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教育助推器

检察教育助推器

一、检察教育的助推器(论文文献综述)

廖庆峰[1](2022)在《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2021年工作回顾过去的2021年,是钦州检察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人?

史兆琨,郭荣荣[2](2021)在《用好大数据 为检察监督按下“快进键”》文中认为伴随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据已成为重要生产要素,这座巨大“宝藏”正显示出前所未有的使用价值和发展潜力,在国家治理方面尤其大有可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

刘超,唐瑞[3](2021)在《用心为大局服务 用情为人民司法》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2月22日,在兰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柳小惠向大会作《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过去五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用心?

解思辛,黄璐[4](2021)在《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实证考察及效能提升——基于对J省H市2016年至2020年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分析》文中研究指明由于刑事再审检察建议具有同级性、便利性的独特优势,其逐渐成为与抗诉并列的检察监督方式。但是经实证研究发现,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及相对统一的裁判标准,检察院内部考核对案件数量也有所影响,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检察建议的办理质效。同时,检察建议案件数不断增加,反映出极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足、定案把关机制不严、内部纠错机制不强的问题。有鉴于此,有必要明确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通过统一法检两院法律适用、强化法检两院的沟通协调、提升刑事法官司法素能、完善定案把关机制、健全法院内部自主纠错机制等一系列措施,激发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制度优势和效能,不断提升刑事裁判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刘淑妹[5](2021)在《检察机关开展亲职教育的路径选择》文中提出家庭因素是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者受到不法侵害的重要因素。检察机关开展亲职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能够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减少未成年人被害。司法实践中,可以立足办案开展强制亲职教育,依托宣教开展一般亲职教育,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适时发出督促监护令,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王燕[6](2021)在《检察民事公益诉讼范围拓展研究》文中认为

黄俊[7](2021)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司法实践检视与对策构思》文中研究说明

陈勇[8](2021)在《新时代检察机关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的实践与思考》文中研究指明2018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深刻把握新时代检察机关职能定位,践行检察新理念,努力构建刑事诉讼监督"四梁八柱";坚持综合施策,持续提高刑事诉讼监督品质;服务保障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当前,检察机关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监督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方式有待更新、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应坚持以新司法理念引领提升监督质效,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不断拓展监督手段和方式,提升监督素能。

全荃[9](2021)在《我国犯罪记录制度体系化研究》文中指出在我国,构建体系化的犯罪记录制度首先应在理论上就犯罪记录制度进行证成。正义理论、功利主义、标签理论与羞耻理论都可以为犯罪记录制度的正当性提供理论资源。总体来看,我国犯罪记录的构建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进行。从实践层面看,我国犯罪记录制度呈现出非体系化、封闭性的特征。在未来建构中国犯罪记录制度体系时,需要改变此种封闭性的运作方式,这就首先需要从理论上厘清犯罪记录制度的基本措施体系。具体而言,应当构建起犯罪信息登记制度、犯罪人员信息通报制度、犯罪信息查询机制、犯罪记录的消灭制度,并且优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明确违反犯罪记录制度规定的主体责任。从实践层面看,犯罪记录制度的构建需要处理好刑事司法体系内外两方面的关系。这就要求,一方面,必须要完善犯罪记录制度本身的制度设计,明确犯罪记录制度中禁止封存的犯罪记录的范围,同时必须要对犯罪记录报告义务期间进行合理设置;另一方面,要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与其他社会制度之间的制度衔接设计,包括犯罪记录制度与前科制度之间的制度衔接设计、犯罪记录制度与违法记录之间的制度衔接设计、犯罪记录制度与社会信用制度之间的制度衔接设计。

高倩云[10](2021)在《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文中研究表明信息技术的不断研发升级和广泛推广应用以超前的速度和广度影响和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但其在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使个人信息面临被不法利用的巨大风险,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则进一步加大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难度。如何更好地维护个人信息安全迫在眉睫,然而当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在立法、执法、司法等领域都面临一定困境。大规模侵害个人信息权利的现象越发严重乃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全面落实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时机之下,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引入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可以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权利从而呼应人格利益保护的现实需求。同时,也符合当前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稳妥进行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更好服务于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时代诉求。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更符合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保护的特殊要求与现实需要,构建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可以更全面、更有效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因此,本文拟从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角度探讨如何更好地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希望能够为构建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一些思路。文章总共由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组成。引言部分概括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通过梳理国内外关于该问题的研究现状撰写文献综述,并且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以及创新和不足。文章的正文部分总共包含三个章节:第一章的主要内容是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的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包括个人信息的概念与属性,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与特征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纳入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在具体概念辨析中,个人信息具有人格权、财产权、公共利益属性。行政公益诉讼是特殊类型的行政诉讼,其提起主体具有特殊性,并且具有维护公共利益的特殊性以及预防性和监督性。第二章主要阐述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行政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行政公益诉讼的必要性体现在个人信息受侵情况严重且亟需保护,现有的保护机制保护个人信息较为乏力以及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匿乏三个方面;个人信息保护纳入行政公益诉讼的可行性主要体现在个人信息的公共利益属性符合公益诉讼标的要求,个人信息保护纳入行政公益诉讼具有法律依据以及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具有客观可行性三个方面。第三章详细阐述了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构建,从明确检察机关诉讼地位、合理把握案件受理范围、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优化法律程序设计、改进司法实践等方面对构建、完善该项制度提出方案。

二、检察教育的助推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检察教育的助推器(论文提纲范文)

(1)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2021年工作回顾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高质量法律监督坚持和扞卫“两个确立”
    二、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以高水平检察履职守护平安钦州法治钦州
    三、积极融入中心大局,以高品质检察服务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四、坚持深耕主责主业,以高质效检察办案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狠抓队伍教育整顿,以高站位自我革命推进从严管党治检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以高标准制约监督规范检察权运行
2022年工作安排

(2)用好大数据 为检察监督按下“快进键”(论文提纲范文)

办案
便捷与规范碰撞出别样火花
监督
跨部门数据共享提升监督质效
创新
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百花齐放

(4)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实证考察及效能提升——基于对J省H市2016年至2020年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实证考察:J省H市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审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案件类型分布较为分散。
        2.建议加重刑罚的案件数较多。
        3.检察建议被采纳的比率高。
    (二)具体审理情况
        1.采纳情况。
        (1)事实认定问题。
        (2)法律适用问题。
        (3)程序违法。
        2.不予采纳情况。
        (1)事实认定问题。
        (2)法律适用问题。
二、规范解读:刑事再审检察建议之理论分析
    (一)检察建议的法律性质考辩
    (二)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历史沿革
    (三)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制度特色
三、症结剖析: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一)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依据缺失
    (二)欠缺相对统一的裁判标准
    (三)检察院内部考核对案件数量有所影响
    (四)极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足
    (五)定案把关机制不严
    (六)法院内部纠错机制不强
四、对策建议:完善检察建议审理机制、提升原审裁判质量的具体路径
    (一)明确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
    (二)统一法检两院法律适用
    (三)强化法检两院的沟通协调
    (四)提升刑事法官司法素能
    (五)完善定案把关机制
    (六)健全法院内部自主纠错机制

(5)检察机关开展亲职教育的路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一、家庭因素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影响
二、检察机关开展亲职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亲职教育的定义
    (二)开展亲职教育的必要性
三、检察机关开展亲职教育的路径选择
    (一)开展亲职教育的法律依据
    (二)开展亲职教育的具体举措
        1.立足办案,开展强制亲职教育
        2.依托宣教,开展一般亲职教育
        3.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4.适时发出督促监护令

(8)新时代检察机关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的实践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山东省检察机关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实践探索
    (一)践行检察新理念,努力构建刑事诉讼监督“四梁八柱”
    (二)综合施策,持续提升刑事诉讼监督品质
    (三)服务保障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当前检察机关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三、新时代检察机关优化刑事诉讼监督职责的路径展望

(9)我国犯罪记录制度体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目的
    二、研究意义
        (一)研究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的理论意义
    三、文献综述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三)对既有研究的评述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内容
    五、研究方法
        (一)文献分析法
        (二)规范分析法
        (三)比较分析法
    六、研究可能存在的创新
第一章 犯罪记录与犯罪记录制度
    第一节 犯罪记录的定义与性质
        一、宣告犯罪说
        二、刑罚处遇说
        三、混合性质说
        四、定罪科刑说
        五、特殊适用说
        六、五种学说的综合命题:功能取向的动态界定方案
    第二节 犯罪记录制度的概念与学说
        一、法定的犯罪记录制度
        二、犯罪记录制度的学说
    第三节 犯罪记录制度的“上下”与“内外”
        一、我国古代的犯罪记录制度
        二、我国当代的犯罪记录制度
        三、西方的犯罪记录制度
    第四节 犯罪记录制度的特征
        一、个体性
        二、终身性
        三、负面性
        四、不可抹除性
        五、影响不可控性
    本章小结
第二章 犯罪记录制度体系化的哲学根基
    第一节 价值维度的个人分析:正义理论在分析犯罪记录制度中的优劣
        一、正义理论的历史和代表性理论的选取
        二、一生的不法性理论:理论割裂和制度发展停滞
        三、回溯性理论:过于功利化
    第二节 价值维度的制度分析:功利主义理论在分析犯罪记录制度中的优劣
        一、功利主义的核心理念和代表理论选取
        二、效用理论:无法寻求犯罪记录制度的计算基准
        三、威慑理论:假定失效和犯罪记录制度无法被证立
    第三节 事实维度的分析:犯罪哲学视角下的犯罪记录制度
        一、标签理论:犯罪记录制度无法完成人权保障
        二、羞耻理论:犯罪记录主体心理受损
    第四节 本文的观点:并合理论作为犯罪记录制度的基础
        一、并合理论的核心观点及其与犯罪记录制度分析的契合性
        二、犯罪记录制度的正当性Ⅰ:犯罪预防的需要
        三、犯罪记录制度的正当性Ⅱ:并合理论对废除论的反驳
        四、犯罪记录制度的正当性Ⅲ:并合理论对保留论的延伸
    本章小结
第三章 犯罪记录制度体系化的域外观照
    第一节 德国犯罪记录制度的体系化经验
        一、犯罪记录制度体系化的规制工具:有限记载
        二、犯罪记录制度体系化的价值依系:衡平原则
    第二节 英国犯罪记录制度的体系化经验
        一、犯罪记录制度体系化的结构限制:社会复归
        二、犯罪记录制度体系化的行动规准:遵循比例
    第三节 美国犯罪记录制度的体系化经验
        一、犯罪记录制度体系化的双重功能取向之一:服务公众
        二、犯罪记录制度体系化的双重功能取向之二:服务司法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我国犯罪记录制度体系化的观念论建构
    第一节 体系化动议:我国犯罪记录制度的非体系化徵候
        一、跨域适用相对封闭
        二、封存制度暂时悬搁
        三、信息查询缺乏统合
        四、规范评价界限模糊
    第二节 我国犯罪记录制度体系化的基点与标靶
        一、我国犯罪记录制度体系化的理论基点
        二、我国犯罪记录制度体系化的目的理性
    第三节 体系化犯罪记录制度的应然结构
        一、体系化犯罪记录制度的常设系统
        二、体系化犯罪记录制度的救济系统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我国犯罪记录制度体系化的实践论展开
    第一节 我国犯罪记录制度的体系内运作
        一、统一的国家犯罪记录信息系统是运行基础
        二、犯罪记录制度的运行体系
        三、犯罪记录制度的检察监督
    第二节 我国犯罪记录制度的社会性运作
        一、明确犯罪记录的禁止封存范围
        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和前科制度之间的衔接
        三、犯罪记录制度和违法记录制度需要有效衔接
        四、犯罪记录制度与社会信用制度之间的衔接
        五、设置科学合理的犯罪记录报告义务期限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10)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1.选题背景
        2.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1.国内研究综述
        2.国外研究综述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1.研究思路
        2.研究方法
    (四)创新与不足
        1.创新
        2.不足
一、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的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一)个人信息的概念与属性
        1.个人信息的概念辨析
        2.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
    (二)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与特征
    (三)个人信息保护纳入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
        1.权力制约理论
        2.诉讼担当理论
二、个人信息保护纳入行政公益诉讼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个人信息保护纳入行政公益诉讼的必要性
        1.个人信息受侵害状况严重、亟需保护
        2.现有保护机制对个人信息保护乏力
        3.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匿乏
    (二)个人信息保护纳入行政公益诉讼的可行性
        1.个人信息的公共利益属性符合公益诉讼标的要求
        2.个人信息保护纳入行政公益诉讼具备法律依据
        3.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具有客观可行性
三、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构建
    (一)明确检察机关诉讼地位
        1.关于检察机关诉讼身份的争辩与评价
        2.检察机关诉讼身份的现实选择
    (二)合理把握案件受理范围
        1.划定受案范围,防止权力滥用
        2.明确受案范围判定标准
        3.正确区分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
    (三)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1.建立内部线索移交机制
        2.加强外部线索挖掘对接
    (四)优化法律程序设计
        1.优化诉前程序
        2.完善诉前程序转入诉讼程序的衔接制度
        3.优化起诉期限
        4.完善举证责任分配
    (五)改进司法实践
        1.加强检察机关与相关信息保护组织、专家的互动沟通
        2.增强民行部门队伍力量和人才建设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四、检察教育的助推器(论文参考文献)

  • [1]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N]. 廖庆峰. 钦州日报, 2022
  • [2]用好大数据 为检察监督按下“快进键”[N]. 史兆琨,郭荣荣. 检察日报, 2021
  • [3]用心为大局服务 用情为人民司法[N]. 刘超,唐瑞. 兰州日报, 2021
  • [4]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实证考察及效能提升——基于对J省H市2016年至2020年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分析[J]. 解思辛,黄璐.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1(06)
  • [5]检察机关开展亲职教育的路径选择[J]. 刘淑妹. 法制与社会, 2021(21)
  • [6]检察民事公益诉讼范围拓展研究[D]. 王燕. 山东师范大学, 2021
  • [7]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司法实践检视与对策构思[D]. 黄俊. 南京财经大学, 2021
  • [8]新时代检察机关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的实践与思考[J]. 陈勇. 人民检察, 2021(12)
  • [9]我国犯罪记录制度体系化研究[D]. 全荃.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10]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D]. 高倩云. 河北师范大学, 2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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