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西部大开发中的环境问题与可持续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刘忠,牛文涛,廖冰玲[1](2012)在《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研究综述及反思》文中研究指明2000年开始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开启了我国区域平衡发展的新阶段。本文基于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的理论轨迹,对我国西部大开发的逻辑起点、角色定位、突破口、支撑体系以及模式选择等五个方面的相关研究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结合西部地区的实际进行了反思。文章最后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并对未来研究的重点和趋势进行了展望。
张军驰[2](2012)在《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研究》文中认为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西部地区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西部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整个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西部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已大为改观,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也更为稳固。由于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复杂,区域差异性大,加之本身极度脆弱,虽然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得到局部改善、但是整体不断恶化的趋势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有关的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从调整的范围、手段、内容和取得的实效上看,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的需要。综合考虑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等诸多要素,加快推动和实现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创新,是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西部地区资源和环境现实而迫切的需要,对整个国家的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以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为研究内容,对我国三十多年来环境政策的演变与实践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做了客观评价,深入剖析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行环境政策内容不够全面、相互之间缺乏协调、调整方法和手段单一、执法不严;退耕还林政策、天然林保护政策和水土保持政策等强化行政命令、忽视市场作用、多头管理出现部门冲突、政策缺乏激励措施、公众参与热情不高等。上述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在政策理念、政策体系、调节手段和范围等方面的不足和缺陷,在实践中集中表现为政策理念相对滞后、政策体系不够完整、政策执行环节薄弱、市场机制不够完善、公众参与不足等方面。针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存在的诸多问题,本文立足当前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和实践的分析考察,提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应在战略层面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环境与经济、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人与资源、环境和谐相处;在观念层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道路方面走生态文明之路、可持续发展之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生态文明为理念,遵循协调统一、环境民主、制度创新和本土化原则,构建政府主导、市场推动、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一体化的生态环境治理网络,实现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全面创新,实现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根本改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的宏伟目标。
王楠[3](2011)在《我国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1999年,中央政府正式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西部地区大力支持,将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内蒙古等十二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纳入西部大开发范围。在西部大开发提出之初,我国领导人就指出应该将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不能走“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子,不仅如此,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整体脆弱,有些地区一旦破坏就很难恢复甚至永久性无法恢复。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部地区的经济取得了显着的进步。但是,我们同时也应看到,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各种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出现。如何在经济发展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取得适度的平衡,成为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在导论部分,笔者在对“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等概念的内涵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对当前学界有关“生态法”、“环境法”等概念的使用问题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从我国目前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法》中的界定来看,没有必要以“生态法”、“生态环境法”等概念来代替现在广泛使用的“环境法”、“环境保护法”等类似概念。之后,笔者对国内有关西部大开发法治环境建设、生态环境问题的资料做了一个大致的梳理。本文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规范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实地调查法为主要研究方法,对近些年来西部地区出现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分析,并试图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第一章主要介绍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基本状况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生态环境重要,二是生态环境脆弱,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如何既实现经济社会全而发展,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又较好的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为全国的生态环境改善做出应有的贡献,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问题。近些年来,我国主要领导人先后在不同场合都不断强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事实上,近些年来,随着各级政府重视程度的不断增强、投入的不断增加、技术的进步、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西部地区在生态环境方面也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是,即便如此,包括西部地区在内的全国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局部好转、整体恶化”的趋势之下。西部地区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森林资源减少、冰川消融迅速等问题仍然形势严峻。第二章在前一章梳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做了一个简要的介绍。这种安排是基于这样的思路: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大致如何?这种现状是在何种制度环境下形成的?因此,本章第一节对我国整体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做了一个简要的介绍。本章第二节重点对西部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生生态环境保护的自治立法,包括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立法和变通规定,做了一个大致的梳理。西部地区作为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为集中的地方,也是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最为集中的地方,有着大量的自治立法,这些自治立法中有许多足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对它们进行个初步梳理分析,对了解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是十分必要的。经过分析,笔者基本认为,我国广大西部民族自治地方并没有充分发挥自治立法的优势,做好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三章的主要研究内容是我国生态环境执法问题。第一节对生态环境执法体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当前环境执法面临着这样一些困难:地方政府注重经济增长,忽视环境问题;企业违法成本低;违法处罚手段少,力度弱;政府部门上下配合、部门联动难等问题。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第二节对《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发展历程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认为该法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完善该法的建议。第四章对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情况进行了梳理。第一节对美国西进运动、苏联的西伯利亚开发和其它国家的欠发达地区开发背景、基本过程进行了梳理,认为这些欠发达地区的开发有一些共同的成功经验,包括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建立权威性的开发组织机构;制定科学的开发政策和法规,并以其为导向;中央政府积极扶持,进行大规模投资等。但是,其中也存在一些教训值得吸取,如开发过程中忽视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忽视对开发地传统文化的保护;忽视轻重工业均衡发展;忽视开发地区的内部发展动力等。这些经验教训可以为我国西部大开发提供有益的借鉴,避免重蹈覆辙。第五章主要论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问题。当前学界所说的生态效益补偿,不是强调生态学意义上的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而主要是强调为了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或生态价值,针对生态环境进行的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等行为,以及基于环境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而对可能因此丧失发展机会的区域内的居民承担的给予资金、技术、实物上的补偿、政策上的优惠等行为。笔者认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设将对森林资源、水资源、草场资源等环境要素的保护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本章首先从现实需要、经济学原理、生态正义等角度分析了对西部地区实施生态效益补偿的必要性。在对我国当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如何促进我国整体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是全文结语。对于如何切实加强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有学者提出了建设西部生态经济特区,也有许多学者提出了应该实行“绿色GDP”制度。目前,已经有个别重要生态保护区开始实行“绿色GDP”制度,这是一个良好的实践开端。此外,笔者认为,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最主要的一点是加强现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实施。目前,在应对传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方面,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基本的法律体系,应该将着重点放到法律的执行上来。在应对不断出现的新型生态环境问题方面,我们当然还需要不断加强立法工作。此外,我们应该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应该逐步走出单环境要素保护的思维模式,在制度设计、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等各方而都应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整体观。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本文的研究还远远不能囊括西部地区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对于一些论文尚未涉及的问题,只能留待今后的学习中进一步关注、研究。
田钒平[4](2010)在《民族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根本问题——基于西部开发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关性的理论分析》文中研究表明西部开发战略的实施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既有积极功能,也有消极功能,如何协调西部开发战略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关系,是当下民族经济法制建设必须解决的根本性问题。为满足法制实践的理论需求,民族经济法学界应当将如何建构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配置机制、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公共物品供给机制、区域协作与利益分配机制作为理论研究的重点。
张菁[5](2010)在《西部和谐矿区的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西部地区的矿产资源丰富,是全国重要的能源战略接替区。多年来大规模的矿产资源开发,不仅带动了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也给经济发展程度较为成熟的中东部地区的发展提供了保障,有力地支援了国家的工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并且西部地区的矿产资源还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矿业势必成为带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对矿产资源的无序开发,对矿产资源开发所得利益的分配不均,各利益主体之间权责不明确,导致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形成了许多不和谐的因素,比如,由于开发或治理不当所导致的环境污染,矿区居民获利甚少而生活困苦,各级政府与开发企业的利益争斗等等。在国家提出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宏观背景下,.本文试从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的特征(脆弱的地理环境特征、多民族的人文历史特征、以及发展落后的经济社会特征)出发,在运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肯定矿产资源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带来促进作用的同时,分析西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政府、开发企业、矿区居民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探讨通过利益共享机制的建立,使得矿产资源开发所得利益在各主体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以在对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在进一步的开发中,解决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利益关系矛盾,最终实现和谐矿区的建设。本文的几点说明如下:一.在分析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问题时,考虑到了民族性这一特征,西部地区很多矿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地,这一点有别于其他矿区,这一民族性的特征就决定了在开发的过程中要注意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对少数民族同胞生活习惯的尊重等问题。二.本文在分析矿产资源利益关系的过程中,有两条主线贯穿全文,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现一个纵向的关系,也就是代际间的矛盾关系,矿产资源是全人类的,不仅仅属于当代人,更属于后代,因此,要在开发过程中要注意对资源的有序开发并避免对矿区环境的污染而影响以后子孙万代的生存;人与人的关系,主要是政府、企业、矿区居民之间的横向关系,当然之中还包括东西部地区之间的区域关系,在开发中要协调好各方关系,实现利益共享,进而构建和谐矿区。三.本文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资源开发与民族利益关系的和谐建构研究”(项目批准号:07MZ019)的调查资料为基础,试从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结构关系的角度,‘即根据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在开发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利益关系以及分配矛盾,通过构建一种利益共享的框架,来解决西部矿产资源开发中所存在的问题,从而通过和谐矿区的建设来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马玉祥[6](2009)在《西部开发促进法及其内容》文中指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把握全局,提出的一项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战略决策,是造福中华民族子孙万代的一项战略部署。早在1999年6月江泽民同志就提出:"现在我们正处在世纪之交,应该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明确提出,必须不失时机地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特别是抓紧研究西部地区大开发。"
马玉祥[7](2008)在《西部开发促进法及其内容》文中指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把握全局,提出的一项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战略决策,是造福中华民族子孙万代的一项战略部署。早在1999年6月江泽民同志就提出:"现在我们正处在世纪之交,应该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明确提出,必须不失时机地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特别是抓紧研究西部地区大开发。"
张雄[8](2007)在《西部大开发与西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论纲 ——个政治经济学分析视角》文中研究表明一、主要内容和主要观点论文以西部大开发和西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为立题背景,以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和可持续发展的“公平原则”为中心思想,以政治经济学为理论分析视角,从人与人关系、人与物关系、人与自然关系三个维度,论述了如何通过西部大开发实现西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为落实大开发战略和西部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和实践途径。除“导论”外,论文共分4篇13章。每篇的主要内容和主要观点简述如下:第一篇,题为“西部大开发下的认识与反思”,论述了西部大开发的实质、共同富裕的政治经济学逻辑、西部贫困少数民族贫困的根源、可持续发展的公平原则四大内容,揭示了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在价值内核上的一致性,进而阐述了实现公平公正的人与人关系、公平公正的人与物关系、公平公正的人与自然关系是实现西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共同富裕和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途径的主题思想。全篇共分四章,主要观点有:(1)邓小平同志的“两个大局”和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思想是西部大开发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其他的任何区域经济发展理论和学说都不是西部大开发的指导思想或理论基础。(2)“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规定性,是由决定人与人关系之总和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的,因而也就决定了全民资产终极所有权创造的人民财富——社会剩余价值——只能实行公平分配,不能实行“效率优先”分配。(3)西部大开发不是大开采、大破坏、大发财,其实质和目标不是现代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西部大开发是大建设、大发展、大保护,其实质和目标是实现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共同富裕和和谐可持续发展。(4)由于被延迟了发展,西部贫困少数民族贫困的根源是权利供给不足——民族贫困是权利约束的后果。权利不足使他们在人与人关系和市场经济交易中遭遇“权利失败”而陷于贫困,因而实施西部大开发要加强对少数民族的权利供给,公平公正地修复和调整人与人关系。(5)可持续发展的第一原则是“公平原则”,而“代内公平”是“公平原则”的第一规则,因而可持续发展是通过落实“代内公平”即“民族公平”(生产关系公平公正)来达到“代际公平”(生产力和生产生产方式公平公正)。(6)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公平公正”为价值核心,是一种公平公正的社会制度安排,体现为人与人关系的和谐(生产关系公平公正)、人与物关系的和谐(生产力公平公正)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生产方式公平公正)。第二篇,题为“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把社会主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论文语境下的民族关系,看成是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生产关系范畴,并根据可持续发展和和谐社会的公平公正原则,论述了实现人与人关系和谐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建立共同富裕、公平公正的生产关系(分配关系)的观点。为此,作者论述了精简政府机构和统一城乡户籍、完善区域自治和促进社区发展、建设基础设施和发展公共事业、普及社会保障和加强民族教育四大嵌入机制,以期通过这些工具性机制来打破“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二元结构,为西部民族经济社会的“起飞”奠定平等的权利基础和发展机会。全篇共分四章,主要观点包括:(1)我国行政组织结构的等级过多过长、机构林立、人浮于事是造成“三农”问题的重要原因,而不公平的、城乡差别的户口管理制度则固化和强化了我国经济社会中的二元结构和“三农”问题。要顺利解决“三农”问题并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必须改革现有维护权威和阻碍效率的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撤消乡镇建制、实行省直管县、市县分治的三级政府制度。(2)政治权利是公民权利中的基本权利,它们对公民的其他权利或具有扩大效应,或具有抑制效应,是影响人与人关系的最重要因素。因此,要增加包括少数民族农民在内的全国农民的权利供给,就得首先增加对他们的政治权利的供给——撤消民族自治州、增加民族自治县、推广社区自治。(3)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属于社会基础资本,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具有广泛的正向外部效应,是任何经济社会发展的充分必要条件。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薄弱和公共事业发展落后,严重阻碍了地区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因此,政府的工作重点是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投资力度,使其达到经济摆脱“贫困恶性循环”所应有的比例和规模——年度总投资的30%至40%,并通过“大推进”跨时投资来进行。否则,西部贫困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将不能成功“起飞”。(4)社会保障和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关系到劳动力的再生产和人力资本的形成,属于非生产性社会基础资本,具有公共产品性质。这就要求国家必须为所有居民提供同等的社会保障并在城乡之间公平公正地分配教育资源,真正做到社会主义剩余价值民有、民享、民分,为全民人际关系和生产力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第三篇,题为“人与物关系和谐可持续发展”。作者把人与物关系看成是由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共同约定的生产力,因而围绕生产方式的结构、组织、机制等内容,探讨了民族地区的土地流转、合作经济、利益共享、结构调整、县域经济等范式转移和制度安排,为解构小农经济、分化转移农民以及开发区生产、生活、生态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建构了操作途径和方法。全篇共分三章,主要观点是:(1)虽然马克思揭露和批判了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但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指生产资料集中)和生产社会化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也就是说,要想实现社会化的大生产或产业化经营,就必须首先保证生产资料的集中占有或规模使用。我国目前基本的经济社会矛盾是城乡二元结构之间的矛盾,是工农差别、城乡差别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解构小农经济、打破二元结构、转移和分化农民。(2)小农经济基于自给自足的简单再生产方式,与现代工业化扩大再生产方式不兼容,因而严重阻碍了我国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与可持续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富裕农民的根本途径就是减少农户,消灭小生产方式,把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至第二、第三产业,使农民走上“就业靠市场,失业靠政府”的城市化道路,使农业实现产业化经营。为此,当务之急是加强集体公有土地的流转工作,为解构小农经济和农民市民化铺平道路。(3)土地流转不是土地私有化,而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化。必须由各级人大管理土地的流转工作,并坚持“统收统租”、“只租不批”、“只贷不投”、“有偿使用”等原则,保证全民土地的社会主义性质和保值增值。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经济来源是税收,无权批租全民土地。一切租用集体土地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向全民土地所有者缴纳地租。(4)不别太在意“谁来养活中国人”似的国际疑问或国内的粮食安全问题。中国人当然能够养活自己,但不一定完全依靠自己的土地来养活自己,而是应该充分依靠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源,用通过工业化挣得的钱来养活自己、用别国的土地来养活自己。反之,如果不适时宜地强调“自给自足”、如果不加速土地流转和集中、如果不加速农民市民化和农村城市化、如果不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我们则可能再次错过改造传统农业的战略机遇期,使小农经济和“三农”问题进一步固化。简言之,农民城市化的速度越快,中国就越安全。(5)采取“用土地换保障、换职业培训”来加速农民的城市化进程;鼓励农民以土地、人力、财产等要素入股发展合作经济。在西部民族地区进行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时,应坚持“谁开发,谁负责”和“谁征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制企业允许受影响的农户以土地、人头、财产等要素入股企业或行业而形成利益共享机制,把赔偿型开发转变为投资型开发,进而实现开发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6)西部应改变“西部输出资源,东部加工利用”的垂直分工格局,大力发展资源深加工、转化、利用产业,把资源比较优势变为市场竞争优势;各省区市应大力建设“山川秀美”工程,把传统的耕种农业转变为以林、牧、果、蔬、花、药材等为主并集环保、观光、休闲、生产为一体的生态农业。为实现战略上的结构调整以及全区人民的全面小康,西部各省区市在战术上应把县域经济发展作为撬动经济的杠杆,通过加强县域经济的结构调整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来实现战略目标。第四篇,题为“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可持续发展”,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既涉及生产力、生产方式,同时也涉及生产关系,但在实践中则集中表现为人类在自然面前如何约束和规范自己之行为的问题,即是一个如何克服发展与保护之矛盾的环境管理问题。由于可持续发展要求社会满足人的基本需要不仅要通过提高生产力来实现,而且要通过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机会来达到,包括让公众得到公平的对待和卓有成效的参与,因此,本篇以西方环境社会学中的“社会建构主义”概念框架为出发点,把环境问题的形成和治理过程看成是由各种社会行为人参与的社会建构过程——即一个由各种利益团体相互博弈并努力达成“纳什均衡”的政治(政策)过程,从而把环境社会学范式的概念框架转换为政治经济学和公共管理的实践依据和操作工具,提供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建构模型与机制。在此基础上,作者回顾整篇论文,确立了对三种和谐可持续发展关系进行控制和考核的指标体系,以落实和确保西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本篇的主要观点有:(1)政治经济学视野下的环境问题是各种政治、经济行为人参与政治博弈的产物,是建构主体社会建构的结果,其建构过程是一个政治(政策)过程。建构主体来自三个方面——国际组织行为人、政府组织行为人、社会组织行为人;建构过程和机制分为——舆论、诉求、决策(包括立法、建制)、执行、监督。(2)我国环境问题的建构或治理上总体上表现为政府建构或政府治理,难以充分体现和保护各种社会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权利和义务,因而应加强社会组织行为人的直接参与,把建构或治理过程转变为社会建构或社会治理过程。(3)为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社会建构和公众的有效参与,政府应放权于社会,让利于人民,从而应该把我国的国家—社会关系从国家合作主义转化为社会合作主义,实现国家与社会合作而不是社会与国家合作,把更多的权利下放给社会,把更多的利益让渡给人民。具体的做法可以是,一方面,应认可和鼓励社会建立和发展自己的民间组织,给予新闻媒体更大的自由度和独立性,政府保持中立并注重当事人的利益和权利,进而使环境问题的社会建构过程制度化为一个民主的、公平的、和谐的过程;另一方面,应制定相关的行政法规如《行政程序法》、《环境问题决策及治理程序》等,最大程度地制约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投机和实用主义行为,把环境问题的社会建构过程法制化为一个科学的、连续的、可持续发展的过程。(4)在西部大开发与西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上,应把当事人、村民委员会、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新闻媒体、非政府组织等社会行为人纳入到开发项目的选择、评估、立项、决策、执行、监督等全过程,杜绝“有权的说话”和“有钱的说话”,本着“代内公平”和“利益共享”的原则来设计和落实经济开发与可持续发展。(5)要实现西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人与人、人与物和人与自然三种关系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必须确立一套有效的考核办法来衡量和监督西部各级政府在民族地区落实这三种关系和谐可持续发展上的行政绩效;要使考核行之有效,就必须确定和遵守一系列考核指标,确保事前指导和事后监督的统一。如此,相当于整篇论文的总结论,作者在第13章中定义和建立了三套考核指标体系。二、主要创新面和创新点自“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国政府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问题上先后提出并倡导三种核心思想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一是用以指导和调控我国发展观和发展战略的转变,二是用以克服和解决我国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我们看,这三种核心思想都蕴涵和体现了“共同富裕”和“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制度价值,是社会主义国家应努力做到的。可持续发展观以“公平原则”为其第一原则,强调通过实现“代内公平”来达到“代际公平”,因而也蕴涵和体现了“公平公正”、“和谐发展”、“以人为本”等这样的价值理念。换句话说,“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思想与“可持续发展”、“代内公平”、“代际公平”等等思想在价值追求上是兼容的、一致的,都蕴涵着“公平公正”的价值精神和制度安排。换言之,在我们看来,一方面,科学发展观必定是一种可持续发展观,和谐社会必定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而以人为本的发展也必定是一种可持续的发展;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观必定是一种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必定是一种和谐社会,而可持续发展也必定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发展。因此,我们以此为立题背景,以西部大开发和西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为题材,以“共同富裕”和“公平原则”统领全文、贯穿始终,通过对人与人、人与物、人与自然三种关系和谐可持续发展的论证,把“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共同富裕”、“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为实现西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和实践途径。把“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三者有机结合是整篇论文的“神”,是作者的最大创新,也是论文最重要的价值所在。在研究方法上,与以往研究少数民族经济问题的多数论者不同,我们遵循了经济学范式的“经济人”假定,不承认所谓的“民族性”是一个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变量,因而在我们的分析和论证中不包括有关少数民族历史、文化或社会结构方面的内容,没有把“民族性”与“经济性”生拉活扯地联系起来。如果的确有什么“民族性”的话,我们认定它就是“贫困”和“落后”,而这二者都不是先天的、人性的、人种的或文化的概念,而是后天的、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社会的范畴。如此,我们采用政治经济学为理论视角,不仅通过对权利结构的分析来揭示实现和谐可持续发展的政治基础和条件,而且通过对经济结构的分析来揭示实现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经济逻辑和途径,进而超越了权利与经济分离、学术与实际分离的研究氛围,避免了单纯从西方经济学或西方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出发以经济论经济、以发展论发展、以效率论效率的自由主义倾向。另外,作者引用了大量的国内外文献资料,主要基于文献回顾、分析、批评、归纳等手法来讨论和论证问题,因而尽量克服了推理的、武断的、口号式的、人曰亦曰的作风,使论文具有了权威性、学术性、资料性、可靠性、可读性、可争论性、可实证性等价值特征。在讨论人与自然关系时,我们引入了西方哲学和环境社会学范式中的“社会建构主义”思想,并以约翰?哈尼根提出的社会建构主义概念性框架为基础,构建了政治经济学范式下的理论模型和实践机制,从而不仅把社会学引进了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而且把一个概念性、理论性的模型转化成了一个应用性的管理工具。实际上,在本论文的语境下,不仅是环境问题,不仅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需要社会建构,而且许多社会问题和人与人、人与物的关系都需要社会成员来共同建构。然而,在我们的许多研究文献或日常话语中,虽然“建构”一词被反复提及,但从作者所掌握的资料来看,似乎还没有人提供了可操作的模型或工具。从这一点来看,作者不仅把“建构”概念理论化了,而且也把她工具化。这无疑也是一种学术创新,尽管作者提出的模型与机制尚有些粗糙而需进一步探讨。在具体内容和具体观点上,论文也有多处创新,而且论证和说明都比较充分,尽管这些创新点多数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炼出来的。例一,在论证西部贫困少数民族贫困成因的问题上,我们批判了很多人持有的“多元论”,反对把“人性”当“文化”、把“结果”当“原因”的做法,坚持认为“延迟了发展”是“民族贫困”的根源。“多元论”的根本缺陷是在假设上把少数民族当“怪物”看待、把所谓的“民族性”强加于与汉族同胞一样的少数民族身上、把贫困与落后归于贫困少数民族自身。“孤岛论”则名噪一时,至今还被许多论者引用。然而,首先提出“孤岛模型”的研究者是谁?其意义和缺陷表现在什么地方?诸如此类的问题则是没有得到足够的回答。相反,我们在讨论中正本清源并揭示了其意义和症结,指出该模型仍然一叶障目地陷于“自然条件封闭”的宿命论中,只看到了“市场失灵”的后果,而没有看到“政府干预”的无为。再者,虽然国内有学者认为致使西部贫困少数民族贫困的原因是权利不足,但态度不坚定,理论不彻底。因此,我们详细地引用了阿马蒂亚?森的权利方法,并通过对前人经验研究成果的诠释论证了致使西部贫困少数民族贫困的根源是权利供给不足的观点。例二,在西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起飞”的问题上,许多论者要么空谈“起飞”,要么不提供具体的实践途径或政策工具。相反,我们通过对发展经济学中相关理论的回顾和讨论,归纳出了一个综合性的模型,从而为实践活动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工具。模型说明,要实现西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的“起飞”,必须使“社会基础资本”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不低于30%至40%,并且要按年度发展目标和人口增长率来跨时进行,通过“大推进”来摆脱“贫困的恶性循环”而实现“起飞”。虽然这一模型是在“贫困的恶性循环”理论、“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论、“最小临界努力”理论、“刘—费—拉”模型等西方理论上综合出来的,不是原创性的东西,但相比国内较空洞的讨论而言,它仍然不乏是一种新的尝试和探索,况且我们认为模型是可以通过实证来检验的,因而也就有了进一步研究的价值。例三,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及社会保障供给的问题上,我们反对西方自由主义式的社会保障观,而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强调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社会保障观,突出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制度本质和经济来源,进而在理论上修正和重构了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尽管这不是完全的、重大的创新,但也有作者的小突破、小创新,尤其表现在保障金的计算标准、保障水平,以及家庭保障等方面。总之,论文除在主题、内容、方法和结构方面有独到之处和新颖性外,还在许多观点和讨论上实现了创新,尤其表现在这些方面——政府机构精简、户籍制度改革、民族区域自治与地方自治、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供给、集体土地流转与农民市民化、合作经济、利益共享、国家—社会关系、和谐可持续发展考核和评价指标设计等。但是,论文也存在着缺点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内容太多和篇幅太长,各篇章之间的逻辑连贯性有些不足,结构和组织上尚显得稍微松散。二是,因为作者的知识和研究水平有限,对个别概念、关系或观点的阐述乃至工具的运用上就难免有些乏力和不达深度。
赵京[9](2006)在《西部经济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一个基于关键领域的政府经济职能分析框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但同时东西部经济差距却日益扩大,对中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以及民族团结带来严峻挑战,从而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世纪之交,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6年来,虽然西部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但东西部区域经济差距不但没有缓解,反而进一步扩大。基于这种背景,探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在西部经济发展中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效发挥政府职能,实现政府和市场的功能互补,运用政府干预来促进西部经济发展,不但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也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本课题基于对经济发展中政府与市场功能两重性的认识,遵循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方法,采用历史分析和逻辑分析相统一,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综合运用等具体方法,探讨了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的一般关系,系统梳理了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一般理论,并对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中政府干预的支持性理论进行了简要回顾,对西部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从政府职能视角进行现实剖析,认为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失灵是西部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在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逻辑框架内,运用趋同理论和新增长理论以及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等对经济发展绩效的理论解释,并结合世界各国开发落后地区的国际经验,对我国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的关键经济职能给予界定,认为政府影响西部经济发展绩效的关键职能领域应该在于:促进西部市场化进展、参与西部人力资本形成、介入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对西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援助等方面;在此基础上,按照“市场不发育—政府替代、市场残缺—政府补充、市场失灵—政府矫正”的政府与市场关系逻辑,从理论和现实两个角度,对政府在西部经济发展中的各个关键职能领域的介入进行理论论证和现实分析,证明了在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在四个关键职能领域内发挥重要职能具有理论与现实的合理性。最后,结合政府的职能属性,对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四个关键职能领域内的职能运行与职能实现进行分析,构建了一个基于关键职能领域的政府经济职能分析框架。 本课题的创新之处主要表现在:通过对西方政府职能演进的历史分析,论证了政府职能及其范围源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从而为政府发挥职能促进西部经济发展建立逻辑起点;在现实的经济发展环境和条件约束下,首次将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定位在:促进市场发育,维护生态安全,推动经济增长,制定适宜政策;从市场和政府功能两重性出发,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框架内,通过理论分析和经验分析,对政府促进西部经济发展的关键职能领域进行了界定;运用
侯学敏[10](2006)在《西部开发立法与民族经济自治权实现问题的衔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以西部开发战略实施为契机,将西部开发立法与民族经济自治权的实现相衔接,不仅是进一步落实民族经济自治权的重要保证,也是西部开发立法在民族地区有效实施的必然要求。 本文从分析西部大开发与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入手,阐述了西部开发立法与民族经济自治权实现的互动关系,提出西部开发立法是推进民族经济自治权实现的重要保证,经济自治权是西部开发立法实施的有效杠杆。通过对现阶段我国民族经济自治权实现的法制障碍分析,提出了西部开发立法与民族经济自治权实现相衔接的必要性、可行性,并提出了二者的衔接方式与衔接内容。 就结构而言,本文分为四章。 第一章:西部大开发与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笔者在对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社会背景、思想渊源和实施意义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着重论述了西部大开发与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第二章:西部开发立法与经济自治权实现的互动关系。讨论了西部开发立法的必要性和经济自治权的含义、内容及法律地位,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西部开发立法与经济自治权实现的互动关系。 第三章:经济自治权落实的法制障碍分析。分析了经济自治权行使过程中的法制障碍。 第四章:西部开发立法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自治权实现的衔接。针对本文第三章分析的落实经济自治权的法制障碍,讨论了西部开发
二、论西部大开发中的环境问题与可持续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西部大开发中的环境问题与可持续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研究综述及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一、西部大开发的逻辑起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
(一) 西部大开发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途径 |
(二) 协调效果的评价 |
二、西部大开发的角色定位: 政府、市场与企业 |
(一) 政府、市场与企业:主体地位的归属 |
(二) 政府类型、职能与市场关系 |
三、西部大开发的突破口: |
(一) 三农问题 |
1.西部大开发对西部地区农业发展的影响、新环境下农业发展的途径。 |
2.农业之于西部大开发的基础性作用。 |
(二) 产业发展 |
1.产业结构调整。 |
2.产业结构定位。 |
3.产业转移与承接。 |
(三) 城市化 |
1.城市化在西部大开发中的地位。 |
2.城市化如何展开。 |
四、西部大开发的支撑体系: |
(一) 金融支持 |
1.金融支持主导性的争论。 |
2.金融支持不足。 |
3.金融支持的模式。 |
(二) 要素流动 |
五、西部大开发的模式选择:“生态”反思 |
(一) 西部大开发必须是“生态”开发、适度开发 |
(二) 西部大开发不是资源开发 |
(三) 西部大开发需要克服“短视”问题 |
六、结论与展望 |
(2)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概况 |
1.3.2 国内研究进展 |
1.3.3 国内外研究评价 |
1.4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可能创新之处 |
第二章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现实考量 |
2.1 生态环境状况 |
2.1.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2 西部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 |
2.2 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内容 |
2.2.1 法律法规 |
2.2.2 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政策 |
2.2.3 政策性文件 |
2.3 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分析 |
2.3.1 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成效 |
2.3.2 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问题 |
第三章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演变与国外经验借鉴 |
3.1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变迁与实践 |
3.1.1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演变 |
3.1.2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的实践 |
3.1.3 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评价 |
3.2 国外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主要内容 |
3.2.1 美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主要内容 |
3.2.2 德国的环境治理模式 |
3.2.3 日本环境治理的主要政策 |
3.2.4 巴西环境治理政策的主要参考 |
3.3 国外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借鉴 |
3.3.1 完善的政策体系 |
3.3.2 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 |
3.3.3 政府作用的合理发挥 |
3.3.4 健全的管理机构 |
3.3.5 广泛的公众参与 |
第四章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基本构架 |
4.1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创新的背景 |
4.1.1 时代背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 |
4.1.2 法治背景——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 |
4.1.3 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提出 |
4.2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创新的理论基础 |
4.2.1 公共治理理论 |
4.2.2 区域法治理论 |
4.2.3 公共产品理论 |
4.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4.3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理念创新 |
4.3.1 生态文明思想的兴起 |
4.3.2 生态文明理念下的生态环境治理 |
4.4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原则创新 |
4.4.1 协调统一原则 |
4.4.2 制度创新原则 |
4.4.3 环境民主原则 |
4.4.4 本土化原则 |
4.5 构建多元一体化的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体系 |
第五章 政府主导型的西部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构建 |
5.1 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作用 |
5.1.1 生态环境治理——政府管理的题中之义 |
5.1.2 政府生态环境治理的主要特征 |
5.2 政府环境政策工具的应用 |
5.2.1 环境政策工具的一般理论 |
5.2.2 环境政策工具的选择 |
5.3 政府主导型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路径 |
5.3.1 完善生态环境立法 |
5.3.2 优化生态环境管理体制 |
5.3.3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 |
5.3.4 开展生态环境教育 |
5.3.5 加强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 |
5.3.6 建立政府主导的多方合作机制 |
第六章 市场推动型的西部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优化 |
6.1 市场机制引入的必要 |
6.2 市场机制在环境政策中的运用 |
6.2.1 国外对市场机制的应用 |
6.2.2 市场化环境政策工具的应用 |
6.3 完善西部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途径 |
6.3.1 完善资源产权制度 |
6.3.2 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
6.3.3 健全生态补偿制度 |
第七章 公众参与型的西部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形成 |
7.1 生态环境治理和公众参与 |
7.1.1 公众参与的必要性 |
7.1.2 公众参与的理论依据 |
7.1.3 公众参与的界定 |
7.2 公众参与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
7.2.1 公众参与的状况 |
7.2.2 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
7.3 西部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 |
7.3.1 提高西部公众环境意识 |
7.3.2 完善公众参与的法律法规 |
7.3.3 建立环境信息制度 |
7.3.4 健全西部公众的表达机制 |
7.3.5 培育西部社会团体的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3)我国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一) 环境、生态、生态环境 |
(二) 环境法、生态法 |
(三) 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的概念使用 |
(四) 几个意义上的"西部" |
三、相关研究动态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本文主要观点 |
六、本文的创新之处 |
七、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 |
第一节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特点 |
一、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总体特点 |
二、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困难 |
第二节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政府规划 |
一、中央政府规划 |
二、地方政府规划 |
第三节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
一、森林覆盖率提高较快 |
二、防沙治沙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
三、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
第四节 西部地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
一、水土流失严重 |
二、土地沙化和荒漠化形势严峻 |
三、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
四、森林资源破坏严重 |
五、湖泊萎缩 |
六、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的冰川加速消融 |
七、三江源地区的生态意义及其生态问题的产生 |
本章结语 |
第二章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 |
一、宪法 |
二、法律和行政法规 |
三、部门规章 |
四、地方法规 |
五、国际条约 |
第二节 西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自治立法现状 |
一、西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立法现状 |
(一) 自治条例 |
(二) 单行条例 |
(三) 变通规定和补充规定 |
二、西部民族自治地方生态环境立法存在问题 |
(一) 内容重复、结构相似 |
(二) 立法价值观念错位 |
(三) 立法内容不全面 |
(四) 立法内容政策化,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三、完善西部民族自治地方生态环境立法的途径 |
(一) 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环境立法体系 |
(二) 突出地方特色、加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三) 积极吸收优秀的少数民族习惯法内容 |
第三章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问题研究 |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现状 |
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制现状 |
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的主要问题 |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建议 |
第二节《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现状分析 |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
二、《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存在的问题 |
三、云南怒江开发中的环境影响评价问题 |
四、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建议 |
本章结语 |
第四章 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主要措施 |
一、美国的西进运动 |
二、苏联的西伯利亚开发 |
三、其它国家的欠发达地区开发项目 |
第二节 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中的经验教训 |
一、经验总结 |
二、教训总结 |
三、外国欠发达地区开发经验借鉴 |
本章结语 |
第五章 西部地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 |
第一节 对西部地区实行生态效益补偿的依据 |
一、生态效益补偿的现实需要 |
二、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依据 |
三、生态效益补偿的理论依据 |
(一) 经济外部性理论 |
(二) 机会成本 |
(三) 其他理论依据 |
第二节 我国当前的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一、各类文件中的相关阐述 |
二、我国的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一) 我国早期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二) 当前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第三节 现有生态效益补偿实践中的问题及制度完善 |
一、现有生态效益补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二、完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议 |
本文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统计表 |
(4)民族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根本问题——基于西部开发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关性的理论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西部开发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关性理论研究的现状述评 |
二、西部开发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关性的功能分析 |
三、西部开发与民族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理论研究的重心选择 |
(5)西部和谐矿区的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目录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 文献综述及评论 |
三. 研究思路及框架 |
四. 主要研究方法 |
五. 论文的目标 第一章 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的特征 |
第一节 西部地区矿产资源的主要类型 |
一. 西部地区的能矿资源 |
(一) 煤炭资源 |
(二) 石油、天然气资源 |
(三) 地热资源 |
二. 西部地区的金属矿产 |
三. 西部地区的非金属矿产 |
(一) 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 |
(二) 建筑材料及其它非金属矿产 |
第二节 西部地区的特征对矿产资源开发的影响 |
一. 西部地区脆弱的地理环境特征 |
二. 西部地区特殊的人文历史特征 |
(一) 地域性 |
(二) 民族性 |
(三) 多元性 |
(四) 脆弱性 |
三. 西部地区较东部落后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征 |
(一) 自然历史原因 |
(二) 产业结构的原因 |
(三) 国家的政策倾斜原因 |
第三节 西部矿产资源的对西部地区经济的影响 |
一. 西部地区丰富的矿产资源是经济发展重要的资源基础 |
(一) 矿产资源开发给西部地区经济带来的转变 |
(二) 巨大的矿产资源开发潜力是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后发优势 |
(三) 矿产资源开发是西部地区各民族富强繁荣的期望 |
二.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矿产资源开发对西部生态环境的影响 |
(二)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中利益分配不均问题 第二章 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结构分析 |
第一节 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主体 |
第二节 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关系及分配方式 |
一.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中人与自然的关系 |
二.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中人与人的关系 |
(一)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关系 |
(二) 开发企业与政府的利益关系 |
(三) 开发企业与矿区居民的利益关系 |
第三节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在各主体之间的分配方式 |
一.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实现形式 |
二.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分配现状 第三章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关系的区域案例分析:新疆矿产资源开发 |
第一节 新疆矿产资源开发概况 |
第二节 新疆矿产资源开发对地方经济的贡献 |
第三节 矿产资源开发带给新疆的负面影响 |
一. 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自然环境破坏负外部性问题 |
(一) 诱发地质灾害 |
(二) 恶化土地资源及水资源环境 |
二. 新疆矿产资源产业结构单一问题 |
三. 中央政府、新疆地方政府与开发企业的利益分配问题 第四章 西部和谐矿区的建设 |
第一节 资源利益共享和谐的理念 |
第二节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利益共享和谐机制的建立 |
一. 建立能够保证公平性的机制 |
(一) 纵向的公平—代际公平 |
(二) 横向的公平—区域间的公平 |
二. 建立开发地居民的优先受惠权机制 |
三. 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 |
四. 建立民族文化的保护机制 |
(一) 少数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 |
(二) 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信仰 |
(三) 加强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 |
五. 建立西部矿产资源形态演替升级机制 |
第三节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共享和谐的保障 |
一. 区域自治法对民族利益关系和谐的制度保障 |
二. 国家政策对民族地区资源利益实现的支持 |
三. 矿区少数民族人力资源开发在和谐关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致谢 |
(8)西部大开发与西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论纲 ——个政治经济学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S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思路、工具、研究方法 |
三、相关文献资料综述 |
第一篇 西部大开发下的认识与反思 |
1 西部大开发的实质——共同富裕 |
2 共同富裕的政治经济学逻辑 |
3 西部贫困少数民族贫困的根源 |
4 可持续发展的公平原则 |
第二篇 人与人关系和谐可持续发展 |
5 精简政府机构、统一城乡户籍 |
6 完善区域自治、促进社区发展 |
7 建设基础设施、发展公共事业 |
8 普及社会保障、加强民族教育 |
第三篇 人与物关系和谐可持续发展 |
9 加强土地流转、解构小农经济 |
10 发展合作经济、实现利益共享 |
11 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县域经济 |
第四篇 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可持续发展 |
12 加强社会建构、实行社会治理 |
13 确立考核指标、落实持续发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2002 年来的主要科研成果和经历 |
(9)西部经济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一个基于关键领域的政府经济职能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关于经济发展中政府作用的相关讨论 |
1.2 课题价值:研究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意义 |
1.3 文献综述:关于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相关研究 |
1.4 本课题的研究思路与创新 |
1.5 研究范围、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2 区域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一般理论分析 |
2.1 经济发展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演进与范式之争 |
2.1.1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演进:政府职能的历史逻辑 |
2.1.2 范式之争:“守夜人”的政府职能范式与干预型政府职能范式 |
2.2 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内涵界定与关系界说 |
2.2.1 经济发展的内涵及其拓展 |
2.2.2 政府职能的内涵分析 |
2.2.3 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职能价值 |
2.3 关于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职能的基本理论 |
2.3.1 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 |
2.3.2 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 |
2.3.3 第三种政府职能理论 |
2.4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政府职能发挥的理论支持 |
3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现实分析 |
3.1 西部经济发展滞后的现状描述 |
3.2 西部经济发展滞后的政府职能视角分析 |
3.3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社会需求分析 |
4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关键职能选择 |
4.1 西部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职能范围 |
4.2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关键职能领域选择 |
4.2.1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关键职能界定的理论分析 |
4.2.2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关键职能界定的国际经验借鉴 |
5 西部市场化进展中的政府职能分析 |
5.1 西部市场化进展中政府职能定位的理论分析 |
5.2 西部市场化进展中政府职能定位的现实分析 |
5.3 政府在推进西部市场化进程中的职能定位 |
5.3.1 政府参与西部市场发育发展的管理职能 |
5.3.2 政府参与西部市场发育发展的服务职能 |
5.4 西部市场化进展中政府职能的实现 |
6 西部人力资本形成中的政府职能分析 |
6.1 政府参与西部人力资本形成的理论分析 |
6.2 政府参与西部人力资本形成的现实分析 |
6.3 政府在西部人力资本形成中的职能定位 |
6.3.1 西部人力资本形成中政府的服务职能 |
6.3.2 西部人力资本形成中政府的管理职能 |
6.4 政府在西部人力资本形成中的职能实现 |
7 政府在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职能分析 |
7.1 政府在西部生态环境建设职能发挥的理论基础 |
7.2 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政府职能发挥的现实依据 |
7.3 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政府职能定位 |
7.3.1 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政府的服务职能 |
7.3.2 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政府的管理职能 |
7.4 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政府职能的实现 |
8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的政策援助职能分析 |
8.1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政策援助的理论基础 |
8.2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政策援助的现实依据 |
8.3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政策援助职能的运行分析 |
8.4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政策援助职能的实现分析 |
本文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和所获奖励 |
(10)西部开发立法与民族经济自治权实现问题的衔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西部开发与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
第一节 西部大开发战略提出的社会背景 |
一、梯度推移战略及其严重后果 |
二、可持续发展观及其推进作用 |
第二节 西部大开发战略提出的思想渊源 |
一、邓小平的“两个大局”: 西部大开发的思想渊源 |
二、江泽民“再造西北秀美山川”: 西部大开发的直接起因 |
三、朱镕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 西部大开发载入国家规划 |
第三节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意义 |
第四节 西部大开发与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
一、从地理区位上看,西部大开发就是民族地区的大开发 |
二、从民族问题在我国的重要地位及其发展变化上看,西部开发必须注意解决我国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 |
第二章 西部开发立法与民族经济自治权实现的互动 |
第一节 西部开发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一、西部开发立法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
二、西部开发立法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 |
三、西部开发立法是国外开发欠发达地区法制经验的启示 |
四、西部开发立法,是我国东部沿海开放立法经验的科学总结 |
第二节 经济自治权及其法律地位 |
一、经济自治权的含义及其基本内容 |
二、经济自治权的社会价值解析—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权之保障 |
第三节 西部开发立法与经济自治权实现的互动关系 |
一、西部开发立法与经济自治权实现的内在统一性 |
二、西部开发立法与经济自治权实现的互动关系 |
第三章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自治权实现的法制障碍分析 |
第一节 民族地区法制化不利因素的分析 |
一、人治传统、法律意识淡薄 |
二、有关部门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地位认识不清 |
三、中央集权体制长期存在所导致的地方分权认识误区 |
四、经济自治权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
第二节 民族法规制定中存在的问题 |
一、民族法规立法滞后 |
二、民族法规自身存在的问题 |
三、民族法规的适用、实施、监督机制还未完善 |
第四章 西部开发立法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自治权实现的衔接 |
第一节 衔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一、衔接的必要性 |
二、衔接的可行性 |
第二节 衔接的基本方式 |
第三节 衔接的主要内容 |
一、西部开发立法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管理自治权实现的衔接 |
二、西部开发立法与民族自治地方贸易管理自治权实现的衔接 |
三、西部开发立法与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税收管理自治权实现的衔接 |
四、西部开发立法与民族自治地方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管理自治权实现的衔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声明 |
四、论西部大开发中的环境问题与可持续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研究综述及反思[J]. 刘忠,牛文涛,廖冰玲. 经济学动态, 2012(06)
- [2]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研究[D]. 张军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2(02)
- [3]我国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 王楠. 中央民族大学, 2011(10)
- [4]民族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根本问题——基于西部开发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关性的理论分析[J]. 田钒平. 三峡论坛(三峡文学.理论版), 2010(05)
- [5]西部和谐矿区的建设研究[D]. 张菁. 中央民族大学, 2010(05)
- [6]西部开发促进法及其内容[J]. 马玉祥. 民族法学评论, 2009(06)
- [7]西部开发促进法及其内容[A]. 马玉祥. 民族法学评论(第6卷·2008年), 2008
- [8]西部大开发与西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论纲 ——个政治经济学分析视角[D]. 张雄. 西南财经大学, 2007(04)
- [9]西部经济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一个基于关键领域的政府经济职能分析框架[D]. 赵京. 西北大学, 2006(11)
- [10]西部开发立法与民族经济自治权实现问题的衔接研究[D]. 侯学敏. 中央民族大学, 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