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冒专利罪的立法反思(论文文献综述)
范思力[1](2021)在《完善假冒专利罪适用建言的反思》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学界对于完善假冒专利罪适用提出了诸多建言,比如废除自诉、扩充犯罪客观方面、提升刑事案件数量等。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未采纳上述建言说明当前假冒专利罪的实体和程序方面的设计仍较为符合现实需要。保留专利权人的自诉权更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大化。冒充专利、专利侵权等行为既无必要纳入假冒专利罪客观方面,也并不缺乏特殊情况下按他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现行专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权力配置较为科学合法,没有必要为了提升假冒专利刑事案件数量予以改造。司法机关对专利保护的热情应与市场需求相契合,现阶段没有必要将假冒专利罪适用作为彰显工作成效的突破口。
林娟[2](2020)在《论刑法规制假冒专利行为的困境——以刑事判决的阙如为视角》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我国的专利申请数量呈爆炸性增长,而假冒专利犯罪的判决在刑事司法中却极为少见,在绝大多数地方法院均呈现"零判决"现象,这不仅显露我国司法实践对专利制度保护的滞后,也反映出假冒专利罪本身的不完善。新一轮产业革命正在兴起,全球化步伐在加快,深入剖析假冒专利罪刑事判决阙如的成因有利于破解假冒专利罪的司法困境,切实地提高对我国专利制度的保障。
梅传强,盛浩[3](2020)在《《专利法》修正背景下专利犯罪的刑法规制调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专利权保护需求持续增强的背景下,《专利法》启动了第四次修正,拟增加假冒专利行为的罚款数额,增设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措施,以期回应专利权保护实践。从法秩序统一和法律衔接的角度来看,上述拟修正的内容会使刑法与修正后的《专利法》在惩罚力度上的衔接脱节、在惩罚门槛上的衔接错位以及在惩治范围上的衔接断层。为了弥合两法之间的冲突,完善专利权法律保护的规范体系,刑法应当在规制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具体而言,应当提高假冒专利罪的法定刑设置,加大打击力度;调高假冒专利罪的入罪标准,提升打击精度;将严重的专利侵权行为作入罪处理,拓宽保护面积;在司法实践当中转变理念和方式,强化保护效果。
贺志军[4](2019)在《刑法中的“假冒他人专利”新释》文中提出就假冒专利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假冒他人专利"的含义而言,我国专利法与刑法之间存在一定的"法域冲突"并带来法律适用的困惑,因而有必要对该要件的含义进行重新解释。从假冒专利行为侵害的法益看,以专利权作为假冒专利罪侵害法益的观点值得商榷,宜修正为"专利标示制度安全"。以该法益理论为指导对"假冒他人专利"做实质解释,就应当将其中的"假冒"行为限定为具有"使混淆误解"之本质属性的行为,从而使"非法实施专利"行为具有否定构成要件符合性之功能,属于实质的排除行为;还应当通过合理扩张解释"假冒他人专利"来涵摄"冒充他人专利"的情形,从而将此类具有实质可罚性的行为纳入该罪的处罚范围。当前应通过修改和完善相关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实现对"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进行规制的目标。
王胜[5](2019)在《论我国专利权的刑法保护》文中认为专利制度,可以说是一个国家科技发展的“推进器”。“华为折叠屏手机发布”、“港珠澳大桥通车”、“嫦娥四号奔月”、“中国高铁走向世界”,这些科技成就的取得皆离不开我国的专利制度。然而,虽然我国在专利制度的护航下,取得了众多闪亮世界的科技成果,但我们也应承认,同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在高尖端科技上依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低端商品上依然存在大量粗制滥造、仿造仿冒现象。因此,本文从刑法视角审视我国目前专利法律保护制度存在的不足,并进行反思总结、择优借鉴,进而提出了完善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的措施。本文由以下几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对专利权的法律保护进行了一般考察。首先,介绍了专利权的概念及其特征,对专利权的内容进行了概述,从而为下文做好铺垫。其次,分别论述了专利权的行政、民事以及刑事三种保护方式,通过案例数据,分析三种法律保护的状况。最后,从三种保护方式的横向对比中,总结出对专利权进行刑法保护的必要性。第二部分,系统梳理了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的现状。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对专利刑法保护现状进行了梳理:刑事立法上,介绍了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的立法现状,着重剖析了假冒专利罪的犯罪构成,并对其刑罚适用进行了概括;司法层面上,重点介绍了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种类,即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非法实施他人专利三种行为,同时,对假冒专利罪与上述三种行为进行了罪与非罪的届分。第三部分,重点对域外及我国台湾地区专利权刑事立法保护方面进行考察。本部分分为四节,分别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我国台湾地区专利权的刑法保护立法进行了介绍与对比分析,并在最后从立法模式选择、罪名与刑罚设置方面总结了上述代表性国家(地区)的立法带给我们的启示。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通过前三部分所作的基本概念厘清、国内现状系统梳理、不同国家(地区)横向对比,得出了我国大陆地区专利权刑法保护上的不足,并通过纵向总结、横向借鉴的方式提出了相应完善对策。在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的不足一节,本文通过对比我国大陆地区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法规定,通过对比域外及我国台湾地区专利犯罪的相关规定,分析出我国大陆地区专利权刑法保护在罪状选择、刑罚配置、罪名设置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四个方面需要完善的地方。在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的完善一节,为了针对性应对上述四方面的不足,本文提出了修改罪状模式、优化刑法配置、增加充实相关罪名以及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四种应对举措,并在最后给出了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条文修改事例。
王骄杨[6](2019)在《论我国专利权的刑法保护》文中研究说明我国已进入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为了保持我国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当下最紧迫是要进行产业结构改革。其核心就是建设创新型社会,形成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格局。随着近些年我国专利申请数量的激增,涉及专利权的各类案件数量随之迅猛增长。在打击专利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发现,我国刑法对于侵犯专利权类犯罪仅设立了假冒专利罪一罪,这对于当下专利权的刑法保护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如果无法更有效的规制严重侵犯专利权行为,将严重破坏我国的经济管理秩序。本文的初衷在于完善我国专利权的刑法保护,通过分析当前我国专利权犯罪的刑事立法现状,并借鉴外国有关专利的刑法保护制度,分别从立法和司法的角度来反思对专利犯罪行为规制不足的原因,在立法上试图扩大专利权刑法保护的范围,将冒充专利行为犯罪化并将假冒专利产品纳入犯罪对象之中,增加相应的"从业禁止"制度,在刑罚上细化法定刑的量刑幅度,更侧重于财产刑,从而进一步完善专利权的刑法保护制度,为遏制专利犯罪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借鉴。
徐星星[7](2018)在《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的假冒行为》文中研究表明自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至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数额门槛一降再降。数额标准模糊了法条规范语词含义的可能射程。假冒行为是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的实行行为,具有特定规范含义,与冒充、伪造、变造等行为方式有着本质差异,具有刑事可罚性。我国刑法分则在罪名设置上采用同类社会关系的分类方法,对行为方式、类型的界定较为粗糙。刑法理论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客观行为方式、既未遂形态研究尚浅,司法实践当中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的认定普遍依赖数额,假冒行为的内涵、外延亟待厘清。因而,从假冒行为语义出发,结合前置性商标法、专利法的规定,遵循刑法解释的原则和形式逻辑,不仅有利于明确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假冒行为的刑法规制范围,合理划定犯罪圈,坚守罪刑法定;还可以通过对实行行为——假冒行为的样态分析辨别既遂未遂,奠定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做到罪刑相适应。本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针对知识产权犯罪中的假冒行为进行了概述,探讨了刑法理论上行政犯形式解释路径与实质解释路径选择对于假冒行为司法认定的不同立场,论证了前置性法律法规与刑法条文衔接的可能路径和合理性,以商标法、专利法法条为依据,明确假冒注册商标罪行为对象为注册商标,按照当然解释包含服务商标;假冒专利罪的行为对象为专利号、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梳理、归纳了两罪假冒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反向假冒注册商标、冒充专利不属于刑法上的假冒。第二章围绕假冒与相关行为方式的区分展开。首先对“同一种商品”、“相同的商标”“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规范含义进行解读,阐释“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判断应当坚持严格的客观标准;其次对假冒行为方式近似法条表述语词伪造、变造、擅自制造、冒充等进行辨析;最后在语义辨析的基础上对与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相似犯罪进行区分。第三章探讨以假冒行为方式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停止形态认定及以复合手段行为方式侵犯知识产权的罪数评价。首先明确数额的功能定位,法定数额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不是犯罪既遂未遂的依据;未附着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标识的产品价值不应计入非法经营数额,销售金额相对违法所得数额更能反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其次既未遂的认定需要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最后,当假冒行为呈现复合形态时,行为人利用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成立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论处。
马翔[8](2017)在《专利权刑事法律保护的完善》文中认为2017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创新改变生活”。每一天,平凡人都在创造不平凡的新事物,让世界变得更美好。各种各样的创新形式,有些平淡无奇,有些却奇妙无比:在秘鲁,发明了可以收集空气水分并为当地人们提供干净饮用水的广告牌;在美国,3D打印技术可以重新构建受损的人体组织;在中国,你可以用石墨烯电池几分钟就可以把电池充满;在俄罗斯,尖端辅助器技术可以帮助残疾人完成日常生活和职业任务等等。创新让我们的生活更健康、更安全、更舒适。这里的创新实质上就是指专利,创新诞生专利,专利改变生活。然而,现实中伴随着大量的专利侵权。如果在新的时期下,我国不能有效合理的遏制侵犯专利权的不法行为,肯定会影响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的良好竞争环境,导致先进技术、先进工艺的退出,进而影响我国相关产业的成长,阻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我国,专利侵权案件发生后,对专利权人提供行政救济、民事救济和刑事救济三种形式的法律保护。本文研究的是如何完善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使之与经济发展相匹配。刑法保护是守护专利侵权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整个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故本文在结构和内容上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对专利权刑法保护进行了综合概述,分别介绍了域外和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制度的历史起源和发展。从我国立法、司法角度阐述了现阶段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的现状,最后从朗科公司专利维权之路的实践出发说明了专利权刑法保护的必要性。第二部分别从法理学角度和现行打击专利犯罪的刑事立法进行了分析,对我国刑法典中唯一规定侵犯专利权犯罪——假冒专利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作出了解析,并着重剖析了法条中“假冒他人专利”和“情节严重”的具体含义。在司法实践操作层面,从当前的司法解释入手,进一步分析了假冒专利罪的行为特征,并探讨了在司法实践中上如何合理的划分“假冒专利罪”与其他相关的罪名。第三部分指出并分析了我国目前专利权刑法保护所面临的缺陷和挑战,指出了应纳入刑法保护而尚未纳入的专利权犯罪行为,并说明了其被刑法所规制必要性。最后对专利权刑法保护的不足进行了反思。第四部分是对专利权刑法保护的域外探究,分别从立法模式、罪名体系、刑罚设置三个方面进行了对比和分析,提出了有益于我们借鉴的内容。第五部分是对专利权刑法保护完善的建议和思考。在综合考量和分析了各种因素后,对假冒专利罪的立法修改和非法实施他人专利罪的增设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刑罚配置问题进行了分析。
杨帆[9](2017)在《知识产权刑法的面向:强化和适正》文中研究指明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是广受国内外关注的法律问题,在政治、经济、文化层面产生相当的社会影响。与之相呼应,在刑事领域知识产权刑法强化保护快速趋势是近年来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存在的客观现象,我国知识产权犯罪刑事理论研究中也广泛存在加强或扩张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法网的诉求,知识产权刑法强化保护遂成为我国经济犯罪领域较引人瞩目的现象。“刑罚乃双刃之剑,用之不当则两受其害”,且知识产权相关利益的分配和归属十分复杂,从刑法理性精神和谦抑原则出发,我们必须审慎对待知识产权刑事法网的快速强化,追问合理性和妥当性,以尽量确保刑法介入知识产权保护的适当性。本文即以“知识产权刑法适度保护”为核心主线,从我国知识产权犯罪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现状实证分析出发,全面分析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强化现象,结合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历史、国际背景,探讨当前我国创新型国际宏观发展战略下知识产权刑法强化保护的合理性和适当性,具体提出我国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政策,结合具体司法实践深入考察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罪名设置、刑罚适用、运作机制等。本文全文约27万余字(含注释),分为导言、六个正文章节和结论,呈递进式结构。导言。该部分从我国当前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强化现象为切入点,简要分析知识产权强化保护效用的复杂性并梳理当前刑法学界研究现状。对于知识产权刑法强化保护现象及其适度性反思,我国刑法学界尚未予以认真思考,相关研究尚显薄弱,有待加强。本文采取案例实证分析及部门交叉研究方法探讨这一具有相当理论和实践意义的经济犯罪领域热点问题。第一章,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强化现象。本章旨在具体梳理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强化现象,以便全面、深入地予以认知和分析。近年来,我国刑事司法领域通过规范性司法解释和个案适用日益强化了对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力度和范围,诸如降低知识产权犯罪入罪门槛、采取刑事立法技术措施、对知识产权条文用语进行“独立性”扩大解释、知识产权犯罪领域中非法经营罪罪名的大量司法适用等,而且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的加强也进一步促使我国知识产权刑案数量大幅快速增加。而从对理论研究现状的爬梳来看,增设知识产权犯罪罪名和提升知识产权刑罚力度是当前我国刑法学界的主流呼声,具有全面性、综合性、权利导向性等特征。理论和实务的遥相呼应,使我国知识产权刑法强化保护更为引人瞩目。第二章,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强化现象评析。本章旨在分析我国知识产权刑法强化保护现象的成因及诸多质疑,引入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适度性视角。我国知识产权刑法强化保护有其内外在原因,内因在于我国创新型国家宏观发展战略的推动,外因在于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国际化潮流中知识产权刑法强化保护趋向的导引,而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美国在国际范围内采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霸权主义途径强力提升知识产权刑法保护水平对我国采取的诸多促压措施也对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水平的快速提升有着重要影响。不可否认,当前学界也存在不少对于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强化现象的质疑,诸如存在刑罚效用、忽视利益平衡、知识产权刑法解释妥当性、运动式执法等问题。警惕刑法过度扩张是刑法理性精神的弘扬和应然追求,但我们也要看到知识产权刑法保护有其一定合理性,要多向度地采取自主性视角对待,坚持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适度性立场。第三章,知识产权刑法适度保护的多维面向。本章旨在厘清知识产权刑法适度性保护的概念及几组相关概念。知识产权适度保护要立足于过程的协调相适、罪名的合理设置、刑罚的罪刑、司法的运作有序。知识产权刑法保护要注意和知识经济市场秩序相协调,坚持保障经济自由和平等保护,摒弃社会管制思维和司法保护的地方主义。知识产权刑法保护要立足于“私益”,但也要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公益”因素,坚持知识产权利益平衡原则和民刑保护的层次性。知识产权刑法保护要走符合“本土”现实条件的国际化,坚持自主性保护而反对依附性保护。第四章,知识产权刑法适度保护的原则和路径。本章旨在探讨我国知识产权刑法适度保护的宏观指导标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统摄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基本国家刑事政策,而知识产权具体刑事政策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当性根基密切相关。相较劳动财产说和人格财产说,主张弹性保护的功利主义知识产权保护立场较切合我国当前国情,应当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主导原则,稳步提高、动态平衡、双向回应则是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具体路径。刑事司法解释对于“复制发行”采取扩大解释使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虚置,符合当前加强我国文化产业保护和促进创新的客观要求,并未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根据功利主义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立场应当予以坚持。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限,根据功利主义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立场,商业秘密刑事法益不应立足于产权理论,而应根据反不正当竞争理论界定为“商业秘密持有人的市场竞争优势利益”,从而厘清商业秘密“新颖性”判断、重大损失司法认定、离职员工泄密行为可罚性等问题。第五章,我国知识产权刑法适度保护的具体考察和建议(上)。本章旨在具体考察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协调相适”和“罪名设置”。立足于知识产权刑事政策,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协调相适”要做到稳步强化、双向回应、动态平衡;根据法益保护原则,知识产权罪名设置既要及时,又要注意范围适当,与知识产权发展水平和社会需要相适应。第六章,我国知识产权刑法适度保护的具体考察和建议(下)。本章旨在具体考察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罪刑适当”和“运作有序”。知识产权刑罚的强度既要注重遏制知识产权犯罪,又要注意保持刑法的谦抑性,法定刑提升、入罪门槛的设定、罚金刑适用要合理有节。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机制要与民行保护协调对接,积极拓展跨部门合作机制,稳步推进知识产权犯罪刑事和解,完善知识产权犯罪自诉程序。结论。知识产权制度服务国家宏观发展战略,以激励创新为重要目的,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绝非“权利保护”的单向度导引,而必须注重利益衡平和政策调整。该部分在简要回顾本文论证脉络的基础上,期许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理论研究更为深入,凸显自主性和时代性,实现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适度性。
赵秉志,刘志伟,阴建峰,左坚卫,刘科,袁彬,黄晓亮,张磊[10](2016)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法完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目次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法完善的共性问题(一)完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法的理念与政策(二)完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法的途径(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罚完善二、侵犯商标权犯罪的立法完善(一)假冒注册商标罪行为方式的立法完善(二)假冒注册商标罪行为对象的立法完善(三)侵犯注册商标犯罪情节的立法完善(四)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法定刑的立法完善(五)侵犯注册商标犯罪立法完善的条文草拟三、侵犯专利权犯罪的立法完善(一)是否应当增设专利侵权罪(二)是否应当增设冒充专利罪(三)假冒专利犯罪立法完善的条文草拟四、侵犯着作权犯罪的立法完善
二、假冒专利罪的立法反思(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假冒专利罪的立法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1)完善假冒专利罪适用建言的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一、假冒专利罪保留自诉的程序设计仍符合专利市场发展现状 |
二、假冒专利罪适用情形的局限与现行法律制度体系较为协调 |
三、通过调整专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升假冒专利刑事案件数量并不可行 |
四、司法机关应理性看待假冒专利罪的适用现状 |
(2)论刑法规制假冒专利行为的困境——以刑事判决的阙如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刑事司法对假冒专利的判决阙如 |
(一)既判案件数量少是当前我国假冒专利刑事司法表现出的总特点 |
(二)假冒专利刑事司法判决数量极少并非正常逻辑 |
二、我国假冒专利罪判决阙如的成因 |
(一)假冒专利罪的立法缺陷 |
1.客观行为的模糊性 |
2.入罪门槛规定情形的模糊性且入罪门槛过低 |
(二)假冒专利罪在司法适用过程中的障碍 |
1.对行政机关具有高度的依赖性 |
2.假冒专利罪侦查权的启动存在不确定性 |
三、完善假冒专利罪的建议 |
(一)立法层面 |
1.增设行为方式 |
2.入罪门槛的双标准 |
(二)司法实践层面 |
四、结语 |
(3)《专利法》修正背景下专利犯罪的刑法规制调整(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专利法》修正背景下专利犯罪的规制样态分析 |
(一) 刑法与修正后的《专利法》在惩罚力度上的衔接脱节 |
(二) 刑法与修正后的《专利法》在惩罚门槛上的衔接错位 |
(三) 刑法与修正后的《专利法》在惩治范围上的衔接断层 |
三、《专利法》修正后的刑法规制调整 |
(一) 提高假冒专利罪的法定刑设置, 加大打击力度 |
(二) 调高假冒专利罪的入罪标准, 提升打击精度 |
(三) 将严重的专利侵权行为作入罪处理, 拓宽保护面积 |
(四) 在司法实践中转变理念和方式, 强化保护效果 |
四、结语 |
(5)论我国专利权的刑法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专利权法律保护的一般考察 |
(一) 专利权的概念及特征 |
1. 专利权的概念 |
2. 专利权的特征 |
(二) 专利权的保护措施 |
1. 专利权的行政保护 |
2. 专利权的民事保护 |
3. 专利权的刑法保护 |
(三) 专利权刑法保护的必要性 |
二、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的现状 |
(一) 立法层面 |
1. 侵犯专利权犯罪的立法现状 |
2. 假冒专利罪的犯罪构成 |
3. 假冒专利罪的刑罚适用 |
(二) 司法层面 |
1. 侵犯专利权行为种类 |
2. 假冒专利的罪与非罪 |
三、域外及我国台湾地区专利权刑法保护的立法考量 |
(一) 英美法系国家专利权的刑事立法 |
1. 英国专利权的刑法保护 |
2. 美国专利权的刑法保护 |
(二) 大陆法系国家专利权的刑事立法 |
1. 德国专利权的刑法保护 |
2. 日本专利权的刑法保护 |
(三) 我国台湾地区专利权的刑事立法 |
1. 历史沿革 |
2. 台湾地区专利去犯罪化原因初探 |
(四) 域外及台湾地区立法对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的启示 |
1. 立法模式选择方面 |
2. 罪名设置方面 |
3. 刑罚设置方面 |
四、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上的不足与完善 |
(一) 我国大陆地区专利权保护上的不足 |
1. 罪状选择不够科学 |
2. 刑罚配置不尽合理 |
3. 罪名设置过于单一 |
4.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 |
(二) 我国大陆地区专利权刑法保护的完善 |
1. 修改罪状模式 |
2. 优化刑罚配置 |
3. 增加和充实相关罪名 |
4.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论我国专利权的刑法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我国专利权的刑法保护概述 |
(一)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的现状及立法沿革 |
(二)我国加强专利权刑法保护的依据 |
二、我国专利权犯罪刑事立法分析及司法认定 |
(一)假冒专利罪的犯罪构成 |
1.假冒专利罪的客观要件 |
2.假冒专利罪的客体要件 |
3.假冒专利罪的主体要件 |
4.假冒专利罪的主观要件 |
(二)假冒专利罪的司法认定 |
1.假冒专利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
2.关于假冒专利罪主观方面“明知”的认定 |
3.关于假冒专利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
三、我国当前专利权刑法保护面临的问题 |
(一)冒充专利行为无刑法规制 |
(二)非法实施他人专利行为无刑法规制 |
(三)假冒专利罪入罪门槛过高 |
四、域外专利刑事立法考察与分析 |
(一)英美法系国家专利权之刑法保护制度 |
1.英国的专利权刑事立法考察 |
2.美国的专利权刑事立法考察 |
(二)大陆法系国家专利权之刑法保护制度 |
1.法国的专利权刑事立法考察 |
2.德国的专利权刑事立法考察 |
3.日本的专利权刑事立法考察 |
(三)我国与域外各国(地区)对专利权刑法保护的比较 |
1.各国(地区)侵犯专利权犯罪的立法方式比较 |
2.各国(地区)侵犯专利权犯罪的种类比较 |
3.各国(地区)侵犯专利权犯罪的法定刑比较 |
(四)各国(地区)侵犯专利权犯罪的立法启示 |
五、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的完善 |
(一)扩大假冒专利罪犯罪对象的范围 |
(二)增设冒充专利罪 |
(三)建立专利权犯罪"从业禁止"制度 |
(四)刑罚体系设置的改善 |
1.减轻自由刑,扩大财产刑的适用 |
2.细化法定刑幅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的假冒行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假冒行为概述 |
第一节 知识产权犯罪中假冒行为对象的法理审视 |
一、违法性独立判断标准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坚守 |
二、罪状描述方式与假冒行为对象的界定 |
第二节 知识产权犯罪中假冒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探讨 |
一、假冒行为方式的界定 |
二、反向假冒注册商标疏议 |
三、冒充专利行为探讨 |
第二章 假冒与相似行为方式的辨析 |
第一节 假冒行为的行政违法性解读 |
一、同一种商品的解读 |
二、相同的商标的解读 |
三、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解读 |
第二节 假冒与伪造、变造、擅自制造、冒充的辨析 |
一、假冒、伪造、变造、擅自制造、冒充五者区分的刑法意义 |
二、假冒、伪造、变造、擅自制造、冒充区别的辨析 |
三、假冒注册商标罪之“假冒”与假冒专利罪之“假冒”辨析 |
第三节 从客观行为方式区分相近犯罪 |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区分 |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与诈骗罪的区分 |
三、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与虚假广告罪的区分 |
第三章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假冒行为停止形态及罪数评价 |
第一节 数额与犯罪构成、假冒行为停止形态的关系 |
一、数额的功能定位 |
二、非法经营数额的理解 |
三、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 |
第二节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未遂的认定 |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未遂形态辨析 |
二、假冒专利罪未遂形态辨析 |
第三节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复合行为罪数评价 |
一、一罪数罪问题 |
二、牵连犯与想象竞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专利权刑事法律保护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动态 |
(三)研究目的和意义 |
1.研究目的 |
2.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 |
一、专利权的刑法保护概述 |
(一)专利权概述 |
(二)专利权刑法保护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
1.域外专利权刑法保护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
2.我国专利刑法保护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
(三)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现状 |
1.专利权的立法现状 |
2.专利权的刑事司法现状 |
(四)侵犯专利权行为类型解读 |
1.假冒专利行为 |
2.非法实施他人专利行为 |
(五)专利权刑法保护的必要性---以朗科公司专利维权之路为视角 |
二、专利权犯罪刑事立法分析及司法认定 |
(一)假冒专利罪的法条解读和学理阐述 |
1.“假冒专利罪”的法条分析 |
2.“假冒专利罪”的观点纷争 |
(二)假冒专利罪的司法解释及实践认定 |
1.当前相关司法解释的探究 |
2.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 |
3.假冒专利罪与相关罪名的合理界分 |
三、我国当前专利权刑法保护面临的挑战及思考 |
(一)侵犯专利权行为刑法打击的现实挑战 |
1. 挑战之一:冒充专利行为无法规制 |
2. 挑战之二:非法实施他人专利行为无法规制 |
(二)专利权刑法保护缺失的思考 |
1.立法考虑的受限性 |
2.立法修正的滞后性 |
四、专利权刑事法律保护的域外考察与分析 |
(一)立法模式概况 |
(二)罪名体系分类 |
(三)刑罚设置归纳 |
五、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的路径选择及完善 |
(一)专利权刑法保护的适度性 |
(二)完善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的设想 |
1.调整立法模式,采用结合型立法模式。 |
2.扩大专利权保护的范围-修正和增设相关的罪名 |
3.合理调整刑罚种类的配置 |
4.专利权侵权类犯罪设置为亲告罪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知识产权刑法的面向:强化和适正(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强化现象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的强化保护 |
一、降低入罪罪量标准 |
二、明确修正的犯罪构成类型的强化路径 |
三、重新阐释知识产权刑法条文用语 |
四、运用特定刑法技术措施 |
第二节 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实践的强化保护 |
一、刑事司法实务的“目的性”解释 |
二、刑事司法实务的实证统计 |
第三节 知识产权犯罪刑事理论研究的强化呼声 |
一、知识产权犯罪研究代表性学术专着立场综述 |
二、知识产权犯罪研究论文中有关强化知识产权刑事法网的观点 |
三、评析 |
第二章 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强化现象评析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刑法强化保护的合理和必要 |
一、从知识经济条件下的我国创新型国家宏观发展战略角度观察 |
二、从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国际化潮流的角度观察 |
(一)知识产权法国际化的内涵及特点 |
(二)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国际化的动力 |
(三)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国际化对中国知识产权刑法的影响 |
三、从我国当前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实践角度观察 |
第二节 知识产权刑法强化保护的局限和质疑 |
一、从美国强力推行知识产权国际刑事保护的角度观察 |
(一)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国际化过程中的美国因素 |
(二)中美知识产权争端及中国刑事保护的回应 |
(三)美国强力推进我国提升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标准的局限和质疑 |
二、从当前我国民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水平角度的考察 |
三、从刑法威慑效果角度的考察 |
四、从刑事司法罪名适用的合理性角度考察 |
五、从增设罪名(罪状)的论证合理性角度考察 |
第三章 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适度性及相关概念厘清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适度性 |
第二节 知识经济市场机制和刑法干预 |
一、知识产权与市场机制 |
二、知识经济与刑法干预 |
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私权和公益 |
一、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 |
二、知识产权中的“公益” |
三、相关刑法问题 |
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化和本土化 |
一、我国知识产权移植背景下的国际化和本土化 |
二、相关刑法问题 |
第四章 知识产权刑法适度保护的刑事政策导向 |
第一节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价值导向 |
第二节 知识产权犯罪专门刑事政策的具体导向 |
一、知识产权刑法保护正当性的法理根基 |
(一)知识产权保护法理根据诸观点 |
(二)知识产权保护正当性诸观点评析 |
(三)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政策的确立:以功利主义财产观为基础 |
第三节 知识产权刑事政策对知识产权刑法适度保护的导向例证之一: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虚置之争再思考 |
一、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虚置之争诸观点立场分析 |
二、销售侵权复制品虚置之争的刑事政策维度 |
第四节 知识产权刑事政策对知识产权刑法适度保护导引例证之二:侵犯商业秘密司法适用若干疑难问题的刑事政策角度分析 |
一、商业秘密刑事法益明确界定的必要性 |
二、商业秘密刑事法益相关理论立场评析 |
三、商业秘密刑事法益的定位 |
四、基于商业秘密刑事法益解释导向作用的疑案分析 |
第五章 我国知识产权刑法适度保护的具体考察(上) |
第一节 “罪名合理”侧面的具体考察:以法益保护原则为主线 |
一、稳步强化 |
二、双向回应 |
三、动态衡平 |
第二节 “罪名合理”侧面的具体考察:以法益保护和政策协调相结合为主线 |
一、罪名合理设置方面的考察 |
二、罪名合理适用方面的考察 |
第六章 我国知识产权刑法适度保护的具体考察(下) |
第一节 “罪刑适当”侧面的考察:以刑的制配为考察主线 |
一、知识产权犯罪法定刑提升问题 |
二、知识产权犯罪“入罪门槛”问题 |
三、知识产权犯罪罚金刑适用问题 |
第二节 “运作有序”侧面的考察:以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机制为主线 |
一、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
二、完善知识产权犯罪刑案刑事和解制度 |
三、完善知识产权犯罪自诉程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法完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目次 |
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法完善的共性问题 |
(一)完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法的理念与政策 |
1. 完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法的理念 |
2. 完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法的政策 |
(二)完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法的途径 |
1.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合理确定 |
2. 知识产权立法的明确性 |
(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罚完善 |
1.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主刑改革 |
2.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附加刑改革 |
二、侵犯商标权犯罪的立法完善 |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行为方式的立法完善 |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行为对象的立法完善 |
1. 关于服务商标之刑法保护问题 |
2. 关于证明商标之刑法保护问题 |
3. 关于集体商标之刑法保护问题 |
(三)侵犯注册商标犯罪之情节的立法完善 |
(四)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法定刑的立法完善 |
(五)侵犯注册商标犯罪立法完善的条文草拟 |
三、侵犯专利权犯罪的立法完善 |
(一)是否应当增设专利侵权罪 |
(二)是否应当增设冒充专利罪 |
(三)假冒专利犯罪立法完善的条文草拟 |
四、侵犯着作权犯罪的立法完善 |
(一)“以营利为目的”主观要件要素的完善 |
(二)行为方式的完善 |
1. 非法出租侵权复制品行为的犯罪化问题 |
2. 刑法典第217条中的“复制发行”的完善问题 |
3.商业使用盗版软件行为的犯罪化问题 |
4. 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犯罪化问题 |
5. 破坏技术保护措施行为的犯罪化问题 |
(三)定罪量刑情节的完善 |
1. 关于取消“违法所得数额”的问题 |
2. 关于将侵犯着作权罪的定罪情节修改为“非法经营数额较大、数量较多、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问题 |
3. 关于将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犯罪情节修改为“销售金额较大、销售侵权复制品数量较多、次数较多、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问题 |
(四)法定刑的完善 |
(五)侵犯着作权犯罪立法完善的条文草拟 |
1. 关于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着作权罪)的修改 |
2. 增设第二百一十七条之一,内容为: |
3. 关于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修改 |
五、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完善 |
(一)刑法典第219条第2款“应知”的取消问题 |
(二)“为境外获取、披露、使用商业秘密的,从重处罚”的增设 |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类型的调整 |
1. 划分行为类型的标准不统一 |
2.“允许他人使用”之规定混淆了不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类型 |
(四)完善商业秘密罪的定罪量刑情节 |
(五)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法完善的条文草拟 |
四、假冒专利罪的立法反思(论文参考文献)
- [1]完善假冒专利罪适用建言的反思[J]. 范思力.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02)
- [2]论刑法规制假冒专利行为的困境——以刑事判决的阙如为视角[J]. 林娟.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0(04)
- [3]《专利法》修正背景下专利犯罪的刑法规制调整[J]. 梅传强,盛浩.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0(01)
- [4]刑法中的“假冒他人专利”新释[J]. 贺志军. 法商研究, 2019(06)
- [5]论我国专利权的刑法保护[D]. 王胜. 山东大学, 2019(09)
- [6]论我国专利权的刑法保护[D]. 王骄杨. 黑龙江大学, 2019(03)
- [7]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的假冒行为[D]. 徐星星. 华东政法大学, 2018(02)
- [8]专利权刑事法律保护的完善[D]. 马翔. 云南财经大学, 2017(10)
- [9]知识产权刑法的面向:强化和适正[D]. 杨帆. 上海交通大学, 2017(09)
- [10]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法完善问题研究[A]. 赵秉志,刘志伟,阴建峰,左坚卫,刘科,袁彬,黄晓亮,张磊. 刑事法治发展研究报告(2013——2014年卷),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