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富裕社会犯罪的动向及其特征——日本1984年版犯罪白皮书概要第二部分(论文文献综述)
刘冰[1](2020)在《战后日本家庭观念的变迁研究(19452019)》文中认为家庭作为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特定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探讨一定时期内家庭的演变,是探讨社会文化变迁的视角之一。战后日本走过了跌宕起伏的七十多年的历程,在这一过程中,作为社会生活最基本单元的家庭,无论是外在形式还是内在含义都发生了一系列潜在的变化。同时,伴随着一系列涉及家庭的社会问题的显性化和深刻化,日本的家庭逐渐成为全社会注目的焦点。家庭问题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与整个社会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作为个人所处的初始集团,家庭也通过对个人的影响,进而对整个国家国民性格的塑造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以家庭为切入点,考察战后日本家庭的变迁,可以宏观地把握战后日本社会的发展动向,加深对日本国民性的理解,而且对未雨绸缪地处理好我国在未来有可能同样面临的家庭社会问题,亦具有一定的现实参考意义。本文从社会意识的角度入手,以反映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的家庭观念为焦点,结合战后日本现代化发展进程,分战后经济恢复期、增长期和低迷期三个阶段分别考察战后日本婚姻观念、生育观念及亲子观念的变迁历程。通过考察,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婚姻观念方面,以个人为本位的独立自主的婚姻观取代了以家庭为本位的家族主义婚姻观,在实现“夫妻同权”的基础上向着“夫妻平权”的方向发展,“男主外女主内”的角色分工模式经历了从形成走向衰落的过程,且家庭中的个体化倾向越发明显。在生育观念方面,主客观因素持续削弱人们的生育意愿,生育先后经历死亡率下降驱动阶段、功利性生育消退阶段和成本约束的低生育率阶段。在亲子观念方面,家庭中父权主导地位日益下降,育儿方面父亲角色缺失,母亲的丧偶式育儿现象延续,养老方面传统的父权子责的孝道观日渐式微,成年子女与父母的关系纽带日渐松散。整体上看,战后日本家庭先后经历了战后家庭模式的探索期、战后“标准”家庭的形成期,以及战后“标准”家庭的崩溃期,即来到新一轮的家庭模式探索期。高速经济增长阶段所形成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标准”家庭模式中,既有历史的传承,也有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内容,传统家族制度的残留使其带有保守的一面,现代化高速发展的经济基础又为其带来激进的一面,呈现出既传统又现代、既保守又激进的两重性特征。这对矛盾决定了战后日本家庭的演变进程,同时也是导致当下阶段日本家庭矛盾凸显的根本原因。战后日本家庭观念在传统与现代的矛盾纠葛中向前演进,对家庭、社会和国民性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关于日本家庭的未来,可以说家庭的亲情融合要素依然是维系家庭的重要力量,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个体价值观愈发多样化的当今社会,家庭也将呈现出愈发多样的形式。在新一轮的家庭模式探索期,“标准”家庭模式中现代性的因素必将战胜封建性的因素,平等协商的现代婚姻观念终将取代夫权主导的传统婚姻观念,随着人们对社会、对关系、对自我认识的不断深化,家庭观念的各个要素也必将不断完善并跃进到更为高级的形态。
欧阳德君[2](2019)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贫困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世界难题,复杂而且十分重要。反贫困关系到人心向背、社会稳定和政权稳固,在全世界引起各国的广泛关注和重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开拓进取,在反贫困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全世界的反贫困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形成的消除贫困、追求共同富裕的理论,是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反贫困思想的基础上,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和借鉴西方反贫困思想的有益内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反贫困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反贫困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理论基础;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在反贫困理念、反贫困方法等方面给我们以重要的启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理论渊源;西方的反贫困思想可以从经济学、社会学及综合性等多种理论视角来分析,其有益的内容为我们提供了理论借鉴。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贫困实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提供了重要的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主要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实践,是对其进行理论总结的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实践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一是经济体制改革作用下大规模缓解贫困。这一时期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了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全国的贫困问题得到了大规模地缓解。二是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开发式扶贫。这一时期确立了开发式扶贫方针,反贫困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实施各种专项反贫困政策,取得了显着成效。三是开发扶贫和社会救助两轮驱动反贫困。这一时期在全国范围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了社会救助和开发扶贫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反贫困事业的发展。四是新时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脱贫攻坚。这一时期通过建立精准扶贫的工作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在反贫困领域取得了史无前例的历史性成就,我国即将实现从整体上消除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每个阶段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既是实践探索的过程,也是理论提升的过程,是理论与实践相互交融的发展过程。从纵向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有一个形成与发展的过程,迄今为止,经历了初步形成、扩展丰富、深化完善、创新发展等发展阶段。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共产党人立足中国实际,从解决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入手,以实现共同富裕作为反贫困的长期目标,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共产党人,通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贫困的成功探索,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扩展丰富。以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共产党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深化完善。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脱贫攻坚战中取得了决定性进展,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史的新篇章,在反贫困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新时代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创新发展。从横向发展的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强调的是整体视角,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实践的理论总结,注重一般性的理论反思。其主要的理论框架主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必须坚持党对反贫困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群众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反贫困道路,即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国家、社会和个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承担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短期目标主要是解决温饱问题、实现小康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长期目标则是要实现共同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是生产力的根本动力、改革的直接动力、政府主导力、社会的参与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等多种力量形成的反贫困强大动力共同作用的过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反贫困的根本保障,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是反贫困的制度保障;中国的反贫困是世界反贫困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世界的反贫困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中国的反贫困也离不开世界,我们的反贫困需要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这些内容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实践的不断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必然会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具有科学性、实践性、发展性、人民性、开放性、系统性和国际性等鲜明的特征以及重要的中国价值和世界价值。在中国价值方面,这一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当代发展,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实践的理论指南,增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话语权。在世界价值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实践为世界反贫困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作为这一反贫困实践的理论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为世界反贫困事业总结了中国经验,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
肖姗姗[3](2018)在《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司法体系的构建》文中指出近年来,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议题均受到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高度关注,如虐待儿童、未成年人监护权事宜、未成年人犯罪等。从现行的研究来看,多从刑事法领域予以探讨,缺乏对未成年人司法的体系性探索。文章从体系构建的角度入手,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双重理念下,构建以刑事为主导,兼顾民事、行政的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司法体系。文章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我国未成年人司法的概述。我国自古以来便有“恤幼”的传统,现今已经开启了专门立法的进程,如颁发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以未成年人为主体的专门法。然而,通过比较分析发现,相比体系性、全面性、实用性为主导特征的世界三大未成年人司法体系而言,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存在立法分散、缺乏系统性、附属于传统成人司法、缺乏独立性、受理范围狭窄,缺乏全面性、以刑事处罚为主,缺乏健全的保护处遇体系等问题。可喜的是,一体化为我国未成年人司法体系的构建提供了至关重要的研究视角。一体化指导下的未成年人司法体系,不仅涉及未成年人实体法规定,还应当包括程序法、组织法与执行法的规定;不仅涉及未成年人为行为人的案件,还应当对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案件予以处理;不仅涉及刑事法领域,还应当涉及民事法与行政法领域。第二章主要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未成年人司法的思想理念,探讨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基本理念的选择。“国家亲权”理念促进了西方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形成,“儿童利益最大化”思想推动了其进一步发展。从“国家亲权”理论来看,它起始于英格兰,与封建土地制度密切相关,从开始对未成年人监护案件的适用扩大到现今诸多领域的适用,“国家亲权”成为了西方国家司法活动的重要根基。从“儿童利益最大化”来看,虽然其存在概念模糊性的问题,但这一理念逐渐得到了国际认可,并成为了国际社会、诸多国家和地区未成年人司法的一项基本准则。从我国的历史传统和现行发展来看,显然不能将“国家亲权”、“儿童利益最大化”这两大舶来品照搬到我国的未成年人司法中,但两者为我国未成年人司法理念的选择提供了重要参考。就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而言,必须坚持社会利益与未成年人利益双向保护的立场,不仅需要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予以规制,同时也需要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保护。因此,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体系应当选择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未成年人权权利保护并重的基本价值理念。第三章主要介绍未成年人司法的适用范围。未成年人司法构建的前提在于对适用对象的厘清。虽然“少年”概念和“未成年人”概念经常被混淆使用,但从我国近年来颁布的法律规定来看,“未成年人”这一概念更具有中国特色,能为我国的司法制度所用。然而,“少年”概念在某些领域仍可保留使用,如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创始发展至今的“少年法庭”、比较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未成年人司法中的相关“少年”概念。同时,结合我国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将十八周岁以下的所有公民归于未成年人的范畴。未成年人司法体系建立的另一个前提在于对管辖行为的厘清。文章根据调研和案例分析,认为应当对未成年人的行为予以类别区分。从一般预防入手,结合我国未成年人的抽烟酗酒、校园欺凌、旷课逃学、夜不归宿、离家出走、不良交往、不良触网等现状,对未成年人的典型不良行为予以规制;从临界预防入手,取消传统的严重不良行为规定,对我国未成年人的寻衅滋事,扰乱治安行为、涉赌行为、涉毒行为以及性交易行为等触法行为予以规制;从特殊预防入手,结合我国《刑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如暴力犯罪、财产性犯罪以及性犯罪等行为予以重点规制。第四章为我国未成年人司法组织的体系性构建。十九大的召开,宣布着我国已经步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在新的阶段,我国诸多方面面临着新的矛盾、困难与挑战,如未成年人司法组织。我国的少年法院、未检部门、未成年人警务部门和司法社工都已经成为了未成年人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这些部门经历数年的发展后取得的成效仍不容乐观。经过三十余年发展的未成年人审判组织——少年法庭,出现了价值理念落后、区域发展不平衡、组织形态不一、专业化队伍缺乏等问题。我国在第一个少年法庭成立之后,开始寻求公安机关内部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相关探索。然而,这种专门化、专职化的探索并未形成特有制度。作为未成年人司法体系的一部分,我国未成年人警务制度成为了司法体系构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此,应当在法律上明确未成年人警务的地位,并在县级公安机关设置未成年警察机构,在地市级公安机关无需设置未成年人警察机构,并进一步对未成年人警察的职能予以调整。作为对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审查、起诉,以及对相关司法程序进行法律程序的监督的机关,未成年人检察机关是未成年人司法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然而,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出现了未成年人保护理念并不清晰,缺乏明确性、稳定性、职能范围过于狭窄、名称混乱,缺乏统一性、专业化队伍落后等现象。基于借鉴比较与现实考量,文章提出对未成年人检察机制予以调整和重构,主要从统一称谓、规定层级设置、调整职能范围、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入手,构建我国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制。除此之外,我们也应当认识到社会工作在未年成人司法活动中的重要性。社会工作者在未成年人司法活动中具有角色优势,他们在基本价值理念与未成年人司法理念相契合,具备承接未成年人审判、检察、侦查等司法人员延伸工作的能力,也符合符合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的特殊要求。毋庸置疑,社会工作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密切相关。因此,在我国特色成年人司法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应当加大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将其运用到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中。第五章为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制度的探索。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身心发展不同,诉讼程序中案件的审理也不尽相同,对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事案件的审理,应当区别于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因此,我国在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时,应当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兼顾保护的依据,并以全面调查与迅速简易为基本原则性指导。同时,应当注重对不公开审理、合适成年人到场以及社会调查等相关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从而,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程序、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案件审理程序、未成年人行政司法保护案件的审理程序入手,探索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的体系性构建。第六章为中国特色未成年人保护处遇机制的构建。从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犯罪预防的角度出发,文章此部分主要探讨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触法未成年人的保护处分以及犯罪未成年人的刑事处罚机制。在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司法体系的构建中,未成年人被害救助的研究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探讨对这一特殊主体的救助制度,是基于未成年人利益保护避免未成年人遭受“第二次伤害”的需要,也是基于被害人恶逆变的考量对未成年被害人予以犯罪预防的需要。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制度的构建主要从被害补偿、司法援助、被害社会援助入手,同时倡导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致力于被害预防机制的构建。对于触法未成年人的保护处分机制而言,这是我国未成年人司法中的薄弱环节,现行的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和强制性戒毒等保护处分措施的实际功效显得十分苍白。因此,在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司法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应当对触法未成年人适用多样化的社区性保护处分措施,重视中间性保护处分措施的运用,并对我国的工读学校予以改革。当然,对触法未成年人的保护处分措施也应当设置从调查——决定——审理与裁判——执行的严格程序规定。对待犯罪未成年人的刑罚适用而言,当前的主流观念为禁止死刑、限制自由刑、鼓励非刑罚处罚为基本适用原则。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已经明文禁止死刑的适用,但是对于自由刑和非刑罚处罚措施来看,仍有待进一步调整。基于犯罪预防和权利保护的需要,文章认为除禁止适用死刑外,无期徒刑、没收财产、政治权利的剥夺也应当禁止适用于未成年犯罪人,未成年犯罪人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罚金刑的适用应当予以特殊化规定。就未成年人刑罚的执行而言,应当从监禁执刑和社区矫正入手,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帮教力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及时有效的帮助和矫治,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
郭连云[4](2017)在《民族宗教视域下的青海藏区社会稳定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青海藏区是青海省的一个特殊区域,海拔高,自然条件恶劣。目前,青海藏区主要世代居住的民族有藏族、蒙古族、土族、回族、撒拉族、东乡族等,青海藏区的宗教环境处于藏传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五大宗教并存的宗教基本格局之中。基于在这样的研究场域中,本文从民族宗教的视野下梳理分析影响青海藏区社会稳定的因素,然后破解这些因素障碍及其难题,从而提出青海藏区社会稳定的有效建议与路径。青海藏区与西藏在民族宗教、地域文化等方面,有着天然地理并镶嵌着历史的联系。青海藏区社会的稳定在青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如果将青海藏区社会稳定问题研究透彻并解决好,那么青海藏区社会稳定可持续的发展将必定带动青藏地区乃至整个藏区社会的良性发展趋势。历代中央王朝治理藏区的历史记载中,青海藏区总是其中浓墨重彩的一段篇章。中国藏区以西藏为中心,青海藏区可以说就是通往这个藏地中心的重要过渡地带。为了客观真实、系统深入的理解和研究。由此,将本文呈现的逻辑理路规整如下:本文包括绪论共计9章。绪论部分,首先将社会稳定的基本概念做了阐释,并将国内外关于中国藏区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分析了国内外研究成果的研究方向,研究层次,研究特点。然后,提出了本文在青海藏区社会稳定研究上的创新点及其研究的意义和价值。最终,锁定了本文研究范围及主要内容;构建了框架结构,进而提出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以及在研究中存在的重点与难点。第1章,主要从历史发展的脉络梳理了青海藏区社会稳定发展的历史演变。青藏高原民族宗教文明的生成演变以及历代王朝国家控制与国家治理层面上论述了民族、宗教对青海藏区社会发展的影响。第2章,首先阐述了当前青海藏区社会发展的基本态势,并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稳定的思想中探求社会稳定的理论,由此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论述了中国共产党治理青海藏区的基本经验。第3章,这一章主要梳理了影响青海藏区社会稳定的多方面因素,并且对这些多重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必要的分析。第(4-6)章,从民族宗教、分裂主义、经济发展这三个主要影响青海藏区社会稳定的因素上,每个因素各安排一章,对各个影响青海藏区社会稳定的因素做了具体深入的分析。第4章,本章梳理并分析,一是青海藏区面临的民族问题、宗教问题以及它们对社会稳定产生的影响;二是民族宗教文化以及涵化因素对本区域的影响。三是以实证研究的方法,就青海藏区多元文化与本区域民族、宗教之间的互动影响为观测点,进行了分析研究,如本区域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情况、各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状况等方面所呈现出来的影响社会稳定的效果。第5章,首先陈述分裂主义的定义并明确提出分裂主义的本质,了解其活动手段及其危害性。阐述了青海藏区分裂主义对其社会稳定的影响,进一步认识和分析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斗争并不是民族宗教问题。第6章,论述了有限的自然客观因素与经济发展滞后是影响青海藏区社会稳定的主要客观因素。分别以青海藏区的中小微企业发展与藏区的重要区域三江源生态移民区为个案探索分析了青海藏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其表现出来的贫困落后的凸出特征进行了分析。(7—8)章,分别从民族宗教维度与经济视角下各安排一章,提出了促进青海藏区社会稳定发展的对策及其建议。第7章,首先高度概括总结了民族宗教领域影响青海藏区社会稳定的多方面问题,然后就其问题一是提出了当前藏区维护稳定的工作应当由应急状态向常态机制转变的建议,二是提出了民族宗教的法制保障机制促进藏区稳定的建议,三是民族教育战略促进藏区社会长远发展的建议。第8章,从经济视角下,阐明了青海藏区农牧民主体在工业化优先战略中受到惠及,并提出农牧民就业还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与青海藏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度缺陷问题,就上述问题详细地提出了青海藏区农牧民反贫困的制度创新建议及其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建议。本文从民族宗教视野下,融入了“社会稳定、和谐思想”的理念,理论研究与个案支持相结合,以青海藏区民族宗教与社会稳定互动为切入点,围绕政权建设过程中民族宗教以及文化意识形态与社会稳定发展关系这一重点,结合青海藏区宗教信仰的基本格局现状,进行系统综合的研究。从表象到本质的双重层面去阐释对所谓的“适应文化”的改变进行必要的反思性梳理,即信仰和价值理念在青海藏区民族宗教系统的生成演化中与社会变迁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呈现出来的内在规律。本文遵循从历史到现实,按照从理论到实践,由发现并提出问题到解决问题的对策。以这一逻辑思路展开论述。一是争取在青海藏区的民族宗教与本区域社会稳定的关系类型研究方面有所突破。二是争取在青海藏区的空间研究场域中,宗教在此区域中的传播规律研究中有所创新。目前,青海藏区世居的主要民族之间的民族关系呈现出多样性。如何解构其特征,对于构建青海藏区社会和谐稳定的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吕慧[5](2017)在《战后日本社会教育理论发展研究(1945-1980)》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终身学习理念的普遍深入和学习社会的全面构建,社会教育活动以社区为重要载体得到了活跃开展。然而,社会教育的理论则较为滞后,未能起到引领、指导实践活动的作用。因此,本研究以发展较为成熟的日本社会教育理论为研究对象,把时间节点定位于二战后,通过对二战后日本社会教育理论的发展脉络与主要问题的厘清,为我国社会教育理论的发展提供借鉴,并为社会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性的指导。本研究试图通过各种基本关系的澄清来把握社会教育的本质,并以这种本质性的探究为一以贯之的研究线索。即围绕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与民主教育、社会教育与自我教育、社会教育与终身教育等战后社会教育理论发展中所重点关注的基本关系,通过对比二战前后、终身教育引入前后社会教育理论的多元性发展,来揭示社会教育的本质特征和发展逻辑。首先,本研究从纵向的时间发展维度,以社会教育理论与实践发展中的典型事件为标志,把战后日本社会教育理论的发展划分为启蒙阶段(1945-1948)、重构阶段(1949-1954)、发展阶段(1955-1959)、深化阶段(1960-1964)、高涨阶段(1965-1970)、跨越阶段(1971-1980)等六个阶段。与此同时,从横向的内容研究维度,初步确立了研究的基本框架,提出了战后日本社会教育理论发展中的主要关注点,即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与民主主义、社会教育与自我教育、社会教育与终身教育等基本关系。接着,以学校教育为参照物,第二章通过“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间的关系研究,来把握社会教育理论的本质特征和发展程度。在此,划定了社会教育的学术研究范畴,将其定位于教育学领域;进一步,从不同的教育学体系出发,来呈现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间的多样化关系;在此基础上,从社会教育的领域三分法、发展形态论等方面,揭示社会教育理论发展中二者间的理想状态。围绕“社会教育与民主主义”间的内在关联,第三章探讨了社会教育的民主性特征。战前在国家主义、军国主义统治下,日本的社会教育通常被作为国家统制的手段,但其内在的具有民主性的内涵;战后研究者对民主性社会教育的本质问题、特征结构、主体形成等基本问题进行了集中探讨,揭示了社会教育作为国民教育权利的本质特征;基于此,从公共性社会教育出发,分析了社会教育民主化的具体表征,并探寻了其现实化的路径。通过把握“社会教育与自我教育”间的关系,第四章探讨了以自我教育为中心的社会教育。具体而言,阐述了作为社会教育理论源流的自我教育及其运动本身的概念、发展和理论;明晰了社会教育与自我教育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立足于不同视角,呈现了以自我教育为中心的社会教育的各种理论主张和本质特征。可以说,作为教育权利的社会教育,主要是在自我教育运动中获得实现的。第五章聚焦于“社会教育与终身教育(学习)”间的关系,透过终身教育思想在日本的引入与开展所形成的日本型终身教育论,从法律、理论、实践等方面分别呈现了社会教育与终身教育关系的动态变化,以此实现对终身教育视域下社会教育的本质内涵、理论发展的应然和实然状态等问题的综合性把握。本研究以基本问题探究的形式,从第二章到第五章分别对社会教育理论发展过程中的四对基本关系进行了研究,系统阐述了社会教育理论发展中的本质性理论问题。因此,在第六章中,归纳了战后日本社会教育理论发展的五方面特征:外来因素的影响、本质研究的凸显、理论范式的转变、基本矛盾的博弈、现代化的进程等,为我国社会教育理论的构建与完善提供一定的启示。
郭辉[6](2015)在《环境伦理学的实践转向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环境伦理学是一门实践哲学,属于应用伦理学的研究范畴。作为学术领域的环境伦理学就诞生于1970年代兴起的第一次现代绿色运动的高潮,其最初的目的是为了给环境主义运动中出现的各种价值冲突提供哲学上的说明,为环境保护提供合理的伦理基础,引导环境保护运动的实践走向深入。通过考察环境伦理学发展的实际过程发现,尽管随着职业哲学家对环境伦理学研究的日益深入,环境伦理学各种创新理论层出不穷,环境伦理学的学术研究也在各种理论论争中走向繁荣,逐渐成为一门公认的显学,但与此同时,环境伦理学开始呈现出沉溺于抽象的、形而上学的、学院化的理论建构的趋势。随着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逐渐占据主流,自然的内在价值、自然权利成为环境伦理学的核心概念,荒野自然成为环境伦理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整体主义逐渐成为环境伦理学的基本方法论原则,环境伦理学逐渐背离其当初的承诺,与环境保护的实践愈发疏离,因而也无力对现实世界的环境议题发挥积极影响。本文通过对环境伦理学发展历史的详细考察,力图还原环境伦理学偏离实践哲学轨道、背离原初承诺的过程,并对其背后的动因进行分析说明。结合近年来环境伦理学发展中出观的向实践回归的新趋势,对环境伦理学面向真实的生活世界和现实的环境伦理学议题的新动态进行了理论上的解读,并提出未来环境伦理学实践转向的具体内容和路径。第一章讨论了环境伦理学兴起与人类现代化实践的关系。现代化是现代社会基本的实践方式。工业化的生产方式、城市化的生活方式和以市场经济为主要驱动的社会运行方式创造了人类文明的新纪元,但却引发了人与自然前所未有的紧张。面对严重的环境危机,各种环境主义运动风起云涌。为了对环境保护运动的实践对运动中出现的价值冲突给予说明,为环境保护的实践提供有效的哲学和伦理学的基础,环境伦理学应运而生。第二章在梳理环境伦理学诞生以来的各种元哲学论争的基础上,对环境伦理学作为学术领域的虚无的繁荣和对环境保护实践难有作为的现实进行了分析。三、四、五章介绍了环境伦理学研究的三种新进路,即环境实用主义、环境美德伦理和环境正义研究,它们代表了近年来环境伦理学寻求以实践实践为导向发展的努力。环境实用主义以美国的古典实用主义哲学为理论基础,将环境伦理学重新转向了促进解决或改善环境问题的政策及环境保护实践的新方向,为环境伦理学的实践转向确立了方法论基础,纠正了以往环境伦理学偏离实践的抽象主义研究进路。环境美德伦理借助当代美德伦理复兴的潮流,运用德性伦理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人类应该拥有何种对待环境的品格,如何在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中追求自身道德的进化,以及如何在现实生活中运用实践智慧解决环境问题。环境美德伦理重新确立了将具有能动性的道德行为人作为研究的核心,把环境保护与道德行为者追求人格的卓越有机的联系起来,对环境危机、人性危机等时代问题进行了回答。环境正义是现代环境主义运动的核心议题。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曾经长期忽略了环境正义在现实世界中作为核心环境伦理议题的地位。对环境正义的全面研究囊括了邻避运动、发展中国家视角中的环境正义、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环境正义、人类与自然界之间的生态正义、以环境善和环境恶的分配为内容的实质正义,以及强调伦理主体对环境资源的分配资格、能力以及保障环境资源公平分配的社会秩序等程序正义,甚至拓展到空间环境正义的研究。结语部分依据生态文明实践的要求,提出环境伦理学的发展需要从扩展环境伦理主体、整合环境伦理价值、回归真实的生活世界,在环境保护的实践中从孤立走向协同,在与其他领域的合作中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实现环境伦理学的实践转向。在此基础上,对环境伦理学未来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廖建凯[7](2011)在《我国气候变化立法研究 ——以减缓、适应及其综合为路径》文中提出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气候变化给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挑战。为应对气候变化,各国政府从科技、经济和法律等诸多领域加强了国际合作和国内行动。法律作为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具有告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多种功能。用法律指引和规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对于回应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挑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用法律指引和规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为应对气候变化而进行立法,首先必须对气候变化问题有比较全面深入的认知。人类向大气中排放过量的温室气体是引发当前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而减缓和适应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条基本路径。尽管减缓和适应有各自的特征,但都能统一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之下,很多地方可以综合在一起。政策工具是实现某种目标的手段和措施。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离不开运用各种政策工具,减缓和适应的复杂性决定了需要综合运用直接管制型、经济刺激型、自愿参与型和政府责任型等多种气候变化政策工具。合理的选择气候变化政策工具并将其法定化,有利于更好的引导和规范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行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需要以及传统部门法不足以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是气候变化法产生的一般原因。气候变化法并不是对已有法律规范的完全替代,而是在已有法律基础上的拓展和提升。气候变化法是调整人们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以科技性、综合性和公益性为基本特征,以“减缓”和“适应”为基本范式,以政府、企业和公众为基本主体,以气候变化权利体系为核心内容,以生态系统、人身健康、物质财富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为客体,以减缓性气候变化法、适应性气候变化法和综合性气候变化法为基本框架。国际社会通过共同合作基本建立起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律框架,各国政府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表达了各自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立场。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义务和主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立场,给我国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带来了外部压力。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能源需求不断增长和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持续增加,使我国面临着巨大的节能减排压力;而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低、气候条件较差、生态环境脆弱的基本国情,使我国易受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面临着适应气候变化的紧迫任务。现行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法规不足以回应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需要,更使我国加强和完善气候变化立法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实证的分析和理论的构建,为我国气候变化立法提供了现实必要性及理论可行性基础;而考察主要国家气候变化立法,则能为我国气候变化立法提供有益的参考。根据国外气候变化立法的实践,可以将气候变化立法模式归纳为以欧盟和德国为代表的“分散型”、以美国和韩国为代表的“融合型”以及以日本和英国为代表的“综合型”。对上述国家气候变化相关立法的考察和比较发现:当前主要国家的气候变化立法模式具有多样性,但越来越多的国家趋向于选择融合性或综合性的立法模式;预防控制性制度和支持保障性制度,是这些国家气候变化法中普遍确立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在进行气候变化立法之前,还需要明确我国气候变化法的价值、目标和原则。因为,法律价值、法律目的和法律原则既是法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也是立法实践必须首先予以明确的问题,它直接影响我国气候变化法的价值取向、目的的选择和原则的确定。通过分析和探究,我们认为秩序价值、正义价值和效率价值应当成为我国气候变化法的价值体系,维护生态系统稳定、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组成我国气候变化法的目的体系,减适并重原则、共同参与原则和协调发展原则构成我国气候变化法的原则体系。根据气候变化的科学认知、气候变化法的基础理论和我国气候变化相关立法现状,并参考国外气候变化立法经验,我国宜选择“综合型”的气候变化立法模式,构建“一体两翼四向型”的气候变化法律体系,在制定综合性气候变化法的同时,适时修改和完善与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相关的法律法规。
史景轩[8](2014)在《二战后日本校园暴力及其演变》文中研究指明日本教育一向被认为是成功的范例,然而,在其成功的背后却蕴藏着巨大的矛盾与冲突。日本校园暴力是日本教育矛盾与冲突的具体表现,也是学校矛盾与冲突集中爆发的节点。因此,我们运用“结构互动理论”,以校园暴力为视角,通过研究日本校园暴力的背景、发生及演变过程中,团伙结构、班级结构、学校结构、家庭结构、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青少年在不同结构中所受到的影响,分析日本教育发展、社会经济发展与青少年亚文化对校园暴力的影响,分析学校中的师生关系、同伴关系,寻找促使校园暴力向更严重发展的结构性因素,审视日本校园暴力的发生原因和解决对策,对我国预防和治理校园暴力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明治维新以后到二战前,日本校园暴力处于原发状态。在日本的近代化与传统的冲突背景中,校园暴力以学生间的暴力、对教师的暴力和暴力破坏学校设施的三种类型存在。战后60年日本教育几经变革,但是校园暴力却始终伴随着青少年的成长历程。战后日本校园暴力的演变分为四个阶段:二战结束后校园暴力的散在化(1945-1954)。这一时期日本经历了战后重建和第一次少年不良行为的高峰期。少年不良行为主要是因为供给困难和家庭贫困造成的。日本战后教育体系逐步形成,校园暴力表现为零星出现,以学生间暴力为主,对教师的暴力几乎没有,破坏学校设施也只是少有的几起放火事件。高速发展期校园暴力的普遍化(1955-1972)。这一时期日本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第二次少年不良行为高峰期到来。教育也为选拔人材出现跨越式发展,考试竞争激烈,管理主义盛行。校园暴力有所增长,学生间暴力明显增加,并出现团伙化倾向;对教师的暴力开始出现;破坏学校设施主要是放火行为,数量增多。社会成熟期校园暴力的总爆发(1973-1984)。这一时期随着世界石油危机的到来日本进入平稳发展阶段,开始消化快速发展累积下来的社会矛盾。第三次少年不良行为高峰期到来。学校教育的问题突出表现为校园暴力的爆发,甚至出现班级崩溃。学生间暴力明显增多,但更为严重的是“教师受难时代”的来临,破坏学校设施除了放火之外,以大规模打碎玻璃为主要形式。泡沫破裂期校园暴力的新动向(1985-2005)。这一时期日本经济泡沫破裂,世界金融危机爆发,日本继续推进教育改革和社会改革。校园暴力问题又大幅增长,学生间的暴力由过去的显性化向着显性和隐性相结合的阶段发展,从过去可见的、身体攻击型的、直接对抗型的暴力为主,转向以隐蔽的、语言、心理攻击型的、虚拟的、阴毒的欺辱为主的方式。对教师暴力和破坏学校设施相对弱化。反思二战后日本校园暴力,分析校园暴力发生的原因,总结校园暴力演变的特点,归纳日本应对校园暴力的经验、教训及启示。提出教育的过快发展是造成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日本道德教育在促进儿童道德判断水平的发展方面存在问题;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是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的关键;家庭和学校互相指责、推卸责任是日本校园暴力问题无法解决的根本症结。
田芯[9](2013)在《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消费伦理研究》文中认为大众消费行为的伦理问题是关系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存问题。消费不仅是经济问题,还涉及到消费理念、消费方式等诸多伦理问题的变迁和觉醒。“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美丽中国”建设,体现了我党科学发展和谐之美的治国理念。当人们的消费行为被引导为具有可持续发展意义的消费方式时,才会在意识上真正关注消费行为的积极性。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消费伦理研究,立足“十八大”有关消费指导的伦理学新视角,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立场出发,以和谐社会构建的时代化背景为切入点,在多学科消费理论基础上,将当代人消费行为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评价为研究内容,针对当前中国社会消费领域面临的重大前沿性问题进行综合性剖析,揭示消费与社会、消费内部各主体之间的道德关系,明确社会消费的伦理原则、道德规范,建立消费价值观、消费方式、消费文化、法律法规、社会制度几方面的协调机制,通过其良性运作促进中国社会消费的伦理化和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目的是实现传统消费伦理范式的科学转换,构建具有中国时代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合理、适度的消费伦理规范与评价。研究内容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首先,从“自然资源在人类毫无节制的消费中几近枯竭”的全球性灾难的阐述,到我国发展现状的分析可见,消费行为存在诸多的伦理矛盾困惑,使人们难以对个人消费行为进行道德评价。“消费和谐”是自然生态和谐、社会生态和谐的基础,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前提。其次,对国内外消费行为的伦理研究现状进行分析,寻找可借鉴的有价值的参考。再次,针对问题研究,指出此项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重点、难点、创新之处,并设计出综合性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本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首先,概念的界定。消费伦理是指在整个消费活动中,以善恶和促进社会进步为标准来评价、调节消费主体在消费中的相互关系和价值取向以及在行为、品质上应遵循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的总和。其次,对马克思主义消费伦理思想和西方消费伦理思想的追溯,对彼此的共性和各自的独特性进行比较研究,寻找不同社会、不同时代背景下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式、消费行为等伦理问题的社会影响。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消费伦理提供可借鉴的伦理理论指导和发展决策思路。第三部分,中国可持续发展消费伦理的困境。当前我国居民消费行为存在的伦理问题表现特征的阐述。首先,将大众消费行为在生态发展、文化传承、价值选择、政府职责、消费理念、消费教育等方面存在的伦理问题现状呈现出来。其次,阐述上述问题的具体表现特征和伦理评价标准的争议焦点。第四部分,中国可持续发展消费伦理困境的根源。针对第三章的提出的伦理困境,运用伦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进行综合分析。找到困境根源的结论。第五部分,中国可持续发展消费伦理走出困境的路径。针对居民消费行为在生态发展、文化传承、价值选择、政府职责、消费理念、消费教育等方面存在伦理问题的分析结论,提出走出困境的途径和方法。通过以上内容的研究致力于解决的关键问题是:深化消费伦理学研究的基本理论。通过对中西方消费基本理论的研究、评价和借鉴,立足中国经济发展的时代特征和多元视角,深化理论研究内涵,扩充学科研究外延,满足消费伦理时代评价标准的现实需求;针对我国大众消费行为在伦理评价方面的几个争议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其产生的背景和原因,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解决方案。
黎力[10](2013)在《明治以来的日本汉字问题及其社会文化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文字问题在文化史研究领域属于一个相对比较冷门但实则颇具研究价值的主题。其主要原因是文字问题容易给人其属于语言学领域的印象,似乎与史学关系不甚明显,但本文则试图打破这种误区,将文字问题放在文化史研究的框架下进行考察,开展一项以史学为基础,结合语言文字学的交叉性研究。本文的写作内容和角度不是从文字本身的结构和特征那样的“就事论事”的角度来进行,而是将文字政策和其他有关文字的社会动态作为切入点,重点论述其文字政策的产生、制定、实施的前因后果及其所带来的社会文化影响,具有较为丰富的史学性研究内容和内涵。日本近代化的标志明治维新及其导致的近代化、西洋化历程对以汉字为中心的日语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反思和冲击,同时也成为塑造真正意义上的日本国家的近代文字政策的开始,对于当世和后世的社会文化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这种文字政策的诞生有着其独特而深厚的社会文化背景,以及官方和和民间的各种推动因素,并留下了伴随日本至今的文字文化遗产。如果说明治时代开创了日本官方汉字政策的先河,那么其留下的理念、制度原型及其衍生体则一直存在于之后的各个时代,带来各具特色的社会文化影响及时代意义。作为语言文字现象的汉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和文化研究的重要内容,其认识、功用上的变化来源于社会文化需求的变化,也必定反作用于社会文化,产生实质性影响,这一切都显着而具体地体现于明治以来的日本语言文字和文化教育中。日本汉字问题的辗转沉浮对日本社会文化具有众多深刻而深远的影响。本文旨在探讨日本明治时代以来围绕日语中的汉字的地位和功用这一问题的官方政策、民间意见等变迁的史实,阐明其缘由、变化过程和结果,论述其历史意义社会文化影响。通过研究日语的核心组成部分汉字的使用变化对日本社会和文化带来变化的结果和产生的各种影响,为近代日本语言文字及其与社会文化状况的互动关系这一较为新颖的研究方向做出一些建设性的有益的探讨。本文的绪论主要阐述选题的意义、先行研究的回顾、理论应用和研究方法、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一章介绍日本汉字的来源及其主要特征,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介绍从近世到明治、大正、昭和至今各个不同历史时期日本汉字问题的状态和动向,分析论述民间和政府的对于汉字问题的观点、政策及其社会文化影响。结论部分总结正文的主要内容,归纳并阐释了从明治时代到当代日本各个阶段汉字问题的产生、形成和结果,分析论述汉字问题与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最终为探究日本文字与社会文化的有机联系和互动作用以及理解其对日本国家文教事业所产生的影响提供一个全面而新颖的视角。本文的主要收获和创新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本文围绕一个中心论题进行跨越时代的、全面的、系统性的梳理和议论,属于“专题文化通史”类别的研究。作为对近代以来日本文字文化的总论性研究,在国内历史学界,本文尚属首例,具有较强的研究意义和学术价值。长期以来,日本学界对汉字问题和汉字政策的研究并不鲜见,但多集中于某个特定的时代,对近代以来的贯通性研究比较罕见。此外日方的研究主要是针对汉字自身的构造或者汉字政策的形成演变,对其社会文化影响的论述尚不多见。中方的研究状况与其相似,更多的是集中于汉字本身,对汉字政策的研究还很不足,更谈不上对其社会文化影响层面的涉及。第二、研究日本近代以来的汉字问题和文字改革历程及其经验教训,对于中国的文字教育和改革具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作用。中日两国都属于“汉字、儒教文化圈”,共同享有悠久的历史文化遗产并具有漫长的文化交流经历。中国的语言文字改革的内容比如简化字方面与日本有着不少共通之处,中国人的母语观和外语学习观和日本人也具有不少相似性。在全球化和英语强势的浪潮席卷世界的今天,了解和认识日本的国语国字政策和相关改革及其产生的文化、教育、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和后果有助于中国在面对维护汉字和传统文化及应对英语和外来文化这一重要而复杂的课题时采取更加理智和健全的态度和作法。第三,区别于传统的文化史研究,本文还具有连贯性、综合性和适时性的特点。连贯性是指时间(纵轴)意义上从明治时代到战后130年以上的跨度对一个主题内容即汉字问题及其衍生现象的跟踪研究;综合性是指在同一时期内的主题内容(横轴)上不但具有对汉字政策、汉字使用特征的论述,还涵盖上述政策及实践对于学校教育、大众文化、社会风尚、青少年心理等方面的作用和影响;适时性是就研究对象的汉字问题引导并重点指向当代日本社会尤其是青年一代的学习、道德、价值观、人生观等重要课题而言,具有较强的现实性、时代性意义和相应的参考价值。
二、富裕社会犯罪的动向及其特征——日本1984年版犯罪白皮书概要第二部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富裕社会犯罪的动向及其特征——日本1984年版犯罪白皮书概要第二部分(论文提纲范文)
(1)战后日本家庭观念的变迁研究(1945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概念界定与研究方法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家”、“家族”与“家庭” |
(二)“家庭观念”、“家庭伦理”与“家庭价值观” |
(三)“家庭观念”、“家庭结构”与“家庭功能”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基本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基本思路 |
二、主要研究内容 |
第五节 创新点、难点及不足之处 |
一、创新点 |
二、难点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经济恢复期的家庭观念(1945年~1955年) |
第一节 经济恢复期的社会背景 |
一、战后民主改革 |
(一)政治改革 |
(二)经济改革 |
(三)文化改革 |
二、“家”制度的解体 |
(一)新民法的修订 |
(二)“家”制度的瓦解 |
第二节 经济恢复期的婚姻观念 |
一、择偶观:摆脱家长束缚 |
二、角色观:实现夫妻同权 |
三、经济观:保障妻子财产权 |
四、离婚观:离婚原因合理化 |
第三节 经济恢复期的生育观念 |
一、生育意愿:经济困难降低生育动机 |
二、生育行为:国家政策引导优生少生 |
第四节 经济恢复期的亲子观念 |
一、父辈对子辈的抚育:父权崩塌 |
二、子辈对父辈的赡养:亲权子责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经济增长期的家庭观念(1955年~1991年) |
第一节 经济增长期的社会背景 |
一、社会经济的发展 |
(一)1955~1973年:高速增长期 |
(二)1973~1991年:低速增长期和泡沫期 |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
(一)1955~1973年:制度扩充期 |
(二)1973~1991年:制度调整期 |
三、女性思想解放运动 |
第二节 经济增长期的婚姻观念 |
一、婚恋观:爱情至上·晚婚显现 |
(一)自由恋爱 |
(二)择偶标准 |
(三)晚婚显现 |
二、角色观:“男主外女主内”模式由固化向松动 |
(一)50~70年代:“男主外女主内”模式的强化 |
(二)70~90年代:“男主外女主内”模式的松动 |
三、经济观:“三千万家总中流” |
四、离婚观:婚姻由稳定向动荡 |
第三节 经济增长期的生育观念 |
一、生育意愿:功利意愿消退接近情感需求 |
二、生育行为:生养成本增加抑制生育行为 |
第四节 战后增长期的亲子观念 |
一、父辈对子辈的抚育:父权失坠·幼者本位 |
(一)“父亲丧失的一代” |
(二)“以孩子为中心” |
(三)“教育妈妈” |
二、子辈对父辈的赡养:子女实质平等·父母自食其力 |
(一)继承观 |
(二)先祖观 |
(三)赡养观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经济低迷期的家庭观念(1991年~2019年) |
第一节 经济低迷期的社会背景 |
第二节 经济低迷期的婚姻观念 |
一、婚恋观:“三低”“三手”·晚婚不婚 |
(一)择偶观念 |
(二)晚婚不婚 |
二、角色观:夫权弱化·女性维权 |
(一)家务观念 |
(二)女性维权 |
1.再婚禁止期制度 |
2.选择性夫妇别氏制度 |
三、经济观:实用主义家庭消费 |
四、离婚观:家庭动荡·离婚剧增 |
(一)女性独立导致离婚增加 |
(二)出轨家暴加剧家庭动荡 |
第三节 经济低迷期的生育观念 |
一、生育意愿:生育成本、生育理念降低生育动机 |
二、生育行为:晚婚不婚、女性就业削弱生育基础 |
第四节 经济低迷期的亲子观念 |
一、父辈对子辈的抚育:母亲的丧偶式育儿 |
二、子辈对父辈的赡养:子女赡养意识淡薄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战后日本家庭观念变迁的影响 |
第一节 战后日本家庭观念变迁的特征 |
第二节 战后家庭观念的变迁对家庭的影响 |
一、家庭结构的核心化 |
二、家庭功能的专门化 |
第三节 战后家庭观念的变迁对社会的影响 |
一、少子社会 |
二、无缘社会 |
(一)老年人的无缘化 |
(二)青年人的无缘化 |
三、隐性贫困 |
(一)女性贫困 |
(二)老年贫困 |
第四节 战后家庭观念的变迁对日本国民性的影响 |
一、集团主义的动摇 |
二、等级秩序的动摇 |
结语 |
第一节 战后日本家庭观念变迁的特点概述 |
第二节 日本家庭的未来走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相关概念的分析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思想渊源 |
一、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反贫困思想 |
二、理论渊源: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 |
三、理论借鉴:借鉴西方反贫困思想的有益内容 |
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实践历程 |
一、经济体制改革作用下大规模缓解贫困(1978-1986 年) |
二、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开发式扶贫(1986-2007 年) |
三、开发扶贫和社会救助两轮驱动反贫困(2007-2012 年) |
四、新时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脱贫攻坚(2012 年- ) |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初步形成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扩展丰富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深化完善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创新发展 |
第四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主要框架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基本方略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道路选择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承担主体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发展目标 |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实践动力 |
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可靠保障 |
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国际参与 |
第五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特征与价值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特征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价值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3)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司法体系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我国需要研究的问题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未成年人司法的概述 |
第一节 中国未成年人司法的发展与现状 |
一、中国对未成年人特殊规定的历史沿革 |
二、中国未成年人司法的现状 |
第二节 中国未成年人司法的发展困境 |
一、未成年人法律规定缺乏体系性 |
二、未成年人司法缺乏独立性 |
三、未成年人案件的受理缺乏全面性 |
四、未成年人保护处遇体系缺乏健全性 |
第三节 未成年人司法在全球的发展及特征 |
一、世界三大未成年人司法模式的发展 |
二、现代未成年人司法的三大特征 |
第四节 中国未成年人司法的路径选择—体系化 |
一、体系化作为我国未成年人司法的研究方法 |
二、中国未成年人司法体系化的基本构想 |
第二章 体系化未成年人司法的思想理念 |
第一节 未成年人司法产生的基础——“国家亲权”理论 |
一、国家亲权的起源 |
二、国家亲权在美国未成年人司法中的延伸 |
三、国家亲权的基础:家长主义 |
第二节 国际未成年人司法原则——儿童利益最大化理论 |
一、“儿童利益最大化”的沿革与发展 |
二、儿童利益最大化在发展中的困境与应对 |
第三节 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司法理念的选择 |
一、中国未成年人司法理念的评析 |
二、中国未成年人司法理念的选择 |
三、中国未成年人司法理念的实质要求 |
第三章 中国未成年人司法体系的适用范围 |
第一节 法律适用的主体 |
一、“未成年人”概念的选择 |
二、未成年人年龄范围的界定 |
第二节 法律适用的侵害行为 |
一、我国现行未成年人行为的法律规制 |
二、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
三、未成年人的触法行为 |
四、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
第三节 法律适用的被害案件 |
一、当前我国未成年人被侵害的主要特征 |
二、未成年人被侵害的主要情形 |
第四章 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司法组织的体系性构建 |
第一节 少年法院的构建 |
一、中国少年法庭的起源与发展 |
二、中国少年法院创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三、中国特色少年法院的基本构思 |
第二节 未成年人警务机制的构建 |
一、域外未成年人警务制度 |
二、公安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中的作用及职责 |
三、中国未成年人警务机制建立的必要性分析 |
四、中国构建未成年人警务制度的设想 |
第三节 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构建 |
一、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发展与困境 |
二、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调整与重构的可能性 |
三、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检察机制的构建 |
第四节 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机制的创建 |
一、社工在未成年人司法中的角色优势 |
二、社区工作与未成年人犯罪 |
三、社工与未成年人保护 |
四、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 |
第五章 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机制 |
第一节 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的基本原则 |
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兼顾保护原则 |
二、全面调查原则 |
三、迅速简易原则 |
第二节 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的特殊制度 |
一、不公开审理制度 |
二、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 |
三、社会调查制度 |
第三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 |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侦查 |
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 |
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 |
第四节 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案件的审理 |
一、中国关于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案件的现行规定 |
二、中国当前未成年人民事保护案件审判机制的缺陷 |
三、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判制度的构建 |
第五节 未成年人行政司法保护案件的程序性探索 |
一、中国未成年人行政案件审判的基本情况 |
二、中国未成年人行政审判的现状 |
三、中国特色未成年人行政审判机制的构建 |
第六章 中国特色未成年人保护处遇机制的构建 |
第一节 未成年人被害救助制度的构建 |
一、未成年人被害救助的概念及基本理念 |
二、未成年人被害救助机制的构建 |
三、未成年人被害预防机制 |
第二节 触法未成年人的保护处分 |
一、未成年人保护处分的界定 |
二、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实践与问题 |
三、中国特色未成年人保护处分的完善 |
第三节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处罚 |
一、未成年人刑事处罚的基本理念 |
二、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处罚的适用 |
三、未成年犯罪人的矫正机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民族宗教视域下的青海藏区社会稳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学术研究现状述评 |
一、基本概念阐释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第二节 研究意义和价值 |
一、问题的缘起 |
二、本文的创新点和研究意义 |
第三节 研究范围、主要内容、框架结构与思路方法 |
一、研究范围 |
二、框架结构分析与主要内容 |
三、基本思路和方法 |
四、研究重点和难点 |
第一章 青海藏区国家控制民族宗教稳定社会的历史演变与独特路径分析 |
第一节 民族宗教解释上明辨的几个问题与国家政权稳固的内层逻辑关系 |
一、民族宗教问题与国家政权稳定 |
二、民族宗教问题上需阐释明辨的几个问题 |
第二节 青海藏区藏民族和藏传佛教的形成及分布区域 |
一、历史上苯教文化与佛教文化的冲突历程与对藏区社会稳定的影响 |
二、11世纪中期后藏传佛教教派的生成发展与社会稳定 |
第三节 青海藏区国家控制民族宗教稳定社会的历史演变历程 |
一、青藏高原民族的生成演变历程 |
二、明朝对青海藏区进行国家控制的历史轨迹和成功之处 |
三、清朝年间对青海藏区诸部族的看法和管理方略 |
四、民国时期关于青海藏区民族宗教问题的相关事宜及建议、决策 |
第四节 历代中央政府推行宗教政策维护社会稳定的独特路径分析 |
一、先秦时期中央政府奉行的宗教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深层意蕴 |
二、秦汉时期的宗教政策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路径 |
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宗教政策以媒介和黏合剂的作用维护稳定秩序 |
四、隋唐时期以宗教宽容政策促进社会稳定 |
五、宋辽夏金时期的宗教政策 |
六、元朝的宗教政策和对藏区的治理 |
七、明朝实施对宗教信仰适应和利用的宗教政策 |
八、清朝刚柔相济和残酷镇压相结合的宗教政策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 |
九、“中华民国”以宗教平等的政策维护藏区社会安全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青海藏区社会稳定的历史回顾及当前青海藏区社会稳定的总体态势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青海藏区社会稳定的历史回顾 |
一、民主改革时期的社会变革与青海藏区社会稳定(1949年—1955年) |
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青海藏区稳定(1955年—1958年) |
三、调整时期的青海藏区社会(1959年—1966年) |
四、“文化大革命时期”藏区的社会稳定(1966年—1976年) |
五、改革开放初期的藏区社会稳定(1976年—1999年) |
六、西部大开发后的藏区社会稳定(2000年—至今) |
第二节 青海藏区社会稳定的基本态势 |
一、社会稳定的内层逻辑关系和显现的基本态势分析 |
二、青海藏区社会稳定发展的基本态势 |
三、青海藏区社会建设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以玛沁县的民族教育为个案分析 |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中探求社会稳定的思想 |
一、马克思唯物史观中的一般社会稳定思想分析 |
二、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稳定的关系 |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观演变中探索社会稳定 |
第四节 社会稳定对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的长远意义 |
一、稳定的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稳定的重要力量 |
二、社会稳定是改革开放的重要保证 |
三、社会稳定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前提条件 |
第五节 党治理青海藏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经验 |
一、必须从青海藏区的实际出发,指导青海藏区的社会变革必须要与青海藏区经济社会文化水平相适应 |
二、尊重少数民族的特点,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共同发展的方针 |
三、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
四、要始终把“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放在藏区工作的头等地位 |
五、在制度上必须完善藏区国家政治制度以促进经济发展 |
第三章 青海藏区影响稳定的多重因素与相互关系及社会稳定面临的多重挑战 |
第一节 青海藏区影响社会稳定的多重因素 |
一、复杂的民族和宗教问题是诱发青海藏区不稳定的凸出因素 |
二、分裂主义势力的干扰及经济发展落后是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 |
三、执政能力弱化与民众政治效能感低是社会不稳定的直接诱因 |
四、社会结构变化对青海藏区社会稳定的影响 |
五、青海藏区社会流动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
六、青海藏区机会不均等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
七、青海藏区社会不和谐因素影响政权稳定 |
第二节 青海藏区影响社会稳定的诸因素关系分析 |
一、经济发展问题引发为社会冲突问题 |
二、影响社会稳定的各因素的关系分析 |
第三节 目前青海藏区民族宗教关系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
一、阶层利益分化与民族关系存在前所未有的危机和挑战 |
二、民族的文明进步面临严重挑战 |
三、民族不平等问题日益突出 |
第四章 民族宗教影响青海藏区社会稳定问题分析 |
第一节 青海藏区民族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影响稳定的因素 |
一、贫富差距的扩大是实施民族平等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隐患 |
二、市场经济中的部分恶性竞争是民族平等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挑战 |
第二节 青海藏区宗教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影响稳定的因素 |
一、青海藏区宗教基本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
二、伪宗教影响着青海藏区的社会稳定 |
三、宗教信仰多元因素影响青海藏区社会稳定 |
第三节 宗教问题对青海藏区社会稳定的影响 |
一、青海藏区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
二、宗教对青海藏区少数民族社会生活的影响 |
第四节 青海藏区民族宗教文化涵化因素影响社会稳定 |
一、民族宗教文化涵化是影响青海藏区稳定问题的关键 |
二、宗教教义相关性规范问题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
三、青海藏区民族宗教文化环境氛围与社会稳定 |
第五节 青海藏区民族宗教传统文化影响社会稳定的实证分析 |
一、调查基本情况 |
二、调查结果显示 |
三、总结分析 |
第五章 分裂主义影响青海藏区社会稳定问题透视 |
第一节 分裂主义的由来 |
一、分裂主义的内涵及其手段 |
二、分裂主义产生的影响 |
第二节 历代中央政府防范藏区分裂主义问题中的成功案例分析 |
一、以“优崇黄教,分而治之”的宗教执政决策防反分裂而推进蒙藏地区社会稳定 |
二、以采取“优崇黄教”与惩治不法僧人相结合的民族宗教执政战略决策打击分裂势力 |
三、清朝中央政府以成功的民族宗教政策推进社会稳定的历史定制与延续 |
第三节 当前青海藏区分裂主义的活动及其影响 |
一、青海藏区分裂主义产生的原因 |
二、“藏独”等分裂主义势力影响社会稳定 |
第四节 青海藏区“分裂主义活动”的解读 |
一、十四世达赖集团提出所谓的“大藏区”“中间道路”实质是分裂中国 |
二、达赖集团的“和平”、“非暴力”假象并且煽动民族仇恨 |
第五节 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斗争不是民族、宗教问题 |
一、民族分裂主义的方式与产生的缘由 |
二、民族宗教问题与民族分裂主义的异同理解 |
第六章 民族宗教渗入下的经济因素影响青海藏区社会稳定问题分析 |
第一节 经济发展对社会稳定的效应分析 |
一、经济发展能增强社会的凝聚力 |
二、经济发展有助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
三、经济发展对增强社会系统应对外来冲击和挑战的能力水平 |
四、经济发展对社会稳定也会产生一定的负效应 |
第二节 青海藏区经济发展有限的客观因素 |
一、自然地理环境的制约影响青海藏区的发展 |
二、青海藏区的民族特点制约了经济的发展与反贫困的能力——以藏民族为例 |
第三节 经济发展与青海藏区社会稳定 |
一、青海藏区经济发展现状 |
二、青海藏区中小微企业创业发展实证研究兼论社会稳定发展的主渠道功能 |
第七章 青海藏区农牧民反贫困的制度创新与促进社会稳定的建议 |
第一节 青海藏区农牧民在工业化优先战略中受到惠及 |
一、工业化与青海藏区农牧民乡村就业增加 |
二、城市化与青海藏区农牧民乡村就业增加 |
第二节 青海藏区“农牧民工”就业问题 |
一、青海藏区农牧民就业的优势行业 |
二、青海藏区“农牧民工”就业模式的形成原因 |
第三节 青海藏区农牧民群体“离土不离乡”问题 |
一、青海藏区农牧民“离土必离乡” |
二、乡村工业化的条件 |
三、异地就业问题 |
四、引导农牧民建立社会流动与建构理性的社会成长机制 |
第四节 青海藏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若干问题分析 |
一、目前青海藏区生态补偿中的突出问题 |
二、青海藏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问题分析 |
第五节 农牧民反贫困的制度创新与促进社会稳定的建议 |
一、青海藏区农牧民群体反贫困的出路 |
二、政府主导下发动一切力量加大农牧民反贫困力度 |
三、青海藏区农牧民反贫困的对策分析 |
四、青海藏区农牧民群体反贫困的建议 |
第八章 处理好青海藏区民族宗教问题与社会稳定的建议 |
第一节 处理民族宗教等问题与藏区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
一、民族宗教问题的影响 |
二、藏区普通的矛盾纠纷 |
三、“藏独”分裂势力的分裂渗透活动 |
第二节 民族宗教等工作从应急状态向常态建设转变的建议 |
一、青海藏区维稳工作应当纳入应急管理体系的几种情况 |
二、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应当注意的几个节点 |
三、搭建好常态化化解矛盾纠纷的平台和载体 |
四、构建化解社会危机与建立社会稳定的冲突管理机制 |
第三节 民族宗教的法律保障机制与社会稳定的建议 |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保障权益逐步落实 |
二、加大民族宗教活动法制化管理与发挥乡规民约作用 |
三、逐步建立青海藏区社会保障的法律规范 |
第四节 民族教育战略促进社会长远稳定的建议 |
一、青海藏区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果 |
二、发展民族教育促进社会稳定的建议 |
三、青海藏区民族教育政策还需完善的方面 |
第五节 宗教治理促进青海藏区社会稳定的方略 |
一、在制度上保障宗教的健康发展 |
二、宗教治理倡导社会文化建设的模式 |
三、宗教治理首先倡导“宗教组织的治理” |
四、确立宗教组织的社会性质和法人地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5)战后日本社会教育理论发展研究(1945-198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 |
二、相关概念界定与比较 |
三、已有研究成果的述评 |
四、研究宗旨和基本思路 |
五、本研究所使用的方法 |
六、核心问题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战后日本社会教育理论的发展谱系 |
第一节 社会教育理论发展阶段划分的意义及其依据 |
一、社会教育理论发展的阶段划分意义 |
二、社会教育理论发展的阶段划分依据 |
第二节 战后日本社会教育理论的发展阶段 |
一、启蒙阶段(1945—1948) |
二、重构阶段(1949—1954) |
三、发展阶段(1955—1959) |
四、深化阶段(1960—1964) |
五、高涨阶段(1965—1970) |
六、跨越阶段(1971—1980) |
第三节 战后社会教育理论发展中的基本关系 |
一、社会教育理论发展的范式理解 |
二、社会教育理论发展的关系框架 |
第二章 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以学校教育为参照的社会教育 |
第一节 社会与教育关系探讨中的社会教育 |
一、社会教育学术性范畴的概念论争 |
二、在教育本质研究中把握社会教育 |
第二节 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相互关系 |
一、社会教育形成与学校教育的关系 |
二、学校教育中心下二者的关系类型 |
三、民主主义背景下二者关系的论争 |
第三节 以学校教育为参照物的社会教育 |
一、社会教育的领域三分法 |
二、社会教育的发展形态论 |
三、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理想状态 |
第三章 社会教育与民主主义:具有民主性特征的社会教育 |
第一节 社会教育的统制性与民主性特征 |
一、社会教育与国家统制的从属关系 |
二、社会教育与民主主义的充要关系 |
第二节 民主性社会教育的基本问题探究 |
一、民主性社会教育的本质探讨 |
二、民主性社会教育的结构设想 |
三、民主性社会教育的主体形成 |
第三节 民主性社会教育的现实路径追寻 |
一、民主性社会教育的自由性表征 |
二、民主性社会教育的公共化路径 |
三、民主性社会教育的教育权获得 |
第四章 社会教育与自我教育:以自我教育为中心的社会教育 |
第一节 自我教育及其运动的基本性问题 |
一、自我教育及运动的概念阐释 |
二、自我教育运动的形成与发展 |
三、自我教育运动理论的元探讨 |
第二节 社会教育与自我教育间的相互关系 |
一、社会教育与自我教育的重叠关系 |
二、社会教育与大众运动的对冲关系 |
三、社会教育与自我教育的多样关系 |
第三节 作为自我教育的社会教育理论 |
一、社会教育与自我教育的范畴归属问题 |
二、把自我教育作为基础的社会教育理论 |
三、把自我教育作为本质的社会教育理论 |
四、作为自我教育的社会教育的本质特征 |
第五章 社会教育与终身教育:具有终身学习特点的社会教育 |
第一节 终身教育思想在日本的引入与发展 |
一、现代终身教育思想的产生 |
二、终身教育思想在日本的引入 |
三、日本型终身教育论的生成 |
第二节 社会教育与终身教育间的相互关系 |
一、社会教育与终身教育在政策中的关系变化 |
二、终身学习社会中社会教育的自我定位 |
三、终身学习施策推进中社会教育的对应态度 |
第三节 终身教育视域下社会教育理论的发展 |
一、日本社会教育自身孕育的终身教育思想 |
二、终身教育视域下社会教育理论的再探讨 |
三、终身学习支援系统中社会教育的边缘化 |
第六章 战后日本社会教育理论的发展特征 |
第一节 社会教育理论发展中外来因素的影响 |
一、欧美社会教育理论对日本社会教育理论的影响 |
二、国际成人教育理念对日本社会教育理论的影响 |
三、外来影响下社会教育理论的教化与自由性特征 |
第二节 社会教育理论发展中本质研究的凸显 |
一、社会教育四对关系中的本质表征 |
二、社会教育三种理论中的本质表征 |
三、社会教育本质的个人与社会立场 |
第三节 社会教育理论发展中研究范式的转变 |
一、社会教育理论研究的基本范式 |
二、学校教育体系下“国家—国民”关系范式 |
三、终身教育体系下“社会—学习者”关系范式 |
第四节 社会教育理论发展中基本矛盾的博弈 |
一、社会教育理论中基本矛盾的明确化 |
二、社会教育理论基本矛盾的呈现样态 |
三、理论基本矛盾在教育中的彰显 |
第五节 社会教育理论发展中的现代化进程 |
一、社会教育理论的现代化发展与趋势 |
二、社会教育理论现代化的民主化手段 |
三、社会教育理论现代化的集团化作用 |
结语 |
附录 |
附录一: 二战后日本社会教育基本理论研究着作 |
附录二: 二战后日本社会教育基本理论研究论文 |
附录三: 二战后日本社会教育学会出版刊物汇总 |
附录四: 《月刊社会教育》杂志特辑主题 |
附录五: 《社会教育》杂志特辑主题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致谢 |
(6)环境伦理学的实践转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一、环境伦理学源于对现代化实践的反省 |
二、环境伦理学是一门实践哲学 |
三、环境伦理学的发展背离了实践哲学的性质 |
四、以实践为导向的环境伦理学发展之路 |
五、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环境伦理学的实践缘起 |
第一节 现代化实践与环境危机 |
一、工业化的生产方式 |
二、城市化的生活方式 |
三、资本逻辑驱动下的社会运行方式 |
第二节 对环境伦理的呼唤 |
一、环境伦理学的先声 |
二、环境运动的推动 |
三、对现代性哲学基础的反思 |
第三节 新伦理的诞生 |
一、早醒的神学家 |
二、职业哲学家的回应 |
三、学科共同体的形成 |
第二章 环境伦理学的主流与边缘 |
第一节 深陷元哲学论争的环境伦理学 |
一、是否应该建立一种新的环境伦理? |
二、整体主义还是个体主义? |
三、自然价值还是自然权利? |
四、对环境伦理学热衷哲学论争的社会学分析 |
第二节 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的强势 |
一、非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论 |
二、整体主体方法论 |
三、对主流环境伦理学的反思 |
第三节 视野内外 |
一、虚无的繁荣 |
二、未曾料想的成功 |
三、路在何方? |
第三章 实用主义与环境伦理的结合 |
第一节 实用主义思潮的兴起 |
一、环境实用主义的哲学基础 |
二、环境伦理对实用主义的借鉴 |
三、环境实用主义流派的形成 |
第二节 环境实用主义的贡献 |
一、公共哲学的新定位 |
二、多元主义的方法论 |
三、基于关系性的价值论 |
第三节 环境实用主义的实践 |
一、实践至上的基本原则 |
二、民主协商的解决方案 |
三、共识基础上的行动主义 |
第四章 追寻美德的努力 |
第一节 环境美德伦理的兴起 |
一、美德伦理的复兴 |
二、环境美德伦理的初步探索 |
三、对环境伦理学研究困境的突破 |
第二节 环境美德伦理的应用 |
一、对非因果性难题的解决 |
二、对消费主义的批判 |
三、以环境美德为导向的动物保护 |
第三节 环境美德的培育 |
一、环境美德培育的主体 |
二、环境美德培育的内容 |
三、环境美德培育的方法 |
第五章 环境正义及其拓展 |
第一节 从个体美德到社会正义 |
一、环境正义的概念及其内容 |
二、环境伦理的核心议题及其拓展 |
第二节 全球化时代的环境正义 |
一、环境问题的国际化与全球化 |
二、当代环境问题及其蕴含的环境正义问题 |
三、西方环境伦理学对全球环境正义的探索 |
四、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批评 |
五、全球化时代环境正义的解决原则 |
第三节 环境正义研究的新趋势 |
一、自由贸易与环境正义 |
二、代际环境正义与当代西方的政治合法性 |
三、从实体正义走向多维度的环境正义 |
结语 环境伦理学的未来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7)我国气候变化立法研究 ——以减缓、适应及其综合为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及不足 |
三、研究目的与方法 |
四、研究思路与创新 |
第一章 气候变化及其应对概论 |
第一节 问题的缘起:气候变化及其影响 |
一、气候变化的定义 |
二、气候变化的影响 |
三、气候变化的原因 |
第二节 应对路径:减缓、适应路径及其综合 |
一、减缓路径及其考量因素 |
二、适应路径及其考量因素 |
三、减缓、适应路径及其综合之必要与可行 |
第三节 气候变化政策工具:减缓与适应之手段 |
一、气候变化政策工具的内涵及其分类 |
二、对外气候变化政策工具及其利弊分析 |
三、对内气候变化政策工具与政府的责任 |
四、气候变化政策工具的选择及法定化 |
第二章 气候变化法的缘起与建构 |
第一节 气候变化法的缘起与定位 |
一、能源法不足以回应减缓的需要 |
二、气象法不足以回应适应的需要 |
三、环境法不足以回应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 |
四、气候变化法:已有法律之拓展与提升 |
第二节 气候变化法的基本范畴阐释 |
一、气候变化法的内涵 |
二、气候变化法的范式:"减缓"与"适应" |
三、气候变化法律关系 |
第三节 气候变化法的体系构建 |
一、减缓性气候变化法的内涵及构成 |
二、适应性气候变化法的内涵及构成 |
三、综合性气候变化法的正当性分析 |
第三章 我国气候变化立法需求分析 |
第一节 我国气候变化立法的外部压力 |
一、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责任 |
二、主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带来的压力 |
第二节 我国气候变化立法的内部需求 |
一、我国气候变化的基本事实 |
二、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 |
三、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 |
第三节 我国气候变化立法现状分析 |
一、我国气候变化法律体系及主要内容 |
二、我国气候变化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四章 国外气候变化立法比较借鉴 |
第一节 "分散型"气候变化立法考察 |
一、欧盟的气候变化立法 |
二、德国的气候变化立法 |
第二节 "融合型"气候变化立法考察 |
一、美国的气候变化立法 |
二、韩国的气候变化立法 |
第三节 "综合型"气候变化立法考察 |
一、日本的气候变化立法 |
二、英国的气候变化立法 |
三、菲律宾的气候变化立法 |
第四节 国外气候变化立法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
一、立法模式比较 |
二、法律制度比较 |
第五章 我国气候变化法的价值与目标 |
第一节 我国气候变化法的价值取向 |
一、秩序价值:"安全性"与"可预测性"之统一 |
二、正义价值:"自由"与"平等"之统合 |
三、效率价值:"效率"与"效益"之兼顾 |
四、价值体系的内在结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
第二节 我国气候变化法目的的选择 |
一、维护生态系统稳定 |
二、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
三、促进社会协调发展 |
四、各目的价值倾向及内在联系 |
第三节 我国气候变化法原则的确定 |
一、减适并重原则 |
二、共同参与原则 |
三、协调发展原则 |
四、各原则的价值倾向及内在联系 |
第六章 我国气候变化立法完善之构想 |
第一节 我国气候变化立法模式选择及体系建构 |
一、选择"综合型"立法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二、建构"一体两翼四向型"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的理由 |
第二节 综合性气候变化法的设计 |
一、目的与原则 |
二、管理体制 |
三、基本制度 |
第三节 减缓性气候变化法的完善 |
一、减排性立法的完善 |
二、增汇性立法的完善 |
第四节 适应性气候变化法的完善 |
一、社会适应性立法的完善 |
二、生态系统适应性立法的完善 |
结论 |
中外文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8)二战后日本校园暴力及其演变(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原因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原因 |
(二)选题意义 |
二、概念界定 |
(一)校园暴力 |
(二)欺辱 |
(三)少年不良行为 |
(四)青少年亚文化 |
(五)教育病理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四、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六、创新点和不足 |
(一)本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二)本论文的主要不足 |
第1章 二战前日本校园暴力的原发状态 |
1.1 日本的近代化与传统的冲突 |
1.1.1 社会变迁与日本人性格的双重性 |
1.1.2 武士文化与暴力性格 |
1.1.3 学校教育中的矛盾与冲突 |
1.2 校园暴力的原发状态 |
1.2.1 学生间的暴力 |
1.2.2 学生反抗学校、排斥教师的行为 |
1.2.3 破坏学校设施的暴力行为 |
1.3 二战前日本校园暴力的特点 |
1.3.1 校园暴力反映的是教育的矛盾与冲突 |
1.3.2 二战前的校园暴力还处于原发状态 |
1.3.3 铁拳制裁是日本学校的特有现象 |
1.3.4 直接对教师使用暴力和对物品设施的破坏很少 |
1.3.5 对学校和老师的集体抗议和反抗行为较多 |
本章小结 |
第2章 二战结束后日本校园暴力的散在化(1945-1954) |
2.1 二战后日本校园暴力产生的背景 |
2.1.1 二战后日本社会经济的变化 |
2.1.2 青少年亚文化 |
2.1.4 第一次少年不良行为高峰期 |
2.1.5 日本学校教育制度存在的问题 |
2.2 少年不良行为与校园暴力的散在化 |
2.2.1 学生间暴力零星出现 |
2.2.2 几乎没有对教师的暴力 |
2.2.3 火烧学校事件偶有发生 |
2.3 日本校园暴力散在化时期的对策 |
2.3.1 防止中小学生不良化的运动 |
2.3.2 肃清不健康文化 |
本章小结 |
第3章 高速发展期日本校园暴力的普遍化(1955-1973) |
3.1 经济高速发展与西方文化冲击 |
3.1.1 “已经不是战后”的时代 |
3.1.2 家庭对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影响 |
3.1.3 第二次少年不良行为高峰期 |
3.1.4 学校教育制度存在的问题 |
3.2 学生间暴力增多 |
3.2.1 流行带刀上学与学生间暴力事件 |
3.2.2 从铁拳制裁到集团欺辱 |
3.2.3 “模仿银幕”引发学校暴力事件 |
3.2.4 团伙暴力普遍化 |
3.2.5 毕业典礼成为发泄场所 |
3.2.6 升学班与就业班学生的互殴 |
3.3 对教师暴力的出现 |
3.3.1 师生关系恶化是对教师暴力的主因 |
3.3.2 个别学校对教师暴力增多 |
3.3.3 政治纷争下的师生矛盾 |
3.3.4 反抗学校守则引发的问题 |
3.4 火烧学校是破坏学校设施的主要形式 |
3.4.1 因被欺辱而放火 |
3.4.2 因“讨厌上学和考试”而放火 |
3.4.3 不良行为学生放火 |
3.4.4 因心理问题而放火 |
3.5 日本校园暴力普遍化时期的对策 |
3.5.1 防止学生不良行为运动 |
3.5.2 警察厅重视儿童的收容教育工作 |
3.5.3 学校的措施 |
本章小结 |
第4章 社会成熟期日本校园暴力的总爆发(1973-1984) |
4.1 校园暴力总爆发的背景 |
4.1.1 校园暴力爆发的经济与社会背景 |
4.1.2 第三次少年不良行为高峰期 |
4.1.3 流行文化的影响 |
4.1.4 家庭的变化和影响 |
4.1.5 20 世纪 80 年代的教育矛盾与危机 |
4.2 学生间暴力的升级 |
4.2.1 校园暴力总爆发的前奏 |
4.2.2 学生伙伴关系的恶化 |
4.3 教师受难时代的来临 |
4.3.1 埼玉县 B 中学事件与教育的一味迁就 |
4.3.2 中野七中事件与学校管理的不统一 |
4.3.3 教师谢罪事件助长暴力的升级 |
4.3.4 尾鹫中学事件与校园暴力的深刻化 |
4.4 暴力破坏学校设施的广泛参与 |
4.4.1 放火烧学校 |
4.4.2 以反对校规和打碎玻璃为主要形式 |
4.4.3 在学校制造爆炸事件 |
4.4.4 小岩四中事件为代表的学校暴乱 |
4.5 日本校园暴力总爆发时期的对策 |
4.5.1 社会各界的努力 |
4.5.2 文部省采取的对策 |
4.5.3 学校管理方面的对策 |
本章小结 |
第5章 泡沫破裂期日本校园暴力的新动向(1985-2005) |
5.1 世纪之交日本社会的变迁 |
5.1.1 金融危机的爆发与日本社会的变化 |
5.1.2 将加强法律教育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环节 |
5.1.3 继续推进教育改革 |
5.2 学生间暴力从显性向显性隐性相结合转变 |
5.2.1 “校园暴力沉静化”的背后 |
5.2.2 对欺辱的研究与认识 |
5.2.3 新传媒成为欺辱的新途径 |
5.2.4 “酒鬼蔷薇圣斗”事件 |
5.2.5 佐世保小学女生杀人事件 |
5.3 对教师暴力的新动向 |
5.3.1 崩溃学校中的教师 |
5.3.2 突发型暴力增加 |
5.3.3 强化管理的学校 |
5.4 暴力破坏学校设施的弱化 |
5.4.1 虽有数量上升但无重大事件 |
5.4.2 小规模的破坏玻璃事件 |
5.4.3 山口县光高中爆炸事件 |
5.5 日本应对校园暴力新动向的对策 |
5.5.1 关于欺辱问题的综合性措施 |
5.5.2 日本应对网络欺辱的方法 |
5.5.3 文部省主导修改校规 |
5.5.4 学校与相关机构进行协作 |
本章小结 |
第6章 二战后日本校园暴力的反思 |
6.1 日本校园暴力发生的原因分析 |
6.1.1 经济成长和社会变迁与校园暴力的关系 |
6.1.2 家庭问题是校园暴力的温床 |
6.1.3 个人的心理问题是校园病理的基础 |
6.1.4 死板的管理是校园暴力的直接原因 |
6.1.5 青少年亚文化是校园暴力的催化剂 |
6.1.6 大众传媒是校园暴力的助推器 |
6.2 日本校园暴力演变的特点 |
6.2.1 从表面化到深刻化 |
6.2.2 从显性化到显性隐性相结合 |
6.2.3 校园暴力的集团化特征 |
6.3 日本应对校园暴力的经验、教训及启示 |
6.3.1 日本化解教育矛盾与冲突的经验 |
6.3.2 日本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的教训 |
6.3.3 日本应对校园暴力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9)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消费伦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提出及研究意义 |
1.1.1 问题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基本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基本思路 |
1.4 研究内容与难点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难点 |
第2章 可持续发展消费伦理的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可持续发展消费伦理的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消费的概念 |
2.1.2 消费伦理的内涵 |
2.1.3 可持续发展的消费伦理 |
2.2 可持续发展消费伦理的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主义消费伦理思想 |
2.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3 西方消费伦理的相关思想 |
第3章 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消费伦理困境 |
3.1 消费文化变迁的伦理困惑 |
3.1.1 现阶段的消费文化发展状况 |
3.1.2 传统消费文化的迷失 |
3.2 消费主义的伦理误区 |
3.2.1 消费主义的蔓延 |
3.2.2 奢侈消费的负值效应 |
3.3 生存消费伦理失度的后果 |
3.3.1 超越自然界消费的生态环境 |
3.3.2 消费异化的生存迷惘 |
3.4 消费教育发展的伦理忧患 |
3.4.1 消费伦理教育落后 |
3.4.2 消费伦理教育体系不和谐 |
第4章 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消费伦理困境根源 |
4.1 传统消费文化传承与变异 |
4.1.1 文化价值观与中国人的消费行为 |
4.1.2 传统文化之滥觞 |
4.2 消费主义思潮的社会影响 |
4.2.1 消费主义的人性悖谬 |
4.2.2 大众消费的符号化认同 |
4.3 市场经济下的消费伦理诉求 |
4.3.1 大众消费的低碳意识淡薄 |
4.3.2 人类中心主义消费价值观的伦理桎梏 |
4.4 消费伦理教育的社会支持缺失 |
4.4.1 消费教育的社会文化偏颇 |
4.4.2 家庭、学校和社会消费教育脱节 |
第5章 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消费伦理走出困境的路径 |
5.1 遵循科学发展的消费伦理原则 |
5.1.1 消费适度性原则 |
5.1.2 消费全面性原则 |
5.1.3 消费公平性原则 |
5.2 坚持中国传统文化的消费主张 |
5.2.1 继承传统文化“黜奢崇俭”的消费理念 |
5.2.2 注重传统文化“精神至上”的消费追求 |
5.2.3 加强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消费引领 |
5.3 厘清消费主义的精神实质 |
5.3.1 消费主义的理性认识 |
5.3.2 奢侈消费“符号价值创造”的客观评价 |
5.3.3 “新奢侈消费”理念的文化提升 |
5.4 健全消费经济伦理发展的协调机制 |
5.4.1 完善良性循环的消费结构 |
5.4.2 建立消费活动与生态环境共融的发展目标 |
5.4.3 形成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并重的消费行为 |
5.5 规范大众消费行为的伦理教育引导 |
5.5.1 家庭内化的消费态度评价 |
5.5.2 学校主渠道的消费教育规范 |
5.5.3 社会支持的消费环境净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明治以来的日本汉字问题及其社会文化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要旨 |
绪论 |
一、课题的确立及其意义 |
二、先行研究的回顾和问题点 |
三、研究方法与内容结构 |
四、本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日语中汉字的来源及其主要特征 |
第一节 汉字传入日本的历史经纬 |
1.1.1 日本最初的汉字 |
1.1.2 汉字传入日本后的蛰伏期 |
1.1.3 汉字文化的确立和日本汉文的诞生 |
第二节 日语文字的构成及特点 |
1.2.1 日语中的汉字及其作用 |
1.2.2 日语中的假名及其作用 |
1.2.3 日语文字的总体特点 |
第三节 汉字的优势和特长 |
1.3.1 简洁生动,直观明了 |
1.3.2 表意文字特有的美感 |
1.3.3 强烈的表现力、冲击力 |
1.3.4 造语能力和聚字能力 |
第二章 近世至明治时期的汉字相关诸问题 |
第一节 本土文化成熟期的繁盛一"作为明治时代孕育期的江户时代 |
2.1.1 江户时代汉字尊崇的文化地位 |
2.1.2 汉字的影响和作用在江户时期的体现 |
2.1.3 汉字对明治维新的促进作用和功效 |
2.1.4 “国字”与新造翻译词的影响和作用 |
第二节 批判与质疑的风暴与转机一明治时期的汉字问题及其动态 |
2.2.1 社会文化的大惊荡——明治时代的社会文化背景 |
2.2.2 废汉字运动的风起云涌——汉字问题的官方政策及民间动态 |
2.2.2.1 直击汉字地位的社会文化动因 |
2.2.2.2 大鸣大放的讨论和政策体现的端悦——汉字问题的民间及官方动向 |
2.2.3 汉字使用的鲜明特征及划时代的影响 |
2.2.3.1 和制汉语词的旋风 |
2.2.3.2 在矛盾与创新中生成的巨大推动力——同时期汉字使用的特点、时代意义和影响 |
2.2.4 限制理念与丰硕成果并行不惊——明治时期小结 |
第三章 大正时期及昭和前期的汉字问题及其动态 |
第一节 汉字限制与改革的继续——大正时代和昭和初期 |
3.1.1 斑斓多彩的社会文化背景 |
3.1.2 革新与传统的角力——同时期汉字问题的民间动态及官方政策 |
3.1.2.1 浮华时代中汉字意识的变迁 |
3.1.2.2 限制与反限制,政策与抗争——汉字问题的民间动向或官方政策 |
3.1.3 大众传媒的繁荣化——大正时期及昭和初期汉字使用的特征及影响 |
3.1.3.1 报纸的汉字使用 |
3.1.3.2 承前启后的时代的汉字观——本时期汉字问题的文化特征 |
3.1.4 限制政策的快速生成期——大正时代和昭和初期小结 |
第二节 汉字限制运动的艰难与挣扎——战中的昭和时代 |
3.2.1 军国主义和高压统治的足音 |
3.2.2 反英美狂潮引发的汉字维护——汉字问题的民间动态及官方政策 |
3.2.2.1 国粹主义的狂舞与喧嚣 |
3.2.2.2 汉字限制的式微和战时的特殊因素——有关汉字问题的民间动向或官方政策 |
3.2.3 汉字的压倒性优势和强势——战时汉字使用的特征及影响 |
3.2.3.1 浓烈的战争色彩 |
3.2.3.2 成为军国主义的宣传工具——战时汉字问题的社会文化表征 |
3.2.4 被后世忽略的4寺殊历史时期——战中的昭和时代小结 |
第四章 昭和后期至今的汉字问题及其社会文化影响 |
第一节 战后初期的民主化运动和旧体制清算——战后汉字问题所处的社会文化体制 |
4.1.1 社会文化环境的剧变 |
4.1.2 汉字的危急存亡之秋——战后汉字问题和有关政策变迁的动因及其表现 |
4.1.2.1 美国占领当局的战略考虑 |
4.1.2.2 日本官方和民间团体的策应 |
第二节 表音文字派主导下的限制汉字风潮——战后汉字政策动向及其效应 |
4.2.1 文字和国语问题的新形势 |
4.2.2 限制汉字政策的成功制定和全面推行 |
4.2.2.1 《当用汉字表》及相关法令的制定 |
4.2.2.2 《常用汉字表》的制定 |
4.2.3 传统维护派旳抵抗与绝地反击——汉字改革法案带来的后果、批评与反思 |
4.2.3.1 《当用汉字表》及整体批判 |
4.2.3.2 《当用汉字字体表》批判 |
4.2.3.3 音训及振假名问题 |
4.2.3.4 “教育汉字”概念批判 |
4.2.3.5 汉字改革的根本理念上的谬误及反省 |
第三节 战后汉字使用上具体问题的表象及其直接后果 |
4.3.1 总量减少,总体削弱 |
4.3.2 假名取代汉字表记实词 |
4.3.3 错别字泛滥成灾 |
4.3.4 假名汉字混居一词的现象 |
4.3.5 代替字问题 |
4.3.6 “禁忌语”问题 |
4.3.7 外来语片假名问题 |
4.3.8 人名用汉字问题 |
第四节 战后汉字政策对社会文化的长远影响 |
4.4.1 对日语本身的劣化作用 |
4.4.2 对国语教育和教育整体的弊害 |
4.4.3 对社会道德和人生观的腐蚀 |
4.4.4 对传统价值观的损害 |
4.4.5 对民族文化意识的削弱 |
第五节 对汉字政策及其长远影响与弊害的反省、改革和展望 |
4.5.1 对汉字问题的多层面反思与改进 |
4.5.1.1 政府的举措——新《常用汉字表》 |
4.5.1.2 民间的推动——“汉字热”现象 |
4.5.1.3 大众舆论对汉字问题的积极关注 |
4.5.1.4 大学生群体对汉字问题的认识 |
4.5.2 对国语教育及教育整体的反思与改革 |
4.5.3 汉字改革的不足、问题和建议 |
第六节 汉字限制政策的盛衰和文化惯性——战后时期小结 |
结语 |
一、问题的提起——各个时期文化、政治背景对汉字问题的诉求 |
二、问题的形成——文化、政策因素对汉字问题的构建及其表征 |
三、问题的结果——汉字问题对各个时期社会文化的反作用 |
四、明治以来汉字问题与社会文化的关系总结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个人简历 |
四、富裕社会犯罪的动向及其特征——日本1984年版犯罪白皮书概要第二部分(论文参考文献)
- [1]战后日本家庭观念的变迁研究(19452019)[D]. 刘冰.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研究[D]. 欧阳德君. 贵州师范大学, 2019(02)
- [3]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司法体系的构建[D]. 肖姗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4]民族宗教视域下的青海藏区社会稳定研究[D]. 郭连云. 陕西师范大学, 2017(05)
- [5]战后日本社会教育理论发展研究(1945-1980)[D]. 吕慧. 南京师范大学, 2017(12)
- [6]环境伦理学的实践转向研究[D]. 郭辉. 南京大学, 2015(01)
- [7]我国气候变化立法研究 ——以减缓、适应及其综合为路径[D]. 廖建凯. 武汉大学, 2011(05)
- [8]二战后日本校园暴力及其演变[D]. 史景轩. 河北大学, 2014(10)
- [9]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消费伦理研究[D]. 田芯. 大连海事大学, 2013(06)
- [10]明治以来的日本汉字问题及其社会文化影响研究[D]. 黎力. 南开大学, 20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