共同体和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多重使命,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平稳构建对于上海合作组织、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和全球治理体系等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将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概念纳入国际共同体的视阈中,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可视为在组织成员国间主要由价值共同体、安全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构成的四位一体的复合型地区共同体。据此,构建上海合作组织共同体就是要推动成员国在共同价值、共同安全、共同利益和共同情感的基础上,将上海合作组织打造成为团结互信的典范、安危共担的典范、互利共赢的典范和包容互鉴的典范。通过对构建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的思想资源、现有基础、主要挑战和基本路径方面等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可以发现,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具有丰富和深刻的思想资源,该理念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与政治思想、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同时其吸收了中国参与和创建国际组织基本实践历程的有益经验。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成员国在共同价值、共同安全、共同利益和共同情感方面,已为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奠定了一定的现实基础。不过,在以上四个维度,构建上海合作组织仍然面临一系列挑战。鉴于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是一项复杂艰巨的长期任务,各成员国需要在分别拟定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构建的价值路径、安全路径、利益路径和情感路径的基础上,形成构建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的整合性路径。
杜鸣[8](2020)在《《中国计量》研究》文中指出《中国计量》创刊于1995年,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主办的计量领域内的权威期刊,在2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计量》始终以“从内容到形式是一流,从影响到效益是一流,在同类期刊中是一流”四个一流为目标,以宣传贯彻《计量法》为基本宗旨,扎根国内,面向基层,为推动中国计量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分为了以下五个方面,第一章主要阐述了为什么要研究《中国计量》,对《中国计量》在中国计量界的重要地位以及研究该期刊的作用与意义进行了简要说明,并在此基础上对当前国内学术、科技期刊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第二章以时间为线索,通过对9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大环境以及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国计量事业发展形势剧烈变化过程中一些重要历史事件和关键细节的梳理,引出了《中国计量》诞生的时代意义和所携带着的历史使命。第三章以中国计量事业发展过程的两条主线——计量的法制化进程与计量管理体制的建设为对象,深入分析了作为中国计量事业发展主要阵地的《中国计量》在两条主线的各个发展阶段所扮演着的不同的重要角色。第四章通过挖掘《中国计量》在航空航天、产业计量这两大科研创新领域发展中的贡献,凸显出了《中国计量》对中国科研创新体系的重要推动作用。第五章以《中国计量》中心,通过对期刊内容的梳理归纳,详实的勾勒出了国家颁布《“一带一路”计量合作愿景与行动》这一重大战略的全面情况,包括其发布的背景、国内计量界早期的应对举措以及发布几年间的合作进展等。
邵帅[9](2019)在《船员权益的软法保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船员行业的健康发展对国家利益至关重要,是当前国家正实施海洋强国、航运强国等战略中的重要保证。近年来船员权益保障问题也逐渐受到理论界关注,但由于船员权益涉及跨多个法律部门,环节多,情况特殊复杂,现有研究多集中于劳动法项下或涉及《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所列之权益,并没有形成完整统一的理论和认知体系,碎片化的研究对改善船员权益现状作用有限。当前国家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社会治理正处于转型期,与硬法具有的“国家强制力保障”特征不同,软法着眼于社会实效,与法社会学对法的认识一脉相承。由于与当前社会发展理念内涵高度契合,其兴起在当今中国倡导法律多元主义背景下有一定必然性。软法理论具有较大拓展性,将软法与船员权益保障相结合,推动船员行业的良性发展,无疑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时代意义。文章在船员权益保障领域,结合公权力的运行,通过层层推导辩证地将国内软法和国际软法在多维度展开论述和剖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探索建立完善船员权益保障综合制度框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建议方案。除引言和结论外,本文包括6部分,各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1章首先对于涉及到的船员、权益等概念根据本文研究需要界定了范围。之后通过综合各方数据统计分析得出当前实际仍从事船员职业的人数已经处在下降拐点,群体质量也不容乐观,船员群体已经开始衰落,对其权益保障具有紧迫性。实践中硬法在保障船员权益方面存在不足,对船员权益保障不力也导致了船员社会评价不断降低,同时也加剧了船员衰落趋势。而软法理论为解决船员权益保障问题提供了新思路。第2章主要对文章涉及的理论进行全面系统论述,包括软法、弱势群体和公权力等法理。软法与法社会学一脉相承,是船员社会治理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对船员权益的保障离不开公权力,克服公权力异化缺陷需要对权力进行制衡,国家公权力由于具有先天优势而成为制衡的主要对象,解决途径除了对国家公权力分权形成内部制约,以及培养其他公权力形成一定程度外部制衡外,通过软法模式改善公权力的运行也是一种有效途径。合法性分析方面,本章从人权理论延伸到其下位的弱势群体理论,通过比对和价值梳理,最终得出中国船员的弱势群体属性定位,对其权益予以特殊保障具备法律正当性和必要性。第3章进一步对软法在保障船员权益方面的优势进行对比分析,论证了软法不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硬法保障不足,其更为深远的意义在于通过对法概念的重构使当前尚运行于法律之外的部分公权力纳入法范畴并受其规制成为可能,对船员领域的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随后,通过对船员权益保障较好的典型国家的作法和制度进行分析归纳,这些国家在保障船员权益方面不但采取积极的硬法保障手段,而且更重视政策、行政协议、指导手册等软法手段的保障,取得显着成效。第4章将视野投放于国际法,国际法语境下软法构成也颇为丰富,包括不具有强制性义务内容的国际条约,非政府组织参与制定的跨国协议,以及国际公约中的软法条款。在海事领域,国际海事公约中的软法部分对缔约国履行条约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随着国际海事组织强制审核制度及港口国监督制度的实施,国际海事公约约束力呈加强趋势,而且由于这些公约普遍规定了不给予非成员国更优惠待遇条款,海事公约中的公权力效力已不限于成员国范围,其中软法作用也愈加突显。履行国际海事公约对船员权益保障具有重要影响,本章系统论述了国际软法在《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三大主要涉船员海事公约中的具体表现和发展脉络。最后对港口国备忘录这种特殊的国际软法形式进行了专门研究,以期通过借鉴国际法中的成功经验提高我国履行国际海事公约、保障船员权益的水平。第5章从国家和社会的国内软法角度对涉及船员权益保障领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涉及的具体领域问题包括:由于部门职责划分缺位交叉造成的公权力本身对船员权益损害;船员社会组织的孱弱导致船员自治程度低下并在法律和政策制定中缺少话语权;船员市场的有序和自律需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通过对相关领域问题中所涉及的软法有针对性地分析研究,突显了软法在解决船员权益问题中的价值。在所涉及的问题中,一些是源于公权力自身缺陷导致的对船员权益的损害,另外则涉及公权力对由其他原因造成船员权益损害时的保障不力。同时分析了我国在履行公约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和不足。第6章一方面主张应加强软法的应用和理论研究,提出以软法和硬法为表、公权力为里的社会治理理论架构。强调通过与硬法的协调配合,逐步建构起符合我国船员权益保障需要的国际、国家及社会软法体系;另一方面从实现路径方面,结合前文提及的船员权益保障相关问题,提出各公权力主体通过分工协作不断推进船员权益保障,开创船员领域软法与硬法共治的新局面。同时在一些具体领域如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加强与国际船员工会组织合作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黄德凯[10](2018)在《地缘政治权力结构下的中国与周边区域合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全球化、地区集团化的深入发展,地理相邻空间范围内的整合进一步加强。然而,依据一种什么样的规则或秩序来进行有效整合,它既不能损害该地区国家行为体的任何利益,达到共同受益的效果,同时也具有长期稳定的特性,是目前国际无政府状态下,区域合作摸索和探讨的主要问题所在。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的综合国力快速上升,正从一个地区大国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大国。而任何一个大国要实现国家对外战略,都是首先从周边地区开始的,中国也不例外。通过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展区域次区域合作,营造一个和平与发展的周边环境,是中国经营周边的重要路径,同时也是适应中国周边地区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变化的现实需求。在中国与周边国家区域次区域合作进程中,地缘政治权力结构始终是一个重要的变量,必须予以高度关注,并进行深入研究。当前,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合作主要是基于地缘条件构建的区域、次区域经济合作,但实际上地缘政治权力结构依然深刻地影响着区域合作的进程,甚至决定着合作的成败。在区域政治权力结构系统中,存在不同的地缘政治权力结构模式,按照行为体实力大小可分为三种类型:强-强模式、强-弱模式和弱-弱模式。不同的地缘政治权力结构模式对行为体在区域合作中的作用和影响也各不相同。目前中国与周边国家区域合作则主要是强-强模式、强-弱两种模式。在“强-强”模式中,大国关系是区域合作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如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涉及中印两个大国,是典型的“强-强”模式。由于印度强烈的地缘政治担忧,对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乃至“一带一路”倡议逐渐采取模糊甚至抗衡的态度,导致了该经济走廊建设的停滞不前。而在上海合作组织建设过程中因中俄两个大国基于共同的利益尤其是政治安全利益协商一致都有意推进区域合作,合作就较为顺利。而在“强-弱”模式中,大国不仅是区域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也是区域合作的主要推动者。在这种地缘政治权力结构模式下,区域合作所推进的效率是比较快的。如2016年3月由中国在三亚牵头成立的“澜湄合作机制”,使中国成为区域性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和主导者,进而推动澜湄合作快速高效的开展。对于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区域经济合作来说,主要的启示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一是在地缘政治权力结构影响下,通过经济合作增大周边国家对中国经济上的依存度、并以此促进中国与周边国家政治关系发展的“以经促政”战略的效应已出现递减,而政治互信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因此在推进经济合作时,需要从“以经促政”转向“政经兼顾”,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以政促经”。二是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不断增强的经贸合作固然会提升其对中国的依存度,但周边国家特别是大国的地缘政治关切和安全疑虑也在不断销蚀经贸方面的努力和成果。在推进周边区域合作时,通过安全合作及其向经济、政治领域的“外溢”,才能实现区域合作的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三是中国在在推进周边区域合作时应根据地缘政治权力结构不同模式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路径和相应的政治、经济、安全等方面的政策组合,以减小合作的阻力和实现合作效益的最大化。
二、2001年:中国质检备忘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1年:中国质检备忘录(论文提纲范文)
(1)多层外交理论视角下中韩城市外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既有研究述评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四、主要创新和不足 |
(一)主要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城市外交的界定、沿革和理论基础 |
一、城市外交的界定 |
(一)城市外交的定义 |
(二)城市外交的特征 |
(三)城市外交的形式 |
(四)城市外交的作用 |
二、城市外交的沿革 |
(一)城市外交的发展 |
(二)城市外交的繁荣 |
(三)中国的城市外交 |
三、城市外交地位的确立 |
(一)城市成为城市外交的主体 |
(二)城市外交被纳入国家顶层设计 |
(三)城市国际组织提振城市外交地位 |
四、多层外交理论对城市外交的阐释 |
(一)多层外交理论的内核 |
(二)多层外交理论的辨析 |
(三)对城市外交的再阐释 |
小结 |
第二章 中韩城市外交的演变发展与地位作用 |
一、中韩城市外交的发展历程 |
(一)接触探索阶段 |
(二)磨合调整阶段 |
(三)稳定增长阶段 |
二、中韩城市外交的基本情况 |
(一)中韩双边交往情况 |
(二)中韩多边交往情况 |
三、中韩城市外交的进展成效 |
(一)友好城市数量持续增加 |
(二)友好城市合作领域扩大 |
(三)友好城市合作层次加深 |
(四)发展成果惠及两国人民 |
四、中韩城市外交的发展特点 |
(一)交往对象的多层次性 |
(二)同层交往的非唯一性 |
(三)结好偏好经济发达地区 |
(四)从注重获得走向合作共赢 |
五、城市外交在中韩关系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
(一)城市外交在中韩关系发展中的地位 |
(二)城市外交对中韩关系发展的积极作用 |
小结 |
第三章 中韩城市外交主要行为体层次分析 |
一、超国家行为体层次 |
(一)全球性国际组织 |
(二)区域性国际组织 |
二、国家行为体层次 |
(一)居于支配地位的中央政府 |
(二)囿于地域主义的国内政党 |
三、次国家行为体层次 |
(一)具备担当城市外交主体能力和意愿的城市 |
(二)外部环境有利于作为城市外交主体的城市 |
四、社会行为体层次 |
(一)不能被忽视的非政府组织 |
(二)引领舆论的新旧传媒集团 |
五、不同行为主体间的相互作用 |
(一)次国家行为体与国家行为体的相互作用 |
(二)次国家行为体与超国家行为体相互影响 |
(三)社会行为体对次国家行为体的不同影响 |
小结 |
第四章 中韩城市外交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及成因 |
一、各地区总体发展不均衡 |
(一)资源条件导致的友城分布不均 |
(二)政府偏好招致各项发展不平衡 |
二、合作形式单一、影响受限 |
(一)开展城市外交常用的合作方式 |
(二)倚重某一形式的现象普遍存在 |
(三)以浙江为例评估城市外交效果 |
三、民间主体参与程度不高 |
(一)中韩城市外交由官方主导 |
(二)官方合作欠灵活、效果不佳 |
(三)政府参与过多、民间积极性低 |
四、传播不足、民众易受误导 |
(一)塑造城市形象太重视官方交流 |
(二)效果不理想、应重视渠道和方式 |
(三)第三方误导易致民众看法片面 |
五、经济摩擦、贸易保护增多 |
(一)中韩双边经贸总体情况 |
(二)中韩经济摩擦现象增多 |
(三)韩国过度采用保护手段 |
六、多层外交理论下中韩城市外交问题成因分析 |
(一)相关利益集团的干预 |
(二)地方条件能力的差异 |
(三)国家制度体制的制约 |
(四)国际组织调解的盲区 |
小结 |
第五章 推动中韩城市外交发展的路径抉择 |
一、运用国家力量,统筹地方发展 |
(一)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权力边界 |
(二)平衡中央和地方的资源调配 |
二、拓宽交往渠道,创新合作形式 |
(一)借鉴其他国家城市外交模式 |
(二)加深合作层次尝试内容创新 |
三、鼓励多方参与,建立互惠机制 |
(一)鼓励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 |
(二)落实惠民机制争取民众支持 |
四、重视媒介作用,强化传播力度 |
(一)注重媒体公关树立良好形象 |
(二)拓宽传播渠道丰富传播手段 |
(三)加强对自媒体的监控和疏导 |
五、借力国家外交,融入国际组织 |
(一)借助国家外交改善外部环境 |
(二)大力发挥国际组织建设作用 |
六、促进发展战略对接,深化城市外交作用 |
(一)“一带一路”倡议与“新北方”“新南方政策” |
(二)发展战略对接对中韩城市外交发展的积极影响 |
(三)深化城市外交对中韩发展战略对接的促进作用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附录四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2)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研究 ——以上海合作组织的扩员实践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问题与选题意义 |
二、既有研究回顾与评析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研究 |
第一节 研究问题:弱约束性制度为何扩员 |
第二节 国际制度趋弱的现实背景 |
第三节 既有学理逻辑的解释与不足 |
第二章 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可能 |
第一节 概念界定:弱约束性制度 |
第二节 两个假定:包容性制度、协调型互动 |
第三节 三个假设:权力制衡、规范扩散、功能补偿 |
第三章 案例选择的合理性分析 |
第一节 上海合作组织扩员问题概述 |
第二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弱约束性界定 |
第三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包容性特征和制度互动背景 |
第四章 案例检验: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中的权力制衡需求 |
第一节 上合组织的相关权力要素:俄罗斯、美欧、中国 |
第二节 权力制衡需求:俄罗斯视角下的制衡需求与制衡可能 |
第三节 权力制衡需求对扩员进程的推动:历时比较 |
本章小结 权力制衡需求影响但不决定弱约束性制度扩员 |
第五章 案例检验: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中的规范扩散需求 |
第一节 上合组织的价值规范要素:“上海精神” |
第二节 规范扩散需求:“上海精神”的扩散需求与扩散路径 |
第三节 规范扩散需求对扩员进程的推动:历时比较 |
本章小结 规范扩散需求影响但不决定弱约束性制度扩员 |
第六章 案例检验: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中的功能补偿 |
第一节 上海合作组织“对接平台”定位的出现 |
第二节 在对接协调中获取功能补偿的可行性论证 |
第三节 功能补偿对扩员决策的决定性影响 |
本章小结 功能补偿是弱约束性制度扩员的必要条件 |
总结 |
一、总结与结论 |
二、基于结论的政策建议 |
三、研究的局限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外交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3)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对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性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美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 |
三、中美法律技术脱节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关系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 |
二、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五、关于美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六、关于中美贸易发展和战略的研究 |
七、关于中国发展战略和实力的研究 |
八、研究现状评述及启示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范畴 |
二、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法律技术的概念发展及特征 |
一、法律技术的概念渊源 |
二、法律技术的概念拓展 |
三、法律技术的特性 |
第二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基本内容 |
一、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 |
二、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和特征 |
第三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影响 |
一、法律技术脱节在国内领域的影响 |
二、法律技术脱节在国际领域的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发展与现状 |
一、WTO制度发展 |
二、WTO规则体系的困境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中国对美贸易战略演变 |
三、中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2001 年至今美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美国对华贸易战略演变 |
三、美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贸易争端的法律技术脱节案例表现 |
第一节 中国诉美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美国应诉方式法律性强 |
三、从案件结果看 |
第二节 美国诉中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案件涉及传统贸易和美国优势领域 |
三、中国应诉方式政治性强 |
四、从案件结果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在WTO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贸易争端涉及的实体法领域概况 |
第二节 中美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内容和特点 |
一、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内容 |
二、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特点 |
第三节 中美实体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实体性立法领域的原因 |
二、实体法适用领域的原因 |
第五章 中美在WTO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双反”案件中程序性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AD和 SCM中的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涉反倾销或反补贴程序案的概况 |
三、中美在双反领域中的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 |
第二节 中美在DSU程序中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DSU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WTO争端案件涉DSU程序概况 |
三、中美在DSU程序下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三节 中美WTO争端中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程序价值理念不一致 |
二、程序性立法差异 |
三、程序法适用差异 |
第六章 WTO体系下中国的贸易法律技术调整方案 |
第一节 贸易法价值合法化 |
一、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 |
二、坚持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原则 |
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中国对美贸易立法技术调整方案 |
一、平衡内外的立法方针 |
二、调整立法机制和机构 |
三、确立科学的立法规范 |
第三节 中国对美贸易法律适用技术调整方案 |
一、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专业化机制化 |
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
三、建立与立法机构的反馈机制 |
四、转变“第三方”思维,实践中提高对实体法的解释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一)英文着作 |
(二)英文论文 |
三、相关网站数据库 |
附件:中美提交WTO争端案件统计(2001-2019) |
致谢 |
(4)新治理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选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新治理理论框架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二、理论依据 |
三、新治理分析框架构建 |
四、政策文本选取与编码规则 |
第三章 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描述 |
一、政策工具维度 |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参与主体 |
第四章 新治理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
一、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存在的问题 |
二、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
第五章 新治理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选择 |
一、适当提升需求型政策工具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使用 |
二、合理配置环境型政策工具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使用比例 |
三、依赖技术创新突破政策工具使用的路径依赖 |
四、深化政府各部门间协同合作,实现信用信息资源沟通和共享 |
五、重新定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市场与社会的角色 |
参考文献 |
附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同阶段中央政府各部门中心性分析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效应研究 ——基于国内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研究方法和文献综述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1.3 研究的现实意义 |
1.2 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1.2.1 研究内容 |
1.2.2 技术路线 |
1.3 论文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方法特殊性 |
1.4.2 主要研究形式 |
1.4.3 初步研究阶段开展的研究工作 |
1.4.4 深入研究阶段开展的研究工作 |
1.5 文献综述 |
1.5.1 关于政策评估的研究 |
1.5.2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的总体研究 |
1.5.3 关于国外跨境电商发展现状的研究 |
1.5.4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的研究 |
1.5.5 关于跨境电商模式的研究 |
1.5.6 关于改进国内跨境电商发展效率的研究 |
1.5.7 关于现有文献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跨境电商政策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跨境电商定义 |
2.1.2 跨境电商模式研究 |
2.1.3 “货物与个人物品”——两类平行监管模式 |
2.1.4 关于B2B与B2C的差异 |
2.1.5 B2B和B2C模式三个维度比较 |
2.2 跨境电商的作用和影响研究 |
2.2.1 跨境电商的积极作用 |
2.2.2 对传统贸易的影响 |
2.3 跨境电商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 |
2.3.1 行业环境问题研究 |
2.3.2 跨境电商物流问题研究 |
2.4 跨境电商政策法规 |
2.4.1 税收政策 |
2.4.2 海关监管政策 |
2.4.3 国家试点政策 |
2.4.4 其他政策 |
2.4.5 电子商务法 |
2.5 相关理论 |
2.5.1 普惠贸易理论 |
2.5.2 平台理论 |
2.5.3 法经济学理论 |
2.5.4 长尾效应理论 |
2.5.5 竞争优势理论 |
2.5.6 营销理论 |
第3章 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的初步分析 |
3.1 《电子商务法》 |
3.1.1 中国的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演变 |
3.1.2 《电子商务法》对跨境电商的积极影响 |
3.1.3 中国跨境电商法律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
3.2 关于国家对跨境电商总体政策的研究 |
3.2.1 国务院的总体要求 |
3.2.2 国家级政策 |
3.3 关于具体政策法规的研究 |
3.3.1 进口税收政策 |
3.3.2 出口税收政策 |
3.3.3 监管政策 |
3.3.4 外贸综合服务政策 |
3.3.5 各级试点政策 |
3.3.6 资金支持政策 |
3.3.7 其他政策 |
3.4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存在缺失问题的研究 |
3.4.1 关于统计问题的研究 |
3.4.2 关于各地各部门协同和监管标准不统一问题的研究 |
3.4.3 关于企业税收征管问题的研究 |
3.5 关于国外跨境电商政策环境研究 |
3.5.1 关于国际规则研究 |
3.5.2 关于欧美监管体系的研究 |
3.5.3 关于各国规则制度的研究 |
3.5.4 关于国际环境影响 |
3.6 本章结论 |
第4章 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机理和样本研究 |
4.1 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机理 |
4.1.1 跨境电商政策的传导机理 |
4.1.2 影响机理的要素分析 |
4.2 样本研究的意义和方法 |
4.2.1 开展政策样本研究的意义 |
4.2.2 开展政策样本研究的目标 |
4.2.3 研究方法:范围选取和方法设计 |
4.3 跨境电商政策影响的样本分析 |
4.3.1 政策样本分析 |
4.3.2 关于政策“内容-功能”研究 |
4.4 本章结论 |
第5章 跨境电商政策对企业创新发展影响的实证研究 |
5.1 研究设计 |
5.1.1 关于问卷调查的动因和目的 |
5.1.2 调查问卷的总体设计 |
5.1.3 调查问卷的设计过程 |
5.1.4 调查问卷的具体内容 |
5.2 问卷研究过程 |
5.2.1 问卷的发放和搜集 |
5.2.2 问卷的处理 |
5.3 问卷研究分析和结果 |
5.3.1 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 |
5.3.2 被调查跨境电商企业的政策诉求 |
5.3.3 企业创新模式的跨境电商政策选择 |
5.3.4 跨境电商政策制定和调整与企业创新的关系 |
5.4 结论与建议 |
5.4.1 结论 |
5.4.2 建议 |
5.5 研究的不足 |
第6章 跨境电商试点对城市经济影响的实证研究 |
6.1 实证研究对象的选取和说明 |
6.1.1 研究对象的选择 |
6.1.2 面板数据的选取 |
6.2 关于设立综合试验区对地区经济发展影响的现有研究 |
6.3 关于综合试验区发展现状研究 |
6.3.1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情况 |
6.3.2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B2B和B2C模式发展情况 |
6.3.3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发展情况研究 |
6.4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产业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的模型设计 |
6.4.1 基本理论 |
6.4.2 研究框架设计 |
6.4.3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的耦合模型 |
6.4.4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的协调模型 |
6.5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实证分析 |
6.5.1 系统序参量指标体系的构建 |
6.5.2 试点城市层面耦合协调结果分析 |
6.6 结论与建议 |
6.6.1 结论 |
6.6.2 建议 |
6.7 研究的不足 |
第7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未来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1.1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的结论 |
7.1.2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作用和影响机理的结论 |
7.1.3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对企业创新影响的结论 |
7.1.4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的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关于完善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的建议 |
7.2.2 关于地方跨境电商持续发展的建议 |
7.2.3 关于政府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 |
7.3 不足与展望 |
7.3.1 创新点 |
7.3.2 不足 |
7.3.3 未来研究展望 |
附录A 国务院及相关部门部分重点跨境电商政策 |
附录B 支持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政策 |
附录C 跨境电商政策与企业创新发展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6)我国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研究背景 |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对跨境电商相关概念的理解 |
1.1 跨境电商概念 |
1.2 跨境电商的划分类型 |
1.3 跨境电商交易参与主体 |
1.3.1 跨境电商平台 |
1.3.2 跨境电商企业 |
1.3.3 跨境电商消费者 |
第二章 解读当前我国跨境电商基本政策和法律问题 |
2.1 我国跨境电商政策的特点 |
2.2 我国跨境电商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2.2.1 跨境电商政策实行买者自负责任原则 |
2.2.2 跨境电商政策缺乏长期指引目标 |
2.3 我国跨境电商法律的特点 |
2.4 我国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立法的缺陷 |
2.4.1 我国法律对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保护没有进行专门立法 |
2.4.2 对“检验合格”用词规定不准确 |
2.4.3 优先赔付机制发展存在较大的法律限制 |
2.4.4 我国法律对跨境电商惩罚性规定有限 |
2.4.5 跨境电商法律与政策规定存在偏颇 |
第三章 我国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保护之乱象 |
3.1 跨境消费缺乏实际履行责任主体 |
3.1.1 境内求偿主体合法权益缺乏保障 |
3.1.2 境内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间接摆脱跨境产品责任 |
3.2 跨境电商平台侵害跨境电商消费者合法权益之多种表现 |
3.2.1 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制订免责适从约定 |
3.2.2 跨境电商平台的产品质量普遍低于国家质量标准 |
3.2.3 跨境电商平台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姜黄原料跨境食品 |
3.3 海关检验检疫工作不能保证跨境产品质量安全 |
3.3.1 跨境电商通关模式 |
3.3.2 我国原则上不对直邮通关的跨境产品进行检验 |
3.3.3 政府对跨境产品检验检疫工作局限在消费终端 |
3.3.4 灰色通关现象大量存在 |
3.4 跨境电商消费信息有待公开 |
第四章 域外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保障举措研究 |
4.1 欧盟保护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举措 |
4.1.1 RASFF监管系统 |
4.1.2 欧盟ODR |
4.1.3 欧盟极力构建免费ODR平台 |
4.1.4 欧盟ODR结果的可执行性 |
4.2 美国保护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举措 |
4.2.1 美国进口监管机构分工明确 |
4.2.2 政府部门制定专门进口产品标准机制 |
4.2.3 美国对进口产品检验进行风险评值 |
4.2.4 FDA境外现场调查制度 |
4.3 日本保护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举措 |
4.3.1 日本宏观进口体系“三位一体” |
4.3.2 对“三位一体”的补充 |
4.3.3 日本设置风险分级查验模式 |
第五章 对我国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 |
5.1 规范立法政策的建议 |
5.1.1 政策法律统一“卖者有责”原则应对求偿困境 |
5.1.2 “检验通过”用词替代“检验合格”用词 |
5.1.3 法律多向推行优先赔付机制 |
5.1.4 适当制定跨境电商法律惩罚性规定 |
5.1.5 政策法律统一跨境电商产品标注中文标签 |
5.2 跨境电商平台积极构建法制消费环境 |
5.2.1 跨境电商平台应当承担安保义务的理论依据 |
5.2.2 跨境电商平台承担安保义务的法律规定 |
5.2.3 跨境电商平台履行安保义务的应对措施 |
5.2.4 鼓励跨境电商平台构建ODR机制 |
5.3 政府牵头构建信用风险抽检机制 |
5.3.1 构建跨境电商企业信用管理机制 |
5.3.2 完善风险抽检管理机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7)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上海合作组织研究现状 |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基本概念的界定和辨析 |
第一节 不同学科视阈中的共同体概念 |
(一)政治学视阈中的共同体 |
(二)社会学视阈中的共同体 |
(三)国际关系学视阈中的共同体 |
(四)共同体概念研究的特征和不足 |
第二节 共同体及其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共同体 |
(二)国际共同体 |
(三)命运共同体 |
第三节 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的界定 |
(一)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 |
(二)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 |
第四节 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和其它命运共同体的异同 |
(一)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异同 |
(二)与亚洲命运共同体的异同 |
(三)与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异同 |
第二章 构建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的思想资源 |
第一节 中国国际组织外交的经验和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 |
(一)中国参与和创建国际组织的基本历程 |
(二)中国参与和创建国际组织的主要目标 |
(三)中国国际组织外交可资借鉴的主要经验 |
第二节 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和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 |
(一)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的主要内容 |
(二)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
(三)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的指导意义 |
第三节 中国传统文化和政治思想和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 |
(一)“天下”观念和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 |
(二)“和合”文化和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 |
(三)“义利统一”和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 |
第三章 构建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的现有基础 |
第一节 构建上合组织价值共同体的基础 |
(一)上合组织共同价值的生成过程 |
(二)上合组织共同价值的主要内容 |
(三)上合组织共同价值的认同程度 |
第二节 构建上合组织安全共同体的基础 |
(一)上合组织安全合作的演变过程 |
(二)上合组织安全合作的主要内容 |
(三)构建上合组织安全共同体的基础 |
第三节 构建上合组织利益共同体的基础 |
(一)成员国共同利益的发展演变过程 |
(二)成员国共同利益存在的主要领域 |
(三)构建上合组织利益共同体的基础 |
第四节 构建上合组织情感共同体的基础 |
(一)成员国的承认需求及其基础 |
(二)成员国的信任需求及其基础 |
第四章 构建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的主要挑战 |
第一节 构建上合组织价值共同体面临的挑战 |
(一)共同价值话语体系缺失 |
(二)共同价值认同程度偏低 |
(三)共同价值外部挑战增多 |
第二节 构建上合组织安全共同体面临的挑战 |
(一)成员国安全威胁认知存在差异 |
(二)成员国安全利益诉求更趋多元 |
(三)成员国安全合作成效有待深化 |
第三节 构建上合组织利益共同体面临的挑战 |
(一)成员国共同利益的实现成效不彰 |
(二)成员国双边与多边合作有待协调 |
(三)成员国利益诉求呈现多元化趋势 |
第四节 构建上合组织情感共同体面临的挑战 |
(一)成员国之间民心相通有待加强 |
(二)成员国之间不信任感仍未缓解 |
第五章 构建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基本路径 |
第一节 构建上合组织价值共同体的基本路径 |
(一)打造上合组织共同价值的话语体系 |
(二)提高上合组织共同价值的内部认同 |
(三)抵御上合组织共同价值的外部冲击 |
第二节 构建上合组织安全共同体的基本路径 |
(一)塑造成员国共同威胁认知 |
(二)汇聚成员国共同安全利益 |
(三)提高成员国安全合作成效 |
第三节 构建上合组织利益共同体的基本路径 |
(一)提高成员国共同利益的实现成效 |
(二)促使合作方式从双边向多边转换 |
(三)扩大成员国共同利益的实现领域 |
第四节 构建上合组织情感共同体的基本路径 |
(一)多元化措施培育成员国共同情感 |
(二)满足成员国主要的共同情感需求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8)《中国计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历史分析法 |
第二章 《中国计量》的历史演变 |
2.1 期刊简介 |
2.2 创刊背景 |
2.3 《中国计量》历史发展 |
2.3.1 第一阶段:1995 年~2005年 |
2.3.2 第二阶段:2006 年~2018年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计量》与中国计量的法制化进程、中国计量管理体制的建设 |
3.1 《中国计量》与中国计量的法制化进程 |
3.1.1 推进计量法制化体系建设宣传的重要“发声口” |
3.1.2 助力实施“390”计划及计量法修订的“推进器” |
3.1.3 彰显中国法制化体系精细建设的“里程表” |
3.2 《中国计量》与中国计量管理体制的建设 |
3.2.1 国家计量管理法规宣传的主阵地 |
3.2.2 国家计量管理体制建设飞速发展的跟踪器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计量》与中国科研的自主创新 |
4.1 《中国计量》与航空航天的自主创新之路 |
4.1.1 《中国计量》与航天事业的结缘 |
4.1.2 《中国计量》与航天计量的宣传及科学普及 |
4.2 产业计量的开拓之路 |
4.2.1 中国产业计量萌芽的助力者 |
4.2.2 中国产业计量发展问题的“晴雨表”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计量》与中国“一带一路”国际化进程 |
5.1 《愿景》诞生的背景 |
5.1.1 “一带一路”倡议推进所面临的障碍 |
5.1.2 中国计量界的应对举措 |
5.2 《愿景》下中外计量多领域合作现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简介 |
(9)船员权益的软法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我国船员群体困境及船员权益硬法保障之不足 |
第一节 概念的界定及检视 |
一、船员与海员概念界定 |
二、船员权益概念界定 |
第二节 我国船员群体特点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船员群体特点分析 |
二、我国船员发展面临瓶颈 |
三、我国船员队伍发展困境成因 |
第三节 船员权益硬法保障的不足 |
一、船员领域硬法建设现状 |
二、船员权益硬法保障方面不足的具体表现 |
第二章 船员权益软法保障相关概念及法理分析 |
第一节 软法的本体理论 |
一、软法概念、特征和基本构成 |
二、软法的分类 |
三、软法是改善公权力服务社会个体的有效模式 |
第二节 软法与硬法的界分及相互关系 |
一、软法与硬法的界分标准 |
二、硬法与软法相互关系 |
第三节 实施船员权益特别保障的法理与实证分析 |
一、社会弱势群体理论 |
二、对船员权益特别保障具备法理正当性 |
三、加强船员权益保障的实证分析 |
第三章 软法保障船员权益的优势分析及国外经验启示 |
第一节 船员权益软法保障的优势 |
一、符合船员治理的时代需要 |
二、弥补硬法保障船员权益不足 |
三、有利于船员领域实现法治化 |
第二节 国外船员权益软法保障的启示 |
一、部分国家船员发展与保障情况 |
二、国外船员权益保障经验归纳和启示 |
第四章 国际软法对船员权益的保障 |
第一节 船员领域国际软法价值和发展趋势 |
一、海事公约中软法作用和价值 |
二、海事公约中软法的发展趋势 |
第二节 与船员有关的主要海事公约中之软法表现 |
一、海事劳工公约中之软法表现 |
二、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中之软法表现 |
三、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中之软法表现 |
四、与船员有关主要海事公约中软法的发展脉络 |
第三节 港口国监督备忘录——特殊的国际软法存在 |
第五章 国内软法对船员权益的保障 |
第一节 国家软法对船员权益的保障 |
一、组织类软法对船员权益的保障 |
二、公共政策对船员权益的保障 |
三、规制行政裁量权对船员权益的保障 |
第二节 社会软法对船员权益的保障 |
一、信用制度对船员权益的保障 |
二、标准化体系制度对船员权益的保障 |
第三节 我国在履行船员海事公约方面存在不足 |
一、宏观层面的不足 |
二、实践层面的不足 |
第六章 船员权益的软法保障模式建构及相关建议 |
第一节 构建船员权益保障的软法模式架构 |
一、规制与船员相关的国家软法 |
二、培育与船员相关的社会软法 |
三、吸收国际软法经验 |
四、重构与软法相协调的船员硬法 |
第二节 船员权益双轨保障模式下软法与硬法的协调与衔接 |
一、双轨保障模式下软法与硬法的协调 |
二、实现双轨保障模式下软法与硬法的有效衔接 |
第三节 实现船员权益保障软法与硬法共治路径 |
一、国家应建立便捷高效的权责体系 |
二、国家和社会需共同推进船员信用和标准等领域建设 |
三、推动各主体在船员领域国际合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地缘政治权力结构下的中国与周边区域合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 |
(一) 区域合作是中国推行周边外交和多边外交的重要路径 |
(二) 中国周边地区国际体系处于变动时期 |
(三) 周边区域合作面临巨大挑战 |
(四) 地区治理发展趋势的结果 |
二、选题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现实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 地缘政治权力结构的理论 |
(二) 区域合作的相关理论研究 |
(三) 关于中国与周边区域合作的现状、目标及前景 |
(四) 关于中国与周边区域合作面临的挑战 |
(五) 关于中国与周边区域合作的路径 |
四、研究重点、思路与方法 |
(一) 研究重点 |
(二) 研究思路及框架 |
(三) 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和存在的困难 |
(一) 创新之处 |
(二) 存在的困难 |
第一章 地缘政治权力结构与区域合作的理论解析 |
第一节 地缘政治权力结构的理论溯源及含义 |
一、地缘政治权力结构的理论来源 |
二、地缘政治权力结构的含义 |
第二节 地缘政治权力结构的建构特征与形成机制 |
一、地缘政治权力结构的建构特征 |
二、地缘政治权力结构的建构方式 |
三、地缘政治权力结构的建构机制 |
第三节 地缘政治权力结构模式及特征 |
一、强-强模式 |
二、强-弱模式 |
三、弱-弱模式 |
第四节 地缘政治权力结构下的区域合作 |
一、区域合作的内涵及类型 |
二、地缘政治权力结构下区域合作的特征 |
三、地缘政治权力结构不同类型下的区域合作 |
第二章 “强-强”模式: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困境与前景 |
第一节 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历程及现状 |
一、中印缅孟地区合作时期 |
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时期 |
三、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现状 |
第二节 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地缘政治权力结构及其特征 |
一、孟中印缅地缘政治权力结构“强-强模式”的构建历程 |
二、孟中印缅地缘政治权力结构模式的构成特点及互动特征 |
三、孟中印缅地区权力结构体系的前景 |
第三节 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面临的问题及根源 |
一、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建设成效 |
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面临的问题及挑战 |
三、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面临问题的根源 |
第四节 重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路径思考 |
一、合作是唯一出路 |
二、新型国际关系下孟中印缅的合作原则 |
三、推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路径 |
第三章 “强-强”模式下:上海合作组织的成效及其经验 |
第一节 地缘政治权力结构下的上海合作组织 |
一、地缘政治权力结构与上海合作组织的关系 |
二、上海合作组织设立的缘由及发展历程 |
三、上海合作组织的地缘政治权力结构特点 |
第二节 “强-强模式”下上海合作组织的运转与调试 |
一、主导大国间的互动 |
二、主导大国与成员国之间的互动 |
三、引入新成员保持活跃 |
四、构建多层级立体式合作框架机制 |
第三节 地缘政治权力结构下上海合作组织的成效分析 |
一、地缘政治权力结构下上海合作组织取得积极成效 |
二、地缘政治权力结构下上海合作组织面临的风险 |
第四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前景与成功经验 |
一、地缘政治权力结构下上海合作组织的前景 |
二、地缘政治权力结构下上海合作组织的成功经验 |
第四章 “强-弱模式”:澜湄合作发展迅速 |
第一节 澜湄地区合作秩序的形成 |
一、澜湄地区秩序重塑的缘由 |
二、澜湄地区秩序的重建历程 |
三、建立澜湄合作机制的意义 |
第二节 澜湄地缘政治权力结构特点及运行机制 |
一、澜湄地缘政治权力结构“强-弱模式” |
二、澜湄地区权力结构体系的运行机制 |
第三节 “强-弱模式”下澜湄合作快速发展 |
一、三大支柱 |
二、五个优先领域 |
三、3+5+X合作框架 |
第四节 “强-弱模式”下澜湄合作的前景 |
一、澜湄合作的前景 |
二、“强-弱模式”下澜湄合作的挑战及困难 |
三、“强-弱模式”下澜湄合作的应对策略 |
第五章 地缘政治视角下推进中国与周边区域合作的思考 |
第一节 地缘政治视角下中国与周边区域合作的意义 |
一、周边区域合作是“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的具体体现 |
二、周边命运共同体是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阶段 |
三、周边区域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
第二节 地缘政治视角下中国推进周边区域合作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
一、周边区域环境复杂多变 |
二、周边区域合作的实际合作程度与预期目标存在差距 |
三、遭到某些国家的抵制和反对 |
四、域外力量的介入与阻扰 |
第三节 地缘政治视角下中国推进周边区域合作的路径 |
一、周边地区体系的长期分散且碎片化是根本原因 |
二、重塑新时代地缘政治中国与周边国际体系的机遇 |
第四节 地缘政治视角下中国与周边区域合作的思考 |
一、国际体系的内在属性将给区域合作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
二、新型国际关系提供了一种新的区域合作范式 |
三、“共商、共建、共享、共赢”的合作原则提升积极性 |
四、中国周边区域合作将迈入发展的快车道 |
五、中国周边区域合作体系将更具开放包容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文献 |
二、英文文献 |
三、主要网站 |
致谢 |
四、2001年:中国质检备忘录(论文参考文献)
- [1]多层外交理论视角下中韩城市外交研究[D]. 许菲. 吉林大学, 2021(01)
- [2]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研究 ——以上海合作组织的扩员实践为例[D]. 彭昕. 外交学院, 2021(10)
- [3]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D]. 孙舒. 外交学院, 2020(08)
- [4]新治理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选择研究[D]. 刘艳秋. 山东大学, 2020(10)
- [5]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效应研究 ——基于国内视角[D]. 周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6]我国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法律研究[D]. 周燊. 广西大学, 2020(07)
- [7]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构建研究[D]. 陈亚州. 兰州大学, 2020(01)
- [8]《中国计量》研究[D]. 杜鸣. 上海交通大学, 2020(01)
- [9]船员权益的软法保障研究[D]. 邵帅. 大连海事大学, 2019(06)
- [10]地缘政治权力结构下的中国与周边区域合作研究[D]. 黄德凯. 云南大学, 20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