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筑“阳光工程”:招标投标法颁布实行(论文文献综述)
张堂云[1](2019)在《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WTO《政府采购协议》(简称GPA)是WTO管辖的一项诸边贸易协议,由各缔约方自愿签署,旨在促进政府采购自由化和国际化。加入GPA是为了履行中国对WTO的承诺,自2007年年底向WTO提交加入GPA申请书以来,中国已提交了6份出价清单。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更是向世界宣告要“加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GPA进程”。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被作为一种非关税贸易壁垒用于保护国内经济。加入GPA将是一把“双刃剑”,在为中国企业进入国际政府采购市场提供入场券的同时,也意味着会面临政府采购信息泄密、政府采购市场被瓜分和政府采购功能削弱等安全威胁。伴随着加入GPA进程的加快,确保政府采购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国内外现有政府采购安全研究略显单一,缺乏系统性,围绕加入GPA对现有政府采购安全的影响亟待展开深入研究。为此,本研究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家总体安全观”为指导,在深入阐释政府采购安全内涵以及政府采购安全维度、设计GPA框架下政府采购安全测度指标体系、剖析政府采购安全的影响机理的基础上,尝试基于系统视角构建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保障机制。遵循“理论阐释——实证检验——对策探索”的基本思路,利用“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运行”的自行调研数据、全国层面、省层面及产业层面的宏观统计数据、WTO官方网站数据、OECD国民账户数据、中企联和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100大跨国公司》数据、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数据,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资料等,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法律文本比较法、调研访谈法、案例分析法、多元回归分析和联立方程模型等方法,对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问题展开系统研究,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首先,界定了政府采购安全的内涵,阐释了政府采购安全构成及内在逻辑。在缕析安全和政府采购概念的基础上,探索性地把政府采购安全界定为“在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条件下,政府采购主体在实施政府采购行为的过程中能够有效消除和化解潜在风险、抵抗外来冲击,以确保政府采购功能目标能够不受侵害,并得以最大程度实现的客观状态”。政府采购安全的本质是对政府采购相关主体利益的维护,相关利益的多维诉求属性决定了政府采购安全必须是一个涵盖多维目标的体系结构,在综合归纳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把政府采购安全细分为政府采购制度安全、市场安全和政策功能安全,并对这种细分进行了理论阐释。其次,对中国政府采购发展脉络进行了系统梳理,试图全面考察中国政府采购的客观状态。在制度层面,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采管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全链条采购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在市场层面,采购总规模持续增长,货物、服务和工程三类项目的采购总量呈上升的趋势,采购结构日趋合理,已初步形成了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建立了以招投标为主,包含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多元化的采购方式;在实践中,构建了反腐倡廉、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并取得一定成效。第三,构建了政府采购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该指标对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安全冲击程度进行了刻画,还分析了冲击形成的原因。政府采购安全评价在加入GPA前和加入GPA后是不一样的,加入GPA前是对政府采购面临安全冲击的预测性评价,而加入GPA后是对政府采购安全度的监测。在加入GPA前,政府采购制度安全主要通过国内政府采购制度与GPA规制在核心条款上的差异甚至是冲突进行刻画;政府采购市场安全从名义开放程度、“本土偏好”程度和国际竞争力三个二级指标和10个三级指标进行衡量;政府采购功能安全主要是通过GPA规制的政策空间与中国出价清单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排除来刻画。据此对加入GPA前政府采购面临的安全冲击进行预测性评价发现,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与GPA在价值目标、基本原则、适应范围、采购方式和救济制度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政府采购名义开放程度高、“本土偏好”程度低、产业国际竞争力尤其是服务业国际竞争力与GPA缔约方相差甚远。造成上述安全冲击的原因主要在于: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与GPA存在差距、市场开放机会不均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空间受限、政府采购专业人才匮乏,以及中国的国货意识淡薄等。针对加入GPA后政府采购安全度的监测,本研究构建了一套指标体系,包括3个二级指标和“国外供应商投诉率”等在内的13个三级指标,并根据专家评定基于AHP法对各指标进行赋权。第四,探索性构建了政府采购安全影响因素理论模型,并利用微观调研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在梳理、归纳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述了政府采购制度安全、市场安全和功能安全影响因素,以及三种安全内在的逻辑关系,创新性构建了政府采购安全影响因素模型。囿于数据的限制,本研究利用自行调研的微观数据,构建多元回归和联立方程模型,对政府采购安全的影响因素、机制及政府采购安全各维度的交互影响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1)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明晰的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健全的供应商约束机制和规范的政府采购流程,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制度安全度。(2)企业国际竞争力、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中国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掌握GPA缔约方政府采购情况的详细程度,对政府采购市场安全具有正向影响。(3)政府采购功能目标、实施细则、政策功能的责任部门设置及政策功能绩效评价体系,均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安全产生明显正向影响。(4)政府采购市场安全与制度安全、制度安全与功能安全、市场安全和政策功能安全均存在双向联动关系,除了政策功能安全对市场安全存在负向影响外,其他均为正向影响。(5)三种安全的交互影响关系在不同区域差异明显;东、中、西三个区域制度安全与政策功能安全存在双向正影响,但中部地区的影响要大于东西部地区;东、中、西部三个区域市场安全对政策功能安全有正向影响,均不显着;西部地区政策功能安全对市场安全存在正向影响,而东、中部地区政策功能安全对市场安全存在负向影响。(5)针对是否列入GPA出价清单而言,列入GPA出价清单对制度安全、市场安全和功能安全三者调节效应大于未列入GPA出价清单的地区。最后,构建集制度、市场和功能三位一体的政府采购安全保障体系。以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针对加入GPA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安全冲击,结合政府采购安全影响因素的实证结论,在借鉴GPA缔约方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为了实现政府采购安全总目标,建议:在制度层面,需要树立“物有所值”的政府采购制度目标理念,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流程,争取参与国际采购规制制定的话语权;在市场层面,需要调整出价策略,谨慎国有企业出价范围,积极参与国际政府采购市场竞争,积累国际采购经验,提升企业跨国经营能力;在政策功能层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调整政策功能,完善政府采购实施细则,恢复政府采购技术创新政策功能。除此之外,政府采购安全保障还离不开国际化的政府采购专业人才。
蔡悦[2](2019)在《基于SERVQUAL模型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与提升研究 ——以F公司为例》文中提出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重大战略规划,推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深化改革,使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作用更为明确,市场氛围更加自由。然而,随着落实“放管服”政策的深入,国家实施了许多重大变革,放开招标代理服务指导价,取消了招标师职业水平资格考试,取消了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批。如此简政放权力度空前的形势,是坚持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放开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市场竞争的转折点。作为社会中介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认清自己行业占位,准确定位到影响其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为做好转型升级奠定下扎实的基础,是现阶段招标代理机构应该思考的问题。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如何提升服务质量迎接挑战,把握机遇进行服务创新,实现传统模式突破,提升自身竞争力,是各个招标代理机构面临的第二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在我国招标代理机构资质门槛放开、竞争日趋激烈的现实背景下分析了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然后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的属性特点、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估研究和SERVQUAL模型方法在服务质量评价中的运用进行了归纳,并将此作为了本研究的理论支撑。本研究分为理论和实证两个部分:一方面构筑了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使用SERVQUAL模型方法构建了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评价模型,再据此设计问卷,开发了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的测评量表;在实证研究方面,依据所建立的理论框架,以F招标代理公司服务相关参与者的调查数据为对象,通过问卷星在线填写形式收集数据,运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具体分析了F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质量构成和影响因素;据此总结出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提升策略。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领域。其服务质量不但涉及招标效果的满意度、规范性和效益性,而且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的评价,在国家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定与完善,推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乔乔[3](2018)在《新变革下我国招投标行业的发展趋势》文中研究指明2017年对于招投标行业是充满大变化、正在发生着深刻变革的一年。《招标投标法》修订通过,正式公布;六部委出台"互联网+"招标采购三年行动方案,新版《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施行,财政部连续发布第87号令、第92号令、第94号令等,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续发布第9号令、第10号令、第16号令等。所有这些招投标法律法规的修订、出台和发布,让招标从业人员目不暇接。招投标行业
袁晓霞[4](2017)在《招标代理企业创新与发展研究——企业竞争核心力发展展望》文中提出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在2017年上半年的时间里分别组织了"全国装配式建筑招标投标交流研讨会、首届全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高层论坛"两场学习交流会,其中包括了装配式建筑对于招标投标的影响、以及论坛的核心内容,都对招标代理机构今后发展方向提出了要求与远景,招标代理机构面临更加严峻的市场竞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管理方式,在2014年逐步取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批事项等招标代理资质,放开招
闫斌[5](2017)在《创新监管模式,构建公平有序招投标平台》文中指出一、创新背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城乡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事业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有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从中牟取利益;有的招投标各方利益博弈,招人情标,搞暗箱操作;有的围标串标、虚假招标、肢解工程规避招标等等,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也造成了腐败问题屡屡发生,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为了解决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问题,从2014年开始,宁夏住建厅在借鉴外省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消除腐败、强化监督、公正择优"的原则,先后出台了《宁夏房屋
孙喆[6](2017)在《基于电子化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研究 ——以昆明市为例》文中提出当一种新鲜事物出现时,往往伴随它的出现都有一定的特定环境和条件,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也是这样,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诞生的环境和条件总结下来有以下几个要素:一是市场发育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求,二是法律政策的依据,三是科学技术的支撑,四是地方政府软环境的改善。这四方面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当某件势在必行而且想要取得成功的事情,就必须占尽的天时地利人和。勿庸置疑,公共资源领域的电子化交易趋势已具备了这几个要素条件,从百家争鸣理论探讨的后台,大大方方的步入了实践运用的实际,并在许多地方生根、开花、结果,得到了各方的认可,成为了这一领域升级发展的主流。所以,从如何运用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监管的切点入手,挖掘电子化交易监管的优势,用来解决传统公共资源交易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效率,节约社会成本,预防腐败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对云南省昆明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监管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和论述。本文开端将对本选题的背景资料和实际研究的意义来进行论述,其中包括国内国外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发展的过程和研究的趋势。然后,本文将从公共管理学的基础理论展开,以昆明市为例,对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监管的特征及内在进行阐述。再者以现有相关资料对昆明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监管的现实情况进行研究,肯定已经取得的初步成效,再对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开展过程中监管所遇到的问题及困难进行剖析。最后总结昆明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成功经验,并在理论分析和实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建议。本文的研究结果将为全国和云南省其他兄弟州市、区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监管建设提供借鉴,同时有助于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方向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领域内获得更有价值的东西。
李文成(Wencheng Lee)[7](2017)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治理研究》文中指出1978年之后,我国作出了将国家建设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重大战略决策。自此,我国建筑市场的管理和经营掀开了崭新的篇章,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货物、服务都采用招标投标的形式选择中意的合作伙伴。随着项目的日积月累,流动于工程建设方面的资金总量与日俱增,直接促进了建筑行业蒸蒸日上的发展。可是,经济快速高效地发展并不能掩盖其中存在的问题。现今,招标投标市场充斥着众多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转,因此当务之急是找出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对策。首先,本文通过对招标投标相关理论的总结分析,引出了关于招标投标违法违规的对称性问题——招标投标规范性的内涵解构问题。研究了招标投标规范性概念的内涵和属性特点,在此基础上,结合招标投标各方参与人的实际违法违规常见行为,初步分类分析了各方违法违规行为的外部表象及其危害性。其次,根据相关理论,结合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实践表现,从经济利益、违法违规成本、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恶性竞争,产业结构及投资结构,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信用等8个方面对前文分析的危害性问题的表象性成因在理论层面进行了更深入地分析,并进一步梳理和揭示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的路径和演进逻辑。再次,在归纳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构建了一种新的分析方法,以更科学地对前述各影响因素进行细化和定量研究。采用层次分析法计算权重值,确定影响因素对招标投标违法违规的影响权重,为下一步模糊理论的应用提供前导基础;采用模糊理论量化评判经济类、信用类以及法规制度类三大类的14个影响因素对招标投标违法违规的隶属度,评估此三大类因素对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影响程度;结合调研,采用卡方检验的方法,实证分析14个因素与招标投标违法违规的关联性,为进一步制定具体的相关治理对策提供理论依据。最后,针对以上研究中得出的影响招标投标违法违规的关键性因素,开展了相应治理对策研究,并构建出法律制度型、利益杠杆型和信用治理型三个类型的治理对策。其中,法律制度型对策从统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监管人员的法律责任、改进资格审查制度、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改革招标投标最低价中标和建立招标人终身负责制度等六个方面进行阐述;利益杠杆型对策给出了激励型和惩戒型等两方面的对策;信用治理型对策主要从健全招标投标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及监管体系、完善招标投标各方的信用水平信息披露体系以及从源头管控好投标人的资质信用管理三个方面展开。
薛沛[8](2015)在《建筑市场规避招标问题及其治理对策》文中提出《招标投标法》被称为"阳光法案",招投标被称为"阳光工程"。工程建设招投标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市自1984年实行招投标以来,特别是《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大力驾驶法规建设,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评标专家库,不断扩大招标范围和覆盖
杜兴华[9](2017)在《公共采购制度发展中的腐败治理研究 ——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文中认为近年来,我国一直处在工程建设的高峰期。与此同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不是说工程招投标导致腐败,而是招投标的不规范操作给腐败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招投标制度,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市场化的要求,在节省投资和提升经济效益方面成效明显。此后不久,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医疗用品及器材采购等领域普遍采用公开招标和拍卖方式,加速了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进程。公共采购活动是政府管理和市场交易直接发生接触的一个环节,发生公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的机率较大,成了大面积滋生腐败的温床,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正确处理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发挥好政府作用之间的关系,推进公共采购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加强对公共权力行使的约束,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这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运用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等理论视角,对市场化公共采购制度的发展进行研究,重点从制度诱因、产权基础和社会心理三个方面对公共采购领域招投标腐败多发的原因进行分析,进而对公共采购招投标中的腐败治理提出对策。我国公共采购制度创新是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在高度集权的体制结构下,政府出于政治合法性的追求,偏好渐进的改革方式,通过增量改革的办法引入市场机制,采用试点方式先在一定范围内试验,然后再推广。我国公共采购制度变迁的路径为招投标实践先行和相关制度逐步完善的一个适应性的调整和演化。从统收统支的国家财政到市场配置资源的公共采购政策转向适应了市场化改革目标,从刚开始的制度移植时受到外力压迫和内在改革动力的共同作用,到公共采购领域的拓展完全是各级政府自发的行动,公共采购制度演变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是经济效益得到提升的同时,公共性有所缺失,很多招投标的违规操作是各种腐败问题滋生的根源。行政部门主导的立法、国有产权约束不到位和制度贯彻执行中的变通是我国公共采购制度变迁和发展面临的三个主要困难。分行业监管的体制是适应当时条件做出的不得已选择,较快地建成了公共采购的政府监管体系,也拓展了公共采购招投标的适用范围,却引发了不少监管方面的体制性障碍。统一监管平台的构建和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兴起,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分行业监管的体制性障碍,但一些涉及权钱交易的串通投标问题仍无法得到根治,问题的关键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方面,由于我国的国有体制造成的产权激励约束不到位,委托代理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搭便车”问题,造成招标人按招投标规范操作的内在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历史形成的政策执行变通问题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惯性思维导致了制度得不到严格执行。因此,我国公共采购制度的发展完善必须从制度创新和制度执行等层面去考虑。一是要遵循制度变迁发展的规律,建立健全操作层面制度规范。针对行政部门主导的立法和分行业治理带来的体制弊端,需要创新科技手段为公平公正交易提供技术保障,通过体制的设计甚至是政治制度安排,有效解决公共采购政策实施中的问题。二是强化国有产权的约束机制解决公共采购招标人行为失范的问题。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在不改变国有产权基本属性的前提下,探索以公益性机构投资者作为“国有产权替身”,解决国有产权的“所有者缺位”,通过明确公有产权的激励和约束,为公共采购招标提升经济效益目标提供内在动力。立足于现代企业“三权分离”的发展趋势,将国有产权转变为国有股权资本,把国有产权转化为真正的社会化产权,由公益性基金持有(包括实物形态和证券化形态),提出分两步走的具体设想,通过社会事业类基金持有实物形态的国有股权和机构投资者(公益性共同基金)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证券化流通基础上持股来实现所有权的社会化。三是以强力反腐推动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化执行。强化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化执行,按照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和各归其位、各尽其职的思路,分清中央和地方的权利义务,强化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厘清部门的监管职责,规范行政权力,防止公权力的不当行使。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突出案件查办的惩治功能,用治标的办法为治本赢得时间,通过实施强力反腐的一系列举措,改变了各级官员对违规成本的心理预期,为下一步完善采购招标制度和建成标本兼治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打好基础。
罗兆银[10](2010)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实施中若干问题探讨》文中研究指明我国的《招标投标法》实施十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及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招投标制度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对深化建筑业管理体制的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有可能产生新问题,都需要不断地完善与改进。招投标制度的发展也不例外。在工程项目实施招标过程中,往往会存在串标、围标、腐败等潜规则。这些问题不但会导致政府的形象不良、更严重的是会阻碍到了招投标制度的健康发展。200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纵览全局,决定用两年的时间对建设领域突出的问题进行治理。与此同时,由发改委牵头制定的《招投标实施条例》也正在征求意见。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对解决此类影响恶劣问题的决心,基于此,对上述有关问题加以了探讨而撰写了本文。本文紧紧围绕着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业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讨论。首先阐述了招投标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的可行做法,分析了我国招投标制度目前存在的一些现象;其次透过现象对若干问题产生的原因作分析;之后通过一案例对目前招投标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包括串标、围标、挂靠等行为进行分析,剖析了这些行为的特征、危害,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了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避免串标、围标、挂靠等不法行为的相关措施。本文试图从制度环境、治理机制、规范行业主体行为等几方面建立必要的约束机制来抑制招投标中的一些不正当行为。
二、构筑“阳光工程”:招标投标法颁布实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构筑“阳光工程”:招标投标法颁布实行(论文提纲范文)
(1)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目标、内容、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安全 |
二、GPA框架 |
三、政府采购 |
四、政府采购安全 |
第二节 政府采购安全的理论依据 |
一、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理论 |
二、国际贸易中国家利益理论 |
三、演化博弈理论 |
四、政府干预经济理论 |
五、竞争优势理论 |
第三节 政府采购安全的构成及评价指标体系 |
一、政府采购安全构成的理论阐释 |
二、政府采购安全的实现路径 |
三、政府采购安全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第四节 政府采购安全的作用机理与假说 |
一、政府采购制度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假说 |
二、政府采购市场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假说 |
三、政府采购功能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假说 |
四、GPA框架下政府采购安全的内在机理及假说 |
第二章 中国政府采购现状分析 |
第一节 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建立与发展 |
一、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演变历程 |
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运行流程 |
三、采管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
四、全链条的政府采购监管体制 |
第二节 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发展现状 |
一、政府采购市场规模 |
二、政府采购市场结构 |
三、政府采购的主要模式 |
四、政府采购的常用方式 |
五、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程度 |
第三节 中国政府采购功能现状及实践效果 |
一、政府采购资源配置功能效应 |
二、购买社会公平的政策功能效果 |
三、维护国家安全政策功能实践 |
第三章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安全冲击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制度安全冲击 |
一、政府采购目标价值的冲击 |
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的冲击 |
三、政府采购适应范围的冲击 |
四、政府采购方式的冲击 |
五、政府采购救济制度的冲击 |
第二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市场安全冲击 |
一、政府采购名义开放程度 |
二、政府采购的“本土偏好”程度 |
三、中国与GPA缔约方国际竞争力比较 |
第三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政策功能安全冲击 |
一、GPA规制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界定 |
二、中国出价清单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安排 |
三、中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安全冲击维度与程度 |
四、中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安全冲击的典型案例 |
第四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安全冲击的原因 |
一、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不完善 |
二、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机会不均等 |
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空间有限 |
四、政府采购专业人才匮乏 |
五、政府采购国货意识谈薄 |
第四章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影响因素的实证检验 |
第一节 问卷调查 |
一、调查问卷设计 |
二、开展问卷调查 |
第二节 调查问卷描述性统计 |
一、样本特征分析 |
二、问卷的统计性描述 |
第三节 调查问卷的信度和效度分析 |
一、调查问卷的信度分析 |
二、调查问卷的效度分析 |
第四节 GPA框架下政府采购安全的影响因素实证检验 |
一、基准模型设定 |
二、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
三、是否列入GPA清单的调节效应 |
四、联立方程实证检验 |
五、实证研究结论 |
第五章 GPA缔约方维护政府采购安全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GPA缔约方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
一、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 |
二、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建设 |
三、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制度 |
第二节 GPA缔约方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安全的举措 |
一、政府采购市场开放出价策略 |
二、以“国家安全”为由歧视其他国家产品 |
三、设置国际贸易隐形壁垒 |
四、GPA缔约方国政府采购市场实际开放程度 |
第三节 GPA缔约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践 |
一、GPA缔约方中央采购实体的作用分析 |
二、GPA缔约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构成及分布特征 |
三、GPA缔约方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具体措施 |
第四节 GPA缔约方确保政府采购安全的经验借鉴 |
一、完善政府采购法律与制度体系 |
二、增强政府采购市场国际风险防范能力 |
三、注重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与GPA规制的契合 |
第六章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的体系构建 |
第一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目标定位 |
一、政府采购安全总目标 |
二、政府采购安全具体目标 |
第二节 构建开放式现代化的政府采购制度 |
一、树立“物有所值”的政府采购制度目标理念 |
二、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 |
三、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
四、主动参与国际政府采购规制的制定 |
第三节 增强政府采购市场风险防范能力 |
一、合理调整GPA出价清单策略 |
二、积极开拓国际政府采购市场 |
三、提升本土企业跨国经营能力 |
四、培育政府采购国际化的专业人才 |
第四节 GPA框架下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现策略 |
一、以问题为导向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行顶层设计 |
二、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施细则 |
三、设置“国货标准”等隐形贸易壁垒 |
四、恢复实施技术创新政策功能 |
结语 |
一、主要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附录1 |
致谢 |
(2)基于SERVQUAL模型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与提升研究 ——以F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主要内容 |
第2章 相关理论综述 |
2.1 服务质量的内涵 |
2.1.1 服务的定义 |
2.1.2 服务质量的概念 |
2.2 .招标代理机构综述 |
2.2.1 招标投标概念 |
2.2.2 招标代理机构的概念 |
2.2.3 招标代理机构的特征 |
2.3 服务质量评价模型 |
2.3.1 服务质量差距模型 |
2.3.2 SERVQUAL模型 |
2.3.3 SERVQUAL模型的相关应用研究 |
第3章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及模型构建 |
3.1 招标代理服务的界定 |
3.1.1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的内容形式 |
3.1.2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范围演变发展 |
3.1.3 影响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的因素分析 |
3.2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模型构建 |
3.2.1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原则和方法 |
3.2.2 招标代理服务特点与SERVQUAL模型比照分析 |
第4章 F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实证分析 |
4.1 F公司现状分析 |
4.1.1 F公司基本概况 |
4.1.2 有形性维度分析 |
4.1.3 可靠性维度分析 |
4.1.4 响应性维度分析 |
4.1.5 保证性维度分析 |
4.1.6 移情性维度分析 |
4.1.7 规范性维度分析 |
4.2 研究设计 |
4.2.1 研究方案设计 |
4.2.2 抽样方法设计与问卷设计 |
4.3 样本描述性分析 |
4.3.1 样本分布及有效性问卷的筛选 |
4.3.2 样本特征的描述性分析 |
4.4 模型的检验和修正 |
4.4.1 调查数据的信度检验 |
4.4.2 调查数据的效度检验 |
4.4.3 稳健性分析 |
4.5 调查数据的维度分析 |
4.5.1 有形性维度 |
4.5.2 可靠性维度 |
4.5.3 响应性维度 |
4.5.4 保证性维度 |
4.5.5 移情性维度 |
4.5.6 规范性维度 |
4.5.7 维度分析小结 |
4.6 关键影响因素的识别 |
第5章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提升策略 |
5.1 提升对服务质量重要性的认识 |
5.1.1 提升对招标人的服务意识 |
5.1.2 提升对投标人的服务意识 |
5.2 健全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体制 |
5.2.1 加强社会监督和建立监督管理机制 |
5.2.2 建立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原则 |
5.2.3 完善招标代理服务信用体系 |
5.3 全面提升招标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 |
5.3.1 注重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的执行 |
5.3.2 向全过程咨询服务转型升级 |
5.3.3 关注细节实行精细化服务 |
5.4 完善招标代理机构内部建设 |
5.4.1 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
5.4.2 全面提高人员素养和能力 |
5.4.3 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招标代理服务质量评价与提升研究调查 |
致谢 |
(3)新变革下我国招投标行业的发展趋势(论文提纲范文)
我国招投标行业发展中关键节点 |
(一) 《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颁布 |
(二) 《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陆续出台实施条例 |
(三)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技术规范出台 |
(四) 招标投标服务收费实行全面市场化 |
(五) 五大招标代理资格认定陆续取消 |
变革下招投标行业的机遇和挑战 |
(一) 工业化、城镇化给招投标带来机遇 |
(二) 取消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导致行业竞争更趋激烈 |
(三) 政府部门依法管理,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四) 招投标行业发展中的顽疾 |
(五) 全过程工程咨询带来的机遇 |
(六) 电子招投标的推进提升行业专业服务 |
招投标行业创新发展的应对策略 |
(一) 转型升级, 逐步向专业化、全流程、多元化方向发展 |
(二) 依托“互联网+”, 创新发展电子招标投标 |
(三) 构建完善招标投标信用体系 |
(四) 充分发挥协会行业组织的规范管理 |
(6)基于电子化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研究 ——以昆明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选题的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文献研究 |
(二)国内文献研究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本选题拟采取的研究思路、方法、内容、和新颖之处 |
(一)本文研究内容和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公共资源交易的定义 |
二、公共资源交易的内涵 |
三、电子化的概念 |
四、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概念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公共产品理论 |
二、寻租理论 |
三、公共治理理论 |
四、委托代理理论 |
第二章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发展历程 |
第一节 国内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发展历程 |
一、国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发展历程 |
二、国内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发展历程 |
第二节 政府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监管作用 |
一、政府在公共资源交易中采取的两种监管方式 |
二、政府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中所扮演的角色 |
第三章 昆明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监管现状 |
第一节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发展概况 |
一、监管办及交易中心的成立 |
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的挂牌成立 |
第二节 昆明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发展现状 |
一、昆明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发展概况 |
二、昆明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的建设模式 |
三、昆明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特点 |
第三节 昆明市政府在推进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发展中的作用 |
一、监管政策支持 |
二、昆明市政府在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发展中职能的转变 |
第四节 昆明市政府在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监管中取得的成效 |
一、引领全国 |
二、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
三、约束权力寻租 |
四、降低交易成本 |
第四章 昆明市政府在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监管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昆明市政府在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监管上遇到的阻碍 |
一、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自身的局限性 |
二、角色定位不清 |
三、政出多门,管理混乱 |
四、潜规则猖獗,企业诚信下降 |
第二节 对存在问题的分析 |
一、现行法律规章体系落后于现实监管发展的需要 |
二、综合监管机构地位尴尬 |
三、电子化交易发展迅猛,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 |
第五章 国内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监管经验借鉴 |
第一节 深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监管经验 |
一、全面规范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
二、大数据应用 |
三、BIM项目创新交易手段 |
第二节 广州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监管经验 |
一、“广交易”平台 |
二、探索交易大数据综合应用 |
三、广州信用指数 |
第三节 国内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监管经验借鉴 |
一、机构健全 |
二、较高的信息化水平 |
三、完善的制度体系 |
第六章 完善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监管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监管的建议 |
一、整合市场资源 |
二、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 |
三、信息公开,资源共享 |
第二节 地方政府在推进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监管举措的建议 |
一、降低门槛,放宽准入规则 |
二、简化交易流程,加大处罚力度 |
三、建立诚信体系,规范交易行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不足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目标 |
1.4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2 招标投标相关理论简介 |
2.1 招标投标的起源发展 |
2.1.1 国外招标投标的起源发展 |
2.1.2 国内招标投标的起源发展 |
2.2 招标投标的基本概念 |
2.2.1 招标投标的基本理论 |
2.2.2 招标投标的法定程序 |
2.3 招标投标规范性的内涵解构 |
2.3.1 有关招标投标制度规范性的不同理解 |
2.3.2 工程招标投标规范性的属性特点 |
2.3.3 本文对招标投标规范性的概念界定 |
2.4 我国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 |
2.5 本章小结 |
3 相关各方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外部表现及危害性 |
3.1 相关各方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外部表现 |
3.1.1 招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
3.1.2 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
3.1.3 招标代理人的违规行为 |
3.1.4 评标专家的违法违规行为 |
3.1.5 行政监管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 |
3.2 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4 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成因分析 |
4.1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存在不足之处 |
4.2 经济利益诱惑 |
4.3 市场监管有缺陷 |
4.4 违法成本低 |
4.5 过度的恶性竞争 |
4.6 产业及投资结构不合理 |
4.7 招标投标中多方存在信息不对称 |
4.8 招标投标参与各方存在信用不足 |
4.9 本章小结 |
5 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影响因素的方法建构研究 |
5.1 基于层次分析法计算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因素的权重 |
5.1.1 层次分析法的有关理论简介及计算的步骤 |
5.1.2 计算过程及结果 |
5.2 基于Fuzzy理论法评估各指标对招标投标违法违规的隶属度 |
5.2.1 Fuzzy理论基础 |
5.2.2 计算过程及其结果讨论 |
5.3 基于卡方检验对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因素的选择研究 |
5.3.1 卡方检验原理 |
5.3.2 卡方检验过程 |
5.3.3 结果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对策研究 |
6.1 法律制度型对策 |
6.1.1 统一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 |
6.1.2 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政监管人员的法律责任 |
6.1.3 改进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制度 |
6.1.4 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 |
6.1.5 改革招标投标最低价中标制度 |
6.1.6 建立招标人终身负责制度 |
6.2 利益杠杆型对策 |
6.2.1 激励型对策 |
6.2.2 惩戒型对策 |
6.3 信用治理型对策 |
6.3.1 健全招标投标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及监管体系 |
6.3.2 完善招标投标各方的信用水平信息披露体系 |
6.3.3 从源头管控好投标人的资质信用管理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硕士期间论文发表及参与科研情况 |
附录一: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活动及成果 |
附录二:调查问卷 |
(8)建筑市场规避招标问题及其治理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规避招标的形式 |
规避招标现象发生的原因 |
规避招标的治理对策 |
(9)公共采购制度发展中的腐败治理研究 ——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基本概念和文献综述 |
一、基本概念 |
二、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框架 |
三、创新点 |
第二章 公共采购领域引入招投标制度:变迁发展历史 |
第一节 从“摸着石头过河”改革起步 |
一、放权让利的市场化改革 |
二、公共采购的财政基础 |
第二节 招投标制度移植和公共采购领域拓展 |
一、招标拍卖的起源和发展 |
二、我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引入招投标制度 |
三、招投标制度在公共采购领域的拓展 |
第三节 招投标制度移植效果 |
一、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从无到有 |
二、招投标制度移植效果堪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招投标腐败现象的制度诱因 |
第一节 分行业监管的体制弊端 |
一、行政主导立法的管理体制 |
二、“九龙治水”的监管乱象 |
第二节 监管体制改革调整尚未走出困境 |
一、政府投资项目的强制招标规定 |
二、轰轰烈烈的工程专项治理冷清收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招投标腐败问题的行为分析 |
第一节 串通投标背后的权钱交易 |
一、博弈分析模型 |
二、招投标博弈中的合谋——串通投标 |
三、招投标市场主体之间的一般博弈分析 |
四、串通投标背后的权钱交易 |
五、招标采购中串通投标的危害与治理 |
第二节 公共采购招标人行为失范的产权分析 |
一、从私有产权到公有产权 |
二、公共采购中官员的私利 |
三、公共采购招标人的产权约束 |
四、政府采购市场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串通的产权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招投标腐败多发的社会基础 |
第一节 社会转型对招投标带来负面影响 |
一、社会转型带来的冲击 |
二、转型社会公共采购腐败新特点 |
第二节 政策执行中的变通行为对招投标带来冲击 |
一、公共采购的政策目标 |
二、招投标政策执行中的变通机制 |
三、加强招投标监管防止政策变通 |
第三节 建设国家治理体系要求招投标制度的规范执行 |
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二、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 |
三、对公共采购的权力行使加强执纪监督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防治工程腐败的公共采购制度创新 |
第一节 构建统一监管平台提升招投标监管效率 |
一、构建统一的监管平台 |
二、以信息技术进步推动招投标制度创新 |
三、创新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 |
第二节 分步实施公共采购产权约束的现实路径 |
一、国有产权的改革出路 |
二、“两权分离”和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 |
三、“三权分离”和“所有权替身”的选择 |
第三节 以强力反腐策略改变公共采购制度违规成本的心理预期 |
一、以加强监督和揭露来推动公共采购招投标规范化执行 |
二、以强力反腐策略改变公共采购制度违规成本的心理预期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10)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实施中若干问题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招投标制度的产生 |
1.2 实行招标投标制度的必要性 |
1.3 问题的提出 |
1.4 研究的意义 |
1.5 本文研究思路 |
1.6 文献综述 |
1.7 招标投标的概念 |
1.8 国外招标投标制度简介 |
1.8.1 德国联邦政府采购介绍 |
1.8.2 日本爱知县招投标介绍 |
1.8.3 国外招投标制度借鉴 |
1.9 国内招投标制度的发展 |
1.9.1 招投标制度的发展过程 |
1.9.2 我国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 |
1.10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招投标制度实施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
2.1 存在的若干问题 |
2.1.1 串通投标 |
2.1.2 以他人名义承接工程 |
2.1.3 职务犯罪 |
2.1.4 排斥其他投标人 |
2.2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招投标制度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3.1 建筑行业的竞争激烈 |
3.1.1 有关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定 |
3.1.2 建筑业总体分析 |
3.1.3 个体承包商之间的竞争 |
3.1.4 企业的竞争分析 |
3.2 招投标制度中产生不正当行为的主要原因 |
3.2.1 诚信缺失 |
3.2.2 招投标体制建设 |
3.2.3 法律制度方面 |
3.2.4 评标定标制度方面 |
3.2.5 评标专家行为方面 |
3.2.6 招标人行为方面 |
3.2.7 监管方面 |
3.2.8 招标代理机构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解决问题的相关对策及建议 |
4.1 创新制度环境 |
4.2 创新治理机制 |
4.3 完善工程施工承包管理模式 |
4.4 规范治理行为主体 |
4.5 推行实施电子招投标 |
4.6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四、构筑“阳光工程”:招标投标法颁布实行(论文参考文献)
- [1]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问题研究[D]. 张堂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
- [2]基于SERVQUAL模型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与提升研究 ——以F公司为例[D]. 蔡悦. 天津大学, 2019(06)
- [3]新变革下我国招投标行业的发展趋势[J]. 乔乔. 中国招标, 2018(21)
- [4]招标代理企业创新与发展研究——企业竞争核心力发展展望[A]. 袁晓霞. 创新之路——全国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筑龙杯”创新之路征文大赛优秀论文集, 2017
- [5]创新监管模式,构建公平有序招投标平台[A]. 闫斌. 创新之路——全国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筑龙杯”创新之路征文大赛优秀论文集, 2017
- [6]基于电子化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研究 ——以昆明市为例[D]. 孙喆. 云南财经大学, 2017(04)
- [7]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治理研究[D]. 李文成(Wencheng Lee).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7(02)
- [8]建筑市场规避招标问题及其治理对策[J]. 薛沛. 中国招标, 2015(34)
- [9]公共采购制度发展中的腐败治理研究 ——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D]. 杜兴华. 南京大学, 2017(05)
- [10]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实施中若干问题探讨[D]. 罗兆银. 华南理工大学, 2010(07)
标签:招投标论文; 阳光工程论文; 公共资源交易论文; 招标代理机构论文;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