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土地整理与生态环境(论文文献综述)
杨忍,刘芮彤[1](2021)在《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衔接与融合》文中研究表明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是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探讨两者之间的内在逻辑有利于增强两者的互动关系和集成效应。文章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内涵解析及趋势研判入手,构建两者的衔接与融合机制,并以广东省为例,探索基于生态修复规划分区的土地综合整治路径。研究结果表明:①新时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是对传统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的继承与更新,前者具有生态转向而后者突显综合性和系统性的特点。②土地综合整治的问题与生态修复的目标相衔接,内嵌于乡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内,并通过耕地与农田网络、宅基地与民居建筑等要素一一对应。③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在权属明晰、权利激励、市场平台构建、社会资本参与及价值转化的过程中相互融合,最终达成两者之间的收益循环。④广东省内珠三角生态区、海岸带及北部屏障区的土地综合整治路径应各有侧重,服务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双重目标。
王瑞[2](2020)在《协同治理视角下陕南秦巴山区空心村整治规划策略研究 ——以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导致城乡分割、土地分治和人地分离“三分现象”出现,为促进乡村转型发展,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虽然对“三分”现象治理有一定成效,但这种情况依旧存在。城市第二、三产业的兴起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流向城市,导致农村宅基地空废闲置、土地荒废、人口流失等为主要特征的农村空心化(简称“空心村”)现象越来越严重,造成农村土地利用粗放和人居环境恶化。传统的乡村治理方式已不再适用于内在机理复杂的空心村现象,因此,亟需探索新的治理方式,提高空心村治理效率。协同治理作为一种新兴的交叉理论,通过利用协同论及其方法来创新治理理论和工程实践应用过程,以治理主体多元化、权力分散化、目标一致化等为治理导向,从而达到善治目的,为空心村整治提供了新思路。秦巴山区作为我国生态安全要地和集中连片贫困区,其主体在陕南地区,由于地形地貌复杂和生态环境脆弱,导致生态高地和经济洼地之间的突出矛盾,陕南秦巴山区成为制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的瓶颈。本文选取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作为陕南秦巴山区空心村现象的具体研究对象,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与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为目的,探究山地丘陵地区空心村整治规划技术路径及策略。首先,文章对国内外关于空心村的研究成果和实践案例进行梳理,为本文撰写提供理论支撑。其次,基于陕南秦巴山区宏观区域特征,对恒口示范区空心村进行调研,分析现状空心村制约因素与成因。从次,分析协同治理与空心村整治耦合的可行性与必然性,并从治理主体、技术架构、规划实施、政策管理以及运行机制等方面提出协同治理下的空心村整治内涵。再次,以区域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环境、城镇化等因素作为空心村现象的影响因子,从宏观区域层面,构建“城镇--村域--土地利用”三个层级作为空心村整治规划体系,合理进行整治片区划分、建设“多村一社区”模式,并提出不同类型空心村的整治模式。最后,从微观村庄规划层面,创新探索协同治理下的空心村整治规划技术路径,包括整治思路、规划体系、编管模式、微观治理、成果编制以及管理平台等,选取恒口示范区典型村庄,因村施策,提出村庄整治规划策略以及协同调控策略,建立健全实施管理机制作为空心村整治保障。通过协同治理与空心村整治有机耦合,以期提高恒口示范区空心村整治效率,实现村庄存量建设用地提质增效,为创新乡村治理新路径和改善人居环境提供一定的借鉴。
范丽娟[3](2019)在《农村土地整治潜力及模式研究 ——以宁夏同心县为例》文中提出土地整治作为实现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不仅能够直接补充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而且能够提高农田的投入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有力改善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助推地区脱贫攻坚。土地整治潜力评价是科学合理编制土地整治规划的一项重要依据,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农村土地整治潜力测算、土地整治模式研究等方面做了相关研究,丰富了研究成果,但关于农村土地整治潜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我国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研究相对较少,对西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研究更为鲜见。本文以宁夏典型贫困地区同心县为例,通过文献研究法对国内外土地整治的相关理论、政策进行分析总结,充分利用同心县遥感影像、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农用地分等定级调查资料等,借助ArcGIS软件与实地调研等手段,运用典型样区调查法、主要因素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指数法、四象限法等,对同心县农用地整治潜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分别进行测算和分级;在收集同心县各区域自然、经济、贫困现状、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已开展土地整治项目等资料的基础之上,结合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和现有农村土地整治模式,并利用SPSS20对同心县11个乡镇进行系统聚类分析和多次验证对比,设计了 3种不同区域的整治模式。主要结论如下:(1)农用地整治潜力测算在对同心县农用地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利用ArcGIS中的分析工具确定可进行整治的农用地面积、不同坡度下各乡镇待整治的面积、已有农用地整治项目面积,最终确定待整治农用地规模为52462.05hm2,再利用典型样区调查法推算各乡镇的新增耕地系数,测算出各乡镇新增耕地数量潜力为6828.26hm2。结合测算得到的农用地整治数量潜力,并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理论,测算出以产能提高来表示的同心县农用地整治质量潜力为4237859.85kg。今后同心县农用地整治重点应向增加耕地产量、提高农田质量及完善已有耕作设施等多指标转变。依据农用地整治数量、质量潜力确定同心县农用地整治综合潜力分级。一级潜力区包括下马关镇,应作为农用地整治的重点区域;二级潜力区如王团镇、韦州镇、马高庄乡、田老庄乡和张家塬乡,可较为优先的开展农用地整治工作;三级潜力区如兴隆乡和预旺镇,受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的影响,可在条件适宜的农用地进行小规模的整治工作;四级潜力区属于相对比较劣势的整治区,整治潜力较小。特别是下马关镇,无论在农用地整治数量方面还是在质量方面,都具有较大的整治潜力,在农用地整治次序中应优先安排整治项目。(2)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测算结合同心县实际情况,根据现状农村居民点面积和规划农村居民点面积测算农村居民点整治的理论潜力为4723.09hm2;以乡镇为评价单位,从自然、经济、社会、土地利用4个方面选取8个影响较大的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并将权重作为修正系数对测算得到的理论潜力进行系统修正,得到最终的现实潜力为2042.04hm2,整治潜力相对较大;最后采用“四象限法”对潜力进行分级。一级潜力区包括丁塘镇和豫海镇,整治潜力共计1185.13hm2;二级潜力区包括河西镇和下马关镇,整治潜力共计505.91hm2;三级潜力区包括韦州镇和田老庄乡,整治潜力共计201.40hm2;四级潜力区包括马高庄乡、王团镇、兴隆乡、预旺镇和张家塬乡,整治潜力共计149.60hm2。(3)农村土地整治模式研究通过实地调研自然、经济、贫困现状及潜力测算分级,结合同心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布局规划等规划成果,遵循因地制宜、区域特色整治方向等原则,选取自然、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等指标,如坡度、区位条件、农民整治意愿、农民人均纯收入、耕居比指标,将同心县11个乡镇进行系统聚类分析,初步设计了“基本农田保障型”农用地整治模式、“新型农村社区型”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模式和“生态保护型”生态用地整治模式3种土地整治模式:1)“基本农田保障型”农用地整治模式:该模式适用于同心县人口相对集中、耕地面积较大、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乡镇。重点布局在河西镇、王团镇、豫海镇、丁塘镇、预旺镇、兴隆等乡镇。2)“新型农村社区型”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模式:该模式适用于旧村宅基地布局零散、农村发展具有一定基础的区域,主要布局在韦州镇、下马关镇等乡镇。3)“生态保护型”生态用地整治模式:该模式适用于自然灾害多发、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主要布局在田老庄乡、张家塬乡、马高庄乡等乡镇。综上所述,本文借助ArcGIS软件、空间统计分析与实地调研等手段,结合研究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差异性的评价方法,对农用地整治潜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分别进行测算和分级;并借鉴现有的整治模式,利用SPSS20进行系统聚类分析,设计了基本农田保障型、新型农村社区型和生态保护型3种整治模式,对贫困地区土地整治模式的设计提供了借鉴。通过实证分析农村土地整治潜力及模式研究的方法与流程,为土地整治区域的划分、重点土地整治项目安排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证支撑。但是,如何构建更科学的、动态化的农村土地整治潜力测算指标体系,如何细化设计区域内不同的整治模式,从而使研究结果更具有指导意义,这是在今后研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刘晴阳[4](2019)在《我国土地整理中的行政监督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土地整理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建设过程,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全国各地区的土地整理工作逐渐形成规模。但现实的问题是,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中仍存在着不少失范现象,诸如部分地区对中央下达的土地整理整体模式要求存在沟通不畅的问题、招标投标环节徇私舞弊现象仍不能完全杜绝、土地整理后期管护缺失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我国土地整理工作效率低下、整治效果不达标。这不仅影响了各地区土地整治的收益,也在整体上影响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在土地整理项目中,行政监督贯穿始终,但是目前地方政府对土地整理的行政监督存在行政监督的参与主体过多、监督机构不专业、监督工作人员态度敷衍等诸多现实问题。据此,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是,我国土地整理整体实施效果不佳是不是与行政监督不力有关?经研究分析发现,目前土地整理行政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监督主体混乱、土地整理专业的监督机构建设不完备,以及土地整理行政监督模式上存在的缺陷等。这些问题存在是由于我国土地整理行政监督法律、法规建设还不够完备,相关土地行政部门以及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专业性不足,土地整理行政监督工作的权、责设置不够对等原因。对此,本文建议对现有相关法律进行清理并有针对性进行完善,加强监督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对土地整理行政监督标准进行量化以及引入公众参与土地整理监督。
付文凤[5](2018)在《基于主体贡献-风险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文中指出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快速推进,城镇建设用地需求日益增大,建设用地规模急剧扩张,建设用地规模日益逼近资源环境承载的极限,制约新型城镇化进程有效推进。而我国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存量巨大、挖潜乏力,城镇建设用地供不应求与农村建设用地闲置浪费并存,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供需错位加剧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城乡建设用地置换是破解其供需矛盾的重要路径。因此,2005年国土资源部正式出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随后以试点先行的形式逐步推广实施,实现在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数量不减少的同时保障城镇发展用地需求。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自上而下实施,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以政府为主导、主体间收益分配失衡,农民(集体)土地权益受损,极易引致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何实现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是增减挂钩中迫切需要研究的科学问题。在总结、归纳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首先剖析土地增值收益共享内涵,梳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形成机理,分析增减挂钩利益主体成本-效益变化,识别利益主体所作贡献与承担的风险,探讨基于贡献-风险的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机理。其次,从建新区农地征收出让和拆旧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两实践环节分析当前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分配现状,并结合实证评价农户的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水平,探讨增值收益共享满意度影响因素,总结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现状存在的问题。然后,遵循贡献与收益对等、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原则,建立基于“贡献-风险”的增值收益共享模型,定量测度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在利益主体之间共享的比例。最后,基于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现状评价结果的问题导向和贡献-风险视角下共享比例测度结果的目标导向,结合土地增值收益共享的制约因素和典型经验分析,以权利重构保障收益共享过程公平和利益调整提高收益共享结果公平为治理方向,构建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治理机制。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得出以下研究结论:(1)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是指实现土地增值收益在利益主体之间的公平合理分配,包括共享客体、共享主体、共享标准等内容,通过制度安排可以提高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水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质是农村建设用地发展权向城镇的转移,拆旧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建新区农地征收出让等实践环节中地价变化形成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区位变换与用途转变增值、供求变化增值、投资增值等是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形成的主要原因。政府主导是我国最主要的增减挂钩模式,政府、拆旧区农民(集体)、建新区农民(集体)是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分配的核心利益主体,增减挂钩实践引致政府、拆旧区农民(集体)、建新区农民(集体)等核心利益主体的土地权利及成本-效益变化,各利益主体在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形成中均作出贡献,包括资金、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等资本贡献、管理贡献或土地贡献,同时利益主体相应承担粮食安全、生态环境效应、生活成本上升、基本生活保障、就业保障等风险。贡献分配理论、风险补偿理论及合作博弈论等为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方法支撑,综合考量主体贡献及风险修正的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策略具有较强的适用性。(2)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水平有待提高,农民(集体)土地收益偏低,农户满意度不高、农民(集体)土地权利受损,收益共享过程欠公平等是当前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存在的主要问题。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偏好比较明显,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均价不断上升,多数地区建新区征地补偿和拆旧区成本投入占土地出让收入比例相对偏低,土地出让纯收益主要归政府获得。由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缺陷,农民(集体)的产权实施能力不足,地位弱势,政府的产权实施能力更强,缺乏制衡。同时,政府与市场失灵中,农村土地市场价格难以实现,通过土地的征用垄断和供地垄断,政府获得了本该由农民分享的土地增值收益。从收益共享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两个维度构建包括知情权、决策权、货币补偿、新房安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非农就业等指标的农户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性评价指标体系,江苏省苏州、扬州、连云港等地711份农户调研数据的实证分析发现,共享水平总模糊指数苏州(0.4804)>扬州(0.4656)>连云港(0.2422)。其中,扬州市项目区农户的土地增值收益共享过程公平评价最高(隶属度为0.5658),苏州市项目区农户的土地增值收益共享结果公平评价最高(隶属度为0.5084),连云港项目区农户的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水平整体处于较差状态(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评价的隶属度均低于0.3)。此外,农户对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现状的总体满意度偏低,仅21.0%(其中苏州(约31%)>扬州(约25%)>连云港(约7%))的受访农户满意,增值收益共享满意度受成本效益和政策认知显着影响。(3)基于主体贡献-风险的增值收益共享比例测度结果具有较强合理性。运用合作博弈Shapley值法,梳理不同联盟收益变化衡量各利益主体的贡献程度,通过直接支出法、替代法等测算利益主体各类风险价值评估风险系数,综合考量主体贡献和风险定量测度利益主体共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江苏省5个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实证研究发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形成中,拆旧区农民(集体)所作贡献最大,建新区农民(集体)承担的风险最高。研究区拆旧区农民(集体)、建新区农民(集体)及政府应共享的增值收益比例分别在35%~50%、25%~40%及15%~30%之间。因为拆旧区农民(集体)以失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地上房屋等为代价生成增减挂钩指标,农村建设用地(宅基地)具有较大的居住、畜禽养殖、出租经营等收益价值,因此拆旧区农民(集体)应该分享较多的土地增值收益。建新区农民(集体)以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等为代价使增减挂钩指标得以落地,农用地具有农业产出收益及生活保障、就业保障等社会价值,因此建新区农民(集体)应分享一定比例的土地增值收益。政府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主导者和管理者,开展增减挂钩项目应以获得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及房地产相关税收等长期收益为主,让渡更多的直接经济收益。与现有收益分配格局相比较,新的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能有效改善利益主体之间的土地收益格局,提高农民(集体)的土地财产性收入,使农民(集体)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符合“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的政策导向,基于贡献-风险的收益共享方案可为城乡建设用地置换中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提供方法支撑和标准参考,为农户补偿标准制定提供参考,有效指导政府和农民(集体)利益谈判。(4)应从治理结构优化、补偿机制改进、宏观制度完善等方面构建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治理机制。首先,单一治理结构难以实现土地增值收益共享,应选择治理主体多元化的公共治理结构,保障收益共享过程公平:通过政府主导,完善增减挂钩中制度和规则产品的供给;通过强化市场机制辅助,提高收益分配(补偿)标准的市场化程度,并提高公共事物处理效率;通过培育社会组织、拓宽农民利益表达渠道和平台等措施加强社会参与,扩大农民话语权,提高农民(集体)的收益地位和议价能力,并形成社会监督。其次,通过建立农村土地市场化价格机制,实施货币补偿、工作安置、社会保障提高等多元补偿形式,保障补偿程序执行公开公正等措施改进补偿机制,促进实现基于“贡献-风险”的收益共享格局。此外,宏观制度完善包括:①通过明确产权主体、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的物权属性、加快集体土地登记发证等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②通过适当选择整理区域,合理控制增减挂钩规模,合理规划安置区选址和配套建设等强化增减挂钩的规划管控引导;③通过实施缩小征地范围、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进入土地市场自由流转、建立城乡土地市场中介服务体系等措施完善土地市场机制;④通过强调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等指标进行政绩考核制度改革;⑤通过调整中央和地方土地出让金收入分成、增加地方政府土地相关税种设置改革财政分配制度;⑥通过强化政策宣传、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设立电话、网络、新闻等多种渠道推进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
范树平[6](2018)在《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共生关系研究》文中指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不断加快,GDP总量及人均收入逐年增加,社会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但在追求经济强度增加和用地规模扩张过程,很多地区是建立在自然资源过度开发及城镇工矿用地过度扩展基础之上,长此以往必然导致自然资源及耕地资源侵占,制约土地可持续利用及土地利用效益提升。古典经济创始人威廉·配第认为,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作为地球万物的载体,是人类劳动及社会活动的生产资料及物质基础。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相互关联,集中表征为土地资源配置到各产业用地部门,并由用地部门输出的产品及服务多寡而衡量用地成效,产业发展与土地利用是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十八大审时度势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化发展的总体布局之一,要求大力推进国土生态文明建设,核心理念要求一切社会经济活动要尊重自然禀赋、顺应自然规律、保护自然环境,始终坚持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健康持续道路,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同时也指出要着力构建现代产业结构新体系框架,其实这就是党中央依据国家市场环境需求新调整、产业结构新动态及和科技革命新趋势,对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导向。如何协调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土地需求的增长与土地资源稀缺性矛盾,以及提升土地利用效益语境下如何满足产业部门用地需求,已成为区域土地利用及产业结构优化的核心问题。纵观中国产业发展与用地政策导向及目标需求,产业结构调整与土地利用效益两者之间关系的历史、现状及未来到底如何走向,一直是从中央到地方政府,以及诸多学者研究的难点及焦点问题。特别是,在产业结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如何协调处理好土地利用社会、经济、生态效益三者的共生型推进,恰逢中国处于新型城镇化及新常态下倡导的土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正是中国“十三五”即将解决的现实问题。本研究围绕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双重目标为主体展开研究,紧扣“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关联应是什么?如何改进?”这一核心问题意识,按照“理论引入—实践运用—理论提升”的研究思路,尝试回答两者之间的“三个问题”:为什么?应什么?如何做?重点分析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理论关联、作用影响、共生构建、共生测度及对策建议,具体来说,论文主要开展以下研究:(1)产业结构变化对土地利用效益的影响分析。理论解释及系统分析产业结构演变阶段及不同产业结构变化阶段下对土地利用存在作用影响,回顾中国产业结构历史变迁过程,构建土地利用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运用测度模型测算中国土地利用效益,以及对评价结果进行全面揭示;构建产业结构变化用地效益响应模型,测定影响程度及其时序、空间情况,探究产业结构变化对土地利用效益作用影响的具体因子及作用态势。(2)土地利用效益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分析。从参与主体及作用过程分析土地利用效益对产业结构调整影响,借助比较优势分析方法,结合中国省级数据测度中国产业用地效益及其比较优势程度,探究产业用地效益比较优势影响因素,进一步阐述土地利用效益对产业结构调整作用的影响因素及影响过程。(3)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共生关系模型构建。阐释两者互动发展目标取向,借助共生理论分析范式,重点分析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共生动力、共生要素、共生形成条件及共生演化路径。(4)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共生测度及其影响因素实证分析。借助中国近40年产业结构优化度及土地利用效益的时序数据,运算推导共生函数关系式,测定共生度及对应判识共生模式;理论分析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共生影响因素及计量分析具体影响指标;从对称互惠共生的本质视角,提出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本质要求及实践反思;按照共生理论分析思路,从共生单元、共生界面、共生模式、共生环境考量两者实践路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中国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共生对策建议。通过以上理论与实证研究,得到以下主要结论:(1)中国土地利用效益从1978年以来呈现逐年递增趋势且一直持续,但从2010年以来增长持续疲软;从代表不同产业发展阶段的三个年份结果分析,社会经济发展较快且基础较好的东部沿海省份普遍较高,中西部省份及资源禀赋型省份明显较低,跟社会经济、城镇化及产业化发展水平耦合程度较高。产业结构变化对土地利用效益作用程度呈现出逐年递增态势,说明中国土地利用效益对产业结构变化响应强度不断增大,产业结构总体上是适应土地利用效益提升,能够促进土地利用效益潜力挖掘;从省际情况看,响应系数的空间差异性明显且变化呈现拉大趋势,也就是说高值仍较高、低值依旧较低,还有呈现明显“梯度差异”,东部地区最高、东北地区中等、中西部总体较弱。(2)产业结构变化对土地利用效益作用程度的影响因素受到不同产业结构阶段及不同影响因子而表现差异,生态建设因子是唯一贯穿于不同产业结构发展阶段的重要正向影响因素,要将土地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产业结构影响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重要且持续因子考虑;区域投资因子在产业发展初期阶段处于正向促进作用,中期阶段则处于负向制约作用,而后期阶段没有作用表现;在产业结构变化发展到中高级阶段,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因子作用影响所表现在产业结构变化对土地利用效益产出提升就更加明显。(3)中国农业用地比较优势较高区域集中分布于凭借农业资源禀赋优势区域,诸如黄河中下游平原区、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及中部农业主导优势区域,诸多区域一直是中国粮食生产集中区域及输出主要省份,较低区域集中分布于城市群、大都市区等周边区域非农用地效益极高而拉低农业用地效益比较值,以及云贵高原、西北地区等农业水热气候条件较差区域,农业生产效益水平普遍较低。(4)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及居民消费是土地利用效益对产业结构变化调整作用过程的决定影响因素,特别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以及拉动城乡居民消费水平,也可以说集中表现在政府增收、居民增收及进一步刺激消费需求层面,不断增加产业用地效益对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作用;地均第一产值、地均农业总产值、地均工业总产值三者也是影响产业用地效益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因子,三者集中表征了地均工农业产值,也就是说要加大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产值密度来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对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力度,延伸涵义在于加大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用地节约集约及产出效率水平而倒逼产业结构体系演变及结构调整,也说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是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产业类型。(5)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共生的内生动力是由于自然规律的内在制约及人本要求的内在驱动,外生动力主要来源于产业发展及土地利用效益市场运行机制规律的外在调节,以及政府宏观调控管理的外在导向。构建两者共生周期演化的“双螺旋”的逐级递进“耦合—趋稳—变异—耦合”过程,结合产业结构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的实践情况,能够较好阐述解释各种现象或对策措施。重点针对耦合过程及趋稳过程进行逻辑推导,分别模拟得到共生耦合过程的动态演化路径及“惠及系数”的演化路径,两种路径正好理论阐释了产业与土地共生关系的优化路径。(6)按照共生理论分析范式及共生度涵义,基于中国近40年产业结构优化度和土地利用效益程度的时序数据,推算得到共生函数关系式,测度历年共生度及其共生模式判识。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经历了寄生和正向非对称互惠共生两个阶段,但δIL逐渐增大、δLI渐渐减小的趋势一直未变,两者差值随着年份逐渐收窄,直到2006年作为新的拐点,δIL大于零,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迈入正向非对称互惠共生阶段,且两者差距仍在进一步缩小,但两者的相互影响正逐步达到均衡状态,将向对称互惠共生阶段发展(δIL=δLI>0),通过模拟估算将在2021年实现对称互惠共生。不过,随后就又进入正向非对称互惠共生模式,表明了产业结构调整、土地利用效益提升协调的紧迫性,结合共生度预测及演变趋势而提出优化要求。(7)从理论分析视角,阐释资源供给、社会需求、土地市场、政府调控、土地集约、科技进步、生态建设、城乡协调对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以及两者之间共生关系作用影响,进一步通过计量模型,得出基础设施建设密度、人均社会消费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占比、政府财政支出占比、生态环境建设指数、城乡人口结构是产业结构优化对土地利用效益提升共生度的核心影响因素,而就业人员数量规模、人均社会消费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占比、政府财政支出占比、人均占用建设用地、单位GDP地耗则是土地利用效益提升对产业结构优化共生度的核心影响因素。从搞好土地生态建设、加快经济优化转型、用地资源节约集约、优化政府投资模式四个方面,提出中国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共生对策建议。
陶行子[7](2018)在《“土地整治+”时代大都市郊区的土地整治问题研究 ——以上海市H镇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上海作为中国的特大型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人口高度集中。集聚经济效应带来发展成果的同时,人地矛盾日渐突出。一面是上海提出十三五期间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至2020年实现全市规划建设用地总量负增长的顶层设计。另一面是产能落后的“三高一低”企业长期占据建设用地,甚至是农用地。土地资源被滥用,环境遭到破坏。其中,城市郊区两者的矛盾尤为突出。当前,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再适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是城乡经济社会转型的必由之路。本文选取的H镇位于上海市郊区。由于土地利用方式与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要求存在严重的不匹配性,该镇土地污染与破坏的问题颇具典型性。H镇也因此成为了上海市范围内第一个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的小镇。针对上海已经步入的“土地整治+”时代和该镇环境综合整治的特点,笔者进一步将该镇的相关实践界定为以景观生态型土地整治为导向的环境综合整治。实践已经证明,H镇的土地整治作为大都市郊区相关整治工作的缩影,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带来的积极影响是显着的。首先,其有利于遏制滥用土地的行为,对已经受损的土地进行修复,改善农村恶化的生态环境。其次,其有利于优化城市总体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并通过土地减量化,节约集约利用好珍贵的建设用地资源。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形式,为城市未来发展储备土地指标。最后,其有利于借助郊野公园的平台,传承乡村文化,发展现代化高效生态农业。并在促进乡村经济转型发展的过程中,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提升了农村产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此外,土地整治也已对人口规模做出适当调控,降低了城市因无序人口导入而带来的风险。土地整治看似是在被动保障经济社会的发展,但同时,它也在倒逼经济社会的转型。微观视角下,土地整治带来的是乡风乡貌的改变。宏观视角下,土地整治实则较为全面地从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方面促进了农村地区的经济转型、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王玉军[8](2017)在《基于地质环境约束的区域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地质环境主要是地球表层岩石、土、地下水共同构成的环境系统,是自然环境的本底和自然资源的赋存系统,也是人类生存的栖息场所、活动空间及生产生活所需物质来源的载体,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所有的土地利用活动均发生在地质环境系统中。伴随着我国快速工业化、城镇化导致的土地利用激烈变化,地质环境急剧恶化,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问题频发,暴露出长期以来未根据地质环境约束开展土地利用活动、土地利用规划中地质环境因素缺位等不足。因此,系统地考虑地质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将地质环境影响因素融入土地利用规划中,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能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问题,为探索“矿地融合”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工业化、城镇化过程在土地利用上体现出城镇用地、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快速扩张,耕地、未利用地不断减少,林地、草地等生态用地“U”型增长。在各类用地增减变化表象的背后,其驱动因素包括社会经济因素、生态环境因素和地质环境因素。三类因素对土地利用的作用并不是单独存在的,而是相互作用和制约的:①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地质环境的变化均是双向影响关系;②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都是自然环境的组成部分,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本底,两者的内涵在地形、水土等方面存在重叠与互动;③社会经济因素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是短期的、主动的,生态环境因素和地质环境因素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是长期的、被动的、决定性的;④地质环境与土地利用的本质关系是地球自然本底与人类活动之间的关系,地质环境与土地利用互相作用、互为制约,地形、岩土、地下水、地质灾害是影响土地利用变化的主要地质环境因素,城镇开发、矿产开采、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耕作是影响地质环境的主要土地利用方式。从地质环境方面看,岩土、地下水和地质灾害对各类土地利用方式均存在制约影响;从土地利用方面看,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对各种地质环境要素均有较大影响。土地利用变化与地质环境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是明显的,每一种互动关系中的影响机理也是明确的。地质环境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存在两面性,其正、负面影响可归纳为地质环境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问题两方面。一方面,地质资源作为地质环境对土地利用所提供的物质支持,包括了矿产、地下水、地热、地质遗迹等资源,其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土地利用的影响较强。另一方面,地质环境问题作为危害人类生存与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现状相冲突的不良地质作用或现象,包括地震、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和水土地质环境问题、特殊岩土地质环境问题以及矿山、城市、河湖水库、海岸带等其他地质环境问题,大部分对土地利用都有强约束作用,会阻碍土地用途的主动转变,抑或造成土地用途的被动调整。地质环境对某类土地用途的满足程度即为该土地用途的地质环境适宜性。由于地质环境因素繁杂,土地用途类型多样,不同土地用途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的指标体系不同。根据耕地、城镇用地、采矿用地的立地条件及其与各类地质环境因素的相互关系,分别建立了耕地、城镇用地、采矿用地的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①耕地的指标体系包括地形、土壤、水文、地质灾害、地质环境问题等5类16项评价指标;②城镇用地的指标体系包括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质灾害、地质环境问题、地质环境资源等6类22项评价指标;③采矿用地的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安全、环保3类9项评价指标。针对各项评价指标,分别确定了适宜、较适宜、较不适宜、不适宜4个适宜性级别的评价标准。运用物元法构建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模型,使各项评价指标的量化值与适宜性级别直接关联;采用AHP法与熵值法相结合的主、客观综合赋权法,更加科学、准确地反映不同地质环境因素对土地利用的相对影响程度。以徐州城市地质调查区为研究区进行实证研究,评价结果显示:①研究区耕地适宜性总体较高,铜山区利国镇和贾汪区大洞山极差;②研究区城镇用地适宜性总体较高,泉山区西部和东南部、铜山区局部区域极差;③研究区采矿用地适宜性两极分化,适宜和不适宜的范围均较大,鼓楼区东南部、云龙区南部、铜山区北部和东南部、贾汪区南部等区域极差。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在地质环境数据资料完备的情况下,本文提出的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方法具有可行性,能够较为全面、客观、准确地从地质环境的角度评价区域不同土地用途的适宜程度。基于不同土地用途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结果,在遵循现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区管制规则,突出地质环境约束、落实约束性指标、保护耕地和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对现行规划的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进行布局调整优化。针对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允许建设用地区,探讨具有普适意义的土地利用规划布局调整优化方法:①将耕地地质环境适宜性为不适宜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为非耕地,较不适宜的调整为一般农地区;②将耕地地质环境适宜性为不适宜的一般农地区调整为非耕地,适宜的优先调整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且尽量保证乡镇内部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变;③对于允许建设用地区,将城镇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为不适宜的新增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根据其耕地适宜性调整为一般农地区中的耕地、林业用地区或其它生态用途;将采矿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为不适宜的采矿用地区,根据其耕地和城镇用地适宜性及区位,调整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或其它生态用途;④对于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中调出的耕地,优先从调出的允许建设用地区中补充,其次从一般农地区中的非耕地中补充,且尽量保证乡镇内部耕地面积不变;⑤对于允许建设用地区调出的新增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优先从有条件建设用地区中补充,其次从现状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周边、城镇用地适宜性较高的一般农地区中补充,且尽量保证乡镇内部允许建设用地区面积不变。以徐州城市地质调查区为研究区进行实证研究,调整优化结果为:①研究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2431.69公顷,面积保持不变;一般农地区调出2691.38公项,调入2623.64公顷,面积减少67.74公项;允许建设用地区调整248.03公顷,面积保持不变;允许建设用地区内部,采矿用地区减少215.81公顷,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增加215.81公顷;林业用地区增加67.34公顷,水域等其他用地区增加0.40公顷。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研究提出的土地利用布局优化方法能够在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机衔接的基础上,基于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结果,对主要的几类土地用途分区进行空间布局调整,使现行规划布局方案更加科学、合理、安全、可行,弥补了现行规划对地质环境因素考虑不足的缺陷,是“矿地融合”理论实践的有益探索。
刘羿[9](2016)在《中央用地管控视角下土地指标交易研究》文中指出出于耕地保护的需要,中央政府对农用地转用进行了严格的总量控制。尽管如此,农用地转用带来的巨大增值收益以及当下地方经济严重依赖新增建设用地这一事实,使中央政府不得不主动开辟渠道以增加计划外指标供应。在政策激励下,地方政府更进一步探索出了包括折抵指标有偿调剂以及地票交易在内的土地指标交易机制。土地指标交易在增加土地用途刚性管制的弹性之余,亦存在一定制度缺陷:以农用地转用指标为代表的土地指标本是中央政府对下级地方政府农用地转用权力的数量控制工具,但政府间土地指标交易的产生使指标突破了这一“控权”属性,呈现出一定的经济价值;私人间土地指标交易的缺陷在于,其主要利用了政府在土地招拍挂市场的垄断地位,迫使私人资本参与农村土地整理,并没有建立起使私人真正获益的机制。与中国的指标交易制度相比,美国土地开发权转让制度的真正优势在于它建立起了私人之间的利益交换机制。其以容积率作为交易客体,不仅使规划制度更为灵活,还成功地将私人资金引入到了公共福利领域,节省了政府财政开支。美国开发权转让制度对我国最大的启示,正是如何在土地管理领域建立起这种私人间的利益交换机制,并使之成功运转。同时,美国土地管理制度在中央与地方分权、政府与市场关系方面的经验,也为我国未来的制度完善提供了充分的启示。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土地制度改革起步,现有的地权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都将面临重大的变革。在地权制度方面,城乡二元地权体制已经松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放入市、农村住房财产权允许抵押流转、征地范围不断缩小,未来的地权制度将沿着“同地同权”的方向不断推进。考虑到土地制度改革的长期性,指标交易制度也有短期、长期两种改良方案:短期方案主要解决土地整理复垦的资金来源问题;长期方案主张在地权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背景下,理顺权力与利益、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立起符合市场机制的土地指标交易制度。
崔蕾[10](2016)在《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石漠化土地整理技术与示范》文中研究表明目前,中国土地整理处于初级阶段并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标,往往忽略生态保护,一定程度上造成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丧失、环境承载力低等现象,对于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的喀斯特石漠化地区,这种现象更是突出。土地整理是缓解生态环境压力、增加生物多样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有效方式,而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石漠化土地整理通过增加植被覆盖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农民收入,使石漠化地区的生态、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因此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石漠化土地整理是喀斯特地区解决人地矛盾问题的最佳举措。本研究以全面整体性系统协调理论、景观环境美化生态学保护理论、水土综合保持系统生态治理理论、可持续循环平衡物种多样性发展理论等为理论依据,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依托石漠化土地整理工程,将自然、社会经济、村民参与意愿等野外实地调查项目与示范区植物、土地、文献相关数据的内业处理分析相结合,以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技术为手段,根据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重大课题要求,于2011年2015年选取贵州毕节撒拉溪和关岭-贞丰花江示范区作为典型研究基地,构建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石漠化土地整理模式与技术,以期为同类喀斯特地区全面开展土地整理工作提供科学技术支撑与示范。(1)运用生态足迹方法进行人地矛盾分析,明确土地利用类型供需比重,进而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定位,为构建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石漠化土地整理模式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撑。2011年毕节撒拉溪示范区和关岭-贞丰花江示范区生态赤字分别为33480.431hm2、8428.832hm2,说明人们对示范区自然索取度远远超过其承受范围。喀斯特石漠化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决定其土地整理走生态保护道路,植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是生态型石漠化土地整理的基础,利于施工人员了解植物种类及特性,又使其在土地整理规划中更好的依据群落演替规律进行植物配置。但受到人力、方法等因素的限制调查结果并不完善,因此突破本底调查限制因素,优化调查方案成为下一阶段工作重点。(2)以植物恢复和保护为主要目标,基于生态石漠化土地整理技术,根据小流域土地各部位理想功能对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结合示范区经济发展方向,毕节撒拉溪示范区形成喀斯特高原山地潜在-轻度石漠化土地整理与混农林业复合经营模式,其中以核桃(juglansregial)-刺梨(rosaroxbunghiitratt)-紫花苜蓿(medicagosativa)为代表的经济林灌草配置是其土地整理的成功案例;关岭-贞丰花江示范区形成喀斯特高原峡谷中度-强度石漠化土地整理与特色经果林集约经营模式,其中以花椒(zanthoxylumbungeanummaxim)、火龙果(hylocereusundulatusbritt.)等为主的特色经果林集约种植是其土地整理的典型代表。由于喀斯特石漠化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选取的植物物种及其培植技术并不能达到广泛适用,故应加强对筛选适生性物种的研究。可咨询专家或根据文献记载选取广泛适宜喀斯特石漠化环境下生长的植物进行优化培植。(3)模式的构建依托于技术。生态型石漠化土地整理模式主要依托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技术。其中,经济林灌草搭配种植技术是石漠化地区进行生态型土地整理行之有效的技术方法,一方面有助于增加植被覆盖度、在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中起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扩宽增收渠道。封山育林与人工抚育技术是目前最经济最简单的一种恢复生境途径,可加快林灌恢复速度。此外,潜在-轻度石漠化地区采用“核桃+刺梨/火棘+牧草”配置方式,中度-强度石漠化地区采用“经果林+牧草”配置方法,虽然石漠化土地整理规划设计融入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理念,但农田配套工程建设大多选用钢筋混凝,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动植物栖息环境。因此,下一阶段对农田配套工程设施技术研究重点可放在选材和结构设计上,尽量就地取材,设计上留有连通动植物生存空间,加强技术生态化研究。(4)在毕节撒拉溪示范区和关岭-贞丰花江示范区通过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石漠化土地整理工程建设,分别初步形成高原山地潜在-轻度石漠化土地整理与混农林业复合经营技术体系和高原峡谷中度-强度石漠化土地整理与特色经果林集约经营技术体系示范。其中较典型的成功示范为经济林灌草配套种植技术和封山育林技术。但植物生长是一个缓慢的过程,由于当地政府在土地整理后期监管工作上的管制力度不够,导致土地整理前期工程示范遭到破坏。因此当地政府应把形成土地整理工程后期人工监管机制作为下一阶段重要任务。(5)将特尔斐法、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相结合,构建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石漠化土地整理综合效益评价模型,对两示范区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前后的生态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价,结果表明示范区内“三效益”显着提高,两示范区土地整理综合评价等级均由“差”转为“良”。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后,撒拉溪和花江两示范区植物种类和植被覆盖度增加,生态系统不断恢复,切实改善了示范区农业生产条件,推动了当地特色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明显的效益。以平均气温、年降水量、岩性、地貌、地势、石漠化、土地覆盖、人口密度和人均GDP作为评价指标,以贵州作为研究范围,利用GIS空间分析技术对适宜性推广范围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撒拉溪石漠化治理模式最适宜推广区主要分布在贵州省的西北部,花江模式最适宜推广区主要分布在贵州省的南部与东北部。此外,监测指标较少和该监测评价方法自身的缺陷是必须面对的问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适当增加评价指标,加强动态研究,完善评价方法,增强其科学性。
二、论土地整理与生态环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土地整理与生态环境(论文提纲范文)
(2)协同治理视角下陕南秦巴山区空心村整治规划策略研究 ——以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三农”问题制约乡村发展 |
1.1.2 快速城镇化加速乡村凋敝和衰退 |
1.1.3 乡村衰退现象具有程度加剧发展趋势 |
1.1.4 陕南秦巴山区农村空心化特征突出 |
1.2 问题提出 |
1.3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范围及相关概念界定 |
1.4.1 研究范围的空间界定 |
1.4.2 相关概念界定 |
1.5 研究内容、方法与框架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5.3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综述 |
2.1 相关基础理论研究 |
2.1.1 城镇化视角下的相关理论 |
2.1.2 土地整治视角下的相关理论 |
2.1.3 协同治理视角下的相关理论 |
2.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2.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2.2.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2.3 国内外村庄整治实践案例 |
2.3.1 德国巴伐利亚州村庄更新 |
2.3.2 日本水上町“一村一品”工匠之乡 |
2.3.3 山东省青州南张楼村城乡等值化试验 |
2.3.4 山东省禹城市空心村整治实践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空心村现状概况 |
3.1 多重维度下的陕南秦巴山区空心村演进特征识别 |
3.1.1 环境维度 |
3.1.2 政策维度 |
3.1.3 社会维度 |
3.1.4 经济维度 |
3.2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区域发展概况 |
3.2.1 恒口示范区“镇改市”发展进程 |
3.2.2 地理区域概况 |
3.2.3 自然资源概况 |
3.3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空心村现状审视 |
3.3.1 空心村调研概况 |
3.3.2 数据获取与村民整治意愿 |
3.3.3 空心村现状特征识别 |
3.3.4 空心村现状制约因素分析 |
3.4 本章小节 |
第四章 协同治理视角下空心村整治耦合机制探究 |
4.1 农村土地整治与空心村整治 |
4.1.1 农村土地整治综合内涵 |
4.1.2 空心村整治内涵 |
4.1.3 空心村整治现实困境 |
4.2 协同治理理论与空心村整治有机耦合 |
4.2.1 协同治理价值认知 |
4.2.2 协同治理下的空心村整治现实背景 |
4.2.3 协同治理下的空心村整治表征识别 |
4.2.4 协同治理思维与空心村整治的调适衔接 |
4.3 协同治理视角下的空心村整治内涵 |
4.3.1 治理主体协同 |
4.3.2 技术架构协同 |
4.3.3 规划实施协同 |
4.3.4 政策管理协同 |
4.3.5 运行机制协同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协同治理视域下的恒口示范区空心村整治规划体系构建 |
5.1 空心村整治驱动力系统 |
5.1.1 场域力:以自然环境系统作为整治载体 |
5.1.2 内聚力:以社会经济政策内生驱动作为整治动力 |
5.1.3 离散力:以城镇化引领外嵌驱动作为整治支撑 |
5.1.4 交互驱动下协同助推空心村转型 |
5.2 基于力系统协同的城乡融合发展规划引导 |
5.2.1 空心村整治总体原则 |
5.2.2 城乡空间引导区划 |
5.2.3 空间发展内涵显化 |
5.3 恒口示范区空心村整治协同规划体系构建 |
5.3.1 城镇发展协同:生态适宜性评价 |
5.3.2 村域体系协同:推行“多村一社区”建设模式 |
5.3.3 土地利用协同:空心村整治分类引导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协同治理下的恒口示范区空心村整治规划及策略研究 |
6.1 协同治理下的空心村整治规划技术路径创新探索 |
6.1.1 整治思路:弹性规划与协同治理并存 |
6.1.2 纵向传导:建构村庄全域规划到详细规划的协同规划体系 |
6.1.3 横向衔接:形成“多规合一+编管协同”发展模式 |
6.1.4 微观治理:构建协同治理的空心村整治“四梁八柱” |
6.1.5 成果编制:形成面向不同受众的“1+X+Y”技术文件 |
6.1.6 管理平台:实现空心村整治智能化、信息化管理 |
6.2 规划策略协同调控 |
6.2.1 低效利用宅基地提质增效 |
6.2.2 促进多元产业融合发展 |
6.2.3 完善公共设施供给 |
6.2.4 提升人文景观风貌 |
6.3 实施保障 |
6.3.1 构建服务型政府,实现跨组织合作 |
6.3.2 健全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机制 |
6.3.3 “三治融合”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
6.3.4 完善宅基地管理机制,提升土地利用效益 |
6.3.5 建立多元资金保障和人才支持机制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结论 |
创新点 |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关于恒口示范区空心村整治的村委问卷调查 |
附录二 关于恒口示范区空心村整治的村民问卷调查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3)农村土地整治潜力及模式研究 ——以宁夏同心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目的及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进展 |
2.1 土地整治总体研究 |
2.2 农村土地整治潜力评价研究 |
2.3 农村土地整治模式研究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概念界定及基础理论 |
3.1 概念界定 |
3.2 相关基础理论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研究区概况与研究方法 |
4.1 研究区概况 |
4.2 同心县土地利用状况 |
4.3 数据来源与处理 |
4.4 研究方法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农村土地整治潜力测算 |
5.1 农用地整治潜力测算 |
5.2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测算 |
第六章 农村土地整治模式研究 |
6.1 农村土地整治模式的内涵与特征 |
6.2 农村土地整治模式设计 |
6.3 农村土地整治对策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4)我国土地整理中的行政监督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
一.主要内容 |
二.主要方法 |
第二章 我国土地整理行政监督制度概述 |
第一节 我国土地整理行政监督制度理论基础 |
一.现行土地整理运作模式 |
二.我国土地整理行政监督制度的发展 |
第二节 我国土地整理行政监督制度法律基础 |
一.我国土地整理行政监督的法律渊源 |
二.我国土地整理行政监督的立法特点 |
第三章 我国土地整理行政监督制度实施中的问题 |
第一节 行政监督主体混乱 |
一.法律对土地整理行政监督主体的要求 |
二.我国土地整理行政监督主体混乱问题 |
三.我国土地整理行政监督主体混乱的影响 |
第二节 土地行政部门机构建设不完善 |
一.我国地方土地整理行政监督机构设置问题 |
二.我国土地整理行政监督机构建设问题影响 |
第三节 行政监督模式的缺陷 |
一.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土地整理行政监督缺陷 |
二.地方政府与土地管理部门之间土地整理行政监督缺陷 |
第四章 我国土地整理行政监督不力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土地整理行政监督相关法律不完备 |
一.行政监督主体指定不明晰 |
二.相关法律与实践中问题的冲突 |
第二节 我国土地行政部门机构与队伍建设不专业 |
一.行政监督机构建设滞后 |
二.行政监督队伍建设不足 |
第三节 我国土地整理行政监督工作权、责设置不对等 |
一.土地整理行政监督缺少评价标准 |
二.行政监督工作追责不力 |
第五章 完善我国土地整理行政监督制度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土地整理行政监督法规建设 |
一.对现有法律进行统一清理 |
二.完善关于行政监督主体与法律责任法规建设 |
第二节 加强土地整理行政监督组织队伍建设 |
一.健全专门土地整理行政监督机构 |
二.强调中央在土地整理行政监督中的统筹地位 |
三.培养土地整理行政监督工作人员法律素养 |
第三节 解决土地整理行政监督权责不对等问题 |
一.量化土地整理项目行政监督标准 |
二.建立土地整理项目行政监督考核机制 |
三.建立土地整理行政监督共同责任意识 |
第四节 增强土地整理行政监督公众参与度 |
一.在行政监督中加重公众参与度的可能性 |
二.公众参与土地整理行政监督的途径 |
三.可能面临的问题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基于主体贡献-风险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归纳与理论演绎 |
1.3.2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
1.3.3 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 |
1.4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5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5.2 可能的不足之处 |
1.6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研究 |
2.1.1 增减挂钩政策形成机制 |
2.1.2 增减挂钩实施模式 |
2.1.3 增减挂钩影响因素 |
2.1.4 增减挂钩效益评价 |
2.2 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研究 |
2.2.1 土地增值收益形成机理 |
2.2.2 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策略 |
2.2.3 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治理机制 |
2.3 研究评述 |
第3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3.1 基本概念 |
3.1.1 农村建设用地 |
3.1.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
3.1.3 土地发展权 |
3.1.4 成本和收益 |
3.1.5 贡献与风险 |
3.1.6 治理机制 |
3.2 理论基础 |
3.2.1 贡献分配理论 |
3.2.2 合作博弈论 |
3.2.3 风险补偿理论 |
3.2.4 利益均衡论 |
3.2.5 土地产权理论 |
3.2.6 地租和地价理论 |
3.3 本章小节 |
第4章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机理分析 |
4.1 土地增值收益共享内涵 |
4.1.1 收益共享目标 |
4.1.2 收益共享特征 |
4.1.3 土地增值收益共享内涵确定 |
4.2 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形成机理 |
4.2.1 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形成路径 |
4.2.2 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形成原因 |
4.3 增减挂钩利益主体贡献-风险识别 |
4.3.1 增减挂钩利益相关者分析 |
4.3.2 核心利益主体贡献-风险识别 |
4.4 基于贡献-风险的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逻辑 |
4.4.1 贡献与风险分析在收益分配中的适用性 |
4.4.2 基于贡献-风险的增值收益共享思路 |
4.4.3 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治理思路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现状评价 |
5.1 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分配现状 |
5.1.1 建新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现状 |
5.1.2 拆旧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现状 |
5.2 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水平评价 |
5.2.1 收益共享现状总体判断 |
5.2.2 农户收益共享水平测度 |
5.3 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满意度影响因素分析 |
5.3.1 收益共享满意度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5.3.2 收益共享满意度影响因素实证检验 |
5.4 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现状存在的问题 |
5.4.1 农民(集体)土地权利受损,收益共享过程欠公平 |
5.4.2 农民(集体)土地收益偏低,农户满意度不高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基于贡献-风险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比例测度 |
6.1 收益共享原则 |
6.1.1 贡献与收益对等 |
6.1.2 风险与收益对等 |
6.2 基于贡献-风险的增值收益共享模型 |
6.2.1 基于贡献的增值收益分配测算 |
6.2.2 兼顾风险的增值收益分配修正 |
6.3 基于贡献-风险的增值收益共享实证检验 |
6.3.1 研究区增值收益分配现状格局 |
6.3.2 基于贡献的增值收益分配结果 |
6.3.3 兼顾风险修正的增值收益分配结果 |
6.3.4 基于贡献-风险的收益共享结果与现状格局比较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治理机制 |
7.1 土地增值收益共享的制约因素 |
7.1.1 制度环境不完善 |
7.1.2 利益主体非合作博弈 |
7.2 土地增值收益共享的典型地区实践经验 |
7.2.1 征地补偿安置的改革探索 |
7.2.2 宅基地置换的创新举措 |
7.2.3 实践经验总结 |
7.3 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治理机制构建 |
7.3.1 优化治理结构,保障收益共享过程公平 |
7.3.2 改进补偿机制,促进“贡献-风险”的收益共享格局 |
7.3.3 完善宏观制度,规范和引导利益主体行为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论文发表及课题参与情况 |
致谢 |
(6)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共生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缘起与研究主题 |
1.1.1 产业结构调整与土地利用效益的现象反照 |
1.1.2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协调推进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数据来源 |
1.5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5.2 存在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外研究 |
2.1.1 经典代表理论回顾 |
2.1.2 近代实践运用拓展 |
2.1.3 现代深化推演趋向 |
2.2 国内研究 |
2.2.1 产业结构优化研究 |
2.2.2 土地利用效益研究 |
2.2.3 产业结构与土地利用效益关系的研究 |
2.3 文献述评 |
第3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3.1 基本概念 |
3.1.1 产业结构 |
3.1.2 土地利用 |
3.1.3 土地利用效益 |
3.2 基础理论 |
3.2.1 系统理论 |
3.2.2 资源稀缺理论 |
3.2.3 区位理论 |
3.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3.2.5 共生理论 |
第4章 产业结构变化对土地利用效益的影响分析 |
4.1 产业结构变化对土地利用效益的影响理论分析 |
4.1.1 产业结构演变一般规律 |
4.1.2 不同产业发展阶段条件下对土地利用效益的作用影响分析 |
4.2 产业结构的阶段特征 |
4.2.1 产业结构的发展阶段划分 |
4.2.2 产业结构的变动特征分析 |
4.2.3 产业结构的存在问题剖析 |
4.3 土地利用效益测度及时空差异分析 |
4.3.1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
4.3.2 建立测度模型算法 |
4.3.3 数据来源与说明 |
4.3.4 结果与分析 |
4.4 产业结构变化对土地利用效益的影响程度判识 |
4.4.1 影响程度模型 |
4.4.2 总体变化特征 |
4.4.3 阶段变化特征 |
4.4.4 空间分异情况 |
4.5 产业结构变化对土地利用效益的作用影响因子分析 |
4.5.1 构建影响因素计量模型 |
4.5.2 单项影响因子关联判识 |
4.5.3 影响因子动态综合比较 |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土地利用效益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分析 |
5.1 土地利用效益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理论分析 |
5.1.1 土地资源的功能判识 |
5.1.2 土地利用效益的价值重构 |
5.1.3 不同土地利用效益产出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影响分析 |
5.2 比较优势理论运用于产业用地效益分析 |
5.2.1 比较优势理论追溯 |
5.2.2 不同区域之间比较优势理论的运用启示 |
5.3 基于产业分类的土地利用效益测度分析 |
5.3.1 产业用地分类体系 |
5.3.2 指标体系构建及权重确定 |
5.3.3 测度模型及运算方法 |
5.3.4 农业用地效益测度结果 |
5.3.5 非农用地效益测度结果 |
5.4 土地利用效益比较优势测定分析 |
5.4.1 土地利用效益比较优势模型构建 |
5.4.2 土地利用效益比较优势度量结果 |
5.4.3 土地利用效益比较优势空间分析 |
5.5 土地利用效益对产业结构调整的路径及影响因子分析 |
5.5.1 土地利用效益对产业结构调整的路径分析 |
5.5.2 土地利用效益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模型构建 |
5.5.3 土地利用效益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因子提取 |
本章小结 |
第6章 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共生关系模型构建 |
6.1 产业结构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互动发展的目标取向 |
6.1.1 产业发展过程实现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
6.1.2 土地利用过程实现土地利用效益不断提升 |
6.1.3 实现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共生推进 |
6.2 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共生动力解析 |
6.2.1 内生动力 |
6.2.2 外生动力 |
6.3 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共生要素阐释 |
6.3.1 共生单元 |
6.3.2 共生模式 |
6.3.3 共生环境 |
6.4 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共生形成条件 |
6.4.1 必要条件 |
6.4.2 充分条件 |
6.5 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共生演化路径 |
6.5.1 周期演化模型 |
6.5.2 耦合路径分析 |
6.5.3 趋稳过程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7章 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共生度测定及其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7.1 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共生度测定 |
7.1.1 产业结构优化度测定 |
7.1.2 模型算法及技术处理 |
7.1.3 共生测定及共生模式分析 |
7.1.4 共生关系趋势及优化要求 |
7.2 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共生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7.2.1 资源供给因素分析 |
7.2.2 社会需求因素分析 |
7.2.3 土地市场因素分析 |
7.2.4 政府调控因素分析 |
7.2.5 土地集约因素分析 |
7.2.6 科技进步因素分析 |
7.2.7 生态建设因素分析 |
7.2.8 城乡协调因素分析 |
7.3 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共生关系影响因素计量分析 |
7.3.1 影响指标选取及描述 |
7.3.2 影响指标检验与分析 |
7.3.3 计量模型构建及回归处理 |
7.3.4 产业结构优化对土地利用效益提升共生度的影响分析 |
7.3.5 土地利用效益提升对产业结构优化共生度的影响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表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学术成果 |
(7)“土地整治+”时代大都市郊区的土地整治问题研究 ——以上海市H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述评 |
1.3.1 国内外土地整治研究梳理 |
1.3.2 国内外土地利用变化研究梳理 |
1.3.3 土地整治中的建设用地减量化研究梳理 |
1.3.4 研究述评 |
1.4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数据来源与特别说明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土地整治与土地整理及两者的概念辨析 |
2.1.2 农村土地整治 |
2.1.3 土地利用 |
2.1.4 减量化 |
2.1.5 郊野公园 |
2.2 理论基础 |
2.2.1 土地可持续利用理论 |
2.2.2 土地生态经济理论 |
2.2.3 经济成长阶段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土地整治的逻辑、发展历程与整治模式 |
3.1 土地整治的逻辑思维 |
3.1.1 土地资源的生态安全是土地整治的逻辑起点 |
3.1.2 景观生态与可持续发展是土地整治的逻辑主线 |
3.1.3 农村转型与区域统筹发展是土地整治的逻辑导向 |
3.2 我国土地整治的发展历程 |
3.2.1 起步阶段 |
3.2.2 成熟壮大阶段 |
3.2.3 强化推进阶段 |
3.3 我国农村土地整治模式 |
3.3.1 农田整治模式 |
3.3.2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模式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H镇土地利用情况的综合分析 |
4.1 H镇土地利用背景 |
4.1.1 H镇土地利用的自然地理条件 |
4.1.2 H镇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条件 |
4.2 H镇土地利用现状与变化分析 |
4.2.1 H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
4.2.2 H镇土地利用的变化分析 |
4.3 H镇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
4.3.1 工业用地占地面积与产出严重不符 |
4.3.2 人口规模依然庞大 |
4.3.3 噪音问题严重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H镇环境综合整治实例研究 |
5.1 H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渊源 |
5.2 “五违四必”原则指导下的H镇环境综合整治 |
5.2.1 H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历程 |
5.2.2 H镇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开展情况——以2016年为例 |
5.3 H镇环境综合整治中建设用地减量化的整治情况 |
5.3.1 H镇建设用地减量化的基本情况 |
5.3.2 H镇建设用地减量化的推进过程及其保障 |
5.4 H镇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效 |
5.4.1 H镇水系整治成果分析 |
5.4.2 H镇土地整治成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土地整治+”时代H镇土地再利用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
6.1 注重经济效应和科教效应的土地再利用措施——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 |
6.1.1 地块前期土地整治与土地复垦的基本情况 |
6.1.2 当前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与发展 |
6.2 注重社会效应和文化效应的土地再利用措施——规划与建设H镇郊野公园 |
6.2.1 H镇郊野公园的构想 |
6.2.2 H镇郊野公园的规划现状 |
6.3 土地整治是上海十三五试点郊野公园规划建设的重要前提 |
6.3.1 十三五试点郊野公园的基本概况 |
6.3.2 土地整治助力郊野公园建设的两大典型案例与启示 |
6.4 土地整治与土地再利用的方式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持久推动力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 |
7.1 研究主要结论 |
7.2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卷内备考表 |
(8)基于地质环境约束的区域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设计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3.3 数据来源 |
1.4 创新和不足 |
1.4.1 创新 |
1.4.2 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地质环境与土地利用 |
2.1.1 地质环境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
2.1.2 土地利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
2.1.3 小结 |
2.2 区域地质环境评价 |
2.2.1 区域地质环境评价的必要性 |
2.2.2 区域地质环境评价的研究内容 |
2.2.3 区域地质环境评价的方法 |
2.2.4 区域地质环境评价的应用研究 |
2.2.5 小结 |
2.3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
2.3.1 土地利用布局的影响因素 |
2.3.2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方法 |
2.3.3 小结 |
2.4 文献述评 |
第3章 基本概念与基础理论 |
3.1 基本概念 |
3.1.1 地质环境 |
3.1.2 地质环境评价 |
3.1.3 地质资源 |
3.1.4 土地利用 |
3.1.5 土地利用布局 |
3.1.6 土地利用分区 |
3.2 基础理论 |
3.2.1 系统论 |
3.2.2 灰色论 |
3.2.3 区位理论 |
3.2.4 人地协调理论 |
3.2.5 土地可持续利用理论 |
第4章 地质环境与土地利用变化的相互影响 |
4.1 影响区域土地利用变化的因素及其相互关系 |
4.1.1 社会经济因素 |
4.1.2 生态环境因素 |
4.1.3 地质环境因素 |
4.1.4 各类影响因素的关系 |
4.2 地质环境对土地利用变化的影响 |
4.2.1 地质环境对城镇土地开发的影响 |
4.2.2 地质环境对采矿活动的影响 |
4.2.3 地质环境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 |
4.2.4 地质环境对耕地利用的影响 |
4.3 土地利用变化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
4.3.1 城镇土地开发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
4.3.2 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
4.3.3 基础设施建设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
4.3.4 耕地利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影响土地利用的地质资源利用方式与地质环境问题 |
5.1 地质资源与地质环境问题 |
5.1.1 地质资源及类型 |
5.1.2 地质环境问题及类型 |
5.2 地质资源开发利用及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
5.2.1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
5.2.2 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 |
5.2.3 地热资源开发利用 |
5.2.4 地质遗迹资源开发利用 |
5.3 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
5.3.1 地震 |
5.3.2 滑坡崩塌、泥石流 |
5.3.3 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 |
5.3.4 水土地质环境问题 |
5.3.5 特殊岩土地质环境问题 |
5.3.6 其它地质环境问题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面向不同地类的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 |
6.1 耕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
6.1.1 耕地的立地条件及适宜性评价指标 |
6.1.2 耕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指标 |
6.1.3 评价指标来源及适宜性标准 |
6.2 城镇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
6.2.1 城镇用地的立地条件及适宜性评价指标 |
6.2.2 城镇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指标 |
6.2.3 评价指标来源及适宜性标准 |
6.3 采矿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
6.3.1 采矿用地的立地条件 |
6.3.2 采矿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指标 |
6.3.3 评价指标来源及适宜性标准 |
6.4 评价方法选择与模型构建 |
6.4.1 评价方法确定 |
6.4.2 地质环境物元评价模型构建 |
6.5 实证研究 |
6.5.1 研究区概况 |
6.5.2 研究区耕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 |
6.5.3 研究区城镇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 |
6.5.4 研究区采矿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基于地质环境适宜性的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
7.1 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布局管控及其问题 |
7.1.1 现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分区体系 |
7.1.2 现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分区的依据 |
7.1.3 现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分区的问题 |
7.2 基于地质环境适宜性的土地利用布局优化原则和分区调整思路 |
7.2.1 基于地质环境适宜性的土地利用布局优化原则 |
7.2.2 基于地质环境适宜性的土地利用分区调整思路 |
7.3 基于地质环境适宜性的土地利用分区调出方法 |
7.3.1 基本农田保护区调出 |
7.3.2 一般农地区调出 |
7.3.3 允许建设区调出 |
7.4 基于地质环境适宜性的土地利用分区调入方法 |
7.4.1 基本农田保护区调入 |
7.4.2 一般农地区调入 |
7.4.3 允许建设区调入 |
7.5 实证研究 |
7.5.1 研究区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布局方案 |
7.5.2 研究区土地利用分区调出 |
7.5.3 研究区土地利用分区调入 |
7.5.4 优化方案与现行规划方案对比分析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和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中央用地管控视角下土地指标交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目的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我国土地指标交易的产生背景 |
第一节 土地用途管制法律制度 |
一、我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 |
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概况 |
三、农用地转用制度及其特点 |
第二节 土地整理折抵指标法律制度 |
一、土地财政与农用地转用指标 |
二、土地整理与折抵指标 |
三、中央的鼓励和地方的积极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土地指标交易的现状 |
第一节 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土地指标交易 |
一、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土地指标交易 |
二、中央政府主导下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
第二节 以私人为主体的土地指标交易 |
一、以私人为主体的土地指标交易规则 |
二、利益格局与规制缺陷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土地指标交易的理论分析与现实困境 |
第一节 土地指标及其交易的性质分析 |
一、土地指标的分类与属性 |
二、土地指标交易的构成与本质 |
第二节 土地指标及其交易的理论与制度困境 |
一、土地指标及其交易的理论困境 |
二、土地指标及其交易的制度困境 |
第三节 三种视角下对我国土地指标交易困境的反思 |
一、土地指标交易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
二、土地指标交易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
三、土地指标交易中的国家与公民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比较法视野下的土地指标交易 |
第一节 土地开发权制度的产生、发展与演化 |
一、土地开发权制度的产生 |
二、土地开发权制度的发展 |
三、土地开发权制度的演化 |
第二节 土地指标交易与土地开发权转让的共性与差异 |
一、土地指标交易与土地开发权转让的共性 |
二、土地指标交易与土地开发权转让的差异 |
第三节 开发权制度视角下土地指标交易之改造 |
一、我国土地开发权理论探讨 |
二、比较法意义上的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土地指标交易制度的改革 |
第一节 地权制度与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 |
一、地权制度改革 |
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
第二节 土地指标交易制度改革 |
一、概述 |
二、土地指标交易改革的两种方案 |
三、完善私人间土地指标交易制度的方案设计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10)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石漠化土地整理技术与示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 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土地整理研究现状 |
1 土地整理 |
2 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土地整理 |
3 传统土地整理与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石漠化土地整理的联系与区别 |
4 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土地整理研究进展与展望 |
4.1 文献获取与论证 |
4.2 研究阶段划分 |
4.3 主要进展与标志性成果 |
4.4 国内外拟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与展望 |
二 研究设计 |
1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1 研究目标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特点与科技难点和创新点 |
2 技术路线与方法 |
2.1 技术路线 |
2.2 研究方法 |
3 研究区选择与代表性 |
3.1 研究区选择的原则和依据 |
3.2 研究区基本特征与代表性论证 |
4 材料数据获取与可信度分析 |
三 基于生态足迹的人地矛盾分析 |
1 生态足迹理论 |
2 计算方法 |
3 改进方法与数据分析 |
3.1 毕节撒拉溪示范区 |
3.2 关岭-贞丰花江示范区 |
4 基于生态足迹的示范区人地矛盾对比分析 |
四 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石漠化土地整理耦合模式 |
1 模式构建的理论依据 |
2 模式构建的边界条件 |
2.1 潜在-轻度石漠化地区模式的边界条件 |
2.2 中度-强度石漠化地区模式的边界条件 |
3 模式构建的技术体系 |
3.1 潜在-轻度石漠化地区模式的技术体系 |
3.2 中度-强度石漠化地区模式的技术体系 |
4 模式的结构与功能特性 |
4.1 潜在-轻度石漠化土地整理与混农林业复合经营模式 |
4.2 中-强度石漠化土地整理与特色经果林集约经营模式 |
5 不同等级石漠化地区模式结构与功能对比分析 |
五 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石漠化土地整理关键技术 |
1 喀斯特地区现有技术与成熟技术 |
1.1 石漠化地区植物的筛选标准 |
1.2 主要技术—整地、保水、种植与养护管理技术 |
2 石漠化地区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创新 |
2.1 潜在-轻度石漠化环境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土地整理技术 |
2.2 轻度-中度石漠化环境林草优化配置及草地畜牧养殖配套技术 |
2.3 中度石漠化环境特色经济林果生态配套种植技术 |
2.4 强度石漠化环境封山育林与人工辅助促进生态修复技术 |
2.5 喀斯特石漠化环境下农村参与式社区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技术 |
3 不同等级石漠化与不同坡度的技术研究对比分析 |
六 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石漠化土地整理技术示范 |
1 示范点选择与生态经济问题 |
2 示范点建设目标与建设任务 |
2.1 毕节撒拉溪示范点建设目标与任务 |
2.2 关岭-贞丰花江示范点建设目标与任务 |
3 土地适宜性评价与工程布局 |
3.1 毕节撒拉溪土地适宜性评价与工程布局 |
3.2 关岭-贞丰花江土地适宜性评价与工程布局 |
4 工程设计与工程示范过程 |
4.1 工程设计与工艺流程 |
4.2 工程示范过程 |
5 示范点建设成果与对比分析 |
5.1 毕节撒拉溪示范点建设成效 |
5.2 关岭-贞丰花江示范点建设成效 |
5.3 毕节撒拉溪与关岭-贞丰花江示范点建设对比分析 |
七 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石漠化土地整理监测评价 |
1 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 |
1.1 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 |
1.2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2 监测布局和监测点 |
3 监测过程与实验过程 |
4 数据分析与计算结果 |
4.1 生态监测与数据分析 |
4.2 基于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法的石漠化土地整理实施后综合效益评价 |
4.3 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石漠化土地整理综合效益评价对比分析 |
八 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石漠化土地整理模式优化与推广应用 |
1 模式存在问题与优化 |
2 推广的可行性分析 |
2.1 推广适宜性分析 |
2.2 推广范围分析 |
3 推广的保障措施 |
3.1 技术措施 |
3.2 政策措施 |
3.3 其他措施 |
九 结论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论土地整理与生态环境(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衔接与融合[J]. 杨忍,刘芮彤. 现代城市研究, 2021(03)
- [2]协同治理视角下陕南秦巴山区空心村整治规划策略研究 ——以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为例[D]. 王瑞. 长安大学, 2020(06)
- [3]农村土地整治潜力及模式研究 ——以宁夏同心县为例[D]. 范丽娟. 宁夏大学, 2019(02)
- [4]我国土地整理中的行政监督问题研究[D]. 刘晴阳. 江苏大学, 2019(02)
- [5]基于主体贡献-风险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共享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D]. 付文凤. 南京农业大学, 2018(02)
- [6]产业结构优化与土地利用效益提升的共生关系研究[D]. 范树平. 南京农业大学, 2018(08)
- [7]“土地整治+”时代大都市郊区的土地整治问题研究 ——以上海市H镇为例[D]. 陶行子. 华东理工大学, 2018(08)
- [8]基于地质环境约束的区域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研究[D]. 王玉军. 南京农业大学, 2017(07)
- [9]中央用地管控视角下土地指标交易研究[D]. 刘羿. 上海交通大学, 2016(06)
- [10]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石漠化土地整理技术与示范[D]. 崔蕾. 贵州师范大学, 2016(12)